【政府方案】大同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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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方案】大同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全文)

2023-05-26 09:30:12 来源:网友投稿

大同区2017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犯罪的防范意识,增强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和识别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政府方案】大同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政府方案】大同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全文)



大同区2017年防范非法集资

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犯罪的防范意识,增强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和识别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宣传原则

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公众、注重实效、注重创新”的原则,全面调动宣传工具,高效整合宣传资源,创新、丰富宣传手段,努力扩大宣传教育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社会公众正确识别和自觉抵制非法金融活动的意识和能力,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宣传时间

201651日—530日。

三、组织实施

本次活动由各乡镇、社区及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和本行业领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四、宣传内容

(一)金融知识。宣传普及与非法集资相关的金融知识,向广大群众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教育和提高社会公众的识别能力;介绍合法的投资渠道和理财方式,引导广大群众理性投资、合法理财。

(二)法律法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247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增强“买者自负”和“风险自担”意识,教育群众远离非法集资。

(三)典型案例。宣传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及社会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积极支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

五、宣传方式

(一)设置基层宣传网点。在城市街道(人员较多街道或步行街)、社区、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广场、车站、城乡结合部、农村集镇等群众集散地,悬挂宣传口号条幅,张贴宣传海报,设置宣传栏,设置咨询点,向社会公众分发宣传资料,开展咨询服务;使用流动宣传车在城区主要街道、城乡结合部、农村集镇巡回广播宣传。

(二)媒体宣传。充分整合利用各类宣传资源,发挥好报刊、广播、电视、政府门户网站等宣传阵地作用,持续开展专题专栏、系列报道、广告等形式的宣传。围绕重要会议召开、重要政策实施、重大信息发布、重要案件查办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宣传,做好政策解读、舆论引导等工作。

(三)开展网络专题宣传。各成员单位设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专栏,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同时,及时采取封堵、删除等措施防止有害信息在网络上传播,警示网民提高警惕,增强投资风险意识。

(四)制作宣传公益广告。充分利用电视、公交车车载电视、户外广告牌等载体,制作宣传片、动漫图画、广告等进行宣传。充分运用好新型媒体,加快推进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建设,探索利用公共文化教育资源和其他社会资源,通过设置QQ群、微信群等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

(五)举办专题宣传讲座。结合实际,举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大讲堂,通过普及金融知识、解读法律法规、分析典型案例、受害人员现身说法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开展宣传教育。

(六)发送公益短信。利用手机平台向用户发送防范非法集资活动宣传教育短信。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1日至510日)

各乡镇、社区及相关部门要根据本工作方案,制定本单位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方案要结合自身实际,围绕工作重点,全力推动宣传活动向纵深开展。请各乡镇、社区及相关部门于510日前将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报送区处非办备案。

(二)具体实施阶段(511日至529日)

各乡镇、社区及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本辖区和本行业领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三)总结提高阶段(530日至531日)

全面分析和总结本次宣传活动存在的问题和成功做法,为今后的宣传工作积累经验,构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七、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工作

2016年以来,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势头有所遏制,但案件问题仍处于历史高位,风险隐患大量积聚,维稳形势更加严峻复杂。各乡镇、社区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防控非法集资风险和严峻性和紧迫性,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把防控非法集资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充分利用好每年度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这一“品牌”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有效扩大社会影响,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金融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要切实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发挥行业部门优势,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精心组织,及时部署,并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切实提高宣传教育工作实效

各乡镇、社区及相关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风险特点和自身实际制定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明确宣传重点,全力推进宣传月活动向纵深发展。

1.抓住宣传重点。一要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加强宣传。着重加强投资理财、网络借贷平台、私募基金、农民专业合作社、房地产、民办教育等领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同时根据各地实际对以虚拟货币、消费返利、养老服务等名义非法集资行为予以重点提示。二要针对重点人群宣传。特别是要加强对老人、农民等易受侵害群体的宣传。三要针对重点地区宣传。根据辖区内实际,重点在农村非法集资高发易发地区加大宣传力度。

2.拓宽宣传渠道。在加大传统媒体宣传力度的同时,要善于运用新兴媒体交互、即时、快捷的传播优势,拓展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宣传阵地;要充实和扩展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渠道,确保宣传教育覆盖。

3.创新宣传形式。要认真总结集资行为的基本特征及惯用手法。深入解读有关政策精神,采用以案说法、政策解读、宣传片、广告等多种形式,运用通俗、生动、形象、易懂的群众语言,向社会公众阐明非法集资的特征及危害性,提高社会公众识别非法集资的能力和水平。

4.提升宣传效果。要切实加大风险警示教育,着力宣传“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增强公众“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意识,避免产生“非法集资损失政府买单”的道德风险。

(三)健全长效机制,强化日常宣传引导

各乡镇、社区及相关部门要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加强协同配合,建立健全宣传教育长效工作机制。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积极发挥各自优势,配合地方政府加强宣传。推广有关经验做法,实现辖区内宣传教育资源有效整合,形成工作合力,提升、扩大宣传月活动社会效果,同时强化日常宣传、持续宣传,推进宣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四)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

请各乡镇、社区、各成员单位在宣传活动期间要加强沟通交流,注意收集、总结宣传工作经验和成果,于61日前将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及成效以正式文件(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版,同时附活动信息、图片、媒体报道等相关资料)报送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政府6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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