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博爱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通知》(办字〔2007〕16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红十字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冀政〔2005〕78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方案】石家庄市栾城区开展“博爱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开展“博爱一日捐”
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通知》(办字〔2007〕16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红十字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冀政〔2005〕78号)及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开展 ‘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通知》(石办文〔2007〕4号)和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关于在全市开展“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的通知》(石红字〔2017〕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博爱一日捐”活动是河北省各级政府委托各级红十字会开展的一项公益募捐活动,是牢记人道使命、深化便民服务,大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现实需要。开展“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就是动员社会各界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致力于改善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境况,进行红十字“博爱助医、博爱助困、博爱助学、博爱送万家”等公益活动,切实加大社会救助工作力度,建立长效救助机制,为创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募捐范围
全区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驻栾部队、驻栾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
三、捐款用途
(一)建立备灾资金。用于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救助;
(二)建立困难大病患者医疗救助金。用于对全区范围内困难家庭大病患者的医疗救助和人道关怀;
(三)建立红十字救助基金。开展以“红十字博爱送万家”为主题的送温暖活动,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资助特困家庭等;
(四)开展其他救助活动。
四、活动安排
募捐活动自2017年4月1日开始,4月25日结束,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4月5日)。各单位要召开本系统、本单位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大力宣传“博爱一日捐”活动的意义和要求,使全体干部职工和群众投身到“博爱一日捐”活动中来。
(二)集中捐款阶段(4月6日-4月20日)。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本系统、本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捐款,并填写《栾城区“博爱一日捐”捐款人员登记表》,《登记表》在本单位公开栏予以公示。
(三)捐款上缴阶段(4月21日-4月30日)。各单位将收缴的“博爱一日捐”捐款全部上缴捐款接受账户(账户信息附后),同时将《栾城区“博爱一日捐”捐款人员登记表》和银行缴款单报区红十字会。区红十字会向捐赠者出具合法有效的票据。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把此项活动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内容抓紧抓好,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各级领导及党员干部要带头捐款,积极引导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人士慷慨解囊,奉献爱心。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现代公益理念,宣传爱心奉献的典型事例,增强广大群众的社会责任感,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捐款热情。各单位也要利用宣传栏、简报、内部网络等形式进行宣传,营造“捐善款、献爱心”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多措并举,全力推进。活动期间,区委、政府督查室及红十字会要深入各乡镇、区直各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活动中的典型事例并予以宣传报道。同时,要对活动开展好的单位予以表扬,对组织工作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利的单位提出批评,确保“博爱一日捐”活动的扎实开展。
六、其他事宜
(一)捐款接收单位:石家庄市栾城区红十字会
地 址:栾城区惠源路25号(区卫计局五楼)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栾城支行
帐 号:50-320001040022346
联 系 人:刘军芳 郭子更 冀书花
联系电话:0311-85503498
(二)捐款数额。以一日工资为限,处级干部不少于70元,科级干部不少于60元,一般干部职工不少于50元。企业、学生、个体经营者根据个人意愿,开展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