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方案】苍梧县放射防护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
位置: 首页 >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文章内容

【卫生方案】苍梧县放射防护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

2023-05-25 17:55:12 来源:网友投稿

2016年放射防护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卫计委《梧州市2016年放射防护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梧卫法监发〔2016〕20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方案】苍梧县放射防护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卫生方案】苍梧县放射防护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


2016年放射防护专项

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卫计委《梧州市2016年放射防护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梧卫法监发〔2016〕20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放射诊疗行为,强化放射诊疗安全防护,切实保障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县放射防护专项治理工作,遏制放射检查技术的不合理应用(包括过度应用)的行为。力争在专项治理行动结束后,全县各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安全防护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放射诊疗管理制度健全完善,管理工作规范有序,放射安全防护到位,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公众的身体健康得到有效保障。

二、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放射安全与防护工作管理委员会(或者领导小组)的建立率为100%;

(二)多渠道开展学习培训,医务人员特别是申请X射线诊断检查的医师对标准应用的知晓率为100%;

(三)按标准配备个人防护用品,配备率100%;

(四)落实放射防护措施,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及公众获得有效防护率100%;

(五)按照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工作档案管理目录(附件3)规范档案建立,放射诊疗工作档案规范建档率100%。

三、实施步骤

全县放射防护专项治理工作计划安排在2016年的下半年,从本专项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结束。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学习培训,提高防护意识阶段(2016年8月22日—8月31日)。各医疗机构自行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 130-2013)、《医用X射线诊断受检者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16348-2010)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健康体检应用放射检查技术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并组织考试或考核。县卫生监督所要加强业务指导,适时举办放射卫生监督员骨干培训班和医疗机构负责人培训班,强化对放射防护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熟悉,增强放射防护安全意识,自觉严格依法执业。

第二阶段:组织自查自纠,落实措施阶段(2016年9月1日--10月31)。各医疗机构要专人负责,认真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方案的内容进行自查,发现不足立行立改。

第三阶段:开展监督检查,促进整改阶段(2016年11月1日--12月31日)。我局成立检查组对辖区内放射诊疗机构执行本方案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以督查促进放射诊疗工作的规范开展。

第四阶段:放射防护规范化,制度化。(2016年11月1日--12月31日)。对上述各阶段发现的问题不断完善,形成制度。迎接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在全区开展的放射防护专项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放射防护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此项工作作为践行“两学一做”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好抓实。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并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大督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县卫生监督所要依法履职,把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业务指导结合起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进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行为的进一步规范。

(三)加强协调沟通,及时报送信息。各医疗卫生机构在第二阶段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县卫生监督所提交本单位放射防护治理情况报告,县卫生监督所及时向我局辖区放射防护专项治理工作情况。2016年11月8日前,县卫生监督所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含纸质和电子版)报县卫计局法监股。

县卫计局法监股:钟林烽   2672237

邮箱:cw2672237@163.com

县卫生监督所联系人:李剑华   2692303

邮箱:cw2692263@163.com  


推荐访问:苍梧县 放射 专项治理 【卫生方案】苍梧县放射防护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