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方案】呼兰区专项整治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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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方案】呼兰区专项整治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完整)

2023-05-25 11:00:15 来源:网友投稿

专项整治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做好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加快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专项行动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信方案】呼兰区专项整治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工信方案】呼兰区专项整治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完整)



专项整治规范成品油市场

秩序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做好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加快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全面开展整治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加油站(点)、无证无照无牌加油车、仿冒他人合法标志、油品掺杂使假等扰乱市场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良好经营秩序,保障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顺利进行。

二、整治内容

(一)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和市场监督管理营业执照,擅自通过加油站(点)、储存网点、流动网点、流动加油车辆等销售成品油行为;

(二)擅自改动、拆装加油机或利用其他手段克扣油量的行为;

(三)无证、无牌、套牌或证照不全,超范围经营或非法从事成品油运输的行为;

(四)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油品行为;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行为;

(五)非法炼制成品油行为,违规经营非乙醇汽油行为;

(六)为获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隐患的行为;

(七)成品油批发企业未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的行为;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未开展油气回收改造的行为等。

三、工作分工

(一)区经济发展局负责对加油站有无《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情况进行检查;会同区市场监管部门对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手段销售车用燃油的,依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予以查处。

(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审查零售成品油企业经营主体资格,对是否建立购销台账、油品来源等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对石油炼化、成品油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质量违法生产行为;负责查处质量不合格油品,与标号、标识不相符油品,以及国家命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油品;加大对车用燃油零售环节的抽样检验力度,特别要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加油站和农村加油网点的油品质量检测;负责规范零售成品油经销企业的标示标注,严厉查处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无照或超范围经营、违规促销及欺骗消费者等行为;按照《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要求,检查加油站计量制度、加油机铅封、加油机强制检定等工作,依法查处加量作弊行为,对有问题的计量器具依法进行处理。

(三)区安监局负责依法对油库、加油站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降低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的,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会同区环保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等部门依法查处私自设立储存设施的企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四)区环保局负责检查加油站、内设加油站以及成品油生产企业的环评和环保验收手续;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加油站、内设加油站和成品油生产企业依法予以处罚;协调区公安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查处的假劣车用燃油交由符合环保要求的单位处理,严防重新流入市场;加强对车用燃油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避免造成二次污染;检查成品油生产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开展情况和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改造及设施运行情况。

(五)区公安分局负责对成品油销售的公安管理,主要包括对加油站的公安消防管理;对加油站散装汽油销售实名制的管理;打击和整治盗窃、非法买卖、贩运、冶炼原油的违法犯罪活动。

(六)区住建局负责对危险品运输企业资质进行审核;负责危险品运输车辆审验;负责危险品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依据相关法规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做好区内建筑施工现场危险品运输车辆的管理工作。

四、整治方案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采用联合整治、联合执法的形式进行。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呼兰区整治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将组成3个检查组,现场进行检查。

(一)第一组。重点整治加油站。由区经济发展局牵头,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环保局、安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配合,主要负责检查主城区的加油站。

(二)第二组。重点整治危险品运输车辆。由区住建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牵头,区住建局、安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主要负责检查危险品运输车辆。

(三)第三组。重点整治内设加油站。由区安监局牵头,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配合,主要负责检查企业内设加油站。

五、实施步骤

此项工作自20172月下旬开始至20176月底结束,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阶段(20172月下旬至2月底)。区政府成立整治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和分工。

(二)整治阶段(20173月至6月底)。区整治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对成品油市场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哈尔滨市呼兰区整治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张洪岐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副区长(兼任区公安分局局长)孙祥雨担任,成员由区经济发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安监局、环保局、公安分局、住建局、国税局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济发展局,主任由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戴春秋担任。

(二)定期例会。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两周召开一次部门联席会议,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遇有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随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

(三)舆论监督。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有关成品油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时跟踪报道整治规范成果,加大对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正确引导舆论方向,积极宣传正面典型,防止个别媒体炒作,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后勤保障。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车辆由牵头部门负责安排。有执法车辆的部门自行解决联合执法车辆问题,没有执法车辆的部门,由特殊公务用车经费或相关业务费租车解决。

七、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成员单位要在区整治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统一部署,迅速行动,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作用,按时完成各专项整治任务。

(二)落实人员。各成员单位要指派1名熟知本部门执法业务、具有必备行政执法资质、吃苦耐劳、认真负责的专职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到各检查组。在联合执法工作中,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合力。

(三)依法整治。各成员单位要严格依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和《哈尔滨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规定》,做到文明执法。

(四)及时反馈。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记录,及时反馈行政执法情况及案件查处信息,并在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1周内,将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经济发展局商贸科)。

(五)边整边改。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工作指导,突出整治重点,提高执法效率,能现场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切实做到边检查、边查处、边整改。要注意掌握情况,及时总结经验,积极研究和解决遇到的问题,不断将工作推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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