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林业局2016年前三季度工作总结1—9月,我市根据省林业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任务和实现韶关振兴发展等中心工作,狠抓绿化造林、森林防火、林政资源管理、国有林场改革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业总结】韶关市林业局前三季度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

韶关市林业局2016年
前三季度工作总结
1—9月,我市根据省林业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任务和实现韶关振兴发展等中心工作,狠抓绿化造林、森林防火、林政资源管理、国有林场改革等工作,目前各项重点林业工作进展情况良好,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前三季度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一)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进展顺利。截至9月底,全市完成造林面积46.58万亩,占年度造林总任务45.3万亩的102.83%,其中,人工造林14.94万亩,退化林分修复13.1万亩,更新改造6.99万亩,本年新封山育林11.55万亩。组织154.26万人次参加义务植树519.9万株。一是森林碳汇工程林工程,完成种植面积52001亩,占计划任务52001亩的100%。二是生态景观林带完善提升工程,已建设里程246.83公里、14809.7亩,占计划任务的92.54%。其中曲江区正在向省申请调减任务,调减后全市任务完成率可达100%。三是乡村绿化美化工程,已完成乡村绿化美化工程建设点158个,占计划任务159个的99.37%;完成省级示范点建设25个,占计划任务26个的96.15%。四是森林进城围城工程,今年全市计划新增森林公园23个、湿地公园3个,目前已完成新建森林公园5个,正在施工的有12个,3个湿地公园正在组织施工。五是森林抚育工程,全市已完成森林抚育面积106.68万亩,占计划任务113.44万亩的94%。
(二)资源林政管理持续规范。一是强化林木采伐监管措施。对各县(市、区)2016年度采伐限额下达工作进行实时监管,要求各地科学分配采伐指标,不断健全和完善林木采伐指标分配管理制度。将采伐位置、采伐数量分类排队,优先解决灾害林木、救灾抢险、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及困难群众的采伐需要。完成2016年度市属国有林场木材生产采伐指标的预下达工作。二是切实加强林地保护管理。严格工程征占用林地的审核管理,加强与发改、国土、交通等部门衔接和沟通,对需要征占用林地的重点工程项目,提早介入,主动服务。2016年省林业厅预下达我市占用征收林地定额100公顷,前三季度共上报并经省林业厅审核通过的永久使用林地项目15宗,临时使用林地5宗,涉及使用林地面积共121.7公顷。三是完成林业生态红线划定。整理融合各县(市、区)报送的林业生态红线划定成果,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形成韶关市林业生态红线划定成果,现已呈报省林业厅验收。四是严厉打击林业违法犯罪行为。各级森林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打击盗伐、滥伐涉林,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和“红线行动”等专项行动,有效地维护了林区社会治安稳定,较好地保护了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1-9月,全市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498起,破获各类森林刑事案件58宗,提请逮捕18起20人,批准逮捕17起22人。
(三)森林防火工作常抓不懈。全市共发生森林火灾18宗,受害森林面积99.77公顷,受害率0.069‰,没有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没有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主要指标创历年新低。一是召开了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与各地政府签订了责任书,落实了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二是市航空护林消防基地稳步推进,与通讯运营商共同研发的“护林员管理与防扑火指挥调度系统”已在全市推开。建立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视频前端251个,监控范围已覆盖全市近40%的林地。三是持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全市受理森林火灾案件126宗(其中立刑事案件63宗),破案及查处95宗,破案及查处率达75%以上,破案率大幅提高。
(四)林业产业加快发展。2016年1—9月林业产业总产值47.9亿元,其中第一产业产值20.9亿元,同比增长8.76%。一是扶持林业龙头企业发展。多次深入辖区内林业企业开展调研,了解企业经营发展情况,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同时为上级决策提供参考。二是大力发展特色林业产业,推进茶叶产业发展,加快南岭茶叶产业带建设,1—9月完成新建标准茶园2500亩。大力发展良种油茶种植,编制《2016-2018年广东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韶关市油茶产业带建设项目三年实施总方案》,2016年前三季度种植油茶2.3万亩。
(五)国有林场改革稳步推进。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市政府成立了全市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林业局设立国有林场改革办公室,负责落实改革具体工作。二是制定实施方案。制定并由市政府审议通过《韶关市市属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韶关市县属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待省政府审批后将全面实施。三是落实政策,加强沟通。积极与市编办、市发改委局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广泛征求意见,统一国有林场改革“三定一保障”的基本思路和改革成本测算方法,修改完善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积极与各国有林场协调沟通,征求各参改单位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确保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市属国有林场的“三定一保障”(定性、定责、定编和完善职工保障机制)走在全省的前列。
二、存在问题
一是重点区域林相与林业大市地位不符。受人为破坏、开发利用不当等因素影响,交通主干道、城区周边林相不佳。
二是四大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成效不够突出。林农参与积极性不高,后期管护难以到位,省下达资金迟和项目采购、招投标程序繁琐,延误了时间,影响了建设成效。
三是森林资源保护压力大。部分地区非法采石采矿、盗伐滥伐林木、滥捕滥猎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仍难以杜绝。
四是森林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低。森林资源开发利用主要以粗加工为主,高端森林生态产品供应能力相对较低。
五是林地指标难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全市大部分建设项目都会涉及占用征收林地,林地定额供需矛盾十分突出。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重点抓好秋冬森林抚育、备耕和明春造林工作。一是全面推进森林抚育工作。造林工作基本结束后,在人力、物力、技术支撑等方面向森林抚育工作倾斜,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今年各项森林抚育任务。二是提前谋划明春造林工作。11月组织召开全市造林备耕工作现场会,督促各地尽早启动今冬明春备耕造林的前期工作,要求提前将任务分解下达,确保全面完成造林任务。三是编制《韶关市造林绿化三年行动计划》。代市政府草拟《韶关市造林绿化三年行动计划》。通过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森林碳汇工程23.42万亩、新建生态景观林带201.9公里、森林抚育工程78.67万亩,累计投入约3亿元,基本消灭全市范围内的宜林荒山,提升交通主干道和城镇周边森林景观质量。
(二)重点抓好森林资源管护。一是加强林业灾害防控。严格落实各级特别是乡镇一级政府森林防火责任,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森林航空护林基地、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加快实现森林火灾高发区域森林防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坚决管住野外用火,确保全年森林火灾发生率控制在0.5‰以下。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成灾率控制在0.5‰以下。二是加强生态红线管理。严格林木采伐管理,建立和完善森林采伐管理制度,落实各项林木采伐监管措施,守住采伐限额“底线”。加快完成林业生态红线划定,严守森林、林地、湿地和物种四条红线。三是加强林业执法。重点打击非法采石采矿、盗伐滥伐林木、滥捕滥猎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着力推进“平安林区”创建。
(三)重点抓好林业产业发展。一是大力发展林下经济。重点抓好茶叶、铁皮石斛、中药材种植,打造南岭茶叶产业带。二是继续抓好乡土珍贵阔叶树、油茶、竹子等特色产业基地建设。三是大力发展森林生态旅游。多方筹措资金,加大督导力度,确保新增23个森林公园、5个湿地公园的任务如期完成,同时,以现有森林(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为载体,高起点规划,加快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和风景林营造,推进森林生态旅游发展。
(四)重点抓好国有林场改革。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方案》经省政府批复后,进一步强化编办、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和国有林场等各级责任,落实国有林场资产、资源清理核算及改革成本核算、岗位设置及建立绩效考核制度等工作,确保今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任务工作。二是加强对县(市、区)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指导和检查统一国有林场改革思路及国有林场改革成本的测算方法,及时解决在国有林场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有效开展。三是稳步推进国有林场确权发证工作。对权属清楚无争议,群众认可的,首先按程序依法登记发证;对权属清楚无争议,但群众没有签名认可的,加强与当地群众沟通认可,并向当地政府和林业部门报送发证申请及材料,按程序依法登记发证;对权属存在争议,尚未调解的,及时向当地政府提出解决权属纠纷申请,通过政府裁决和司法判决等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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