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总结】南澳县“五五”普法工作总结(范文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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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总结】南澳县“五五”普法工作总结(范文推荐)

2023-05-20 09:40:17 来源:网友投稿

南澳县“五五”普法工作总结我县法制宣传教育从二00六起到现在已进行了第五个五年规划,将迈进第六个五年规划 ,在这"五五"规划中,我县普法工作在上级普法部门的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总结】南澳县“五五”普法工作总结(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司法总结】南澳县“五五”普法工作总结(范文推荐)


南澳县“五五”普法工作总结


我县法制宣传教育从二00六起到现在已进行了第五个五年规划,将迈进第六个五年规划 ,在这"五五"规划中,我县普法工作在上级普法部门的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五五"普法规划,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各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全县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政府和社会组织管理和服务社会意识和能力,提高经济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夯实以农村、社会为重点的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基础,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一、基本做法

"五五"普法以来,我们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县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谋划"五五"普法规划,使我县普法工作有的放矢地开展

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和结合我县的实际,我县及时地制定南澳县"五五"普法规划,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认真组织"五五"普法启动工作。一是成立组织领导机构。为加强对我县"五五"普法工作的领导,确保"五五"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县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刘瑞华为普法领导小组组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泽红为副组长,县直有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县普法领导小组,并设立了普法办公室,,由县司法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组织机构,切实加强了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县各镇(管委)、县直局以上单位也相继成立了普法领导机构,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确保我县"五五"普法规划的各项任务得到扎实有效的落实;二是制订规划。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根据上级的要求和我县的实际及时制定"五五"普法规划,科学谋划"五五"普法工作,全县各单位也相应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贯彻落实,及时调整充实各级普法领导机构,认真制订本单位的"五五"普法规划,有的放矢的开展普法工作,使"五五"普法规划真正落到实处;三是及时召开我县"五五"普法动员大会,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精神,号召全县各级各部门深入开展新一轮五年普法工作,为建设南澳,促进和谐发展,做出新贡献;四是制订年度工作意见。我们根据"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和上级部门的工作精神,结合本县的实际,制订南澳县普法工作年度意见,使我县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二)深入广泛开展《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学习宣传是当前普法工作的一项工作重点,为更好地开展好《条例》的宣传教育学习,使我县各部门更明确法制宣传教育的涵义与定位,规定政府各职能部门、社会各组织的法制宣传职责,我们对《条例》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派员到东莞参加20073月全省举办的法制宣传教育培训班,系统的学习《条例》,更好地贯彻落实宣传《条例》;二是根据省市的有关精神,县普法办及时做好《条例》的贯彻传达,并以文件的形式把《条例》下发全县各有关单位,全县各有关部门也按文件的精神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三是以会代课形式开展学习培训。通过召开普法成员会议以及相关的工作会议,认真组织学习《条例》精神,使各单位明确各自的职责,更好的履行职责,认真做好法本单位的制宣传教育工作;四是利用设咨询台、宣传栏、巡回图片展、宣传车巡回广播、送法下乡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学习,使我县各单位从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实施转变向依法治理的法制制度推进,实现法制宣传朝着法制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法制宣传及农村普法教育

"五五"普法以来,县普法领导小组根据"五五"普法规划紧紧围绕我县各时期中心工作,形式多样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立足海岛实际,强化普法依法治理。重点针对南澳海岛特点,加大依法治海、渔业安全生产法制宣传力度。南澳县四面环海,是广东唯一的海岛县,也是粤东对台窗口,地理位置独特,海域渔场辽阔,海洋产业是南澳的传统支柱产业,素有"渔兴百业"之称。因此,开展法制宣传应围绕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精神,结合南澳的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依法治海,渔场作业依法安全生产,利用台胞渔船停泊南澳及回乡探亲访祖之机开展法制宣传。近年来我县紧紧围绕《海域使用管理法》、《渔业法》、《海上安全生产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反分裂国家法》立法精神开展法制宣传,加大对渔村、渔民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并依照依法治海,努力使我县海域依法使用,渔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走上法制规范化轨道,为联谊台胞、反对台独、促进统一、宣传法律、科学普法、践行法治、共建和谐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1、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制订地方性管理法规,使海域管理更具合法性、科学性。首先是依法加强法制宣传发动,从而使广大群众思想充分得到进一步增强,实现"两个转变"。 政府实现了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的转变;渔业群众从"要我办证"到"我要办证",实现了从提高法律意识向法律素质的转变。为加大对《渔业法》、《海域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全社会海域国有,依法用海常识,推进我县依法加强海域规范化管理步伐,把我县依法出台的有关海上养殖规划、管理法律规定,工作方案,以及办理《海域使用法》和《养殖使用法》的程序编成小册子,发放到各个镇、村及有关用海单位、个人;通过召开座谈会,在各养殖区立牌标志,电视广播,政务公开栏,专题法规灯谜竞猜、绘制画板,巡逻展览、开展法制宣传月咨询活动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海域管理法律法规,做到送法进村入户,送法到渔港、渔船、养殖区提高了渔村干部群众依法治海用土意识,使海洋依法管理政策深入人心,依法对海域进行清理整顿工作得到了基层群众理解和支持,其次是依法建章立制,为依法治海管理工作提供政策依据。依据国家《渔业法》、《海域使用管理法》及省市的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县海域使用管理工作的实践,在开展普法教育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南澳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南澳县海水养殖区规划整治及实施养殖证制度的工作方案》,并报县政府批准实施。这些地方性规章制度的建立,为我县海域使用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法规的政策依据。第三是突出重点,依法全面铺开海域治理整顿工作。针对我县有些镇、村及群众存在"海是祖宗海"、"生产队海"的思想观念和部分群众霸海现象得不到有效遏制的情况。我县组织有关单位,主动深入基层调研,并依照法律法规制定出台了机关政策,界定海域养殖规划区,勤出细管,严格执法,纠正乱占乱养违法行为。同时对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养殖的基层实体和养殖户依法颁发海域使用证和养殖证,增强了养殖依法凭证用海的法律意识。实践了"践行法治共建和谐科学普法依法治海,发展海洋经济的喜人景象。"

2、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海上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海上安全生产是我县渔业生产中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针对这个问题我们进行了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①、县司法局与县海洋与水产局联合以渔业法、海上安全生产法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广泛宣传。并结合怎样穿救生衣、怎样用灭火器为内容,创作绘制了幅法制宣传画,再用电脑喷涂成巨幅的法制宣传画,悬挂在南澳岛渔港最显眼的地方,提醒过往渔船时时刻刻注意遵守海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珍惜自己的生命。②、编写海上安全法制教材。为了使广大渔民群众能够充分了解、掌握有关海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认真编写了《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障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宣传资料,并把这一教材制成录音分发到各镇、村、渔港反复广播宣讲。③、根据《渔业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县人民政府制订的《关于加强渔船安全生产管理十项要求》,创作绘制了一套法制宣传画,并把它再制作成法制小画报,出版"南澳海上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栏"在全县各个主要渔村、鱼港出版、发行宣传。④、联合县海洋与渔业局,在组织对船员、船东、海域管理协管人员的业务培训的同时举办海上安全生产法制讲座,并向广大渔民群众发放海上安全生产法制宣传资料。同时,县普法办还在部分渔村召开渔业安全生产法制会议,以会代训学习渔业法、安全生产法、渔业法律法规一百问等,进一步提高了渔民群众海上安全生产意识。使法制宣传普法工作与"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结合起来,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安全环境。

3、结合台胞渔船停泊海岛及回乡观光开展法制宣传。南澳与台湾隔海相望,一衣带水,是我国著名的台胞祖居地,目前在台的南澳籍同胞有十多万。随着海峡南岸亲人往来的增加和南澳台船接待基地停泊设施、服务档次的提高,台船来岛日益频繁。为进一步沟通两岸人民感情,宣传法律法规,增进共识,推动两岸关系发展,南澳县积极贯彻落实《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保护和鼓励台湾同胞投资,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县台湾事务工作站、县台湾渔民事务工作俱乐部等单位也适时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让来岛渔民台胞了解祖国大陆的法律法规,遵守国家法律。多年来,来岛渔民台胞没有发生一宗刑事案件和意外事故。近年来,南澳县又利用台胞渔民清明回乡探亲访祖、台船停泊南澳之机,举办台胞台属联谊会,举办法律咨询活动,向广大台胞宣传《反分裂国家法》。增深了祖国情、同胞爱,使台胞们认为这是一部和平之法,表达了反对台湾独立,盼祖国和平统一的情谊,推动了两岸关系的发展。

二是配合中心、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法制宣传。①开展防治禽流感法制宣传。06年春节前夕县委学习中心组根据上级普法办有关防治禽流感的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召开会议,传达贯彻用法律防治禽流感,使全县各单位更进一步认识到用法律防治禽流感的重要性。全县各有关单位也通过举办图片巡回展、宣传栏,有效地防治禽流感,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②配合禁毒人民战争、《禁毒法》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首先利用县、镇、村(居)广播台、电视新闻节目,宣传县委、县政府禁毒的决心,宣传《禁毒法》,毒品的危害性。其次对在校学生开展毒品预防教育,深入全县各中小学校上禁毒法制课。再次是针对海岛特点开展有关禁毒法律法规减法下乡、下渔船活动。最后是利用全县、镇、村(居)宣传栏进行禁毒图片宣传,使群众得到了深刻教育。③围绕打击"六合彩"赌博活动开展法制宣传。去年我们针对"六合彩"赌博活动在我县有死灰复燃的趋势,县普法办联合县公安局、宣传部等有关部门,就"六合彩"赌博活动情况制作了宣传稿,通过县各村(居)的有线广播、宣传栏对打击"六合彩"赌博活动进行宣传教育,起到一定的作用。④结合迎奥运、平安奥运,同时针对我县村(居)换届选举、土地纠纷、渔民依法出海安全生产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县普法办牵头在云澳镇开展"迎奥运,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农村"大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联合县委宣传部、云澳镇、禁毒办、交警、法院、检察、民政、工商、渔政、教育、国土、信访、妇联、劳保、法援、公证等近二十个单位举办了大型法律咨询活动。同时还制作了20多块法制图板,灌制了法制录音广播,送法下渔村、渔港、渔船,取得较好的成效。⑤2007525日,在南澳海域渔民惊现"南澳1号"古沉船。南澳县普法办及时牵头宣传部、公安、云澳边防派出所等县普法相关单位,组织有关人员深入渔区、渔港、渔民家中、作业渔船专项开展《文物保护法》普法活动,通过张贴告示、送法律读本、送报纸上渔船等形式,科学地帖近渔民群众开展宣教工作,教育渔民遵纪守法,使国家文物保护法在海岛渔民心中扎下了根,为"南澳1号"完好无损筑起了钢铁般的安全防线。⑥结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县司法局在县邮政大楼门前举办大型法制咨询、图片展览、法制宣传活动。⑦举办村(居)两委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班。县司法局、后宅镇针对各村(居)换届选举后大部分村官是新上任,对依法管理村务政务的水平不高这一实际,联合举办了后宅镇村(居)两委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班,加强对土地、村民自治、维稳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了村干部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和为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⑧为进一步打造"和谐南澳平安岛",搭建与人民群众的交流平台,南澳县普法办协同县委政法委在县电视台推出了《平安南澳》栏目,进一步提高政法工作的透明度,及时向公众通报社会治安动态和工作情况,保障公民依法获取政法信息的权利,促进政法机关依法办事、依法办案,为南澳经济社会发展产生起到积极作用⑨县公安、税务、工商、药监、工会等单位,分别利用培训班、灯谜、咨询、图片展等形式开展宣传《治安处罚法》、《税法》、《食品卫生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使各单位法律法规得到更好贯彻落实。

三是利用重点节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首先是利用各旅游黄金

节日联合有关部门多次在县钱澳、青澳度假村等各个旅游景点举办法律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开展送法下基层、进企业、工厂活动。县工商局还增设了三个"红盾"文明岗亭、方便人们咨询、投诉。县司法局的律师向前来参加活动的企业、工厂、外来工管理人员讲解《新劳动法》、《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使他们懂得了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的法律知识,同时增强了外来工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其次是联合县妇联利用"三八"节开展妇女维权周宣传,在乡镇举办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法律知识培训班,在县城举办妇女维权法律知识咨询,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使广大妇女懂得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还联合县劳保局、总工会多次利用"五一"等节假日在县城重点地带设咨询点开展《劳动合同法》等法制宣传活动。

四是坚持法律服务与"法律六进"相结合。县司法局积极组织律师、公证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基层,解答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援助,提高了"法律六进"活动的实效性。我们还融调解与法制宣传教育于一体,及时将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始发之初,并在长期的工作中形成"五前工作法"(即:联动机制靠前、信息预警抢前、防止激化超前、介入调处提前、督促落实跟前),有效地拓宽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新领域,构建"大调解"新格局,做到"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及时有效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确保了渔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为辖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贡献。

五是整合资源、创新形式,积极开展"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每年 的12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各级领导对法制宣传日很重视,使我县12·4法制宣传日开展得有声有色,"五五"普法以来我们除了组织创作文艺、美术、摄影作品多次参加省、市法制文艺演出、展览外,还结合我县实际,不断创新形式,整合资源,注重实效,举办了南澳县"12·4"美术、摄影展览,举办大型户外法律咨询,12·4法律援助送温暖活动。为增强教育实效性,县普法办牵头精心组织开展12·4法制宣传文艺演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主题的12·4大型宣传活动。下渔、农、盐村,进军营,以文艺、灯谜、咨询、图片展以及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画现场创作等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使群众在活动中受教育,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同时在参加省市"12·4"活动中,我县有一件文艺作品荣获市三等奖,三件美术作品分别获省、市铜奖和优秀奖,二件摄影作品获市优秀奖,取得了较好成绩。

六是认真开展执法大检查。"五五"普法以来,县人大多次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就贯彻落实《条例》、《治安处罚法》《文物保护法》、《劳动合同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执法大检查。通过检查、听汇报,有力地推动我县各部门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的开展。特别是我县于2007525日发现"南澳1号"古沉船以来,县有关部门迅速加强对古沉船的安保工作,同时县委、县人大组织县有关单位对"南澳1号"出水文物及对我县各有关文物保护单位开展《文物保护法》执法大检查,使"南澳1号"这些出水文物依法得到保护,《文物保护法》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

(四)切实做好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

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是"五五"普法规划中的法制宣传普法教育重点对象,我们通过抓好干部学法,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决策能力和增强公职人员的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理念。一是抓领导干部任职前的法律考试。县人大为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的精神,组织对全县刚任命的政府组成局局长进行法律知识考试,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二是认真组织好一年一度的全县领导干部、公职人员的法律知识考试。每年县普法办都按照上级要求,认真组织部署全县领导干部、公职人员的法律知识考试,全县有80多个单位、6000多人参考,参考率100%,不同程度提高了领导干部公职人员的法律水平。县委副书记、县普法领导小组组长刘瑞华还亲自带领县普法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对各参考单位进行巡查,加强干部学法的领导;三是积极做好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年度学法征登、登记工作。确保"五五"普法学法和年度登记工作得以落实;四是积极推进各职能部门开展部门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各职能部门公职人员依法行政水平。五是举办领导干部、公务员的法制培训。通过举办领导干部法制专题讲座,邀请专家学者为我县领导干部上法律专题课,并充分发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作用,采取会前培训等形式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普法教育工作。县组织人事部门把法制教育纳入公务员的培训计划,多次举办公务员法制培训班,邀请市县党校教授授课,提高了公务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增强了广大公务员的法治观念和执法水平。县普法办还联合县有关部门研究制订了我县《关于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意见》,进一步推进了我县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

(五)整合社会资源,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

开展好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非常重要,县普法办想方设法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创新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也积极联动,齐抓共管,开创了工作新局面。一是县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要求,把法律知识作为学生必修课,使学校的法制教育做到有计划、有教材、有教员、有课时,真正使学生学法制度化;二是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积极作用,开展校园法制教育。全县各所学校每年都聘请公、检、法、司具有专业知识又有实践经验的同志担任法制副校长。这些法制副校长利用每学期的开学典礼,通过举办法制教育讲座、主题班会等形式,举办"禁毒"、《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处罚法》、《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法制课,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三是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县普法办针对青少年法制教育是一个社会性、系统性的教育问题,在县普法办的牵头下,06年组织召开了由县人大法工委、教育、宣传文化、工青妇等18个单位参加的青少年法制教育联席会议,专门对如何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会后还多次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专题调研,取得显著的成效;四是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法制活动。广泛宣传教育。我们根据《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青少年法制教育内容,通过创作法制漫画、出版宣传栏、编制图片展板巡回展等形式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五是建立校外未成年人法制教育阵地。县普法办根据上级的要求,针对我县青少年活动阵地缺乏的实际,通过调查研究,把我县青少年宫、博物馆、图书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列入了我县未成年人法制教育阵地,为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提供教育平台;六是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五五"规划以来,我们牵头联合公安、教育、工商、文化、交警等部门,多次查处了"黑网吧"、违规摆摊设点的摊点,有效的净化了校园周边环境。

据不完全统计,"五五"普法以来,全县举办各类法制讲座、专题讲座、法制辅导课312场次,法律咨询116场次,图片展出123场,巡回宣传59场,发放宣传资料27600份,出版宣传栏206期,出宣传车146车次,广播宣传406次,电视宣传409次,举办法制文艺宣传2场,法制灯谜15场,受教育12900人次,。

二、主要成效

"五五"普法开展以来,全县的普法工作既轰轰烈烈又扎实的进行,发展是健康的,也收到预期的效果。

(一)学习法律知识,增强了法制观念。经过五个"五年"普法教育,干部、群众从开始认识到法律与工作、生活息息相关,提高到懂得法律是行为规范的准绳,实现了从提高法律意识向法律素质的转变。普及法律教育也使各级干部懂得当好干部做好工作,不但要有政策观念,而且要有法律观念。通过普法,使公民学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懂得运用掌握的法律武器,维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简单传统的行为手段决定重大事务向依靠运用法律手段审议决定事务的转变。

(二)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普法教育使全县干部群众的思想、道德观念有了较大的转变,遒纪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不断加强。懂得以法调整人与人、村与村、家庭与家庭、内部与外部的关系;懂得运用法律手段调节处理好矛盾纠纷。通过普法教育,民间纠纷发生率持续下降,违法犯罪案件有所减少,公民之间和睦相处,互相关心,互相爱护和互相帮助之风吹遍海岛,为全县经济建设和人民安居乐业的生活,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步入轨道。通过普法教育,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有了增强,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明显提高,自觉运用法律手段去管理各项工作的风气在全县各个角落形成,我县能够坚持依法行政、有效地推进依法治理的进程。县委县政府及各职能部门依法决策。

(四)"五五"普法期间。我县先后被评为首批"广东省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县普法办被评为汕头市普法先进集体 ;羊屿村、三澳村、西山村被评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等荣誉符号。在"五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中,我县普法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南澳县普法办被省评为先进单位,县宣传部、教育局、司法局三位同志分别被评为先进个人和先进工作者;目前,全县干部学法形成一系列制度,渔、农、盐村法制宣传教育氛围逐渐形成,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形式不断创新,外来工教育不断加强。全县公民受到不同程度的普法教育后,法律观念和法制意识得到增强。各级领导依法管理经济,管理社会事务的意识随着普法教育的深入进行,得到不断的推进。一个以基层依法治理为基础、行业依法治理为支柱,各层次依法治理纵横交叉的网络已初步形成,加速了依法治县工作进程。

三、存在问题

(一)个别单位和领导对普法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重视不够,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

(二)农村大多数青壮年外出务工,留守在家的主要是"老弱病残和妇女儿童",普法教育组织难,时间落实难,普法效果差。

(三)普法工作发展不平衡,工作创新意识不强。个别地区和单位普法工作仍然滞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理念落后,宣传形式单一,有的留于形式,影响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效果。

(四)整合社会资源力度不够,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不够,影响了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五)普法经费不足,宣传设备缺乏,制约了普法工作的开展。

四、今后的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把做好普法工作作为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好。重点围绕落实解决影响制约宣传工作服务科学发展的思想认识、体制机制等问题,解放思想、创新进取,保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持续发展;坚持综合兼顾,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要,适应依法治市的新要求,适应人民群众的新期盼,确保法制宣传工作的正确方向。

(二)坚持普法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民生。要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普法宣传,要加强对治理环境污染等方面法律的宣传;加强对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食品安全等方面法律的宣传;加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推动经济工作又好又快发展。要继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法治县(区)创建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进一步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要明确工作具体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长效机制建设,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经常化和制度化。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在实践中逐步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保障机制、监督机制、评估机制、激励机制,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更广领域、更大程度上有所遵循,从而减少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增强有序性和权威性,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不断深入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四)进一步创新法制宣传工作的方式方法。要不断改进。创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文艺等形式,生动、直观、形象地把法律送到基层、送到群众手中,努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和吸引力,使广大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律意识。针对不同群众的文化水平、思想习惯,满足不同群体的法律需求,多从群众关心的问题入手,用群众身边活生生的事实宣传法制,教育群众,确保法制宣传工作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进一步整合资源。结合开展"法律六进"等活动,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引导他们更好地向社会宣传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知识。要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作用,定期深入基层开展义务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活动,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在教育群众中提供法律服务。要积极畅通社会公众参与渠道,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和资金投入到法律宣传工作中来。要发挥学校宣传教育的主阵地作用,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六)做好"五五"普法的总结检查验收和市、县"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同时按照上级的部署和精神,及早做好"六五"普法规划为我县"五五"普法总结表彰会暨"六五"普法启动大会作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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