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2013年,伊犁州地方税务局在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和伊犁州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戒虚务实”为工作主题,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税务总结】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2013年,伊犁州地方税务局在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和伊犁州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戒虚务实”为工作主题,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关于报送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的通知》(新地税办函〔2013〕56号)有关要求,按照“科学指导,统筹推进,上下联动,信息共享”工作思路,结合伊犁地税工作实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健全组织管理,完善制度体系,加强工作保障,全面推进州直地税系统深入扎实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管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
为加强对伊犁州直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同时方便公民、法人、纳税人及社会其他组织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查询,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以《条例》和《办法》为依据,我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李建飞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州直地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筹划、工作推进、统筹协调和具体落实。州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齐义新兼任主任,配备干部专项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受理、答复等日常工作。
州直地税各局根据自治区地税局、伊犁州地税局和当地政府的要求,结合税收工作实际,确立了“便民优先、及时发布、确保保密、稳步推进”的公开原则,加强了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监督和保障等工作。各局均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层层抓落实,形成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分管局长具体管理、办公室组织落实、专职人员具体办理、各处(科)室协作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对依申请公开信息,由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受理、统一分发、统一答复,确保了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二、完善制度体系,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作
今年,伊犁州地方税务局进一步强化内控监督机制建设,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高效运行,下发了《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关于进一步转变作风服务基层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突出重点环节,明确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下发了《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伊犁州直地税系统督办工作制度》、《伊犁州直地税系统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伊犁州地方税务局经费管理制度》等文件。强化岗位职责,完善内部工作内容和程序,制定了《伊犁州地方税务局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伊犁州直地税系统效能考评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强化工作指导,下发了《关于加强州直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报送2013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的通知》等文件。这些制度和文件从不同方面进一步规范了州直地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只有探索、建立一套工作流程,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才能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连贯性和持续性。我们根据地税工作特点,自行建立了一套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一是信息汇集。在制定具体职责分工表的基础上,由州局机关各处室(基层局)按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归口汇集拟主动公开的信息。二是保密审查。对拟公开的一般性信息,州局信息归口汇集部门进行保密审查后,由处室领导审批;对拟公开的重要信息,由州局分管领导审批;州局分管领导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由伊犁州地税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报上级保密部门确定。对经由州局例会、局长办公会、党组会等研究的信息,州局信息归口收集部门可在以上会议上提出初步意见,由州局领导集体研究是否对外公开。三是公开发布。由州局信息归口汇集部门和各基层局将审批同意公开的信息通过州局门户网站和各县市局网站发布。
三、加强工作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制度再好,不落实也只能是一纸空文。为此,我们加大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执行到位。一是明确督考部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为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考部门,定期把督考结果报州局机关党委,通报全系统,并纳入州局绩效目标管理考核。二是严格督考问责。对州局机关各处室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依工作规程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未答复公开申请的,扣减州局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分值。对违反工作规程其他规定的,由州局机关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视情扣分。对各基层局违反工作规程规定的,扣减各局绩效考核相应分值。三是落实保密责任。由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保密委员会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定期监督检查。对泄密或因保密审查不当造成不良后果和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尽管我们在信息公开中做了一些应该做也必须做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一些先进单位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探索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及时更新数据,充实内容,确保发布信息的完整性、权威性和准确性,为全系统的信息公开工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当下,伊犁州地税局门户网站编发各类信息2857条。向区局网站报送信息521条。处理涉税违法举报案件5起,网站公告各类涉税违法案件20起,处理领导信箱来信2起,处理税务干部违法违纪投诉2起,解答纳税咨询118起,发布伊犁州直地税系统税收定额核定公示1121条,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税收工作,起了积极作用。5月,通过本局的门户网站,策划并成功组织了“在线访谈”活动,反响强烈,属伊犁州首创。解答网民提问221个,展示了伊犁地税为民务实的工作作风和高效的办事效率,为巩固伊犁地税良好的形象输入了正能量。在网站涉税公告栏目发布《伊犁州地税局关于行政执法职责梳理结果的公告》(2013第1号),对外公布了伊犁州地税执法主体,共发布税收征管和税收执法依据现行有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规章两大类,五小类,36件,77项。
州直地税系统设立办税服务大厅14个,实现网上申报纳税人9600户,网上申报率100%。举办税法宣传月活动3次,向企业发放税法宣传手册200余份,受理12366热线服务139人次。对州直地税系统新选拔的13名干部,在各自单位上墙公示了拟任职公示。对新招录的23名公务员,在单位、社区和学校上墙公示了拟考察公示。举办了为期四天的科级领导培训班,35人受训。
(一)主动公开的内容和特点
伊犁州地方税务局始终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依据伊犁州地方税务局制定下发的《伊犁州地方税务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内容涵盖了税务部门应主动公开的机构职能、行政决策、法规政策、行政职权、行政执法、社会服务,以及其他工作的7大类19大项应公开的内容和详细的子项政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的途径和内容
1.广泛应用电子网络手段,充分发挥地税网站作用。
伊犁州直地税网站全部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涵盖了政务信息公开所要求的所有栏目内容。伊犁州地方税务局依托网站,推出了《伊犁州地方税务局年报》电子版,供社会公众免费查阅和下载,及时发布涉及纳税人权益和公民切身利益、需要纳税人和公民广泛知晓有关政策文件。通过网上税收课堂及时做好部分有效文件的条款效力注释,及全文废止文件的失效注销工作,提高了公开文件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2.充分发挥基层办税服务大厅作用。
州直地税各局加强标准化办税服务大厅建设,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告栏板、示意图等,设置资料索取点,主动公开税收法规政策、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定额征收税额、减税免税、税务违法违章处罚标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行政收费标准、欠税等内容,公开税务征收、税务稽查、行政处罚等执法程序,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救济程序等。伊犁州地方税务局和基层局向纳税人免费发放了办税公开手册、涉税事项示范文本、办税指南等各种公开资料。
3.积极借助大众媒体。
伊犁州直地税机关充分利用大众新闻媒体,通过电视,制作税收专家访谈、新闻专题等内容;通过电台热线《行风热线》、《民声》等直播栏目,回答社会关注涉税问题,发布涉税重要信息;通过报刊杂志进行税务公告、热点分析、政策解读。伊宁市地方税务局和奎屯市地方税务局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公布税收政策、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实施方案等热点信息。
4.深入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
2013年4月,全国开展了主题为“税收•发展•民生”的第2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州直地税系统把税收宣传月活动作为促进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方式,举办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比如:开展一对一税法宣传服务、税企座谈会、税务专题研讨会、税法知识辅导班、税收宣传教育基地、税收知识竞赛、税法“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等活动,广泛进行税法宣传。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伊犁州直地方税务系统没有受理过社会各界要求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务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依照上级地税机关、价格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2013年,伊犁州直地税系统政务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情况
2013年,伊犁州直地方税务系统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案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情况
2013年,伊犁州直地方税务系统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伊犁州直地方税务系统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
2013年,州直地税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还不能全面满足经济社会建设发展和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需要进一步改进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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