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乡村振兴局小额信贷工作汇报(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去年以来,市乡村振兴局坚持做到“四个确保”,扎实稳妥推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落细落实。2022年新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304.7万元,惠及76户;
富民生产贷715万元,惠及133户;
全市小额信贷发放进度位居全省第2,逾期率继续保持全省最低。
一、坚持“三个强化” 确保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建立“市县联动、分级负责、分块落实”工作机制,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扶贫小额信贷规范发展和风险处置的若干措施》等相关政策文件。指导督促完成县、乡、村三级金融服务体系组建,统筹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宣传发动、协调推进和管理服务等各项具体工作,最大程度实现小额信贷“放得出、用得好、收得回、有效益”。
二是强化调度,加快进度。召开专题会10次,开展督导调研8次,分析研判工作进度、认真梳理短板不足、及时整改发现问题;
利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定期监测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投放进度,严格落实“周报告、月小结”制度,确保了工作进度有序推进。
三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开展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宣讲,发放明白卡、张贴宣传画4.5万余份,组织开展专题培训20余次。在乡、村和银行网点等场所,通过海报、横幅、电子屏幕滚动播放等形式,帮助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和脱贫户全面了解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增强借款人和承贷经营主体懂政策、用政策的主动性;
大力宣传脱贫户通过申请小额贷款发展产业脱贫致富的成功案例,激发脱贫户内生动力,提高其诚信意识。
二、紧盯“三个环节” 确保规范使用
一是贷前准确评级授信。将社会诚信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家庭劳动力3项指标作为脱贫户评级授信的主要内容,组织乡村两级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实地调查脱贫户发展需求、贷款意愿、还款能力,严格按照“村级评议、乡镇审查、县级审核”程序,对脱贫户评级授信进行公示公告。
二是贷中合理优化流程。召集财政、银行、保险机构会商,优化小额信贷申请、发放、贴息、投保等具体操作流程,既做到“贷得出”,又做到“贷得准”“贷得快”。
三是贷后认真核查用途。由专业人员认真核查脱贫户项目安排、产业发展及资金使用情况,严禁借机冒贷、转贷,严防将信贷资金用于建房、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确保脱贫户小额贷款真正用于产业发展。
三、狠抓“三个关键” 确保资金效益
一是狠抓帮扶服务。成立由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农技队伍、乡土专家、致富能人等人组成的产业发展指导员队伍,在对接发展需求、提供指导服务、防范市场风险等方面,随时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发展意愿的贷款户选准合适的产业发展项目。
二是狠抓生产经营。通过培育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创设良好政策环境和发展条件,促进脱贫人口融入产业发展。
三是狠抓带动成效。发挥各级帮扶单位和驻村工作队思路宽、交际广、渠道多的优势,积极对接大型商贸企业和名优特农产品销售专区、消费帮扶专馆、生产公司企业等电商平台,采取认销、帮销、带销、促销、订销等手段,帮助发展生产的贷款户销售各类农副产品。
四、严把“三个关口” 确保资金安全
一是严把诚信关。聚焦放款和还款两个关键期,注重宣传教育引导,普及政策法规知识,持续培育群众诚信意识,营造诚实守信良好社会氛围。向贷款群众讲清讲透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的目的意义、政策要求、贷款用途和有偿属性,对不符合银行征信要求的,一律不予发放贷款。
二是严把补偿关。建立风险补偿金制度,实行专户管理,对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政府和银行按比例分担风险,风险补偿金全部落实。
三是严把还款关。出台监督管理办法,加大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资金使用、流向的监测分析,强化贷后跟踪管理,定期回访监督,避免挤占挪用。按照还款时间节点,提前对到期贷款户进行摸排、提醒、沟通,确保做到按时还款。对到期不想还、不愿还,项目发展不好还不上、家庭刚需支出大无力还等因素,造成信贷到期未能按期还款的,所在乡镇党政一把手亲自负责催缴,采取措施保证按期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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