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脱贫攻坚期产业精准扶贫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安徽省脱贫攻坚期产业精准扶贫规划》(皖政办秘〔2017〕33号)和《中共亳州市委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亳发〔2015〕14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意见】亳州市脱贫攻坚期产业精准扶贫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亳州市脱贫攻坚期产业精准扶贫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脱贫攻坚期产业精准扶贫规划》(皖政办秘〔2017〕33号)和《中共亳州市委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亳发〔2015〕14号)精神,扎实推进全市产业精准扶贫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奋力走在皖北振兴前列,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全面实施“五大发展行动”为总抓手,以促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收脱贫为核心,以市场为导向,因地制宜,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加大财政投入和金融支持力度,加快培育一批市场前景好、辐射范围广、能带动贫困户长期稳定增收的优势特色产业,着力促进贫困人口持续稳定增收,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目标任务
县区统筹整合资金,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优先用于扶持产业发展。经过脱贫攻坚,全市特色粮油、蔬菜、中药材、林特、水果、畜禽、渔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光伏、农村电商等十项主导产业明显发展壮大,利益联结机制不断完善;每个县区发展一批脱贫带动能力强的特色产业基地;利辛县(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基本建成具有当地特色的支柱产业体系;重点贫困村至少发展1项特色产业,每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至少能从事1项特色种养业;通过产业扶贫带动贫困人口脱贫比重达51.8%,专业大户、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比例不低于70%;贫困县(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通过产业发展力争使贫困人口每年人均增收达到千元以上。
三、重点培育和发展十大扶贫产业
加快培育特色粮油、蔬菜、中药材、林特、水果、畜禽、渔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光伏、农村电商十大主导产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相关服务业,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形成主业突出、多业并举、各具特色的产业精准扶贫发展格局。
(一)大力发展特色粮油产业。重点发展优质特色品牌粮油,支持贫困村、贫困户主动调整种植结构,积极发展优质大豆、花生、绿豆、芝麻等具有地方特色的小宗粮油品种,加快品牌化、规模化进程。加快完善专用粮食绿色生产技术推广与服务体系,发展订单生产,着力打造一批标准化原料生产基地。支持粮食专业村实施“双千工程”。支持粮食烘干、仓储、加工设施建设,建立优质粮食产品精深加工体系,构建粮油营销网络,打造区域特色粮油品牌。在绿色增产关键技术物化补贴、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专用品牌粮食绿色生产技术推广和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上给予重点倾斜。
(二)大力发展蔬菜产业。重点发展绿色(无公害)蔬菜、特种养生菜等蔬菜品种和食用菌生产,努力拓宽市场渠道,提高种植效益。改善贫困村蔬菜生产设施条件,鼓励有条件的贫困村发展日光温室、大棚等设施蔬菜。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推进蔬菜贮藏、保鲜等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亳州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北京新发地(蒙城)农产品批发市场、中国供销·涡阳农产品批发市场等龙头蔬菜批发市场作用,完善蔬菜批发和零售网络,逐步形成连接市内、辐射全国的蔬菜销售和信息服务网络。蔬菜标准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要优先扶持贫困村、带动贫困户发展蔬菜生产和就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大力发展中药材产业。鼓励中药材生产和加工企业在贫困村建设稳定、可控的中药材基地,扶持龙头企业在做大做强中药饮片、中药提取物和中成药等主导产业的同时,积极向食品、保健品等领域延伸,培育壮大种植收购、生产加工、物流配送一体化的现代中药材龙头企业。支持贫困村围绕“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大力推行林药套种,发展林下经济,促进林业农业双增收。依托亳州中医药文化资源,以打造“世界中医药之都”为契机,以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创建为抓手,推进亳药花海休闲观光大世界等重点项目建设,打造中医药文化旅游品牌,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增收致富。
(四)大力发展林特产业。重点发展核桃等主要木本油料与坚果产业和泓森槐等速生林产业,积极发展苗木花卉产业及林下养殖、林下种植、林下食(药)用菌培植等林下经济,在有条件的贫困村发展柳编等产业。在贫困村开展林特产品标准化示范,推广名优品种和适用技术,培育一批特色明显、类型多样、竞争力强的林特产品专业村。重点支持贫困村建立特色经济林基地,发展特色林产品加工,延伸林特产业链,打造知名林特产品品牌。完善市场体系,利用各级木本油料产业协会,构建市场信息平台。
(五)大力发展水果产业。大力支持引进草莓、葡萄、杏、桃、梨、树莓等新品种,积极发展集观光旅游采摘于一体的生态果园。在贫困村重点开展技术培训与服务,帮助推广名特优水果新品种、绿色高效栽培技术,推行标准化生产,提高水果品质;优先支持贫困村水果标准园、冷链仓储、初加工等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延伸水果产业链条,提高水果种植效益。支持贫困村发展农超对接、农企对接等销售业态。优先扶持带动能力强的果品加工企业建设保鲜贮藏库和分级加工生产线。支持企业采取零售终端、与国内知名销售集团合作、网上销售等渠道打开销售市场。
(六)大力发展畜禽产业。重点发展生猪、家禽、牛羊养殖和兔、蜂等特色品种养殖,充分利用我市秸秆资源优势,大力发展肉牛、肉羊养殖。推广绿色低碳循环养殖模式,重点支持畜禽养殖小区(场、户)推进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广生态种养模式,支持粮食生产专业村实行农牧结合、以种定养发展青贮玉米和优质饲草;引导粮食生产专业村发展畜牧养殖,构建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各县区获得的生猪大县奖励资金,要加大对贫困村生猪养殖小区(场、户)的支持力度。畜禽标准化养殖项目、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补贴、生猪良种补贴、肉牛良种补贴、奶牛良种补贴、农村沼气建设项目等优先安排在贫困村。
(七)大力发展渔业产业。支持水面资源条件较好的贫困村发展大水面生态友好型渔业,支持有条件的贫困村开展池塘标准化健康养殖。财政渔业资源人工增殖放流建设专项资金、渔业标准化健康养殖项目、渔业财政项目实施池塘标准化改造等资金安排要对贫困村水产养殖基地予以倾斜,完善健康养殖配套设施。
(八)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业。结合亳州文化旅游年活动,重点扶持农业种植、人文历史、生态景观资源丰富、区位优势明显的贫困村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推广“生态+文化”“观光+农家”“农庄+游购”“景区+服务”等乡村旅游发展模式,支持各种经营主体在贫困村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民宿、农家乐、生态农庄、森林旅游人家、汽车营地、帐篷营地等休闲度假产品,开发乡村摄影、踏青赏花、避暑、晒秋、体育健身、养生养老、研学旅行等新业态,打造丰富多彩的乡村特色文化演艺活动,推动贫困村农副土特产品的旅游化和品牌化包装。大力推进农家乐旅游餐饮项目,实施农家乐提质升级改造工程,支持贫困村打造有亳州特色的“土菜、土烧、土味”乡村餐饮。支持贫困村休闲农业、旅游基础设施以及道路交通建设,兴建垃圾污水无害化处理等设施。大力发展智慧休闲农业,延伸产业链条。加强贫困村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教育扶贫助学活动。
(九)大力发展光伏产业。支持无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缺乏的贫困村以及无劳动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贫困户优先开展光伏扶贫。按照省级补助、县区安排、贫困户自筹的方式落实贫困户光伏电站建设资金。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扶贫电站按其发电量由市财政给予0.25元/千瓦时的补贴。采取县(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小额扶贫贴息贷款等途径,解决贫困村村级光伏电站建设资金。村级集中模式光伏扶贫发电站由当地政府委托相关部门提供定期巡检等技术服务,产生的人工成本、材料硬件等费用由相关部门负责落实,户用电站资产收益用于保证贫困户可支配收入。积极探索创新光伏电站建设、补助资金使用和运行维护模式,提高光伏扶贫实效。
(十)大力发展农村电商产业。鼓励和支持贫困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贫困户在京东、1号店、淘宝、淘实惠、邮乐农品、聚农e购等电商平台开展网上营销,拉动贫困村网络创业和网络消费,推动贫困村特色产品销售,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积极推进电子商务进贫困村,建设农村电子商务网络体系,引导龙头电子商务企业在贫困村建设村级服务站。加强农村电商人才培训,对贫困家庭开设网店给予网络资费补助、小额信贷等支持。
四、产业扶贫机制
(一)突出产业精准。发挥主导产业优势,重点围绕生猪、肉羊、肉(奶)牛、肉鸭、肉鸡、肉兔等畜禽养殖,以及特色粮油、蔬菜、水果、中药材、食用菌、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找准产业发展与贫困户增收结合点,建立贫困户与新型经营主体(龙头企业、产业化联合体、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稳固的联结机制,确保产业选择和贫困户受益精准。
(二)突出主体带动。突出温氏集团、强英鸭业、浩翔牧业、襄大农牧、广和中药、孟氏中药饮片等企业自身优势,实现区域规模带动精准扶贫效应。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流转、入股贫困户耕地建立生产基地,并吸纳贫困户就业,让贫困户获得土地租金收益和务工收入;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通过自建、镇(村)企共建等方式,在贫困村建立生产基地、扶贫工厂、扶贫农场,实现贫困户就近就业、增收脱贫;支持各类农业园区发展特色产业,形成“园区+新型经营主体+贫困户”的产业扶贫综合体;支持新型经营主体采取订单模式,与贫困户签订合同,按合同进行特色农产品生产、种子及苗木繁育等,新型经营主体保底收购,实现贫困户增收;支持利用股份合作模式,将贫困户可入股经营的资产入股给新型经营主体统一经营,获得分红收益;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利用托管模式,政府以购买服务的形式,将国家给予贫困户的扶持资金,以及贫困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牲畜等直接委托给有帮扶意愿和能力的新型经营主体,获得约定收益。
(三)突出金融帮扶。利用信贷帮扶,鼓励支持农商行等金融机构为评级授信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内、3年以下免抵押、免担保小额扶贫贴息贷款,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全覆盖,实现金融扶贫突破性进展。县区设立小额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为金融机构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精准扶贫小额信用贷款提供风险补偿。实行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养殖、种植业政策性农业保险全覆盖,有条件的县区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
五、产业扶贫模式
(一)“龙头企业+小额贷款+贫困户”分贷统还模式。适用于有龙头企业带动发展的贫困村。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由贫困户申请贷款,由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负责统一使用、统一经营管理、统一偿还贷款本金、共享收益。
(二)“主导产业+龙头企业+合作社+订单帮扶+扶贫金融”模式。适用于主导产业相对成熟、产业链完善的贫困村。龙头企业与合作社、贫困户建立合作关系,发展订单农业。龙头企业负责制定生产计划和技术规程,按协议价收购农产品,开展加工增值、销售和品牌打造,并根据带动贫困户数量获得贷款资金和扶贫资金。合作社流转贫困户土地统一经营,或组织贫困户生产,并提供农资、技术、农机等服务,贫困户获得产品销售收益、扶贫资金入股分红和土地出租收益。
(三)“龙头企业+融资平台+政策性银行+入股分红”模式。适用于有大型龙头企业带动发展的贫困村。政府整合各类扶贫资金,组建产业扶贫融资平台,扶贫资金精准量化到贫困户。融资平台以一定比例撬动政策性银行提供长期、低息贷款,贷款主要用于形成经营性资产。融资平台与龙头企业签订合作协议,资产租赁给龙头企业,龙头企业每年向融资平台支付租金,租金在偿还贷款利息后,按股向贫困户分红。合同期满后,形成的资产交由融资平台,贫困户继续享受分红收益。
(四)“贫困户+融资平台+入股分红”模式。适用于政府融资平台发展较好的县区。贫困户贷款入股到县区政府融资平台,政府融资平台将资金投入经营性项目,政府融资平台偿还贷款本息,贫困户享受盈利保底分红。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产业精准扶贫工作领导机制。成立亳州市产业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市直相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产业精准扶贫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委,由市农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把该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推进工作顺利开展。县(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产业扶贫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亲自研究部署,把产业扶贫工作任务细化落实到乡镇、到村,层层压实责任。
(二)强化要素保障。一是完善农业用地政策。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扶贫开发用地需要,专项安排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加大贫困村休闲农业、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等用地保障。鼓励贫困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支持贫困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形式与其他农户组建农民合作社,按规定分红。在贫困户自愿的基础上,鼓励流入方优先流转贫困户的土地。二是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建立农技服务精准到户机制,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技能培训和市场信息服务。创新扶贫产业科技推广体系,鼓励农业科研单位、涉农企业、技术团体与贫困村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合作对接。培养一批懂技术、会经营、能带领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带头人。引导贫困村农民工返乡创业,在规划选项、技术服务、市场销售等方面给予重点指导。加大支持农民创新创业政策推进落实力度,鼓励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农民通过创业脱贫致富。三是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支持县区探索开展特色农产品价格保险,有条件的地方可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加强贫困村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鼓励保险机构设立基层服务网点,积极发展扶贫小额信贷保证保险。鼓励开展光伏扶贫保险项目试点,通过财政补贴以及光伏企业补贴等方式为参保农户提高政策支持。提高保险公司理赔效率,及时开展接报案、查勘定损和赔款支付工作。
(三)强化督查考核。市政府将产业精准扶贫工作纳入市对各县区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由市扶贫局组织开展联合督查,有关单位要组织行业督查,扶贫、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以及各资金使用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产业精准扶贫相关资金的监督检查,督导使用扶贫资金或扶贫贷款资金的经营主体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偿还计划及完善风险责任落实机制。继续实行脱贫攻坚重点工程月通报制度,对县区产业扶贫工作推进情况考核评比,定期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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