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制度】合浦县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报告制度试行(完整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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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制度】合浦县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报告制度试行(完整文档)

2023-05-27 18:50:17 来源:网友投稿

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报告制度(试行)第一条为及时准确地掌握我县松材线虫病等重大、应急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情况,确保信息上传下达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及时制定防控方案,有效开展应急防控工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业制度】合浦县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报告制度试行(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林业制度】合浦县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报告制度试行(完整文档)


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报告制度(试行)


第一条  为及时准确地掌握我县松材线虫病等重大、应急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情况,确保信息上传下达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及时制定防控方案,有效开展应急防控工作,根据《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2005523日国家林业局令第13号,《广西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报告制度(试行)》、《合浦县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修订)》(合林字[2013]2号)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报告范围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应上报灾害报告:

(一)新发生的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

(二)从国(境)外新传入的林业有害生物;

(三)直接危及和影响人畜健康的林业有害生物;

(四)本地发生(发现)的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连片面积达500亩以上,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指列入“全国林业危险性有害生物名单”,或经风险评估在当地达到高度风险的种类;

(五)林业非检疫性有害生物暴发,林木叶部受害,发生面积达3000亩以上,或实际成灾面积达500亩以上;枝干受害,发生面积达1000亩以上,或实际成灾面积达200亩以上;红树林受害,发生面积达500亩以上,或实际成灾面积达80亩以上;

(六)对林业生产经营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林业有害生物。

第三条  报告方式与程序

(一)电话报告

乡镇林业站及县属国有林场、林科所发现灾害后,应在24小时内,初步了解掌握辖区内灾害发生情况,并通过电话、短信或微信方式向县林业局报告,同时报同级政府。

县林业接报告后应在24小时内,核实发生情况向局领导汇报,并通过电话、短信或微信方式向北海市林业局报告,同时向县政府报告。

有第二条(一)、(二)、(三)项所列情形之一的,经专家或权威机构鉴定确认后,县林业局应在24小时内通过电话、短信或微信方式直接报告北海市林业局和自治区林业厅,同时报县政府。

(二)书面报告

林业站及林场、林科所应在电话报告后2天内,将掌握的灾害发生情况填入《合浦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基本情况报告表》(附件),书面报告县林业局及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并完善当月月报数据。灾害有扩散蔓延的,应向当地有关单位及个人发出警报。后续有发生防治进展的,应随时将发生防治情况上报。

县林业局在接到乡镇林业站及有关单位书面报告后,应在3日内完成实地核查、灾害情况汇总,完善灾害基本情况表书面报告北海市林业局及县人民政府,并通过森防OA上报应急周报。

第四条  报告内容

电话报告内容:发生种类、危害寄主、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发生面积、危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书面报告内容:认真调查核实后,填写《合浦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基本情况报告表》,包括发生种类、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发生面积、发生程度、危害特点、扩散和蔓延趋势,以及发生地接壤相邻乡镇、地区(市、县)距离和范围,寄主种类及面积,已采取或拟采取的防治措施等,并附上灾害发生现场图片。

第五条  报告原则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报告坚持“快报事实、慎报原因、实事求是、依法处置”原则,电话报告简明、客观、准确,书面上报信息真实、准确、全面、及时。

第六条  林业主管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现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或疑似情况时,应向所在地的林业主管部门报告。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是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报告的责任单位。

第七条  将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报告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对不认真履行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报告职责,迟报、漏报、瞒报、虚报灾情真实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造成重大疫情扩散蔓延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八条 本制度由合浦县林业局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制度从印发之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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