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总结】2015年万全县民政民宗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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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总结】2015年万全县民政民宗工作要点

2023-05-30 20:00:15 来源:网友投稿

2015年万全县民政民宗工作要点2015年,全县民政民宗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以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为目标,以规范建设为主线,凝心聚力,埋头实干,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总结】2015年万全县民政民宗工作要点,供大家参考。

【民政总结】2015年万全县民政民宗工作要点


2015年万全县民政民宗工作要点


2015年,全县民政民宗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以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为目标,以规范建设为主线,凝心聚力,埋头实干,打造有为民政、和谐民政、阳光民政。

一、扎实推进各项社会救助工作

(一)切实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建立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防灾救灾的敏感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救灾应急预案和救灾投入机制,做到资金、物资及时到位,确保受灾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活保障。完善各种防灾减灾措施,做好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准备(包括应急避险场地、物资储备、通讯设施等)。全面落实民政部《自然灾害统计制度》,确保全县范围内发生中等以上自然灾害后,2小时之内收集、上报灾情。研究制定县级受灾人员生活救助办法,明确补助标准。

全面加强减灾备灾工作。加强我县救灾物资储备库的建设。认真谋划防灾减灾工作演练,5月中旬组织开展一次大型救灾应急演练活动。及时更新完善我县灾情信息通讯网。 

强化救灾款物监督管理。切实加强对民政救灾款物的监管,严格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工作规程,做到采购程序透明化,资金账目公开化,确保民政救济救灾款物安全有效地使用在需要救助的弱势群体身上。

(二)扎实推进“阳光低保”

进一步巩固扩大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规范低保审批程序,在申请、核查、听证、公示、审批各环节全面阳光操作。完善城乡低保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查认定工作,全面开展信息核查、入户核查、邻里走访等各项核查工作,确保城乡低保家庭信息的数据准确化、档案规范化、管理规范动态化。坚决杜绝“关系保”、“人情保”现象。

(三)完善和落实社会救助制度

认真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编实织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进一步做好城乡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采取分档、分类救助办法,用好有限的资金,更好的发挥医疗救助作用。

(四)健全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机制

进一步加强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部门间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共享,研究制定相关信息的查询办法。加快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系统建设,搭建信息查询平台。健全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基层平台服务模式,对临时救助对象范围、申请受理、审核审批、救助方式等制度内容进行重新规范。

(五)做好农村五保工作

推进农村敬老院规范化管理,在全面完成农村五保供养档案整理工作的基础上,对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情况进行检查,取消不合格五保对象。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的保重点、保基本和兜底作用,做好失能、半失能农村五保户的供养工作,努力提高集中供养率。

二、持续提升社会管理水平

(一)加大殡改力度,巩固提高火化率

继续强化乡镇政府在殡改工作中的主体责任,把殡改考评工作列为乡镇政绩考核的一项硬性指标,形成乡镇和业务部门对殡葬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大力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建设,争取在年内再建1-2所公益性骨灰堂。加强县城丧事活动规范整顿,抓住县政府发布《关于规范县城主城区治丧活动的通告》的契机,进一步规范县城治丧活动,优化治丧环境,倡导丧事文明简办,树立殡葬新风尚。

(二)继续做好孤儿养育和流浪乞讨救助工作

在了解掌握全县散居孤儿生活学习状况基础上,加强与学校、各级慈善公益组织的联系,拓宽孤儿救助渠道和范围,发挥社会力量救助作用。创造条件联系社会爱心人士开展对孤儿进行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等活动,保证孤儿身心健康。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流浪乞讨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抓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档案的建档和管理。加强街面巡查,主动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保证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防止出现冻伤、死亡等意外情况发生。

(三)提升婚姻登记水平

201511日起,免收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规范婚姻登记行为,加强婚姻登记员教育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制度,确保登记合格率100%;进一步完善特殊日、高峰日电话预约机制,打造民政社会服务窗口;继续做好婚姻登记的信息补录工作,实现信息共享。尝试开展婚姻登记统计分析,做好社会调查工作,服务全县社会工作。

(四)认真做好地名“二普”和第三轮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

积极做好与宣化县、怀安县第三轮县级行政区域联检工作。结合联检工作,大力推进平安边界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减少边界纠纷的发生,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实现边界线附近地区长期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稳步发展。

三、继续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一)推进优抚双拥工作新发展

加强抚恤资金管理,定期不定期地深入乡镇基层进行入户核查,实现优抚对象动态管理,确保抚恤补助按时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加强优抚对象住院费“一站式”报销体系建设,有效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问题。继续优化和提高光荣院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巩固“双拥模范县”成果,广泛开展双拥共建活动,搞好春节、“八一”、中秋等节日的慰问活动,加强社区双拥工作站建设,使双拥工作常态化。

(二)抓好安置军休工作

做好2014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工作,完成2013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发放2013年部分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生活补助费,使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得到妥善安置,认真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积极做好军休干部、退休士官和无军籍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认真落实好军休人员的“两个待遇”。

(三)抓好烈士褒扬工作

完善烈士陵园绿化等建设工作。在县烈士陵园西侧补建“抗美援朝烈士英名录”墙。组织好清明节、烈士公祭日以及围绕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开展公祭烈士等系列活动,充分发挥烈士纪念室教育基地的功能,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

四、进一步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一)积极推进养老机构多元化发展

着力发展好公办保障性养老机构和民办养老机构。搞好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探索建立医养融合、公建民营养老新模式,积极争取县老年养护院项目立项,着力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下大力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建设,重点扶持祥顺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同时对益寿园、宏顺、安享等民办养老机构加强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量。

(二)督促指导街道办做好日间照料中心的运营和建设工作

指导孔家庄街道办商业街日间照料中心运营。扶持孔家庄街道办建设气象后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日间照料中心,积极筹建瑞锦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居家老人提供家政服务、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文体娱乐和精神慰藉等社会化服务。出台发展养老服务业的相关政策,做好12349“一键通”网络服务,使老年人足不出户便能享受到多种便捷的呼叫需求服务。

(三)做好养老机构许可登记和管理工作

根据《养老机构许可办法》的要求,2015年对符合条件的敬老院进行许可登记,进一步加强社会养老机构的管理。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养老机构的消防、卫生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防止发生事故。

(四)做好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工作

借鉴康保县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经验,集中整合民政养老、危房改造、项目扶贫、“一事一议”奖补等资金,在农业生产条件较好、生活设施相对完善、出行相对方便、覆盖人口较多的中心村和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实施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年内重点打造以万全镇五街、邹家庄村等村为重点的12所高标准互助幸福院。

五、老龄工作

全面落实《河北省老年人优待办法》。推进各项优待政策和高龄补贴政策的落实,力争年内让80-89周岁老年人享受高龄补贴。建立长效的敬老、助老规范制度,精心筹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全国第五个“敬老月”和我市第3个法定“敬老日”活动。积极推进“爱心护理工程”和“银龄行动”,协调推动助老健康御险工作加快发展。

六、大力推进基层民主自治

(一)继续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

做好督促检查指导,健全村级民主制度,重点完善和落实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务监督制度,使村民代表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真正发挥作用,使村代会决策、村委会执行、村监会监督的村务运行机制落到实处。

(二)做好村委会换届后续工作

一是完成好新老班子工作交接。二是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等村级民主组织,形成完整的组织体系。三是配合县委组织部共同搞好新晋村干部的培训,并颁发当选证书。

(三)提高社区建设水平

以民主管理为抓手,以项目建设为载体,推进社区建设上台阶,实现社区办公服务场所、设施明显改善,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

(一)依法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

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时直接依法申请登记。接受省下延项目,开展异地商会和非公募基金会登记审批工作。取消社会团体、基金会分支(代表)机构审批。撤(注)销不作为、不规范、不守法、政社不分的社会组织,社会组织登记注册合法率达到100%

(二)规范社会组织管理体

认真贯彻执行省委转发的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精神,做好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的相关工作。加大社会组织诚信建设力度。探索完善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年内组织开展一次社会组织评估。协调推动各业务主管单位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提升社会组织质量建设水平。

(三)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

继续推进把社会组织的评估等级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准入条件。积极争取中央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资金。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积极探索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新机制,协调有关部门解决直接登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难题。加强对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和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

八、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促进全县和谐稳定

(一)民族工作

紧紧围绕着“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工作主题, 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做好第六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努力创新,以更多的形式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我县改革发展成果。加快少数民族村——杏园庄村经济持续发展,提升少数民族群众生活水平和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城市民族工作,严格监管我县清真食品市场,坚决制止违法使用清真食品标志及非清真牛羊肉假冒清真牛羊肉出售等情况发生。

(二)宗教工作

继续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督促指导我县基督教活动场所,完善制度建设,提高宗教活动场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继续开展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两个专项工作;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扎实开展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工作,对参与宗教渗透的私设聚会点,坚决予以取缔,教育转化自封传教人;认真做好宗教节日的维稳工作,积极引导信教群众与社会相适应,切实做好宗教界和谐稳定工作。

九、强化民政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

(一)持续抓好反“四风”工作,落实好整改措施

进一步巩固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现阶段的成果,认真组织开展“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扩大效果,使之持续发展成为常态化,使作风建设要求真正落地生根。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

进一步深入岗位风险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提高干部职工拒腐防变能力,严防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全体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从源头治理腐败。

(三)加强干部队伍素质建设

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业务建设,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系统干部的综合素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充分发挥班子领导核心和先锋模范作用,提高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整体战斗力。


                              万全县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5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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