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干部休假制度是为了什么(7篇)
位置: 首页 >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文章内容

落实干部休假制度是为了什么(7篇)

2022-11-19 08:20:03 来源:网友投稿

落实干部休假制度是为了什么(7篇)落实干部休假制度是为了什么  部队已婚干部休假规定解析  把休假制度真正落实好,让干部把假休足、休好是促成战斗力生成的一个重要的潜在动因。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到的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落实干部休假制度是为了什么(7篇),供大家参考。

落实干部休假制度是为了什么(7篇)

篇一:落实干部休假制度是为了什么

  部队已婚干部休假规定解析

  把休假制度真正落实好,让干部把假休足、休好是促成战斗力生成的一个重要的潜在动因。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到的军队已婚干部的休假规定,供大家参考!

  军队已婚干部休假规定

  第一条为了健全和落实现役军官休假、探亲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等有关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现役军官以下简称军官依照本规定享受休假、探亲待遇。

  第三条军官休假、探亲按照服参军队工作需要与兼顾个人愿望相结合的原那么,实行方案管理。

  第四条军官一年内只享受休假或者探亲中的一项。

  第五条军官休假或者探亲的假期不得跨年度累计。

  军官休假、探亲假期不含国家法定节日的放假时间。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本规定,不得另行规定其他各类假期。

  第七条国家发布发动会令后,所有休假、探亲的军官应当自动完毕假期,立即返回部队。

  第二章休假

  第八条服现役不满20年或者服役和参加工作不满20年的军官,每年休假20天;服现役满20年以上或者服现役和参加工作满20年以上的军官,每年休假30天。

  军队院校毕业或者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的军官,从第二年起安排休假。

  第九条在常规动力舰艇上工作的从事飞行工作的军官,每年休假30天。

  第十条军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每年休假40天:

  一部队驻地不在西藏地区以及其他海拔3000米以上含本数,下同地区,但本人常年在上述地区流动执勤的;

  二在青海海拔3000米以下不含本数,下同地区工作的;

  三在边防一线连队工作的;

  四战斗部队中常年在有核辐射危险环境下工作的。

  第十一条在西藏地区以及其他海拔3000米以上地区工作的军官,服现役不满20年或者服现役和参加工作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60天;服现役满20年以上或者服现役参加工作满20以上的每年休假70天;服现役满25年以上或者服现役和参加工作满25以上的,每年休假80天。在海拔4500米以上地区工作的军官,每年假期再增加10天。

  第十二条军官疗养一般应当在休假期间安排。当年疗养过的军官,疗养时间

  从假期中扣除。

  第十三条军官一般就地休假。本人提出申请,经批准也可以到外地休假。

  军官及配偶均在西藏地区工作的,每年可以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到西藏以外地区休假。

  第十四条军队院校的军官休假,原那么上应当在寒假、暑假期间安排。

  第三章探亲

  第十五条未婚军官离异、丧偶军官与父母一地生活的,每年探望父母一次,假期30天。已婚军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含配偶为独生子女且与岳父母、公婆不在一地生活的,每两年探望父母,假期20天。军官与配偶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探望配偶一次,假期40天。军官与父母、配偶均不在一地生活,在一年内同是符合探望父母及配偶条件的,假期45天。

  军队院校毕业或者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的军官,符合探亲条件的,从第二年起安排探亲。

  第十六条未婚军官符合第十条规定条件之一的,每年探望父母的假期40天。

  第十七条在西藏地区以及其他海拔3000米以上地区工作的军官,探亲假期按照第十一条规定的休假假期执行。

  第十八条军官当年内符合探亲条件,探亲假期短于休假假期的,按照休假假期执行。

  第十九条军官探亲假期不含路途往返时间。

  第四章组织与管理

  第二十条各级首长应当把落实军官休假、探亲制度作为关心部属、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每年按照规定安排所属军官休假、探亲。

  第二十一条各级政治机关管理军官休假、探亲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根据部队工作安排和军官实际情况,制定军官休假、探亲方案;

  二办理军官休假、探亲的审批呈报工作;

  三检查军官休假、探亲方案执行情况。

  第二十二条军官休假、探亲按照以下规定权限审批:

  一担任领导职务的营职以上军官和团级以下单位的非领导职务军官,由团级单位的首长批准;

  二担任领导职务的团级以上军官,副职军官由本级正职首长批准,正职军官由上一级正职首长批准;正大军区职军官由中央军委批准;

  三师级以上单位的的非领导职务军官,由其直接首长批准。

  第二十三条军官每年的休假、探亲假期通常应当一次性安排,本人提出申请,经批准也可以分段安排;分段安排不得超过两次,累计天数不得超过规定的假期。

  第二十四条除国家发布发动令和执行作战、抢险救灾、等级战备等任务外,

  各单位一般不得召回正在休假或者探亲的军官。

  第二十五条军官在休假、探亲期间因工作原因被召回,剩余假期在7天以上的,应当在当年安排补休。

  第二十六条军官因工作原因当年未能安排休假、探亲或者在休假、探亲期间被召回未能安排补休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人年底的根本工资标准,给予相当未休天数根本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应当每半年对军官休假、探亲方案执行情况进展一次检查,并于年底前向上级报告第二十八条军官休假、探亲乘坐交通工具、中转住宿的标准及相关费用报销,按照总后勤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附那么

  第二十九条军队文职干部休假、探亲,按照规定执行。

  军队管理的离休、退休干部探亲,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驻香港部队、驻澳门部队进驻特别行政区工作的军官休假、探亲,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军队派驻国外、境外工作的人员和留学生休假、探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军官、文职干部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享受的晚婚假、晚育假、产假、护理假、从其规定。

  第三十三条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警官和文职干部适用本规定。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1987年9月9日中央军委批准、总政治部印发的?关于军队干部休假问题的通知?同时废止。以往其他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2021部队探亲休假规定

  1、义务兵能否享受探亲规定:

  义务兵不享受正常探亲规定,如因家中遇有特殊情况需请探亲的,要经团以上单位领导批准才行,其往返车船费可以报销。

  2、未婚干部探亲休假规定及要求:

  1探望父母的,假期为20天旅、团以下干部和其他直接带兵的分队干部为30天。原那么上每年1次,假设因战备和工作需要当年不能探亲的,可以两年给假1次,假期为45天。

  2利用探望父母的假期一并回家结婚的,假期为30天。

  3、已婚干部探亲休假规定及要求:

  1夫妻分居的,双方每年均享受探亲待遇一次,干部假期为30天旅、团以下部队干部和其他直接带兵的分队干部为40天。符合随军条件的,干部假期为40天。均不包含途中时间,下同

  2干部与爱人、父母分别居住三地的,干部每年探望爱人一次,每4年探望父母亲一次。

  3夫妇在一地生活的,干部每4年探望父母一次。

  4夫妻在一起生活的干部调开工作,其爱人不能随迁的,干部调动的当年只许夫妻一方享受探亲待遇,时间为30天。在一年内既符合探望爱人又符合探望父母的,原那么上一次给假45天。父母有一方与爱人居住在一地的干部不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54年一次探亲假为20天,并一般应在第4年安排。如家中遇有特殊情况,经组织批准,在这4年中的任何一年都可以探望,但下次探望的时间从第5年算起,不得依次提前。

  制定新军官休假探亲规定的原因

  答:我军军官休假探亲政策是从上世纪80年代开场逐步制定的,散见在10多个文件中,不够标准统一。20多年来,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这些政策制度有的已不完全适应形势开展和部队建立需要,在保证政策制度落实方面也缺乏必要的制约措施,有必要对过去的政策规定进展调整修改和完善,制定新的统一的军官休假探亲规定。

  新制定的?现役军官休假探亲规定?,充分表达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了依法治军和从严治军方针。针对落实休假探亲制度存在的突出矛盾,对以往较为零散的政策规定进展了清理合并和统一标准,尤其在保证休假探亲制度落实方面,制定实行方案管理、未休假探亲经济补偿、休假探亲检查报告制度等措施,增强了制度的约束力。这对于落实休假探亲制度,增强部队凝聚力、战斗力将起到积极作用。

篇二:落实干部休假制度是为了什么

  区委关于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工作,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和领导干部作风,促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和国家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区《关于重申领导干部请假和报告制度的通知》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请销假范围1、请销假制度的适应范围是区管处级领导干部。2、领导干部外出(西安市以外)、病假、事假、年休假、探亲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按时归位销假。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虽请假但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离开工作岗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处理。二、请销假程序3、请假1天以内,副处级领导干部要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单位主要领导(含主持工作的副职)要经分管区级领导同意。4、请假3天(含)以内,副处级领导干部要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单位主要领导(含主持工作的副职)要经分管区级领导同意后,党群序列报请区委书记同意,政府序列报请区长同意后,再报请区委书记同意。5、请假3天以上,要写出请假条。副处级领导干部由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报分管区级领导阅知;单位主要领导(含主持工作的副职)由分管区级领导同意后,党群序列报区委书记审批,

  政府序列报区长同意后,再报区委书记审批。6、请假经批准后,单位主要领导外出请销假情况,党群序列的

  要向区委办公室报告备查,政府序列的要同时向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报告备查,并将在区委《情况通报》上通报。领导干部请假3天以上的,要向区委组织部报告备查。

  7、设党委、党组、党工委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一般不得同时外出或请假。

  8、请假人员经单位领导或区级领导批准后,应妥善安排好工作,留下个人联系方式,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外出或休假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如遇紧急工作任务,请假人员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返回工作岗位。

  9、请假人员,因特殊情况需续假者,应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而超假或逾期不归者,按超假时间,以旷工论处。

  10、对伤、病人员,根据医务人员的建议,需住院治疗,应先履行请假手续,因急病未履行者应待病情稳定后及时补办请假、续假手续。

  11、请假人员在假期结束后,按管理权限,要及时到区委组织部等相关单位报到并销假。

  12、领导干部的婚丧、节育、产假等按照有关规定的假期,副处级领导干部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单位主要领导(含主持工作的副职)由分管区级领导同意后,党群序列报区委书记审核批准,政府序列报区长同意后,再报区委书记审核批准。

  13、领导干部因私或因公出境出国的,按有关规定到区委组织部办理相关手续后,在出国前须履行请假手续。

  14、由一个或多个单位组团外出考察学习的,由牵头单位按上述规定统一履行请假手续。

  15、领导干部因故不能参加全区重要活动和会议时,应按管理权限,提前向相关领导请假。

  16、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按照有关规定,合理安排轮休,积极落实干部年休假制度。

  17、如不按规定请销假者,视情节轻重,分别采取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进行警示教育。对造成工作重大延误、失误者,按《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附则18、区级领导干部的请销假按照市委的有关规定办理。19、科级领导干部的请销假由各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20、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领导干部请销假审批表》

  领导干部请销假审批表

  请假人姓名

  外出地点

  请假时间请假事由

  单位主要领导意见

  分管区级领导意见

  区长意见

  年月

  单位及职务

  联系方式

  日

  至年

  月日

  签名:签名:签名:

  区委书记意见

  签名:

  销假情况

  备注

  注:1、请销假审批程序详见《区委关于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2、此表一式两份。审批后,一份交区委组织部备案,一份单位留存。

篇三:落实干部休假制度是为了什么

  机关干部工休假制度

  机关干部工休假制度第一条享受休假待遇的工作人员范围:街道机关、人民团体公务员、职工及下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不含临聘人员)第二条年休假时间(一)工作满1年不满5年,已转正定级的'工作人员,可休假5天。(二)工作满5年未满10年者,可休假7天。(三)工作满10年未满20年者,可休假10天。(四)工作满20年以上者,可休假14天。第三条不能享受年休假的几种情况(一)年度不称职者。(二)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30天。(三)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45天。(四)已按规定享受了探亲假。第四条女工作人员按规定休产假或男女工作人员休方案生育手术假的,仍可享受年休假待遇。第五条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不作为计算假期的天数。第六条单位集中组织外出参观学习天数不计算在年休假期内。第七条年休假不能跨年度积累使用,原那么上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休完。第八条工作人员在年休假期间内全部工资(包括根本工资和按规定发放的各种津贴、补贴、奖金)照发。

篇四:落实干部休假制度是为了什么

  SinceIhavechosenafarplace,Iwillonlytakethewindandrainintoconsideration.通用参考模板(WORD文档/A4打印/可编辑/页眉可删)

  机关干部年休假制度

  为了加强机关管理和落实机关工作人员的有关生活待遇,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制度(一)事假1、上班期间如确因特殊事情需要占用工作时间处理私事,可请事假,请事假需经领导批准。

  2、工作人员因私事请假,应首先使用年休假,一天事假冲抵一天年休假。

  3、请事假半天者,一般工作人员须经本科室站负责人同意,由本责任单位负责人批准,中层干部须经本责任单位负责人同意,由分管领导批准,每月累计不超过2次。请事假一天及以上者,须事先填写“事假申请单”,一般工作人员须经本科站室负责人同意,报责任单位负责人审批;中层干部须经本责任单位负责人同意,报分管领导审批;责任单位负责人须经分管领导同意,报局主要领导审批;副县级干部须经局主要领导审批。

  4、工作人员因私事急需处理而来不及事先履行请假手续的,应及时按请假规定打电话请假,事后完善请假手续。

  5、工作人员事假期间待遇:请假半天扣10元,请假1天扣20元。工作人员当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按现行文件规定执行。

  (二)病假

  1

  1、工作人员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可请病假。工作人员请病假必须有医疗定点医院出具的有效病假证明,并履行请假手续。一般工作人员须经本科站室负责人同意,报责任单位负责人审批;中层干部须经本责任单位负责人同意,报分管领导审批;责任单位负责人须经分管领导同意,报局主要领导审批;副县级干部须经局主要领导审批。

  2、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的待遇: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现行文件规定执行。

  二、休假制度

  (一)年休假

  1、享受年休假待遇的条件和时间:工作人员连续工龄满5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7天;连续工龄满10不满20年的,

  每年休假10天;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每年休假14天。连续工龄当年满5年、10年、20年的,从下年起分别按规定的时间休假。

  2、按规定享受探亲假、产假、婚假又符合年休假条件的工作人员,享受年休假不变;由组织上安排疗养的工作人员,当年不再安排年休假。如果疗养时间少于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可以补足年休假天数;如果疗养时间超出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则扣减次年年休假相应天数;在各类学校脱产学习、培训、进修1年以上的工作人员,学习期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工作人员受开除留用察看处分期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2

  3、凡在1年内请病假累计超过30天或请事假累计超过15天的工作人员,当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4、每年的年休假原则上当年内一次性休完或不超过3次。

  5、工作人员年休假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日。

  6、工作人员休假期间,如遇工作需要须抽回单位工作时,必须服从组织上的工作安排。

  7、年休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二)婚假

  工作人员结婚,给予婚假5天,途中时间另计。对符合晚婚条件(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初婚者,增加晚婚假20天。

  婚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三)丧假工作人员因父母、配偶、子女及配偶的父母死亡,为料理丧事,经局领导批准,可给予5个工作日的.丧假,途中时间另计。工作人员的岳父母(公、婆)死亡时,需要其料理丧事的,可参照上述规定办理。丧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四)产假凡符合计划生育的工作人员生育子女可享受产假。1、正常分娩者,享受90天产假;难产者,增加假期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胎增加假期15天。2、符合晚育规定的(女年满24周岁的初育),增加产假30天,配偶可享受15天假期。3、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15假期,其宫外孕享受30天假期,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的,享受42天假期。

  4、工作人员产假期满后,在其婴儿不满1周岁时,每天工作时间内允许其哺乳2次,合计时间不超过2小时。

  5、工作人员产假期满后,因本人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医务部门证明需继续休假的,其继续休假期按病假处理。

  产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五)探亲假

  探亲假是工作人员与配偶或父母分居两地,在一定时间内,回家与配偶或父母团聚的假期。德阳市各县市区不属于享受探亲假的范围。工作人员探亲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1、工作人员探望配偶,每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30天(路途除外,下同)。若其配偶当年已享受探亲假,工作人员本人当年则不享受探亲假。职工配偶是军人的,经领导批准,每年可享受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2、未婚工作人员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享受探亲假一次,假期20天。如工作需要,当年不能探望或本人自愿2年探望一次的,可以2年合并享受探亲假一次,假期共45天。

  3、已婚工作人员探望父母,每4年享受探亲假一次,假期

  20天。

  4、工作人员探亲假往返路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5、工作人员探亲期间遇到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日均不补假。

  三、请休假管理

  1、凡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因事、因病或其他原因需在工作时间内请休假的,均应按照“请假—批假—休假—销假”程序履行手续。

  2、工作人员履行完请休假手续,须将手续交局办公室备案;

  3、工作人员休假期满后,须按时到局办公室履行销假手续;

  4、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续假,但又不能按照正常程序履行请休假手续的,应事先以电话或其他方式征得有关领导同意后,方能续假,并在续假结束后及时补办有关请休假手续交局办公室备案。

  5、各责任单位每年初根据工作情况,对本责任单位人员的年休假做好计划安排;对符合年休假条件的职工都尽可能在当年内安排年休。

  6、工作人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经领导安排加班的,应给予相应的补休。

  7、工作人员休假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利用休假时间从事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

篇五:落实干部休假制度是为了什么

  领导休假管理

  健康与休假治理制度

  某某油服自重组上市以来,在宽敞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某某油服的健康蓬勃进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同时随着改革的深入,逐步形成了一套适合某某油服的治理架构及富有责任和朝气的领导干部队伍,这是我们的事业得以健康进展的宝贵财宝。为了爱护领导干部的躯体健康,以旺盛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中,特建立公司直管领导干部健康与休假治理制度。

  一、领导干部健康检查和汇报制度

  1.领导干部的使命与责任使得他们常年处于紧张、繁忙的工作中,假如脑力与体力的消耗得不到适当的调剂,将严峻阻碍身心健康;也有一些领导人员重视事业胜于重视躯体,带病坚持工作,忽视对疾病的检查和治疗,为了使得领导干部的使命与健康两者兼顾,保证领导人员既有工作的朝气,又有健康的体魄,特建立领导干部健康检查和汇报制度。

  2.公司行政治理部具体负责领导干部健康检查工作。领导干部健康检查每年普查一次。检查的项目包括胸透、脑电图、血全项、肝功、CT及其他常规体检项目。依据体检情形由医师进行综合评判,提出保健或治疗建议。

  3.不管公司安排的体检、治疗依旧个人体检、治疗,都应将检查结果和诊断结果(复印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4.人力资源部负责将体检结果纳入个人档案,并将体检中发觉的疑难病症及需离岗治疗的情形集中整理后向董事长和总裁汇报。

  5.领导干部不但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体检情形,而且随时汇报疾病及治疗情形,不得隐瞒不报或带病工作,以免阻碍治疗时效。

  6.领导干部健康检查的费用按财务部有关规定列支,不与个人医疗费挂钩。

  二、领导干部休假制度

  1.依照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某某油服的具体情形,为保证

  领导干部在繁忙工作中的躯体健康和必要的休息,进一步做好和落实领导干部年休假工作,将这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建立领导干部休假制度。

  2.年休假时刻:每年20天。休假时刻含双休日。3.为了保证工作、休假两不误,本着灵活机动的原则,能够一次使用,也能够分两次使用。各单位人事部门在每年第一季度将领导干部休假打算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经人力资源部汇总,并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实施。休假之前一定要安排好工作,办妥授权代理。领导干部休假打算如有变动,应提早两周报告公司人力资源部。4.领导干部到外地休假者,配偶是某某油服内部职员的,其配偶所在单位可安排与领导干部同时休年休假。领导干部因病住院治疗后需疗养者,年休假时刻可特许延长到30天。5.某某油服直管领导干部的疗养费一年发放一次,标准为:岗薪3级人员:5000元/人;岗薪4级人员:4000元/人;岗薪5-6级人员:3000元/人;岗薪7级人员:2500元/人;6.领导干部年休假只在当年有效,当年12月底前没有休完年休假者,疗养费按标准的50%发放,当年已领取全额疗养费者,从次年的疗养费中扣减。

  三、领导干部健康与休假治理制度仅适用于公司直管领导干部。该制度的说明权归人力资源部。

篇六:落实干部休假制度是为了什么

  区委关于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工作,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和领导干部作风,促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和国家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区《关于重申领导干部请假和报告制度的通知》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请销假范围1、请销假制度的适应范围是区管处级领导干部。2、领导干部外出(西安市以外)、病假、事假、年休假、探亲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按时归位销假.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虽请假但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离开工作岗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处理。二、请销假程序3、请假1天以内,副处级领导干部要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单位主要领导(含主持工作的副职)要经分管区级领导同意。4、请假3天(含)以内,副处级领导干部要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单位主要领导(含主持工作的副职)要经分管区级领导同意后,党群序列报请区委书记同意,政府序列报请区长同意后,再报请区委书记同意。5、请假3天以上,要写出请假条。副处级领导干部由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报分管区级领导阅知;单位主要领导(含主持工作的副职)由分管区级领导同意后,党群序列报区委书记审批,

  政府序列报区长同意后,再报区委书记审批.6、请假经批准后,单位主要领导外出请销假情况,党群序列

  的要向区委办公室报告备查,政府序列的要同时向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报告备查,并将在区委《情况通报》上通报.领导干部请假3天以上的,要向区委组织部报告备查。

  7、设党委、党组、党工委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一般不得同时外出或请假。

  8、请假人员经单位领导或区级领导批准后,应妥善安排好工作,留下个人联系方式,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外出或休假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如遇紧急工作任务,请假人员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返回工作岗位。

  9、请假人员,因特殊情况需续假者,应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而超假或逾期不归者,按超假时间,以旷工论处.

  10、对伤、病人员,根据医务人员的建议,需住院治疗,应先履行请假手续,因急病未履行者应待病情稳定后及时补办请假、续假手续。

  11、请假人员在假期结束后,按管理权限,要及时到区委组织部等相关单位报到并销假。

  12、领导干部的婚丧、节育、产假等按照有关规定的假期,副处级领导干部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单位主要领导(含主持工作的副职)由分管区级领导同意后,党群序列报区委书记审核批准,政府序列报区长同意后,再报区委书记审核批准。

  13、领导干部因私或因公出境出国的,按有关规定到区委组织部办理相关手续后,在出国前须履行请假手续。

  14、由一个或多个单位组团外出考察学习的,由牵头单位按上述规定统一履行请假手续。

  15、领导干部因故不能参加全区重要活动和会议时,应按管理权限,提前向相关领导请假.

  16、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按照有关规定,合理安排轮休,积极落实干部年休假制度。

  17、如不按规定请销假者,视情节轻重,分别采取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进行警示教育.对造成工作重大延误、失误者,按《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附则18、区级领导干部的请销假按照市委的有关规定办理。19、科级领导干部的请销假由各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20、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领导干部请销假审批表》

  领导干部请销假审批表

  请假人姓名

  外出地点

  请假时间请假事由

  单位主要领导意见

  分管区级领导意见

  区长意见

  单位及职务联系方式年月日至年月日

  签名:签名:签名:

  区委书记意见

  签名:

  销假情况

  备注

  注:1、请销假审批程序详见《区委关于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2、此表一式两份.审批后,一份交区委组织部备案,一份单位留存。

篇七:落实干部休假制度是为了什么

  最新干部休假制度(同名15201)

  干部、职工、公务员的正常休假、婚嫁、晚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期限和待遇怎样规定?一、法定节假日

  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我国法定节假日包括三类。第一类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新年(1月1日,放假1天)、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放假3天)、劳动节和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清明节、、端阳节、中秋节各1天。第二类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包括: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等。第三类是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具体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除了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外的其他休假节日,也应当安排劳动者休假。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二、带薪年休假

  sevralgoupnmb,thwi±=cyxfz.P-2~3dqFG

  《劳动法》第45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

  sevralgoupnmb,thwi±=cyxfz.P-2~3dqFG

  个月以上的。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第七条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

  sevralgoupnmb,thwi±=cyxfz.P-2~3dqFG

  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八条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第九条国务院人事部门、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分别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第十条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三、病假

  职工患病休假在6个月以上的疾病救济费计算:连续工龄<1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40%计发;连续工龄≥1年且<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50%计发;连续工龄≥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60%计发。

  四、职工依法参加社会活动请假

  《劳动法》第51条规定,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进一步明确,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

  sevralgoupnmb,thwi±=cyxfz.P-2~3dqFG

  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院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会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它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五、事假

  《关于归侨、侨眷职工因私事出境的假期、工资等问题的规定》([1983]侨政会字第007号)规定:“在职职工因私事短期出境申请事假,其假期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批准”。国有企业的归侨、侨眷职工,港澳同胞眷属职工、外籍华人眷属职工以及国内其他职工因私事短期出境(不包括享受国家规定的探亲假而出境),单位应该批准职工的事假。假期规定是:去港澳的,不得超过3个月;出国的,不超过半年,如因故确需续假,应在批准的假期内向所在单位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期限一般不超过1个月。具体假期由所在单位根

  sevralgoupnmb,thwi±=cyxfz.P-2~3dqFG

  据实际需要予以批准。假期从离开工作岗位之日起开始计算。职工因私事出境请事假,假期内的工资等,均按所在单位处理事假的规定办理。假期内的旅费、境外的医药费,均由职工本人自理。另外,国有企业职工出境探亲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返回原单位,本人应向所在单位申请事假。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批准,职工在批准的事假假期内的工资等待遇,按国内职工事假的规定办理。除以上规定外,国家对于企业职工什么情况下可以请事假,以及请事假的工资待遇问题等没有作出统一规定,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制定规章制度。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只要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就具有约束力。


推荐访问:落实干部休假制度是为了什么 休假 是为了 落实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