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党性档案记实管理手册7篇
位置: 首页 >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文章内容

党员党性档案记实管理手册7篇

2022-11-15 18:15:04 来源:网友投稿

党员党性档案记实管理手册7篇党员党性档案记实管理手册  专业文档  xxx党员档案管理制度  1、收集制度。(1)按照党员档案材料收集目录的收集范  围,收集党员档案材料。做到:主动及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员党性档案记实管理手册7篇,供大家参考。

党员党性档案记实管理手册7篇

篇一:党员党性档案记实管理手册

  专业文档

  xxx党员档案管理制度

  1、收集制度。(1)按照党员档案材料收集目录的收集范

  围,收集党员档案材料。做到:主动及时、全面准确、保质

  保量、安全保密。

  (2)了解和掌握形成党员档案材料的信息

  及规律,不失时机地向材料形成收集归档材料,并与其建立

  联系制度和收集网络。

  (3)归档材料应真实规范,完善齐全,

  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由组织形成的材料有形成

  时间和组织印章,个人撰写的材料有形成时间和本人签字。

  (4)对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应按收进材料的时间顺序,登记在党员档案材料收集目录上,并在当月内归入档案袋

  (盒)。(5)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应及时通知形成材料

  的部门更正或补送、补办手续,限期报送。

  (6)统一布置填

  写的归档材料,应限定时期,及时收集,逾期不报的,予以

  催收。(7)定期核查所管理的档案,发现所缺材料,及时登

  记在《索取所缺党员档案材料登记簿》上,主动向有关支部

  查询索取。

  2、查(借)阅制度。(1)查借阅党员档案必须由党支部书

  记在填写好《申请查阅党员档案报告表》后,经支部书记

  字盖章后方可登记查阅;

  (2)任何人不得查阅本人及其亲属

  档案。(3)需摘录或复制档案有关内容和材料的,应征得管

  档人员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除代作直接证明的材料外,

  摘录或复制的档案材料,均不予盖章。

  (4)查阅档案人员应

  按要求认真填写阅档情况登记。阅档时,不得随意圈划、涂

  WORD格式可编辑

  专业文档

  改、拆散、抽换、污损档案。

  (5)档案一般不得外借,党支

  部确因特殊情况必须借用的,应在《申报表》中填明借阅理

  由,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借出。借出档案一般不超过

  15天,若不能按期归还,应办理续借手续,续借不得超过一周。3、传递制度。(1)转递党员档案和档案材料,必须做到

  及时、完整、准确、安全、保密。

  (2)党员流动或变换单位

  后,应在15天内将档案转至新的所在党组织。

  (3)转出的档

  案应完整齐全,并按规定经过认真整理装订,不得扣留材料

  或分批转出。(4)党员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中共党员干部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由其本人及亲属自带。成批移

  交的要派专人护送。(5)转出的档案或档案材料,应按统一规定的《转递党员档案材料通知单》详细登记,并随档案一

  并严格包封,骑缝应加盖公章或贴密封签。(6)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立即退回回执;转出

  收到的档案

  的档案,逾期1个月未退回执的,应及时催收。现的“无头档案”,应认真查找。确属查不到下落人员,又

  (7)对已出

  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或档案材料,要妥善保存。

  4、保密制度。(1)党员档案是反映党员政治生活的重要材料,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保密法》

  的规定,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做到:保守机密,慎之又慎。(2)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严守党和国家机密,不随意向无关人员提供档案或泄露档案内容,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必要处分。(3)不得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和

  WORD格式可编辑

  专业文档

  查阅党员档案。

  (4)不准带党员档案出入公共场所,不准用

  普通电话索要或提供档案内容。

  (5)档案管理人员不得保管

  本人及亲属档案。

  (6)查阅档案前,必须弄清查阅档案的用

  途或理由,查阅者与被查阅人员的关系。对符合查阅档案条

  件要求的,给予接待,并对其查阅的有关用途,予以保密,

  不得随意泄露。

  WORD格式可编辑

篇二:党员党性档案记实管理手册

  一、学生党员发展对象的必备材料:二、1.入党申请书三、2.自传四、3.思想汇报五、4.共青团推优建党对象推荐表六、5.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七、6.业余党校推荐表八、7.入党对象群众座谈会记录九、8.支部政审综合材料十、9.入党志愿书十一、二、教工党员发展对象的必备材料:十二、1.入党申请书十三、2.自传十四、3.思想汇报十五、4.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十六、5.业余党校推荐表

  十七、6.入党对象群众座谈会记录

  十八、7.支部政审综合材料

  三、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手续:(一)组织关系转入:1.教职工党员人事关系转入本单位后,要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需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至党委办公室。

  2.学生党员考入本学院后,要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需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至党委办公室。(二)组织关系转出:1.教职工正式(预备)党员:在办理人事关系转出手续时到党委办公室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2.学生党员:在办理毕业手续时,由支部通知毕业生先到所在支部开“党员关系转入、转出、内部调转联系单”、取“预备党员档案”(正式党员档案保存在党委)并缴纳党费,再到党委办公室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四、党费收缴管理制度1.每位党员都必须根据《党章》及有关要求按时向所在支部缴纳党费,一般每月一次,不得代缴或一次性缴纳全年的党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缴纳或按月缴纳的,经支部委员同意,可以委托他人代缴。

  2.党员交纳党费时,必须按规定标准缴纳。如生活确有困难,可提出申请,交支部委员会批准后,可以少缴或免缴。3.对不按规定缴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查明原因,并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4.党费收缴以支部为单位,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应建立党费收缴登记册,支部每季度上缴一次。直属支部直接上交党办,院系二级支部先交到总支,由总支统一上交党办,每年12月15日前应交清全年党费。

  5.党委收取各支部党费时,需开据“党费收据”给各党支部;党支部收取党费时需在每位党员的“党员手册”中进行登记。党支部档案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党员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以适应新时期党组织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支部工作》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党员和积极分子档案是从向党组织递交申请书开始到成为正式党员形成的有关党员个人的文字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党员的重要依据。第三条党员和积极分子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

  第四条党员档案由党支部指定专人管理。积极分子档案由培养联系人负责整理,整理完后及时送交党支部指定的档案管理人员。积极分子和党员档案均存放在党支部指定的档案管理人员处。第五条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一)保管党员、积极分子档案相关材料;(二)收集、鉴别和整理党员档案材料;(三)办理党员档案的查阅、借阅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四)登记党员的党支部调整等变动情况;(五)为有关部门提供党员情况;(六)做好党员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七)办理其它有关事项。十九、第六条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地及时收集和整理归类有

  关档案材料,力争做到不重、不错、不漏。

篇三:党员党性档案记实管理手册

  。

  xxx党员档案管理制度

  1、收集制度。(1)按照党员档案材料收集目录的收集范围,收集党员档案材料。做到:主动及时、全面准确、保质保量、安全保密。(2)了解和掌握形成党员档案材料的信息及规律,不失时机地向材料形成收集归档材料,并与其建立联系制度和收集网络。(3)归档材料应真实规范,完善齐全,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由组织形成的材料有形成时间和组织印章,个人撰写的材料有形成时间和本人签字。(4)对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应按收进材料的时间顺序,登记在党员档案材料收集目录上,并在当月内归入档案袋(盒)。(5)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应及时通知形成材料的部门更正或补送、补办手续,限期报送。(6)统一布置填写的归档材料,应限定时期,及时收集,逾期不报的,予以催收。(7)定期核查所管理的档案,发现所缺材料,及时登记在《索取所缺党员档案材料登记簿》上,主动向有关支部查询索取。

  2、查(借)阅制度。(1)查借阅党员档案必须由党支部书记在填写好《申请查阅党员档案报告表》后,经支部书记签字盖章后方可登记查阅;(2)任何人不得查阅本人及其亲属档案。(3)需摘录或复制档案有关内容和材料的,应征得管档人员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除代作直接证明的材料外,摘录或复制的档案材料,均不予盖章。(4)查阅档案人员应按要求认真填写阅档情况登记。阅档时,不得随意圈划、涂改、拆散、抽换、污损档案。(5)档案一般不得外借,党支部确因特

  -可编辑修改-

  。

  殊情况必须借用的,应在《申报表》中填明借阅理由,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借出。借出档案一般不超过15天,若不能按期归还,应办理续借手续,续借不得超过一周。

  3、传递制度。(1)转递党员档案和档案材料,必须做到及时、完整、准确、安全、保密。(2)党员流动或变换单位后,应在15天内将档案转至新的所在党组织。(3)转出的档案应完整齐全,并按规定经过认真整理装订,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4)党员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中共党员干部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由其本人及亲属自带。成批移交的要派专人护送。(5)转出的档案或档案材料,应按统一规定的《转递党员档案材料通知单》详细登记,并随档案一并严格包封,骑缝应加盖公章或贴密封签。(6)收到的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立即退回回执;转出的档案,逾期1个月未退回执的,应及时催收。(7)对已出现的“无头档案”,应认真查找。确属查不到下落人员,又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或档案材料,要妥善保存。

  4、保密制度。(1)党员档案是反映党员政治生活的重要材料,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保密法》的规定,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做到:保守机密,慎之又慎。(2)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严守党和国家机密,不随意向无关人员提供档案或泄露档案内容,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必要处分。(3)不得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和查阅党员档案。(4)不准带党员档案出入公共场所,不准用普通电话索要或提供档案内容。(5)档案管理人员不得保管本人及亲

  -可编辑修改-

  。

  属档案。(6)查阅档案前,必须弄清查阅档案的用途或理由,查阅者与被查阅人员的关系。对符合查阅档案条件要求的,给予接待,并对其查阅的有关用途,予以保密,不得随意泄露。

  -可编辑修改-

  。

  THANKS!!!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课件等等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

  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

  -可编辑修改-

篇四:党员党性档案记实管理手册

  发展党员全程记实系统操作手册

  (基层党委版)一、查看并维护各阶段申请入党人员信息

  (一)登录系统1.在党内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用户名和密码完成系统登

  录。

  2.点击【党员管理业务】栏目下的【发展党员】按钮,进入“申请入党人员管理”页面

  (二)进入各阶段申请入党人员的信息页面点击“申请人信息”(或“积极分子信息”、“发展对象信息”、“预备党员信息”)即可进入“申请人信息”管理页面。

  (三)维护各阶段申请入党人员信息点击“申请人”(或“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姓名前面的【修改】按钮,即可进入“信息修改”页面,并对该人员基本信息进行修改维护。

  (四)查看各阶段申请入党人员的发展档案信息点击红色字体的“申请人”姓名(或“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进入相应发展阶段的流程页面,可以查看发展档案信息。

  二、确定为发展对象备案(一)进入“备案审批”页面点击【党员管理业务】栏目下的【发展党员】按钮,再点击【确定为发展对象备案】按钮,进入“备案审批”页面。

  (二)进行备案审批点击【同意】按钮则审批通过,即可使该入党积极分子在“党员E先锋”系统中进入发展对象阶段;点击【不同意】按钮则审批不通过。

  三、确定为预备党员预审(一)进入“预审”页面点击【党员管理业务】栏目下的【发展党员】按钮,再点击【确定为预备党员预审】按钮,进入“预审”页面。

  (二)录入“审查结果”1.点击【审查结果】按钮,进入“审查结果”编辑页面。

  2.录入审查结果,点击【保存】按钮完成审查结果的保存。

  (三)进行预审点击【同意】按钮则预审通过;点击【不同意】按钮则预审不通过。

  四、确定为预备党员审批(一)进入“审批”页面点击【党员管理业务】栏目下的【发展党员】按钮,再点击【确定为预备党员审批】按钮,进入“审批”页面。

  (二)录入“党委谈话记录”1.点击【党委谈话记录】按钮,进入“党委谈话记录”编辑页面。

  2.录入谈话记录信息并点击【保存】按钮。

  (三)录入“党委会议记录”点击【党委会议记录】按钮,进入“党委会议记录”编

  辑页面,录入党委会议信息并点击【保存】按钮。

  (四)进行审批点击【同意】按钮则审批通过;点击【不同意】按钮则审批不通过。

  五、预备党员转正审批(一)进入“审批”页面点击【党员管理业务】栏目下的【发展党员】按钮,再点击【预备党员转正审批】按钮,进入“审批”页面。

  (二)进行审批点击【同意】按钮则审批通过;点击【不同意】按钮则

  审批不通过。

篇五:党员党性档案记实管理手册

  党员档案管理制度

  X年四月

  1

  目

  录

  1、收集制度…………………………………………(3)2、查(借)阅制度……………………………………(4)3、传递制度…………………………………………(5)4、保密制度…………………………………………(6)5、管理人员职责……………………………………(7)6、保管制度………………………………………(8)

  2

  党员档案管理制度

  一、收集制度

  1、按照党员档案材料收集目录的收集范围,收集党员档案材料。做到:主动及时、全面准确、保质保量、安全保密。

  2、了解和掌握形成党员档案材料的信息及规律,不失时机地向材料形成部门收集归档材料,并与其建立联系制度和收集网络。

  3、归档材料应真实规范,完善齐全,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由组织形成的材料有形成时间和组织印章,个人撰写的材料有形成时间和本人签字。

  4、对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应按收进材料的时间顺序,登记在党员档案材料收集目录上,并在当月内归入档案袋(盒)。

  5、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应及时通知形成材料的部门更正或补送、补办手续,限期报送。

  6、统一布置填写的的归档材料,应限定时期,及时收集,逾期不报的,予以催收。

  7、定期核查所管理的档案,发现所缺材料,及时登记在《索取所缺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登记簿》上,主动向有关部门查询索取。

  3

  二、查(借)阅制度

  1、查借阅党员档案必须由各单位组织人事干部在填写好《申请查阅党员档案报告表》后,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方可登记查阅;纪检、监察、公检法部门因工作业务需要,了解干部人事档案情况时,可提供有关部分内容。

  2、任何人不得查阅本人及其亲属档案。3、需摘录或复制档案有关内容和材料的,应征得管档人员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除代作直接证明的材料外,摘录或复制的档案材料,均不予盖章。4、查阅档案人员应按要求认真填写阅档情况登记。阅档时,不得随意圈划、涂改、拆散、抽换、污损档案。5、档案一般不得外借,单位党组织确因特殊情况必须借用的,应在《申报表》中填明借阅理由,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借出。借出档案一般不超过15天,若不能按期归还,应办理续借手续,续借不得超过一周。

  4

  三、传递制度

  1、转递党员档案和档案材料,必须做到及时、完整、准确、安全、保密。

  2、党员流动或变换单位后,应在15天内将档案转至新的所在党组织。

  3、转出的档案应完整齐全,并按规定经过认真整理装订,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

  4、党员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中共党员干部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由其本人及亲属自带。成批移交的要派专人护送。

  5、转出的档案或档案材料,应按统一规定的《转递党员档案材料通知单》详细登记,并随档案一并严格包封,骑缝应加盖公章或贴密封签。

  6、收到的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立即退回回执;转出的档案,逾期1个月未退回执的,应及时催收。

  7、对已出现的“无头档案”,应认真查找。确属查不到下落人员,又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或档案材料,要妥善保存。

  5

  四、保密制度

  1、党员档案是反映党员政治生活的重要材料,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保密法》的规定,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做到:保守机密,慎之又慎。

  2、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严守党和国家机密,不随意向无关人员提供档案或泄露档案内容,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必要处分。

  3、不得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和查阅党员档案。

  4、不准带党员档案出入公共场所,不准用普通电话索要或提供档案内容。

  5、档案管理人员不得保管本人及亲属档案。6、查阅档案前,必须弄清查阅档案的用途或理由,查阅者与被查阅人员的关系。对符合查阅档案条件要求的,给予接待,并对其查阅的有关用途,予以保密,不得随意泄露。

  6

  五、管理人员职责

  1、收集、整理、保管党员档案,为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积累档案史料,提供依据;

  2、办理党员档案查(借)阅和传递,做到登记清楚,办理及时,为党员教育管理和经济建设服务;

  3、熟悉党员档案材料,做好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供信息;

  4、健全制度,搞好安全、保密和保护工作,确保党员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7

  六、保管制度

  1、严密、科学的保管和保护党员档案;2、保管人员必须是政治上可靠、党性强、作风正,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党员;3、档案要编号写目,有序排列,科学存放;4、档案柜应坚固实用,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符合防盗、防火、防潮、防蛀、防光、防高温要求。5、定期对保管保护档案的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6、库房不得堆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的物品,及其它杂物,不办公时,应切断库房照明及有关工作设备电源。7、档案管理人员应掌握消防知识,能够熟悉使用灭火器材。

  8

篇六:党员党性档案记实管理手册

  党员档案管理制度

  施洞镇小学党支部制

  2012年3月4日

  2012年施洞镇小学党支部

  党员档案管理制度

  一、收集制度。(1)按照党员档案材料收集目录的收集范围,收集党员档案材料。做到:主动及时、全面准确、保质保量、安全保密。(2)了解和掌握形成党员档案材料的信息及规律,不失时机地向材料形成部门收集归档材料,并与其建立联系制度和收集网络。(3)归档材料应真实规范,完善齐全,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由组织形成的材料有形成时间和组织印章,个人撰写的材料有形成时间和本人签字。(4)对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应按收进材料的时间顺序,登记在党员档案材料收集目录上,并在当月内归入档案袋(盒)。(5)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应及时通知形成材料的部门更正或补送、补办手续,限期报送。(6)统一布置填写的归档材料,应限定时期,及时收集,逾期不报的,予以催收。(7)定期核查所管理的档案,发现所缺材料,及时登记在《索取所缺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登记簿》上,主动向有关部门查询索取。二、查(借)阅制度。(1)查借阅党员档案必须由单位组织人事干部在填写好《申请查阅党员档案报告表》后,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

  方可登记查阅;纪检、监察、检法部门因工作业务需要,了解干部人事档案情况时,可提供有关部分内容。(2)任何人不得查阅本人及其亲属档案。(3)需摘录或复制档案有关内容和材料的,应征得管档人员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除代作直接证明的材料外,摘录或复制的档案材料,均不予盖章。(4)查阅档案人员应按要求认真填写阅档情况登记。阅档时,不得随意圈划、涂改、拆散、抽换、污损档案。(5)档案一般不得外借,单位党组织确因特殊情况必须借用的,应在《申报表》中填明借阅理由,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借出。借出档案一般不超过15天,若不能按期归还,应办理续借手续,续借不得超过一周。三、传递制度。(1)转递党员档案和档案材料,必须做到及时、完整、准确、安全、保密。(2)党员流动或变换单位后,应在15天内将档案转至新的所在党组织。(3)转出的档案应完整齐全,并按规定经过认真整理装订,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4)党员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中共党员干部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由其本人及亲属自带。成批移交的要派专人护送。(5)转出的档案或档案材料,应按统一规定的《转递党员档案材料通知单》详细登记,并随档案一并严格包封,骑缝应加盖公章或贴密封签。

  (6)收到的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立即退回回执;转出的档案,逾期1个月未退回执的,应及时催收。(7)对已出现的“无头档案”,应认真查找。确属查不到下落人员,又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或档案材料,要妥善保存。四、保密制度。(1)党员档案是反映党员政治生活的重要材料,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保密法》的规定,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做到:保守机密,慎之又慎。(2)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严守党和国家机密,不随意向无关人员提供档案或泄露档案内容,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必要处分。(3)不得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和查阅党员档案。(4)不准带党员档案出入公共场所,不准用普通电话索要或提供档案内容。(5)档案管理人员不得保管本人及亲属档案。(6)查阅档案前,必须弄清查阅档案的用途或理由,查阅者与被查阅人员的关系。对符合查阅档案条件要求的,给予接待,并对其查阅的有关用途,予以保密,不得随意泄露。

  施洞镇小学党支部制2012年3月4日

篇七:党员党性档案记实管理手册

  xxx党员档案管理制度

  1、收集制度。(1)按照党员档案材料收集目录的收集范围,收集党员档案材料。做到:主动及时、全面准确、保质保量、安全保密。(2)了解和掌握形成党员档案材料的信息及规律,不失时机地向材料形成收集归档材料,并与其建立联系制度和收集网络。(3)归档材料应真实规范,完善齐全,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由组织形成的材料有形成时间和组织印章,个人撰写的材料有形成时间和本人签字。(4)对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应按收进材料的时间顺序,登记在党员档案材料收集目录上,并在当月内归入档案袋(盒)。(5)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应及时通知形成材料的部门更正或补送、补办手续,限期报送。(6)统一布置填写的归档材料,应限定时期,及时收集,逾期不报的,予以催收。(7)定期核查所管理的档案,发现所缺材料,及时登记在《索取所缺党员档案材料登记簿》上,主动向有关支部查询索取。

  2、查(借)阅制度。(1)查借阅党员档案必须由党支部书记在填写好《申请查阅党员档案报告表》后,经支部书记签字盖章后方可登记查阅;(2)任何人不得查阅本人及其亲属档案。(3)需摘录或复制档案有关内容和材料的,应征得管档人员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除代作直接证明的材料外,摘录或复制的档案材料,均不予盖章。(4)查阅档案人员应按要求认真填写阅档情况登记。阅档时,不得随意圈划、涂改、拆散、抽换、污损档案。(5)档案一般不得外借,党支部确因特殊情况必须借用的,应在《申报表》中填明借阅理由,报

  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借出。借出档案一般不超过15天,若不能按期归还,应办理续借手续,续借不得超过一周。

  3、传递制度。(1)转递党员档案和档案材料,必须做到及时、完整、准确、安全、保密。(2)党员流动或变换单位后,应在15天内将档案转至新的所在党组织。(3)转出的档案应完整齐全,并按规定经过认真整理装订,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4)党员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中共党员干部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由其本人及亲属自带。成批移交的要派专人护送。(5)转出的档案或档案材料,应按统一规定的《转递党员档案材料通知单》详细登记,并随档案一并严格包封,骑缝应加盖公章或贴密封签。(6)收到的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立即退回回执;转出的档案,逾期1个月未退回执的,应及时催收。(7)对已出现的“无头档案”,应认真查找。确属查不到下落人员,又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或档案材料,要妥善保存。

  4、保密制度。(1)党员档案是反映党员政治生活的重要材料,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保密法》的规定,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做到:保守机密,慎之又慎。(2)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严守党和国家机密,不随意向无关人员提供档案或泄露档案内容,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必要处分。(3)不得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和查阅党员档案。(4)不准带党员档案出入公共场所,不准用普通电话索要或提供档案内容。(5)档案管理人员不得保管本人及亲属档案。(6)查阅档案前,必须弄清查阅档案的用途或理由,

  查阅者与被查阅人员的关系。对符合查阅档案条件要求的,给予接待,并对其查阅的有关用途,予以保密,不得随意泄露。


推荐访问:党员党性档案记实管理手册 记实 党性 党员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