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帮扶工作有待提升整改措施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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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帮扶工作有待提升整改措施13篇

2022-11-08 18:35:04 来源:网友投稿

就业帮扶工作有待提升整改措施13篇就业帮扶工作有待提升整改措施  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  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一、存在问题及其原因分析帮扶联系人和帮扶措施没有实现全覆盖,帮扶措施单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就业帮扶工作有待提升整改措施13篇,供大家参考。

就业帮扶工作有待提升整改措施13篇

篇一:就业帮扶工作有待提升整改措施

  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

  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一、存在问题及其原因分析帮扶联系人和帮扶措施没有实现全覆盖,帮扶措施单一且同质化现象突出,帮扶项目达不到预期效果。深入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双包”要求落实不够。一是一些地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重视不够,没有真正把“单位包村、干部包户”要求落实到位。二是部分帮扶单位没有组织本单位干部联系包户,有的虽然选派了干部,但后续支持力度不够,帮扶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三是部分牵头帮扶单位未能有效发挥协调督促作用,合力帮扶不到位。(二)基层帮扶干部队伍建设不够。一是部分帮扶干部对脱贫业务不熟、政策不清,有的仅停留在“结对”和走访慰问层面,缺乏切实可行的帮扶思路和措施。二是不少帮扶联系人本身只是一般村干部或基层普通工作人员,资源有限,措施不多;有的帮扶联系人一人联系多户甚至十几户,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帮扶,容易流于形式、走过场;不少村级扶贫专干由村文书兼任,存在“专干不专”现象。三是驻村工作队“不成队”现象突出,没有形成“专班”,驻村工作队往往只靠队长单兵作战,影响了帮扶实效。(三)因人因户因村施策不够。一是不少帮扶干部没有结合贫困户

  致贫原因和帮扶需求制定帮扶计划,缺乏针对性,难以做到“精准滴灌”。二是帮扶中大多采取资助类项目为主的“输血式”扶贫,因地制宜发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力度不够,“造血式”扶贫办法不多。三是宣传动员不够广泛深入,不少贫困户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其主体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内生动力未能进一步激发。

  (四)开展监督考核力度不够。一是对实施帮扶项目的脱贫成效缺乏科学有效的评估,没有把带动贫困户的户数、增收脱贫实效列入评估内容。二是对帮扶工作队队长和帮扶联系人的督查考核力度不够,未能真实记录驻村时间和帮扶成效等,难以保证工作队队长“下得去、留得住、融得进、干得好”和帮扶联系人勤上门、帮得实。三是对帮扶单位的考核体系有待完善,对帮扶单位的压力传导和正向激励不够。

  二、整改目标任务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定点帮扶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党建、促扶贫,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不断创新帮扶方式,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突出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基础性措施,逐步解决帮扶措施单一等问题,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结合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数据完善工作,完成贫困户帮扶联系人和帮扶措施全覆盖。三、主要整改措施(一)压实帮扶责任。一是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厅字〔2017〕13号),研究出台我省实施意见,并指导各市、县进一步完善帮扶机制。

  二是开展定点帮扶工作专项督查。计划年内组织开展2次帮扶工作专项督查,并公开通报结果,督促市、县将定点帮扶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做到帮扶全覆盖。三是抓好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对脱贫户中没有帮扶联系人、没有安排帮扶项目、帮扶联系人全年没有上门的,相关县(市、区)要列出任务清单,限期整改,依单销号,确保整改到位。各市、县(市、区)针对“精准帮扶措施不得力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确保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四是进一步明确脱贫攻坚期内帮扶政策保持稳定。脱贫攻坚期内,已出列贫困村的定点帮扶单位不变动、驻村扶贫工作队不撤离,已脱贫户的帮扶联系人不脱钩。

  (二)配强帮扶队伍。一是落实省委关于选派副县级以上干部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同时选派1名副队长、1名扶贫专干的要求,选齐配强驻村扶贫工作队,并推动其认真履行组织、指导、落实、监督等职责。二是落实帮扶联系人必须是乡镇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干部或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要求,每名帮扶联系人所联系的贫困家庭一般不超过3户,不断提高到户帮扶的精准性、实效性。三是按照分级培训原则,省级层面今年举办2期省直单位派驻第一书记(工作队长)业务培训,并指导市、县开展相关培训,针对帮扶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加强现场观摩和案例教学,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创新帮扶方式。一是坚持一户一策、因户施策,针对每个贫困户的实际情况,组建由帮扶联系人牵头,村组干部、农技人员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参与的帮扶小组,制定针对性帮扶方案,落实帮扶

  项目,跟踪服务到底,坚决打通精准扶贫“最后一公里”。二是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的实施意见》,千方百计调动贫困群众脱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内生动力。三是把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作为脱贫攻坚的基础性措施,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业、乡村旅游、光伏扶贫和资产收益等扶贫项目,实现外部帮扶和内生动力“双轮驱动”。四是全方位推进社会扶贫工作。继续推进“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提质增效,带动更多贫困户发展产业、参与就业。结合“扶贫日”活动,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支部共建、捐款捐物、志愿服务、体验走访等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

  (四)强化督查考核。一是强化督查。建立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有效督查机制,加大对各地定点帮扶工作的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通报问题,解决问题。二是强化考核。修改完善考核体系,加大精准帮扶和帮扶成效在市县领导班子考核和省直帮扶单位脱贫攻坚帮扶成效考核中的权重,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

  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材料在省交叉考核、审计和第三方评估反馈内容中,存在帮扶信息不准确、帮扶手册不完善、帮扶工作履职不到位、帮扶措施不精准的问题,深入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帮扶要求落实不够。一是部分帮扶力量重视程度不够,责任感、紧迫感和积极性有待加强。二是部分派员单位以人手不够为由,将第一书记留在

  ……一)压实帮扶责任。一是进一步细化明确联系领导、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农技员、家庭医生工作职责。落实帮扶任务提示单,解决帮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严格落实帮扶“五到位”责任制,确保帮扶下沉到村、到户、到人,提高帮扶实效。二是常态化开展专项督查指导,对脱贫攻坚及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督促指导,采取集中检查、现场抽查、随即调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巡回督查,将巡回督导的结果运用到对乡镇、部门的日常管理和领导班子建设中。三是抓好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对帮扶信息不准确、帮扶手册不完善、帮扶工作履职不到位、帮扶措施不精准的问题,相关单位要列出整改清单,限期整改,依单销号,确保整改到位。(二)配强帮扶队伍。一是加强脱贫攻坚干部队伍建设,严格保持贫困乡镇党政正职,贫困村党组织书记、第一书记队伍稳定。二是严格帮扶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驻村制度、请销假制度、工作日志制度、工作例会和督查等工作制度,全面加强日常管理,督促推动贫困村“六个一”和非贫困村“三个一”帮扶力量扎根基层、真抓实干。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材料一、基本情况

  

篇二:就业帮扶工作有待提升整改措施

  关于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方案

  为强化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深入整改“精准帮扶措施落实不得力”的突出问题,制订本整改落实方案。

  一、存在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帮扶联系人和帮扶措施没有实现全覆盖,帮扶措施单一且同质化现象突出,帮扶项目达不到预期效果。深入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双包”要求落实不够。一是一些地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重视不够,没有真正把“单位包村、干部包户”要求落实到位。二是部分帮扶单位没有组织本单位干部联系包户,有的虽然选派了干部,但后续支持力度不够,帮扶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三是部分牵头帮扶单位未能有效发挥协调督促作用,合力帮扶不到位。

  (二)基层帮扶干部队伍建设不够。一是部分帮扶干部对脱贫业务不熟、政策不清,有的仅停留在“结对”和走访慰问层面,缺乏切实可行的帮扶思路和措施。二是不少帮扶联系人本身只是一般村干部或基层普通工作人员,资源有限,措施不多;有的帮扶联系人一人联

  系多户甚至十几户,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帮扶,容易流于形式、走过场;不少村级扶贫专干由村文书兼任,存在“专干不专”现象。三是驻村工作队“不成队”现象突出,没有形成“专班”,驻村工作队往往只靠队长单兵作战,影响了帮扶实效。

  (三)因人因户因村施策不够。一是不少帮扶干部没有结合贫困户致贫原因和帮扶需求制定帮扶计划,缺乏针对性,难以做到“精准滴灌”。二是帮扶中大多采取资助类项目为主的“输血式”扶贫,因地制宜发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力度不够,“造血式”扶贫办法不多。三是宣传动员不够广泛深入,不少贫困户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其主体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内生动力未能进一步激发。

  (四)开展监督考核力度不够。一是对实施帮扶项目的脱贫成效缺乏科学有效的评估,没有把带动贫困户的户数、增收脱贫实效列入评估内容。二是对帮扶工作队队长和帮扶联系人的督查考核力度不够,未能真实记录驻村时间和帮扶成效等,难以保证工作队队长“下得去、留得住、融得进、干得好”和帮扶联系人勤上门、帮得实。三是对帮扶单位的考核体系有待完善,对帮扶单位的压力传导和正向激励不够。

  二、整改目标任务

  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定点帮扶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党建、促扶贫,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不

  断创新帮扶方式,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突出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基础性措施,逐步解决帮扶措施单一等问题,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结合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数据完善工作,完成贫困户帮扶联系人和帮扶措施全覆盖。

  三、主要整改措施

  (一)压实帮扶责任。一是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厅字〔2017〕13号),研究出台我省实施意见,并指导各市、县进一步完善帮扶机制。二是开展定点帮扶工作专项督查。计划年内组织开展2次帮扶工作专项督查,并公开通报结果,督促市、县将定点帮扶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做到帮扶全覆盖。三是抓好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对脱贫户中没有帮扶联系人、没有安排帮扶项目、帮扶联系人全年没有上门的,相关县(市、区)要列出任务清单,限期整改,依单销号,确保整改到位。各市、县(市、区)针对“精准帮扶措施不得力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确保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四是进一步明确脱贫攻坚期内帮扶政策保持稳定。脱贫攻坚期内,已出列贫困村的定点帮扶单位不变动、驻村扶贫工作队不撤离,已脱贫户的帮扶联系人不脱钩。

  (二)配强帮扶队伍。一是落实省委关于选派副县级以上干部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同时选派1名副队长、1名扶贫专干的要求,选齐配强驻村扶贫工作队,并推动其认真履行组织、指导、落实、监督等职责。二是落实帮扶联系人必须是乡镇以上党政机关、

  事业单位在编干部或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要求,每名帮扶联系人所联系的贫困家庭一般不超过3户,不断提高到户帮扶的精准性、实效性。三是按照分级培训原则,省级层面今年举办2期省直单位派驻第一书记(工作队长)业务培训,并指导市、县开展相关培训,针对帮扶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加强现场观摩和案例教学,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创新帮扶方式。一是坚持一户一策、因户施策,针对每个贫困户的实际情况,组建由帮扶联系人牵头,村组干部、农技人员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参与的帮扶小组,制定针对性帮扶方案,落实帮扶项目,跟踪服务到底,坚决打通精准扶贫“最后一公里”。二是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的实施意见》,千方百计调动贫困群众脱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内生动力。三是把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作为脱贫攻坚的基础性措施,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业、乡村旅游、光伏扶贫和资产收益等扶贫项目,实现外部帮扶和内生动力“双轮驱动”。四是全方位推进社会扶贫工作。继续推进“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提质增效,带动更多贫困户发展产业、参与就业。结合“扶贫日”活动,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支部共建、捐款捐物、志愿服务、体验走访等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

  (四)强化督查考核。一是强化督查。建立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有效督查机制,加大对各地定点帮扶工作的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通报问题,解决问题。二是强化考核。修改完善考核体系,加大精准帮扶和帮扶成效在市县领导班子考核和

  省直帮扶单位脱贫攻坚帮扶成效考核中的权重,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

  

  

篇三:就业帮扶工作有待提升整改措施

  以国家治理现代化建立扶贫长效机制只有防止包办做法以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思路开展扶贫才能转变扶贫观念形成长效扶贫机制避免重示范建设而轻全面开花的现象精准施策对口帮扶防止扶贫目标的虚臵而将政府的扶贫和贫困人口的积极脱贫结合起来将社会发展与成果共享结合起来厘清政府市场与社1128会边界各司其职解决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难题形成多元参与局面进一步明确脱贫主体是贫困人口政府只是扶贫主导力量的正确认识

  当前精准扶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三份

  当前精准扶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2016年8月甘肃省康乐县发生的杨改兰恶性故意杀人自杀事件,暴露出当前扶贫工作中存在识别与退出问题。当然,瑕不掩瑜,毫无疑问,在“六个精准”思想指导下,中国扶贫工作已取得重大进展,仅2015年就有1500多万贫困人口脱贫走上正常发展道路。但在看到既已取得成绩的同时,还需检视日常工作,在研究和解决具体问题过程中,因地制宜地改进和提升扶贫质量,更有效地完成“十三五”规划提出的脱贫任务。那么,当前扶贫工作中还存在哪些问题呢?当前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一,对不同致贫原因的人口结构分析尚不精准。经过改革开放以来三十几年的发展,中国的贫困人口数量大大下降,贫困程度也大为减轻。以2010年不变价格,以农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足2300元计,截至2015年年底,贫困人口的数量已降低到5500万左右。根据我们2016年4-7月在江西、甘肃和安徽的村落调查,在贫困人口中:因老弱病残致贫的人口大约占40%~45%左右(在有些村庄甚至于占50%以上),因各种灾害致贫的人口占20%左右,因供子女上学致贫的人口占10%左右,因缺少劳动技能或项目扶持而仍然贫困的人口占10%左右,因其他原因而致贫的人口占5%~10%左右。这是中国贫困人口的基本结构。这个结构决定了精准扶贫工作顶层设计的框架格局。只有在了解此结构的基础上,才能在国家层面或局部地区,具有精准意义地设计适用于现实需

  求的扶贫政策。但在现实中,有些地区对致贫原因还不甚了解,上报的致贫结构还与实际发生的致贫结构存在差距。因为农民的外出打工,有些村落甚至于找不到需要扶贫的“贫困人口家庭户”,留守家庭成员的主要特征就是老弱病残,这些人在很大程度上丧失了劳动力,其基本生活需要子女供养或社会政策托底。这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扶贫工作的精准设计。

  第二,贫困户与非贫困户之间的识别还不精准。一方面,地方政府为争取到扶贫资金的支持或者为在后来的扶贫过程中减轻脱贫压力,存在扩大贫困户数量与比重的问题,使一些非贫困户建档立卡在贫困户中。另一方面,有少数贫困户因种种原因,却未能被纳入贫困户之列。同样,根据我们2016年4-7月在甘肃、江西、安徽村落的调查,某些村庄甚至于有1/3左右的建档立卡户事实上为非贫困户。其他研究所做的调查也表明,大约有40%的建档立卡户为非贫困户。有些虽然脱贫但不幸返贫的贫困户,却没有重新获得扶持。在村落社会,家族关系与血缘网络仍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贫困户的识别,与村干部关系密切的家庭易于被识别为贫困户,与村干部关系疏远的家庭,则难以被识别为贫困户。非贫困户对扶贫项目的分享,摊薄了扶贫资金的效力,也使扶贫工作人为增加了道德风险。本来为缓解贫困所进行的社会治理投入,却反倒在引发“相对剥夺”意义的社会矛盾。

  第三,“十三五”规划设计的扶贫类别规划与现实之间存在张力。“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正因为如此,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主要短板,在于能否让所有贫困人口脱贫。所以,贫困人口以何种方式脱贫,就成为完成“十三五”规划的关键所在。当前设计

  的“四个一批人”的脱贫格局是:通过产业扶持脱贫3000万人,通过异地搬迁脱贫1000万人,通过劳务输出脱贫1000万人,通过社会政策托底脱贫2000万人(这个基本格局,是以2014年年底贫困人口为基数设计的)。2015年完成的1442万人的脱贫,主要集中在产业扶持与进城务工方面。在现有5500多万贫困人口中,伴随老龄化程度的加速,原来预计的2000万因老弱病残而致贫的贫困人口,可能还会以每年100万~150万左右的速度增加,即需要社会政策托底的人口,会在2000万的基础上逐年上升,到2020年达到约2500万~2750万左右。在有些村庄,因老弱病残发生的贫困要占贫困人口总数的50%以上,这可能成为小康社会全面建成之后最主要的贫困来源。需要产业扶贫而脱贫的人口,可能已经降低到2200万左右。异地搬迁的人口,到2016年年底可能会减少到800万左右,这部分人口既是搬出地的贫困人口,也是移入地的贫困人口,在移入新居住区之后,他们需要3-5年的时间适应新生产环境并进行生活方式的转型——或者从游牧转变为定居,或者从山地种植转变为平地种植,或者从原有粮食种植转变为新型果树栽培:这一切都需要经历一个过程才能达到既定目的,不可能短期脱贫。通过劳务输出而脱贫的人口,只是暂时脱贫,如果其在城镇不能找到合适的就业岗位,则会重新返贫。即使找到相关工作,其收入也会较低(贫困人口与人力资本之间存在密切关系,即越是贫困的人口,其人力资本就越低,由此决定了其收入也会较低)。另外,贫困地区越来越严重的一个新现象是“因婚致贫”——越是贫困,越难以找到媳妇,越需要支付更高的聘礼才可能完婚,甚至于需要举家打工才能赚取到适宜的礼金。于是造成礼金日渐高涨,有些地方要拿出20万左右的聘金,有的地方女方一定要在当地的城镇买到房屋

  才能结婚(丈母娘推动的城镇化)——如果贫困家庭背上房屋按揭,几乎终生都会沦落为贫困状态,难以得到新发展机会。

  在贫困人口贫困结构的转变中,为了增加精准扶持的力度,还需要动态调整流程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瞄准贫困人口发力,以保证脱贫政策的效力。在这种情况下,当前政策调整的主要方向,是在加强其他扶贫力度的基础上,适当扩大社会政策托底的比重,以形成较为强大的社会保护力量。也就是说,在全面完成劳务输转脱贫、产业扶持脱贫和异地搬迁脱贫任务时,应该考虑到因农业户籍人口老化、慢性病、伤残、农民工返乡等致贫而可能增加的贫困人口数量。

  第四,产业扶持与贫困人口之间还需要精准对接。在社会政策托底、异地搬迁和劳务输转之政策投入既定的情况下,贫困人口的主要脱贫方向,只能集中到产业扶持上。但在现实中,产业扶持与精准帮扶之间的关系还需要继续强化。其存在的问题,至少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仍然存在大水漫灌现象。在能够“灌”到的地方,的确可以在短期内使相关村庄脱贫。但在“灌”不到的地方,或者在“漫灌”不力的地方,贫困人口就很难脱贫或者只能在短期脱贫,而不能转化为持续性脱贫。一旦缺少产业投入,则很多已经脱贫的人口会重新返贫。

  二是产业项目的投入选择与精准脱贫之间存在矛盾。现在村庄的开发式扶贫,一般采取支持私人企业开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发、支持村集体办企业开发、支持家庭户开发四种主要形式。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开发模式,因存在很多缺点而渐趋式微,有些

  专业合作社已被大户掌握而难以带动群众脱贫(大户的市场逻辑与脱困的合作性或利他性逻辑本身就存在矛盾)。投入于村集体办企业的做法,也因为产权与收益矛盾而易于发生争议。唯有私人企业才更关心自己的收益。但这种扶贫项目的运转结果,则往往是富了企业,但却难以让村民增收。很多私人企业,无论是转包或转租了土地,还是在一定时期买断旅游经营权等,都存在这类问题。一些极端的情况是:企业的收益在连年增长,但村民却仍然只能拿到相当于每亩地每年400斤稻谷的地租收益,原来指望能够在企业打工,但企业却偏好雇佣外地人和临时工而不愿雇佣贫困村民“添乱”。另外一些极端的情况是大户流转到了土地,如果能够盈利,则经营土地;如果不能盈利,则一跑了之,农户根本就拿不到流转费。支持家庭户扶贫的产业项目,往往在有些年景能够赚钱,而在另外一些年景严重亏损。比如养殖猪牛羊鸡鸭兔等,就很难在该产业的周期性波动中维持盈利的可持续性。

  三是不同部门的扶持力度存在差异。在市级层面,为完成扶贫任务,“四大班子”会依据各乡镇村落贫困线的具体情况划分出不同地域,随后再依据职责分工安排——党委负责几个县、人大负责几个县、政府负责几个县、政协负责几个县,并以此深化“双联”(联村联户)。在县与乡层面,通常会依据上级的划分标准而对口帮扶、分配具体任务。因为不同部门的实权不同,所以,其扶持的力度会存在差异。这就使扶贫工作难以齐步推进,不但造成各个县乡贫困人口的收益不同,而且造成相邻村镇之间的发展差距。另外,在城镇化影响下,农村居民生活的商品化已逐渐形成为统一市场,于是收益较高区域会拉高一个地区整体的物价水平与生活水平,这会在心理比较意义上使收益较低的贫

  困户感觉自己更趋于贫困,扩大了地区内部人们对收入差距的感触心理,增加了相对剥夺感。

  四是扶贫措施单一难以形成组合拳。扶贫政策的投入,没有与当地的社会发展战略结合在一起,比如说教育扶贫只是帮扶因教致贫家庭的学费,而没有将教育与就业结合在一起,没有将人力资本积累、产业配置与当地的扶贫项目结合在一起。这使扶贫项目常常表现为单打独进,而没有与基层政权建设和乡村社会建设结合在一起。有时候,为扶贫而建立的农业产业,在市场的波动中还会更为严重地伤害贫困户的积极性,比如说西瓜种植、大枣种植、玉米种植取得了丰收但价格却持续下跌,形成瓜贱伤农、枣贱伤农、玉米贱伤农的局面。凡此种种,都是政府干预与市场背离而发生的矛盾现象。有些地方政府的扶持政策不仅没有获得贫困户或农民阶层的认同,反倒起到了相反的作用,结果是花了钱、费了力,但却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当前扶贫问题发生的原因第一,政府扶贫需要强化“真扶贫”与“扶真贫”之间的有效机制。虽然从制度设计上,各地都以“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为准则制定了方针政策,规划了路线图与时间表,但实际执行的结果还不尽如人意。有些村落没有严肃对待精准识别贫困户的工作,没有控制亲缘关系对扶贫工作的侵蚀,没有分析致贫人口的贫困结构;有些驻村干部还没有真正驻村,有些驻村干部没有真招实招;有些扶贫政策还浮在上面,没有沉入基层;有些扶贫还是完成任务式的扶贫;有些村民为争做贫困户而引发了社会矛盾;有些干部与相关利益主体结为联盟,编造各种项目挪用扶贫资金,损公肥私。总之,扶

  贫政策还没有完全从机制建设上下工夫,尤其是没有从长效机制建设上下工夫。就是说,在短平快的要求与长期性的机制建设之间本应辩证结合,但实际却存在很多矛盾。

  第二,政府扶贫与市场规律脱节。在扶贫工作中,政府能够扶什么、不能扶什么,这表面看起来不是问题,但实际却既是理论问题,也是实践问题。为什么以政府名义支持的扶贫项目投入与产出的效率比较低?其中的主要原因,就是投入的时候缺少市场评估,并以政府工作人员自己的评估代替了市场评估。虽然扶贫并不以市场为目的,但扶贫工作的产出却要通过市场体现其价值,并以是否具有市场价值而表现其可持续性。因此,把市场的交给市场,把政府该管的交给政府,把社会该管的交给社会,应该是扶贫工作的一项基本要求。困难救助只是扶贫的一项内容,而不应该是全部内容。

  第三,政府扶贫与社会治理和社会建设脱节。对政府来说,主要应该以扶能力、扶基础设施、扶长效机制、扶进取文化为主,并使贫困人口具有与社会发展相一致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需要看到,那种大规模的、国家动员式的、群众运动式的扶贫,在改革开放以来的前三十多年,虽然曾发挥过重要作用,但已消减了效率。现在最大的攻坚克难方向是精准扶贫。要精准,就需要破解前三十几年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创新新的扶贫方式。现在,社会组织参与不足,市场相对缺位是扶贫工作的主要缺点。政府在扶贫工作中更多地表现为直接决定“为谁生产、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如何生产”,但没有将扶贫工作与社会治理和社会建设结合起来。具体表现如下。一是作为国家治理的扶贫与作为国家替代其他方进行的扶贫存在认识矛盾。二是作为国家治理的扶贫,需要有限政府假设、需要试错机会、需要文化扶贫,需要通过教育提升贫困人口的人力资本、需

  要支持贫困人口自身产生脱贫动力、需要后期第三方评估,需要政府与社会组织的结合。三是作为政府单方面进行的扶贫,在客观上会形成上级依赖心理。在无限政府假设之下、各方均视政府为万能主体,在基层政府或地方政府无法完成任务时就理所当然地要求上级政府的支持、上级政府难以完成任务则会理所当然地向中央政府伸手要钱要政策。这种单方面进行的扶贫,往往会表现为赶超性扶贫和资金注入性扶贫。其赶超性的表现是:国家要求在2020年完成脱贫任务,省一级可能要求在2019年,市一级则要求在2018年,县里就要求在2017年完成任务。需要知道,政府能够推动产业,但政府不能提供市场;政府能够投入资金,但政府不能保证贫困人口均衡受惠。政府在推动经济扶贫的同时,也强化了贫困主体对政府的依赖心理。我们在边远山区的多项调查表明,地方干部视伸手要钱为扶贫唯一抓手,认为没有中央的支持就不可能脱贫,或认为脱贫的主要责任在中央政府那里。这种强烈的依赖心理,传导到贫困户那里,就是其对政府和扶贫干部的依赖心理。因此,在扶贫中需要防止过度干预,防止大包大揽,防止形成政府单方面扶贫的格局,尤其是防止形成中央政府单方面扶贫的格局。

  以国家治理现代化建立扶贫长效机制只有防止包办做法,以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思路开展扶贫,才能转变扶贫观念,形成长效扶贫机制,避免重示范建设而轻全面开花的现象,精准施策,对口帮扶,防止扶贫目标的虚置,而将政府的扶贫和贫困人口的积极脱贫结合起来、将社会发展与成果共享结合起来,厘清政府、市场与社会边界,各司其职,解决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难题,形成多元参与局面,进一步明确“脱贫主体是贫困人口,政府只是扶贫主导力量”的正确认识。

  以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方式开展扶贫,就需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把政府的扶持政策与贫困人口的自我脱贫努力相结合。很多贫困人口,或者自己不觉得自己是贫困人口;或者安于贫困之现状、习惯于原有生活方式与作息安排;或者以贫困为由坐等扶持、不思进取;或者以扶贫是干部的责任,自己只等待项目上门。极端的情况是,有些贫困户自身不思进取,只一味强调自己不脱贫帮扶干部就得不到提拔,就会受到上级处理,而将自己的脱困完全寄托在他人身上,于是出现游手好闲、好吃懒做、不以贫困为“困”,反以贫困为资本相要挟的现象。有些地方干部也错误地认为:既然贫困人口自己不觉得自己是贫困,政府为什么要扶贫?还有些人认为保留原有的生活方式应该是生活的多元化。这些看法都是不正确的。应该着力将政府扶持政策与贫困人口的自我脱贫努力相结合。需要知道,脱贫归根结底的目标,是贫困人口自己产生了脱贫实践并形成了持续性生产能力。另外,还要加强对扶贫资金与扶贫项目的监管,防止巨额扶贫资金被利益集团俘获,防止企业以扶贫为幌子大发扶贫财。第二,把贫困人口的经济脱贫与文化脱贫相结合。如果经济上的扶贫投入,没有与对贫困文化的改造联系在一起,就会使脱贫的效果大打折扣。那种生活稍加改善即停步不前,或者将自己脱贫的原因归结为神灵保佑的想法,是极其成问题的想法。那种在原有贫困文化意识形态下形成的思维方式,也牢牢束缚着新社会结构下贫困人口的文化进取心。政府扶持的企业扶贫项目,不应该表现为资金下乡而应是文化生活方式下乡。那种只把农村作为生产的车间,或者将农民的土地流转出来,而不管农民流出土地后的就

  业安排或者不为农民培育新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以及生产能力的制度设计,都会削减扶贫工作的效力。

  第三,把贫困人口的当前脱贫与长期脱贫和代际脱贫相结合。短期投入的扶贫措施,比如养殖业,只满足于当前的算账脱贫——以每只羊的市场估价去评估贫困户的家庭收入,但事实上,贫困户当年养殖的牲畜,可能在第二年仍然养殖在家里,而没有在市场上转变为现金货币——实际上并没有脱贫。有些干部,还为帮助婚姻适龄贫困人口结婚,劝说一个贫困人口与另外一个残疾的贫困人口结婚或者使一个残疾的贫困人口与另外一个残疾的贫困人口结婚——这会形成残疾家庭的贫困代际继承,因为这对残疾夫妇生育的孩子,也很可能是残疾儿童。残疾儿童在成长、上学过程中,又会被其他孩子所歧视,难以通过升学教育转变自己的阶层身份,由此成为新的贫困人口,这是典型的贫困的生产与再生产。所以,一定要将贫困人口当前的脱贫与长期或代际脱贫结合起来思考精准扶贫的具体举措。

  第四,把扶贫政策与地方政权建设和社会建设相结合。除了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建立扶贫动态记录、厘清贫困人口的内在结构外,还要看到:越是贫困的地区,村委会的老龄化程度就越高、村委会成员的带动能力就越低,就很难促进基层发家致富脱贫。越是贫困的地区,距离当地中心城市越远,来自于县级政府和乡镇政府的驻村干部就越难以长期驻村,外在的输入型扶贫力量就越难起到应有作用,农村的空挂户就越多,人们对当地的发展就越失望,撂荒的情况就越严重,发展就越没有人气。在这种情况下,“老人种地、老人治村的可能性就越大”。外出就业之后,贫困人口的家庭关系、邻里关

  系、乡党邻亲关系就疏远,熟人社会就转变为半熟人社会,村落的社会团结关系就易于断裂,贫困户与低保户对扶贫政策的依赖就越强。这就形成越扶越贫、一直扶一直贫的局面,难以达到原有路线图和时间表设计的扶贫效果。

  第五,把农业帮扶与非农帮扶相结合。伴随现代农业的发展,农村的生产方式正在发生重大变化:一是土地流转将农民从土地上分离出来;二是大宗商品价格的下跌影响到普通农民收入的增长;三是农民工收入增速减缓,影响了工资性收入的提升;四是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占比较低。在这种收入格局下,种植农收入的增长就存在市场的约束现象。所以,只有在设计农业养殖业帮扶的具体办法时,结合贫困农民可能形成的非农产业建设,拓展非农收入空间,才能形成增收的多元格局,防止农业歉收对脱贫工作的影响。

  第六,将政府扶持与市场预期相结合。绝大多数农村贫困人口的贫困,不是生产能力低下所形成的贫困,而是农业产品难以实现其价值而引发的贫困。政府对扶贫项目的设计,不仅要关注到贫困农民的生产能力,而且,更重要地是规划其实现价值的市场机会,防止农产品价格周期性变化伤害农民生产积极性事件的发生。因此,要设法打通生产、存贮、养殖与流通和消费的通道,帮助农民抵抗周期性发生的风险。

  第七,高瞻远瞩地设计好“后小康时代”的扶贫政策。到2020年,中国一定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但在小康社会实现之后,仍然会存在“后小康时代”的贫困问题。“后小康时代”的贫困,将主要体现为因老弱病残而发生的贫困,社会政策的兜底功能会更为

  凸显,对国家扶持资金的依赖也会更为强烈。因此,未雨绸缪,提前做好安排,是非常必要的。

  总之,扶贫工作应该注重基础设施建设,形成扶贫的长效机制、以市场为导向、为贫困户创造脱贫机遇、提高贫困户的生存技能、从国家治理能力建设的角度设计好农民发展的基础平台。竭力避免越扶越贫、越扶村落越萧条、越扶越没有抓手、越扶贫困人口越依赖政府情况的发生。

  近期而言,因为很多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实际是非贫困户,所以,2015年的脱贫人口,可能是在“挤出效应”中完成的(即通过对非贫困户的识别,将那些通过做假账而“识别”为贫困户的人挤出建档立卡户,以此增加脱贫的人数)。即使在2016和2017年,估计也能如期完成对建档立卡户的减贫任务。但在2018年之后,因为剩余的贫困户都是真正受困于贫困之中的家庭户,也是很难脱贫的家庭户,故扶贫任务会越来越艰巨。

  当前精准扶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最近我到宕昌、西和、康县10个村做了约一个星期的实地调研,结合陇南市大数据中心随机抽查,开了2个乡村小型座谈会,细听了一部分干部群众的意见,对精准扶贫工作,做了一些调查研究,得到了不少真实的情况。总体看,精准扶贫工作已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需要引起我们重视。信心与决心问题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是我所到的县乡绝大多数干部群众的真实想法,这些同志对打好脱贫攻坚战充满信心,他们敢想敢干,敢于担当,已经做出了许多成绩,创造了

  很多经验。但也有一些同志存在着信心不足的问题。我在调研中发现,有的同志对提前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心理上还没有做好思想准备,胸中还没有一盘棋的思想,工作推动力度不大。一些同志在调研中,强调困难多一些,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少一些,因此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按部就班,少了一些勇气和闯劲。

  当前,树立信心和决心,是各级干部和群众急需解决的思想问题。我们要在几年内完成几十万人口的脱贫任务,困难很大,这是事实,但信心是最重要的,有信心才能把群众发动起来,有信心才能面对挑战。我去的几个偏远乡镇,交通不便,基础设施差,资源匮乏,脱贫攻坚难度确实很大。但一些群众讲,干部有信心,群众才会有希望。我和一些乡村干部群众座谈时,大家经常会谈到近几年的发展,他们说,陇南的巨大变化,是克服各种困难干出来的,不干就什么前途也没有。调研中还发现,绝大部分乡村干部,对什么时间脱贫,怎样脱贫,头脑是清楚的,采取的措施也是务实管用的。但有的乡村干部,却是一本糊涂账。

  干部群众对脱贫攻坚心中要有数,既要对困难问题有数,还要对解决办法有数。当然方法要切实可行,措施也要跟得上去。我去过的一个乡镇,发展条件比较好,只有几百人的贫困人口,但他们的脱贫时间却放在了两年以后,实际上,这个乡是完全有条件提前脱贫的。对一些脱贫任务艰巨的乡来说,把脱贫时间适当放宽一点是稳妥的,但有条件、能够提前完成脱贫任务的地方,不努力争取就是认识和方法问题了。

  抓精准扶贫,信心问题、方法问题、措施问题,始终是推动精准脱贫的关键所在,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不准问题之改进开展精准扶贫以来,面对几十万贫困群众,各级组织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能在短期内把每一户贫困群众的情况搞清楚,做到精准到位,实属不易。我在听取一些群众的意见时,他们说的最多的话是共产党好,很多贫困群众说,“干部们有了新变化,帮老百姓办实事了”,看得出群众是满意的。调研中,大家也提到了一些工作上的困难和问题。多数同志认为精准的关键在搞准情况,落实好精确帮扶措施。从工作情况看,大部分地方精准扶贫工作的思路是清楚的,工作重点是明确的,办法也是有力的。对于不准不实的问题,乡村干部也不回避,他们认为前一段时间,出现个别不实不准的问题,有几种情形。第一类是基础工作不到位。凡出现此类问题的村户,一则是少数乡村干部业务不精,所了解的情况不准。二则是识别体系不完善,没有建立有车、办企业、财政供养的联动核查机制,使不符合条件的人混入其中。三则是统计口径和内容出现了几次较大的调整,使得三本账出现了不准确。四则是确实存在少数村干部优亲厚友和干部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凡此几种情况,均是由于工作作风不实不细不严造成的。第二类是贫困对象情况复杂。新出现的主要矛盾有,一是政策优惠了,很多人争当贫困户,少数人开始分家。比如原本老人与子女一块生活时不是贫困户,但为了享受政策分了家,又变成了贫困户。二是贫困群众对情况说法前后不一致。一些贫困户在调查时不说实情,导致核实的情况出现反复。还有,绝大部分贫困户文化程度低,说法上前后矛盾。有时,对同一个人做三次调查,会有三个说法,有的一家两口子说的也自相矛

  盾。三是入户调查与电话调查不一致。总体上,入户调查满意度高,电话调查满意度低。造成这种差异,主要是入户调查时贫困户说话比较负责,电话调查时则比较随意。

  第三类是精准扶贫数据更新不及时,导致数据不准确。当然,也有极个别村的群众没有列入精准扶贫对象,对此有一些意见。

  以上三类情况,需要分类而治,加以解决。对作风问题,前一段时间,市上下了大力气,督促各级干部进村入户,反复核对,细致开展工作,这个问题已得到了解决。但核查问题还需要建立车管、工商和财政多部门的联动机制。在分户政策上还需要在认定贫困户的标准上,加以改进。对确属贫困户而未列入贫困户的,则需要纳入到返贫对象中,支持他们实现脱贫,化解这些矛盾。

  精准的工作导向现在,政策问题已基本解决了,干部群众普遍说“1+17”好,“哪还有这么好的政策”,都说这个政策是历史上最好的,但也谈了不少工作困难。大家的困惑和困扰在,扶贫政策越好,贫困户越不愿脱贫,争当贫困户的矛盾也越大,乡村干部常常用“焦头烂额”来形容,抱怨贫困户认定难、脱贫认定难。其实,不愿意脱贫是普遍性问题。我到一个脱贫户家里搞调查,一家三口人,老伴过世早,两个孩子、一个外出务工,一个嫁出去了,去年他本人也在建筑工地打工。细算人均收入过万了,但他仍然说自己身体多病,没有挣上钱。他的担心是,脱贫了好政策就没了。还有一户老奶奶,儿子在深圳开店一年挣十几万元,虽不是贫困户,她仍说自己很穷,住在土房子里。后来乡村干部带我到她家

  的新房子里一看,电视机、电冰箱和洗衣机都是新的,但她仍然希望享受贫困户政策。以上问题的存在,都集中反映在政策导向上。

  目前,中央、省上和市上出台的“1+17”政策,力度前所未有,政策“红利”吸引力巨大,政策本身不存在问题,问题的根子在贫困户只要红利,但缺失了责任。

  我们现行的政策导向是,只要你是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就可以享受“1+17”的政策红利,能得到较多的利益。这就出现了人人争当贫困户的情况。有的群众脱贫了要求返贫,有的脱贫了不愿承认脱贫,没当上贫困户的则骂娘上访。种种心态不仅发生在农民群众中,在一些乡村干部中也存在。有的地方脱贫难度大,一些干部有畏难情绪,这是实情。也有的同志怕提前脱贫了,就不能享受精准扶贫优惠政策了,他们的想法是,能够给群众争一些利益就争取,不要亏了群众,其出发点虽然是好的,但也给脱贫攻坚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扰。特别是贫困户不愿脱贫,带来了许多问题。

  要改变这种状况,就需要改变目前的工作导向。脱贫攻坚中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户应有责任。这种责任就是党和政府给予你最大的政策支持,你对党和政府必须有一个明确的脱贫承诺。办法是你既然要享受扶贫政策红利,就要与乡村两级党政组织签订一个脱贫责任书,自己要有苦干奋斗的精神。从实际情况看,贫困的确实很贫困,但能不能脱贫,政策和帮扶只是外部条件,关键要靠贫困户自身的内在努力。除此之外,还需要建立脱贫光荣的正向激励机制。目前,我们正在探索实行一种普惠制的脱贫奖励,由政府每年拿出一部分财政资金,每个贫困户只要脱贫了,就可以在

  年底获得300元的奖金和证书。脱不脱贫,获不获奖,由贫困户根据自己收入情况自愿申请,乡村两级党组织审核,过关了就可以在年底得到奖励。对这种办法大家普遍认可,也认为切实可行。它的好处在于,一是鼓励贫困户脱贫,形成脱贫光荣又得实惠的导向;二是解决了脱贫户不愿承认脱贫的矛盾。

  我在征求意见中,还有的同志提出,除了普惠制以外,还需要建立特惠制的小康奖,重奖那些脱了贫,向小康水平努力的农民群众,只要人均收入达到了小康标准,就可以享受政府小康建设优惠政策,他们希望这种政策应当比脱贫政策更实惠。

  当然,设立这两种激励机制,关键在政府是否有足够的财力支撑。我在宕昌和几个县算过一笔账,以宕昌为例,目前宕昌还有1.5万建档立卡贫困户,如果每户脱贫奖励300元,全县大约需要450万元,小康奖若拿出500万元,对县级财力而言困难并不大。一些同志建议,全省可以几级财政分担,省级财政可以把一些无偿资金变成奖励补助资金,专门出台支持鼓励小康户的发展政策。大家普遍认为如果实行,这些办法是管用的,既能实现脱贫不带水分,脱不脱贫群众说了算的目标,也能化解目前农村出现的突出矛盾。

  增收与脱贫机制我去的大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村,都是贫困程度最深,脱贫难度最大的村,增收始终是难点。多年来,市县乡党委、政府也想了很多办法,大力发展脱贫产业,取得的实际效果比较好,但增收问题始终是脱贫攻坚的短板。

  从现实情况看,贫困户往往能力弱,办法少,依靠自身发展是困难的。当前,突出问题是一些贫困户拿了贷款,不知干什么,搞什么赚钱,怎样去干。很多同志担心,弄不好,一些人可能利用贷款盖了新房、娶了媳妇甚至放了高利贷。因此,必须创新扶贫方式,建立起有效的脱贫带动机制。

  我们目前探索的脱贫带动模式不少,但主要有三种模式需要总结研究。第一种是“支部控股+群众参股+贫困户持股”的模式。这种模式的运作方式是,政府把无偿投入或双联单位无偿投入的资金改为由村党支部控股的资本金,再吸引普通群众参股,动员贫困户入股,或由党支部拿出一部分原始股分配给贫困户持股,共同创办股份制公司,大力发展旅游和种植、养殖企业。这一模式以康县凤凰谷村为代表。这个村成立的乡村旅游度假公司,每年村集体可以分红,参股群众可以分红,贫困户也可以分红。同时,贫困户配套给公司种菜、养鸡等,不断增加收入,公司也给国家缴纳了税收。这种模式实际是股份制企业的模式,目前已取得了成功,是脱贫带动的有效模式。第二种模式是“合作社(协会或互助组)+贫困户”的模式。这种模式主要是由政府投资或双联单位投资,党支部组织能人大户入股,给贫困户参股或持股的方式,组建专业合作社、协会或互助组,发展种植、养殖产业,年底给集体、能人大户、贫困户分红,做大特色产业,增加贫困群众收入。这一模式以宕昌县草滩子村为代表。至今,这个村成立的“帽帽鸡”合作社已取得了成功,实际是一种股份合作制的发展方式。第三种模式是“企业+贫困户”的模式。这种模式主要是引进或动员一批企业,利用当地特色资源,组建种植、养殖及加工企业,动员一部分贫困户入股企业,或由企业下

  订单,搞订单农业。企业负责给贫困户分红或收购贫困户农产品。这种模式宕昌县已在探索。今年他们引进了一家大型中药材企业,正在开工建设。企业目前已给宕昌县1.45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下达了当归等中药材种植合同,年底按订单收购贫困户中药材。若实现预期目标,贫困户户均可收入1万元左右,年底,宕昌县绝大部分贫困户脱贫是可能的。另一个是西和县正在论证的100万头养猪企业,也是动员贫困户入股,由企业收购或分红,目前,这个项目正在推进。

  总体上看,我们探索的这些模式,是脱贫带动机制的一种创新和发展,主要解决了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脱贫问题。尽管这些模式还需要时间检验,但目前看是有效的,值得研究和推广。

  发展年轻党员与支部改革我在调研中发现,还有两个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一个是陇南大部分青年劳动力普遍外出打工,青年党员也都出去了,农村产业发展缺乏劳动力,这个问题在贫困村很普遍。另一个是贫困村党员普遍老化,年轻党员少。有些村党支部班子,年龄老化,观念陈旧,几乎没有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我去的一个村,年轻党员只占六分之一,而且都外出务工了,村里连选一个像样的支部书记都很难。为了有针对性地解决这些问题,我们目前采取的措施,一是加大了村级党支部书记和班子成员的调整力度,一部分村已调整了支部书记。二是正在推行村干部报酬月考核月发放制度,干得不好的实行经济处罚,好的进行经济奖励,问题突出的责令辞职或免

  职。三是加强了第一书记的选派。但从今后几年脱贫攻坚任务和乡村治理发展看,还需要进行一些必要的改革。

  一是要加大农村青年党员的培养力度,把党员发展的指标优先配置到贫困村。由乡村党组织和第一书记发现和培养一批农村青年积极分子入党,改善农村党员的年龄知识结构,使一大批党性正、处事公和带富能力强的青年党员走上村党支部书记的岗位。

  二是农村党支部应进行必要的改革。现有的村级班子发挥作用的人主要是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文书。而党支部成员的设置,主要由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构成,这种支部的功能结构已不适应脱贫攻坚工作的需要。应当改革支部的设置和结构,增强支部的发展功能,取消不必要的支委设置,设立产业发展、政策宣传与实施、组织与事务管理协调委员等,使支部的功能与全面小康建设任务相一致,同时给支部委员以适当的报酬,吸引更多的年轻党员留在村上,推动精准扶贫等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是建立严格有效的村干部考核奖惩制度。理清村干部的权力和责任清单,明确考核重点,建立起能上能下的有效机制。

  总之,从调研的情况看,做好下一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需要认真研究解决上述五个问题,将之作为工作抓手,推而行之,确保实现预定的脱贫目标。

  当前精准扶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认真研究解决好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于群众实现脱贫、迈向小康十分关键。目前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方面。

  1、思想认识不高的问题贫困地区与发达地区的差距,主要是思想观念上的差距,部分干部群众缺乏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本来自己能办的事不办,非要等国家社会救济,滋生了“等、靠、要”的依赖思想,甚至出现了以贫困为荣的现象。当务之急,就是要从宣传教育入手,帮助群众转变观念,提高思想认识,树立穷则思变,勤劳致富的精神,坚定信心,克服困难,加快发展,尽快实现脱贫致富。2、扶贫对象不准的问题找准“人”是精准扶贫的先决条件,没有准确定位帮扶的对象,就象一场没有敌人的战斗。在实际工作中对象不准的问题十分突出,据调查了解,有的村社干部闭门造车搞“突击”,更有甚者不按标准瞎编乱造,搞应付,基础资料五花八门,漏洞百出。对此,我们应严格程序,在相对公平的条件下确定帮扶对象,真正达到精准扶贫的要求。3、责任主体不明的问题帮扶工作要取得实效,政府是理所当然的帮扶主体,而目前的状况是干部责任代替政府责任,为了完成任务,有的干部一人联系好几个贫困对象,这是明显不符合实际情况的,一般干部是不可能有如此精力和财力来完成一帮几的任务。因此,要统筹兼顾抓好结合,原则上1个干部只能结对帮扶1户贫困群众,形成“一对一”的帮扶模式,“一

  个钉子一个眼”,这样既能够达到帮,更能实现扶持到位。更重要的是政府要切实担负起自己的主体责任来,进一步加大扶贫力度,加大项目资金扶持,帮助贫困群众逐步脱贫致富。

  4、措施办法不对路的问题“怎样扶”,是抓好精准扶贫的关键所在。应结合帮扶对象自身实际,为其“量身定制”脱贫计划,通过抓思想引导、业务培训,增强帮扶户的主观意识与致富能力,才能达到帮扶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精准扶贫一定要联系实际,制定具体的帮扶措施,通过政策上的支持、资金上的帮扶、市场上的联帮等方式,推进扶贫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实效。而不能采取简单粗放方式方法,甚至搞“一阵风”。5、扶贫重点不突出的问题精准扶贫工作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更不能像有的地方那样“撒胡椒面”、送几桶油、送几斤肉或者几百元钱了事。要从长计议,重点是解决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儿童上学难、农民就医难,通讯闭塞等问题,如果不从这些方面入手,精准扶贫就是空中楼阁,其扶贫效果就会大打折扣,以致出现脱贫后返贫现象。所以,在推进精准扶贫工作中,务必高度重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把解决“一家一户”生产生活中的困难与面上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标本兼治,从根本上推进扶贫工作取得实效。6、基层力量薄弱的问题

  精准扶贫工作牵涉千家万户,项目多金额小,程序繁杂,检查多,要求严,扶贫综合开发系统复杂,对自动化办公要求过高。而目前很多基层基本上达不到自动化办公的条件。村社干部文化水平普遍较低,难以胜任新时期精准扶贫的繁杂而艰巨的任务。

  7、金融扶贫不力的问题金融扶贫在精准扶贫工作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日前存在着金融机构对贫困户的贷款授信率低,放贷额度低、抵押手续不符合贷款规定等问题。因此造成贫困户贷不着款、贷小款解决不了实际问题的现象仍存在。

  

  

篇四:就业帮扶工作有待提升整改措施

  帮扶工作自查和整改落实报告范文

  自《某某县“五个一”帮扶力量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五个一”帮扶工作问题清单自查整改的通知>》后,乡党委高度重视,庚即召开专题会议,对照《某某县2022年“五个一”帮扶工作问题清单》逐一进行对标检查,并结合全乡脱贫攻坚工作实际,认真建立“问题、整改、责任”三个清单,确保自查和整改工作落实到位。现就全乡“五个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二、问题整改落实

  (一)针对“工作统筹不够到位”的问题

  1.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五个一”帮扶力量间的协调,由乡党委牵头建立月度联席会议制度,组织相关单位就脱贫攻坚及“五个一”帮扶工作的相关事宜进行会商,把握驻村帮扶工作问题和短板,建立“任务、责任、问题”三个清单,做到“日有记录、月有小结、季有盘点”;

  二是定期对“五个一”帮扶力量履职情况进行督查,按月发出《督查通报》;

  2.责任人:某某

  3.整改时限:2022年3月底前

  (二)针对“从严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

  1.整改措施:一是由乡纪委牵头成立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第一书记”、农技员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对照相关工作标准进行督查,确保驻村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建立谈心谈话制度,由乡党委对少部分存在思想懈怠、工作标准不高的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加强思想政治教育;

  三是建立符合全乡实际的“五个一”考核激励制度,将工作考核与干部年底评优推先挂钩,激发其谋事干事热情。

  2.责任人:某某3.整改时限:2022年3月底前(三)针对“履职尽责不够到位”的问题1.整改措施:一是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林产业项目落地等方面向偏远贫困村倾斜,缩小地域差异给贫困村发展带来的影响;二是发挥驻村工作组在人才、资金、技术等方面的优势,把“金融扶贫”、“产业扶贫”等政策深入到村、落实到户;三是改进驻村工作组工作方式方法,加强基层调研和走访,主动问需于民、问计于民。2.牵责任人:某某3.整改时限:2022年3月底前(四)针对“满意度还有待提升”的问题1.整改措施:一是继续完善《贫困村2022年“五个一”帮扶工作计划》,因地制宜,制定符合贫困村社情民意的具体工作措施;三是发挥村级活动阵地作用,利用村务党务公开栏宣传脱贫攻坚政策,注重成果展示;

  四是以召开座谈会的方式架好干部与群众的连心桥,召集驻村帮扶成员同贫困村村组干部及群众就“贫困村如何脱贫、集体经济如何创收、后备干部如何培养、农民如何增收”等问题进行深入讨论;

  五是在农村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方面加大投入,加强氛围营造,主动宣传优美乡村建设。

  2.责任人:某某3.整改时限:2022年3月底前(五)针对“痕迹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二是对“第一书记”、农技员等群体加强档案意识教育,强化痕迹管理;三是每月对驻村帮扶工作信息进行撰写和上报。2.责任人:某某3.整改时限:2022年3月底前(六)针对“激励关爱不够到位”的问题1.整改措施:一是为驻村工作组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当好“服务员”,为扎实开展驻村帮扶、助力脱贫攻坚提供坚强后盾;二是结合贫困村产业发展需要,创造条件,组织驻村工作组、第一书记、“两委”干部等群体到农林产业发展效果明显的乡(镇)进行交流学习。2.责任人:某某3.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七)针对“宣传引导不够到位”的问题

  1.整改措施:一是建立“五个一”信息工作制度,定期收集驻村帮扶工作信息,以个人工作小结的方式形成帮扶工作动态信息;

  二是成立工作小组,对全乡脱贫攻坚工作中呈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典型及时进行总结提炼。

  2.责任人:某某

  3.整改时限:2022年3月底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乡党委将同驻村工作组一道把“廉洁扶贫,阳光脱贫”贯穿于工作始终,充分发挥“五个一”帮扶力量,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帮扶措施,以坚定的信心、有力的措施确保脱贫攻坚招招见效、事事落地,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全力以赴打赢脱贫攻坚这场战役,实现“村摘帽户脱贫”的目标。

  

  

篇五:就业帮扶工作有待提升整改措施

  一是坚持一户一策因户施策针对每个贫困户的实际情况组建由帮扶联系人牵头村组干部农技人员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参与的帮扶小组制定针对性帮扶方案落实帮扶项目跟踪服务到底坚决打通精准扶贫最后一公里

  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方案

  为强化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深入整改“精准帮扶措施落实不得力”的突出问题,制订本整改落实方案。

  一、存在问题及其原因分析帮扶联系人和帮扶措施没有实现全覆盖,帮扶措施单一且同质化现象突出,帮扶项目达不到预期效果。深入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双包”要求落实不够。一是一些地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重视不够,没有真正把“单位包村、干部包户”要求落实到位。二是部分帮扶单位没有组织本单位干部联系包户,有的虽然选派了干部,但后续支持力度不够,帮扶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三是部分牵头帮扶单位未能有效发挥协调督促作用,合力帮扶不到位。(二)基层帮扶干部队伍建设不够。一是部分帮扶干部对脱贫业务不熟、政策不清,有的仅停留在“结对”和走访慰问层面,缺乏切实可行的帮扶思路和措施。二是不少帮扶联系人本身只是一般村干部或基层普通工作人员,资源有限,措施不多;有的帮扶联系人一人联系多户甚至十几户,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帮扶,容易流于形式、走过场;不少村级扶贫专干由村文书兼任,存在“专干不专”现象。三是驻村工作队“不成队”现象突出,没有形成“专班”,驻村工作队往往只靠队长单兵作战,影响了帮扶实效。(三)因人因户因村施策不够。一是不少帮扶干部没有结合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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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困户致贫原因和帮扶需求制定帮扶计划,缺乏针对性,难以做到“精准滴灌”。二是帮扶中大多采取资助类项目为主的“输血式”扶贫,因地制宜发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力度不够,“造血式”扶贫办法不多。三是宣传动员不够广泛深入,不少贫困户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其主体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内生动力未能进一步激发。

  (四)开展监督考核力度不够。一是对实施帮扶项目的脱贫成效缺乏科学有效的评估,没有把带动贫困户的户数、增收脱贫实效列入评估内容。二是对帮扶工作队队长和帮扶联系人的督查考核力度不够,未能真实记录驻村时间和帮扶成效等,难以保证工作队队长“下得去、留得住、融得进、干得好”和帮扶联系人勤上门、帮得实。三是对帮扶单位的考核体系有待完善,对帮扶单位的压力传导和正向激励不够。

  二、整改目标任务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定点帮扶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党建、促扶贫,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不断创新帮扶方式,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突出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基础性措施,逐步解决帮扶措施单一等问题,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结合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数据完善工作,完成贫困户帮扶联系人和帮扶措施全覆盖。三、主要整改措施(一)压实帮扶责任。一是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厅字〔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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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号),研究出台我省实施意见,并指导各市、县进一步完善帮扶机制。二是开展定点帮扶工作专项督查。计划年内组织开展2次帮扶工作专项督查,并公开通报结果,督促市、县将定点帮扶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做到帮扶全覆盖。三是抓好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对脱贫户中没有帮扶联系人、没有安排帮扶项目、帮扶联系人全年没有上门的,相关县(市、区)要列出任务清单,限期整改,依单销号,确保整改到位。各市、县(市、区)针对“精准帮扶措施不得力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确保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四是进一步明确脱贫攻坚期内帮扶政策保持稳定。脱贫攻坚期内,已出列贫困村的定点帮扶单位不变动、驻村扶贫工作队不撤离,已脱贫户的帮扶联系人不脱钩。

  (二)配强帮扶队伍。一是落实省委关于选派副县级以上干部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同时选派1名副队长、1名扶贫专干的要求,选齐配强驻村扶贫工作队,并推动其认真履行组织、指导、落实、监督等职责。二是落实帮扶联系人必须是乡镇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干部或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要求,每名帮扶联系人所联系的贫困家庭一般不超过3户,不断提高到户帮扶的精准性、实效性。三是按照分级培训原则,省级层面今年举办2期省直单位派驻第一书记(工作队长)业务培训,并指导市、县开展相关培训,针对帮扶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加强现场观摩和案例教学,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创新帮扶方式。一是坚持一户一策、因户施策,针对每个贫困户的实际情况,组建由帮扶联系人牵头,村组干部、农技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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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参与的帮扶小组,制定针对性帮扶方案,落实帮扶项目,跟踪服务到底,坚决打通精准扶贫“最后一公里”。二是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的实施意见》,千方百计调动贫困群众脱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内生动力。三是把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作为脱贫攻坚的基础性措施,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业、乡村旅游、光伏扶贫和资产收益等扶贫项目,实现外部帮扶和内生动力“双轮驱动”。四是全方位推进社会扶贫工作。继续推进“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提质增效,带动更多贫困户发展产业、参与就业。结合“扶贫日”活动,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支部共建、捐款捐物、志愿服务、体验走访等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

  (四)强化督查考核。一是强化督查。建立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有效督查机制,加大对各地定点帮扶工作的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通报问题,解决问题。二是强化考核。修改完善考核体系,加大精准帮扶和帮扶成效在市县领导班子考核和省直帮扶单位脱贫攻坚帮扶成效考核中的权重,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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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就业帮扶工作有待提升整改措施

  就业不能太盲目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兴趣所学专业来就业这样才能发挥自己的专业技能看清楚招聘单位招聘的要求是否有你所学的专业再去投简历如果没有就不要去招聘现场投简历因为既浪费时间又没有结果还不如好好地上课学专业知识

  大学生就业帮扶措施

  大学生通过就业帮扶措施,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切忌好高骛远。下面是小编整理大学生就业帮扶措施的范文,欢迎阅读!大学生就业帮扶措施篇一

  敬爱的党组织:

  今年暑假,学校实行了夏季小学期制度。我利用这段时间进行了有价值的学习和实践。我主要做了三件事:一是在人民网、《国际商报》分别实习;二是参加学校的“大学生就业现状调研”暑期社会实践项目,并最终获得了中国传媒大学暑期社会实践一等奖;三是花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参加国家人事部翻译专业资格(catti)三级口译培训。这个暑假过得紧张而又充实,自己的思想认识也日趋提高。

  暑假前,我送走了09级的师哥师姐们,她们的脸庞上流连着对校园的不舍,还有对未来的茫然与失措。今年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很多大学生们面临着“毕业就是失业”的危机。“就业难”已经成为了普遍呼声。师哥师姐们的毕业去向也是“几家欢乐几

  家愁”。窒息的就业压力、不同走向的毕业就业结果,启发的不仅仅是毕业生,同样也是我们这些在校学生。那么作为在校大学生的我们应该怎么做呢?我想结合自己的暑期实践,就这个问题写一篇思想汇报给党组织。

  首先,必须夯实基础,学好专业知识。作为在校大学生,我们应该认识到理论指导实践,实践检验理论的关系。理论知识是在实践基础上总结出来的,经历了无数次实践的检验,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对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因此,我们应该把握好学习机会,认真系统地学习自己的专业课程,掌握足够的理论知识,拥有良好的理论基础和其他素质,为将来就业准备基础。在《国际商报》实习期间我认识到,很多用人单位其实非常缺人,他们求贤若渴,他们缺少的是理论基础扎实、做事认真严谨的精英人才。而现在很多的毕业生知识不够全面,专业不够精通,思想不够深刻,故造成了就业难的现状。同时我们必须重视理论到实践的应用过程,在完成自己专业知识学习的前提下多利用空余时间培养自己的动手能力,进行各种实践或者实习活动。今年暑假的实习以及社会实践也使我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优劣势,对自己有了更加全面、清醒的认识,为自己确立一个正确的方向,从而在以后的学习中扬长避短,更好地深化与完善自己的理论体系。

  其次,必须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切忌好高骛远。我在暑期“大学生就业现状调研”过程中,采访了北京惠灵智障人士服务机构的几名社工。她们都是大学本科毕业,很多人不解为什么她们却要选择“社工”这样一个工资待遇差、社会地位低,同时还带有一定的风险的工作。这恰恰反映了我们是戴着有色眼镜来看待就业。“好工作”的标准不应该仅仅局限于工资待遇、福利、社会地位、难易程度等等,还应该包括“它的社会价值、是否适合自己、能否满足当前的需要”等一系列因素。或许“社工”这个职业被绝大多数人鄙视,但是在她们的心目中,服务他人,是自己最幸福的事情,最有价值的事情,有了这样的人生观、价值观,何乐而不为呢?我们要客观认识自己,不要好高骛远,不能妄自菲薄。时代在变化,就业形势在变化,就业需求也在变化,这就要求我们大学生要积极培养自己的与时俱进和创新精神。同时,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条件,灵活应对利用客观条件。大学生需要把自己当作一个农民、工人看待,要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是一个刚踏入社会的年轻人,自己还是要从零开始。要有敢于吃尽苦中苦的决心。

  大学生就业帮扶措施篇二

  敬爱的党支部:

  不知不觉中,我已经是了,直接面对的就是就业,今年的就业压力其实也不小,最近学校有过好几个校园招聘会,参加招聘

  会难免就会和上课发生冲突,而这个学期所有的课都是专业课,就这个问题,我在这里说说自己的看法。

  第一,一定要保持一个平和心态。算一算,每个大学生都已经苦读十多年,一些大学生对就业产生过高的期望,一是希望有高的薪水,二是希望有好的工作地。其实,大学毕业生也是一个普通的人,如果在一个班里,都不是最优秀的,更别说走到外面去,那又怎么能把自己看得很高呢。“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作为新一代大学生,我们要自觉改正不好的习惯,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要清醒地认识到自己还是从零开始,要吃苦耐劳,艰苦奋斗。

  第二,要正确处理找工作和上课的关系。就业不能太盲目,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兴趣,所学专业来就业,这样才能发挥自己的专业技能,看清楚招聘单位招聘的要求是否有你所学的专业再去投简历,如果没有就不要去招聘现场投简历,因为既浪费时间又没有结果,还不如好好地上课学专业知识。招聘单位首先看重的又是你扎实的专

  业知识,当忙于找工作的时候绝对不能放松学习,要清楚认识到学业还没有成。

  以上是我向党组织汇报的一些看法,希望给予批评和指导,恳请党组织加强对我的培养和教育!

  大学生就业帮扶措施篇三

  尊敬的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党组织:

  如今大学生已不再是天之骄子,大学生的就业问题已经成为全社会都关注的新闻。今天我想谈谈我对大学生就业的一点理解。我认为在大学生就业问题上,应该形成两个共识:其一,大学生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应当成为衡量大学办得好不好的重要指标之一。对于大学生就业问题,不仅要有当下的对策,还应有长远的谋划。其二,大学生就业作为民生最基本的问题之一,需要社会、政府、学校、家庭和学生多方面的共同努力,如社会各界支持、政府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以及制订调整合理就业政策、家长和学生就业观念转变等等,都是解决大学生就业的重要推动力。

  世界经济形势的风云变幻,突出地表现在劳动力需求与供给矛盾的加剧上。对高校来说,实际上就是破解金融危机对就业形势普遍影响与大学生就业局部突破的难题。一是去年金融危机刚显苗头,要敏锐预见到可能给就业带来的冲击,尽早、尽可能多地联系用人单位来校进行各种招聘活动,力求抢占就业先机。二是广开门路,充分发挥校友、科研单位、学生家长、教师和在校学生为毕业生谋职位。三是对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和零就业家庭学生给予特别的关注,学校采取“一对一”的帮扶措施,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和关系为他们寻找“下家”。四是积极鼓励、大力支持学生

  自主创业并提供配套支持措施,通过学生自主创业解决就业问题,并以创业带就业,吸纳更多的毕业生。五是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和边远地区就业。六是辅之以有针对性的大学生就业教育,不仅指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求实的就业观,而且还从多方面提高他们实际的择业能力。

  从长远来看,大学生就业难往往表现为毕业生就业期望值与现实的差距导致的就业满意度低,这是由于整个劳动力供给的结构发生了变化的原因。这就需要高校树立新的发展观和质量观,以人才培养为根本,努力培养适合社会需要的合格的和优秀的高级人才。要从多个环节入手,着力培养具有“宽口径、厚基础,高素质、强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调整学科专业,停招或减招不适应社会需要专业的招生人数,根据社会需要加大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应用型专业建设。把硕士研究生分应用型和研究型两个类型,根据社会不同的需求分类培养。加强学生动手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培养,从内涵上提高学生的能力。

  大学生就业是高校发展的战略问题,需要有全局性、前瞻性的眼光。大学生就业工作,要提到学校全局工作的高度、要作出全面的部署、要使之贯穿于学校各项工作的全过程。“三全”的就业指导思想,既强调就业率的提升,更注重就业质量的提高

  面对世界性的金融危机,大家都在谈论转“危”为“机”。中国高校确实应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借“机”加快教学和科研体制改革,从深层次上改变人才培养和社会需求之间的矛盾,为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作出实质性的贡献。

  

  

篇七:就业帮扶工作有待提升整改措施

  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工作措施

  根据“乌鲁木齐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帮扶工作,结合社区的实际情况,现制定辖区“就业困难人员”帮扶措施如下:

  一、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到辖区居民家中宣传就业优惠政策并进行讲解,发放有关政策宣传册。对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空岗信息、等就业优惠政策服务。同时对就业困难人员家庭成员进行就业情况、身体健康情况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了解。积极宣传培训补贴政策,提供培训学校,培训补贴政策的服务。

  二、讲解宣传政策并提供服务。向就业困难人员及家人讲解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提供的相关资料和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后可享受的就业优惠政策,并提供免费复印资料和认定手续办理服务。

  三、提供认定服务。社区劳动保障站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初审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公示一周,如无异议,建立台帐并录入信息。在五个工作日报送街道劳动保障所。街道劳动保障所对社区报送来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资料进行审核后,在五个工作内建立一人一档,在申请认定证明上填写就业困难人员复核意见后报送区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定。

  四、“一对一”帮扶。对认定后的就业困难人员要量身定做具体的“一对一”帮扶计划,指定专人进行帮扶,签订帮扶协议,对“零就业家庭”人员要在24小时内安置就业,对“4050”人员要在一周内安置就业。对大中专毕业生要在一个月内安置就业。但对社区提供了三次就业岗位拒不接受者视同就业。

  五、跟踪服务。对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后要跟踪服务,至到稳定就业:对“零就业家庭”人员要在刚安置的一周内每天一次跟踪询问服务,其后每周进行一次跟踪询问服务;对大中专毕业生要在一个月内进行一次跟踪询问服务;对“4050”人员要在一周内进行一次跟踪询问服务。对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宣传社保补贴,就业援助金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并对其提供办理服务。同时对企业吸纳的就业困难人员要到吸纳企业进行就业政策宣传,提供社保补贴政策宣传、指导服务,直至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

  (一)查看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后就业稳定情况及家庭成员就业稳定情况和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定期对就业后人员情况摸底,掌握其工作待遇、参保情况、工作表现和工作学习情况及就业后家庭生活水平是否有所提高。

  (二)对回访服务中发现有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后工作不稳定倾向的,要查找原因,提供政策援助和就业岗位援助。

  (三)对回访服务中发现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后,用工单位有违法违纪现象的要及时给予政策宣传,要求其整改并上报有关部门。

  (四)对回访服务中发现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后没有用足政策的要提供就业优惠政策宣传和服务。

  六、服务监督。社区领导要负责在给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服务、跟踪服务的整个过程中,落实服务人员的满意程度,做到跟踪服务到位,满意率达10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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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就业帮扶工作有待提升整改措施

  精准帮扶问题整改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

  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

  一、存在问题及其原因分析帮扶联系人和帮扶措施没有实现全覆盖,帮扶措施单一且同质化现象突出,帮扶项目达不到预期效果。深入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双包”要求落实不够。一是一些地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重视不够,没有真正把“单位包村、干部包户”要求落实到位。二是部分帮扶单位没有组织本单位干部联系包户,有的虽然选派了干部,但后续支持力度不够,帮扶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三是部分牵头帮扶单位未能有效发挥协调督促作用,合力帮扶不到位。(二)基层帮扶干部队伍建设不够。一是部分帮扶干部对脱贫业务不熟、政策不清,有的仅停留在“结对”和走访慰问层面,缺乏切实可行的帮扶思路和措施。二是不少帮扶联系人本身只是一般村干部或基层普通工作人员,资源有限,措施不多;有的帮扶联系人一人联系多户甚至十几户,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帮扶,容易流于形式、走过场;不少村级扶贫专干由村文书兼任,存

  

  在“专干不专”现象。三是驻村工作队“不成队”现象突出,没有形成“专班”,驻村工作队往往只靠队长单兵作战,影响了帮扶实效。

  (三)因人因户因村施策不够。一是不少帮扶干部没有结合贫困户致贫原因和帮扶需求制定帮扶计划,缺乏针对性,难以做到“精准滴灌”。二是帮扶中大多采取资助类项目为主的“输血式”扶贫,因地制宜发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力度不够,“造血式”扶贫办法不多。三是宣传动员不够广泛深入,不少贫困户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其主体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内生动力未能进一步激发。

  (四)开展监督考核力度不够。一是对实施帮扶项目的脱贫成效缺乏科学有效的评估,没有把带动贫困户的户数、增收脱贫实效列入评估内容。二是对帮扶工作队队长和帮扶联系人的督查考核力度不够,未能真实记录驻村时间和帮扶成效等,难以保证工作队队长“下得去、留得住、融得进、干得好”和帮扶联系人勤上门、帮得实。三是对帮扶单位的考核体系有待完善,对帮扶单位的压力传导和正向激励不够。

  二、整改目标任务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定点帮扶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党建、促扶贫,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不断创新帮扶方式,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突出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基础性措施,逐步解决帮扶措施单一等问题,进

  

  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结合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数据完善工作,完成贫困户帮扶联系人和帮扶措施全覆盖。

  三、主要整改措施(一)压实帮扶责任。一是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厅字〔20XX〕13号),研究出台我省实施意见,并指导各市、县进一步完善帮扶机制。二是开展定点帮扶工作专项督查。计划年内组织开展2次帮扶工作专项督查,并公开通报结果,督促市、县将定点帮扶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做到帮扶全覆盖。三是抓好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对脱贫户中没有帮扶联系人、没有安排帮扶项目、帮扶联系人全年没有上门的,相关县(市、区)要列出任务清单,限期整改,依单销号,确保整改到位。各市、县(市、区)针对“精准帮扶措施不得力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确保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四是进一步明确脱贫攻坚期内帮扶政策保持稳定。脱贫攻坚期内,已出列贫困村的定点帮扶单位不变动、驻村扶贫工作队不撤离,已脱贫户的帮扶联系人不脱钩。(二)配强帮扶队伍。一是落实省委关于选派副县级以上干部担任贫困村

  高到户帮扶的精准性、实效性。三是按照分级培训原则,省级层面今年举办2期省直单位派驻

  市县领导班子考核和省直帮扶单位脱贫攻坚帮扶成效考核中的权重,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

  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材料在省交叉考核、审计和第三方评估反馈内容中,存在帮扶信息不准确、帮扶手册不完善、帮扶工作履职不到位、帮扶措施不精准的问题,深入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帮扶要求落实不够。一是部分帮扶力量重视程度不够,责任感、紧迫感和积极性有待加强。二是部分派员单位以人手不够为由,将第一书记留在……一)压实帮扶责任。一是进一步细化明确联系领导、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农技员、家庭医生工作职责。落实帮扶任务提示单,解决帮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严格落实帮扶“五到位”责任制,确保帮扶下沉到村、到户、到人,提高帮扶实效。二是常态化开展专项督查指导,对脱贫攻坚及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督促指导,采取集中检查、现场抽查、随即调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巡回督查,将巡回督导的结果运用到对乡镇、部门的日常管理和领导班子建设中。三是抓好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对帮扶信息不准确、帮扶手册不完善、帮扶工作履职不到位、帮扶措施不精准的问题,相关单位要列出整改清单,限期整改,依单销号,确保整改到位。(二)配强帮扶队伍。一是加强脱贫攻坚干部队伍建设,严格保持贫困乡镇党政正职,贫困村党组织书记、第一书记队伍稳

  

篇九:就业帮扶工作有待提升整改措施

  县级帮扶中心作为工会帮扶网络化建设的重要环节,既要履行对辖区内困难职工和农民工直接服务的职责,又承担着对基层帮扶平台的指导、联系和协调服务任务。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材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材料

  一、存在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帮扶联系人和帮扶措施没有实现全覆盖,帮扶措施单一且同质化现象突出,帮扶项目达不到预期效果。深入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双包”要求落实不够。一是一些地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重视不够,没有真正把“单位包村、干部包户”要求落实到位。二是部分帮扶单位没有组织本单位干部联系包户,有的虽然选派了干部,但后续支持力度不够,帮扶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三是部分牵头帮扶单位未能有效发挥协调督促作用,合力帮扶不到位。

  (二)基层帮扶干部队伍建设不够。一是部分帮扶干部对脱贫业务不熟、政策不清,有的仅停留在“结对”和走访慰问层面,缺乏切实可行的帮扶思路和措施。

  二是不少帮扶联系人本身只是一般村干部或基层普通工作人员,资源有限,措施不多;有的帮扶联系人一人联系多户甚至十几户,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帮扶,容易流于形式、走过场;不少村级扶贫专干由村文书兼任,存在“专干不专”现象。三是驻村工作队“不成队”现象突出,没有形成“专班”,驻村工作队往往只靠队长单兵作战,影响了帮扶实效。

  (三)因人因户因村施策不够。一是不少帮扶干部没有结合贫困户致贫原因和帮扶需求制定帮扶计划,缺乏针对性,难以做到“精准滴灌”。二是帮扶中大多采取资助类项目为主的“输血式”扶贫,因地制宜发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力度不够,“造血式”扶贫办法不多。三是宣传动员不够广泛深入,不少贫困户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其主体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内生动力未能进一步激发。

  (四)开展监督考核力度不够。一是对实施帮扶项目的脱贫成效缺乏科学有效的评估,没有把带动贫困户的户数、增收脱贫实效列入评估内容。二是对帮扶工作队队长和帮扶联系人的督查考核力度不够,未能真实记录驻村时间和帮扶成效等,难以保证工作队队长“下得去、留得住、融得进、干得好”和帮扶联系人勤上门、帮得实。三是对帮扶单位的考核体系有待完善,对帮扶单位的压力传导和正向激励不够。

  二、整改目标任务

  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定点帮扶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抓党建、促扶贫,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不断创新帮扶方式,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突出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基础性措施,逐步解决帮扶措施单一等问题,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结合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数据完善工作,完成贫困户帮扶联系人和帮扶措施全覆盖。

  三、主要整改措施

  (一)压实帮扶责任。一是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厅字〔2017〕13号),研究出台我省实施意见,并指导各市、县进一步完善帮扶机制。二是开展定点帮扶工作专项督查。计划年内组织开展2次帮扶工作专项督查,并公开通报结果,督促市、县将定点帮扶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做到帮扶全覆盖。三是抓好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对脱贫户中没有帮扶联系人、没有安排帮扶项目、帮扶联系人全年没有上门的,相关县(市、区)要列出任务清单,限期整改,依单销号,确保整改到位。各市、县(市、区)针对“精准帮扶措施不得力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确保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四是进一步明确脱贫攻坚期内帮扶政策保持稳定。脱贫攻坚期内,已出列贫困村的定点帮扶单位不变动、驻村扶贫工作队不撤离,已脱贫户的帮扶联系人不脱钩。

  (二)配强帮扶队伍。一是落实省委关于选派副县级以上干部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同时选派1名副队长、1名扶贫专干的要求,选齐配强驻村扶贫工作队,并推动其认真履行组织、指导、落实、监督等职责。二是落实帮扶联

  系人必须是乡镇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干部或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要求,每名帮扶联系人所联系的贫困家庭一般不超过3户,不断提高到户帮扶的精准性、实效性。三是按照分级培训原则,省级层面今年举办2期省直单位派驻第一书记(工作队长)业务培训,并指导市、县开展相关培训,针对帮扶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加强现场观摩和案例教学,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创新帮扶方式。一是坚持一户一策、因户施策,针对每个贫困户的实际情况,组建由帮扶联系人牵头,村组干部、农技人员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参与的帮扶小组,制定针对性帮扶方案,落实帮扶项目,跟踪服务到底,坚决打通精准扶贫“最后一公里”。二是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的实施意见》,千方百计调动贫困群众脱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内生动力。三是把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作为脱贫攻坚的基础性措施,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业、乡村旅游、光伏扶贫和资产收益等扶贫项目,实现外部帮扶和内生动力“双轮驱动”。四是全方位推进社会扶贫工作。继续推进“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提质增效,带动更多贫困户发展产业、参与就业。结合“扶贫日”活动,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支部共建、捐款捐物、志愿服务、体验走访等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

  (四)强化督查考核。一是强化督查。建立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有效督查机制,加大对各地定点帮扶工作的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通报问题,解决问题。二是强化考核。修改完善考核体系,加大精准帮扶和帮扶成效在市县领导班子考核和省直帮扶单位脱贫攻坚帮扶成效考核中的权重,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

  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材料

  在省交叉考核、审计和第三方评估反馈内容中,存在帮扶信息不准确、帮扶手册不完善、帮扶工作履职不到位、帮扶措施不精准的问题,深入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帮扶要求落实不够。一是部分帮扶力量重视程度不够,责任感、紧迫感和积极性有待加强。二是部分派员单位以人手不够为由,将第一书记留在

  ……

  一)压实帮扶责任。一是进一步细化明确联系领导、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农技员、家庭医生工作职责。落实帮扶任务提示单,解决帮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严格落实帮扶“五到位”责任制,确保帮扶下沉到村、到户、到人,提高帮扶实效。二是常态化开展专项督查指导,对脱贫攻坚及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督促指导,采取集中检查、现场抽查、随即调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巡回督查,将巡回督导的结果运用到对乡镇、部门的日常管理和领导班子建设中。三是抓好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对帮扶信息不准确、帮扶手册不完善、帮扶工作履职不到位、帮扶措施不精准的问题,相关单位要列出整改清单,限期整改,依单销号,确保整改到位。

  (二)配强帮扶队伍。一是加强脱贫攻坚干部队伍建设,严格保持贫困乡镇党政正职,贫困村党组织书记、第一书记队伍稳定。二是严格帮扶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驻村制度、请销假制度、工作日志制度、工作例会和督查等工作制度,全面加强日常管理,督促推动贫困村“六个一”和非贫困村“三个一”帮扶力量扎根基层、真抓实干。

  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材料

  一、基本情况

  镇脱贫攻坚整改后确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为27户89人,其中,2015年已脱贫3户18人,2016年已脱贫6户20人,2017年未脱贫对象18户51人(重新识别整改后村9户33人,麻地村9户30人,富庶村9户26人)。2017年预脱贫14户42人,2018年预脱贫4户9人。

  进一步完善了镇扶贫工作站及3个村级扶贫工作室的建设,我镇严格按照市扶贫和移民办的精准扶贫工作要求,对一户一档、一户一袋资料按照要求进一步补充完善,加强了国家及省市各项扶贫政策宣传工作,完成了对国家扶贫办和省扶贫办两个系统贫困户数据信息的采集、纠错和录入工作以及动态管理。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党委政府对脱贫攻坚整改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党委书记毛伟卿、镇长叶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镇脱贫攻坚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精准扶贫工作动员、调度会,统筹安排镇脱贫攻坚整改工作。我镇全面分析了全镇贫困人口的潜质和本地产业发展情况,广泛征求帮扶单位、帮扶合作社、村组干部和贫困户的意见建议,并在此基础上以上级扶贫方针政策为指导思想、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了镇2015-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规划。

  (二)认真开展脱贫攻坚问题整改

  为切实抓好镇在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整改工作,镇党政联席会议认真研究了该项工作,召开了镇全体镇村干部脱贫攻坚整改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上级文件精神,布置整改工作的任务,党委书记做出了指示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确保整改工作落细、落实。2017年5月10日-17日,镇全体帮扶干部与各挂点单位对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了走访调查,各行政村都召开了精准识别和精准退出整改工作会议,评议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精准并重新对贫困户进行了评议识别;对已脱贫贫困户是否存在数字脱贫、被脱贫、返贫等情况进行了评议,力求实现“三个零差错”,即贫困户识别零差错、贫困户退出零差错、扶贫政策落实零差错。2017年5月底,镇动员所有帮扶单位和帮扶干部完善贫困户“两证一册”的`填写,以及对贫困户档案袋与档案盒资料进行补充与完善。

  (三)按照“六个精准”要求,稳步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

  做到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以“十大扶贫工程”为依托,帮助贫困户实现“造血”功能,带领贫困户脱贫致富。

  1、落实产业扶贫政策。我镇目前有富群石蛙养殖合作社,目前参与入股分红贫困户13户。镇党委和帮扶单位正在筹资,计划投资麻地村党支部成立的麻地洞源茶业专业合作社,吸纳未加入合作社的贫困户以直接参与或者入股分红方式参加合作社。

  我镇已有5户贫困户申请了自主发展产业项目资金,资金已到位。经摸底,又有6户贫困户开展了创业项目,镇扶贫工作站正在办理申报资料。

  2、落实就业扶贫政策。我镇面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已落实1个村级图书管理员、3个村保洁员岗位、5个森林防火巡护员岗位,在镇政府的帮助和指导下,我镇14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现了就业。

  3、落实教育扶贫政策。我镇现有13位贫困家庭子女就学于学前教育、小学、中学及中等职业教育,各帮扶干部分别将我市教育帮扶政策向他们进行了宣传,镇党委也将组织驻镇企业、党员教师对他们进行一对一的帮扶。

  4、落实基础设施扶贫政策。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做好塘湾至公路改造项目以及贵资高速公路项目的实施。认真组织实施旅游经济大道建设项目,改善我镇范围内交通道路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村民的安居水平及幸福感。

  5、落实健康扶贫政策。我镇所有贫困户享受健康扶贫“五道保障线”,即新农合补偿、大病保险补偿、商业补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健康暖心救助。对前期由于工作对接失误,收取了非低保对象的贫困户参加医疗保险费用,我镇将全部退返贫困户。

  6、落实安居扶贫政策。我镇2016年我镇共有4户贫困户实施了危房改造,上报危房改造2户、修缮加固1户(另一户曾经上报修缮加固项目),资金已落实到位。在实施过程中,镇政府也出资了1、5万元用于该2户修缮加固房屋的贫困户。

  7、落实社会保障扶贫政策。我镇2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低保对象22户,五保对象2户,另有3户正在申报低保。

  (四)镇精准扶贫工作成效

  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我镇精准扶贫工作总体上取得了诸多成果。在这次脱贫攻坚问题整改中,我镇漏评率低于5%,错退率低于2%,大部分贫困户对我镇精准扶贫工作及帮扶干部满意度高。

  进一步完善了各村的基础设施,为村民生产、生活提供了良好的环境;特色产业和自主产业发展结果喜人,各项政策措施都基本落实到位,保障了村民的生活水平,并带领贫困户在脱贫致富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在扶贫机制建设上取得了良好成效,为精准扶贫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和行事规程。

  三、镇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镇精准扶贫工作开展进程中,也发现到一些问题

  1、“一证两册”发放填写方面干部帮扶手册记录走访内容较简单,不少登记证记录填写位置不规范,帮扶金额不准确,帮扶措施不多,扶贫成效不大。

  2、精准施策方面我镇要求“实事求是,对症下药”,根据贫困户致贫原因制定帮扶措施,但在实际实行中,存在部分帮扶干部扶贫政策宣传、落实不到位,贫困户对扶贫政策了解不足等问题。部分贫困户对教育扶贫政策了解不充分,对已免除的费用不知道(如教育部门免除了学杂费及书本费,但是上半年收取了校服费和保险费,而学生家长认为没有免除学杂费及书本费。对下半年免除所有费用政策不了解)。贫困户普遍没有得到每月免除10度电费的待遇。

  3、扶贫成效方面挂点单位在产业帮扶、项目帮扶、技术帮扶、就业帮扶做得不够,部分还停留在发点钱和物资,没有做到向“造血”扶贫方式转变,没有

  从根本上解决贫困户的生产生活困难。部分去年享受了就业扶贫的贫困户,由于种种原因失去了就业岗位,收入与上年度相比没有得到提高,有的甚至减少。

  4、精准帮扶方面驻村工作队驻村工作时间少、群众知晓率低;部分帮扶干部对帮扶贫困户走访次数达不到要求,对帮扶对象了解不足。

  四、镇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严格落实“六个精准”要求,夯实精准扶贫基础

  我镇将进一步按照“六个精准”要求,力求实现“三个零差错”,即贫困户识别零差错、贫困户退出零差错、扶贫政策落实零差错。继续巩固“稳”的基础,坚持现行标准和2020年时限,确保按时限完成脱贫任务,保证脱贫质量,防止急于求成和急躁冒进;狠下一番“绣花”功夫,防止浅尝辄止。不断加大“进”的力度,防止返贫。

  (二)多种扶贫措施并举,打好脱贫攻坚战

  以“十大扶贫工程”为依托,针对贫困户不同的致贫原因,为其“量身打造”针对性的扶贫措施,以基础设施建设、安居扶贫奠基,以产业、就业扶贫实现“造血”,以教育扶贫力求“扶志也扶智”,多种扶贫政策并举,创新机制,全力推动脱贫攻坚工作。

  (三)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狠抓责任落实,加强督查力度

  进一步强化干部与贫困户之间的沟通联系,落实镇和市直单位帮扶责任制,建立镇、市直单位挂户干部每月至少走访联系一次贫困户、镇党委每月调度一次、每季度督查一次、全年考核一次精准扶贫工作的督导机制,市直单位、镇、村协调同步开展工作,为下一步精准脱贫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坚决打赢这场脱贫攻坚战。【脱贫攻坚问题整改的工作总结】脱贫攻坚的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乡级脱贫攻坚方案关于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总结扶贫攻坚整改工作会议总结2018年水利局脱贫攻坚工作总结范文派驻某村子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总结范文关于县职业教育攻坚的工作总结教育脱贫攻坚暨秋期开学工作会议讲话稿

  

  

篇十:就业帮扶工作有待提升整改措施

  工作措施

  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工作措施

  就业困难人员帮扶

  根据“乌鲁木齐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帮扶工作,结合社区的实际情况,现制定辖区“就业困难人员”帮扶措施如下:

  一、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到辖区居民家中宣传就业优惠政策并进行讲解,发放有关政策宣传册。对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空岗信息、等就业优惠政策服务。同时对就业困难人员家庭成员进行就业情况、身体健康情况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了解。积极宣传培训补贴政策,提供培训学校,培训补贴政策的服务。

  二、讲解宣传政策并提供服务。向就业困难人员及家人讲解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提供的相关资料和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后可享受的就业优惠政策,并提供免费复印资料和认定手续办理服务。

  三、提供认定服务。社区劳动保障站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初审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公示一周,如无异议,建立台帐并录入信息。在五个工作日报送街道劳动保障所。街道劳动保障所对社区报送来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资料进行审核后,在五个工作内建立一人一档,在申请认定证明上填写就业困难人员复核意见后报送区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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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工作措施

  四、“一对一”帮扶。对认定后的就业困难人员要量身定做具体的“一对一”帮扶计划,指定专人进行帮扶,签订帮扶协议,对“零就业家庭”人员要在24小时内安置就业,对“4050”人员要在一周内安置就业。对大中专毕业生要在一个月内安置就业。但对社区提供了三次就业岗位拒不接受者视同就业。

  五、跟踪服务。对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后要跟踪服务,至到稳定就业:对“零就业家庭”人员要在刚安置的一周内每天一次跟踪询问服务,其后每周进行一次跟踪询问服务;对大中专毕业生要在一个月内进行一次跟踪询问服务;对“4050”人员要在一周内进行一次跟踪询问服务。对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宣传社保补贴,就业援助金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并对其提供办理服务。同时对企业吸纳的就业困难人员要到吸纳企业进行就业政策宣传,提供社保补贴政策宣传、指导服务,直至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

  (一)查看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后就业稳定情况及家庭成员就业稳定情况和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定期对就业后人员情况摸底,掌握其工作待遇、参保情况、工作表现和工作学习情况及就业后家庭生活水平是否有所提高。

  (二)对回访服务中发现有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后工作不稳定倾向的,要查找原因,提供政策援助和就业岗位援助。

  (三)对回访服务中发现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后,用工单位有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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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工作措施

  违纪现象的要及时给予政策宣传,要求其整改并上报有关部门。(四)对回访服务中发现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后没有用足政策的要

  提供就业优惠政策宣传和服务。六、服务监督。社区领导要负责在给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服务、

  跟踪服务的整个过程中,落实服务人员的满意程度,做到跟踪服务到位,满意率达10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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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一:就业帮扶工作有待提升整改措施

 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方案

  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方案

  为强化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深入整改精准帮扶措施落实不得力的突出问题,制订本整改落实方案。

  一、存在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帮扶联系人和帮扶措施没有实现全覆盖,帮扶措施单一且同质化现象突出,帮扶工程达不到预期效果。深入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双包要求落实不够。一是一些地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重视不够,没有真正把单位包村、干部包户要求落实到位。二是局部帮扶单位没有组织本单位干部联系包户,有的虽然选派了干部,但后续支持力度不够,帮扶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三是局部牵头帮扶单位未能有效发挥协调催促作用,合力帮扶不到位。

  (二)基层帮扶干部队伍建设不够。一是局部帮扶干部对脱贫业务不熟、政策不清,有的仅停留在结对和走访慰问层面,缺乏切实可行的帮扶思路和措施。二是不少帮扶联系人本身只是一般村干部或基层普通工作人员,资源有限,措施不多;有的帮扶联系人一人联系多户甚至十几户,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帮扶,容易流于形式、走过场;不少村级扶贫专干由村文书兼任,存在专干不专现象。三是驻村工作队不成队现象突出,没有形成专班,驻村工作队往往只靠队长单兵作战,影响了帮扶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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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因人因户因村施策不够。一是不少帮扶干部没有结合贫困户致贫原因和帮扶需求制定帮扶方案,缺乏针对性,难以做到精准滴灌。二是帮扶中大多采取资助类工程为主的输血式扶贫,因地制宜开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力度不够,造血式扶贫方法不多。三是宣传发动不够广泛深入,不少贫困户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其主体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内生动力未能进一步激发。

  (四)开展监督考核力度不够。一是对实施帮扶工程的脱贫成效缺乏科学有效的评估,没有把带动贫困户的户数、增收脱贫实效列入评估内容。二是对帮扶工作队队长和帮扶联系人的督查考核力度不够,未能真实记录驻村时间和帮扶成效等,难以保证工作队队长下得去、留得住、融得进、干得好和帮扶联系人勤上门、帮得实。三是对帮扶单位的考核体系有待完善,对帮扶单位的压力传导和正向鼓励不够。

  二、整改目标任务

  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定点帮扶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党建、促扶贫,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不断创新帮扶方式,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突出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根底性措施,逐步解决帮扶措施单一等问题,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结合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数据完善工作,完成贫困户帮扶联系人和帮扶措施全覆盖。

  三、主要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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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压实帮扶责任。一是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厅字〔2022〕13号),研究出台我省实施意见,并指导各市、县进一步完善帮扶机制。二是开展定点帮扶工作专项督查。方案年内组织开展2次帮扶工作专项督查,并公开通报结果,催促市、县将定点帮扶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做到帮扶全覆盖。三是抓好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对脱贫户中没有帮扶联系人、没有安排帮扶工程、帮扶联系人全年没有上门的,相关县(市、区)要列出任务清单,限期整改,依单销号,确保整改到位。各市、县(市、区)针对精准帮扶措施不得力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确保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四是进一步明确脱贫攻坚期内帮扶政策保持稳定。脱贫攻坚期内,已出列贫困村的定点帮扶单位不变动、驻村扶贫工作队不撤离,已脱贫户的帮扶联系人不脱钩。

  (二)配强帮扶队伍。一是落实省委关于选派副县级以上干部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同时选派1名副队长、1名扶贫专干的要求,选齐配强驻村扶贫工作队,并推动其认真履行组织、指导、落实、监督等职责。二是落实帮扶联系人必须是乡镇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干部或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要求,每名帮扶联系人所联系的贫困家庭一般不超过3户,不断提高到户帮扶的精准性、实效性。三是按照分级培训原那么,省级层面今年举办2期省直单位派驻第一书记(工作队长)业务培训,并指导市、县开展相关培训,针对帮扶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加强现场观摩和案例教学,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创新帮扶方式。一是坚持一户一策、因户施策,针对每个贫困户的实际情况,组建由帮扶联系人牵头,村组干部、农技人员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参与的帮扶小组,制定针对性帮扶方案,落实帮扶工程,跟踪效劳到底,坚决打通精准扶贫最后一公里。二是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的实施意见》,千方百计调动贫困群众脱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内生动力。三是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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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作为脱贫攻坚的根底性措施,因地制宜开展特色种养业、乡村旅游、光伏扶贫和资产收益等扶贫工程,实现外部帮扶和内生动力双轮驱动。四是全方位推进社会扶贫工作。继续推进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提质增效,带动更多贫困户开展产业、参与就业。结合扶贫日活动,组织发动社会各界开展支部共建、捐款捐物、志愿效劳、体验走访等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

  (四)强化督查考核。一是强化督查。建立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有效督查机制,加大对各地定点帮扶工作的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通报问题,解决问题。二是强化考核。修改完善考核体系,加大精准帮扶和帮扶成效在市县领导班子考核和省直帮扶单位脱贫攻坚帮扶成效考核中的权重,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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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二:就业帮扶工作有待提升整改措施

 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方案

  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方案为强化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深入整改“精准帮扶措施落实不得力”的突出问题,制订本整改落实方案。一、存在问题及其原因分析帮扶联系人和帮扶措施没有实现全覆盖,帮扶措施单一且同质化现象突出,帮扶项目达不到预期效果。深入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双包”要求落实不够。一是一些地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重视不够,没有真正把“单位包村、干部包户”要求落实到位。二是部分帮扶单位没有组织本单位干部联系包户,有的虽然选派了干部,但后续支持力度不够,帮扶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三是部分牵头帮扶单位未能有效发挥协调督促作用,合力帮扶不到位。(二)基层帮扶干部队伍建设不够。一是部分帮扶干部对脱贫业务不熟、政策不清,有的仅停留在“结对”和走访慰问层面,缺乏切实可行的帮扶思路和措施。二是不少帮扶联系人本身只是一般村干部或基层普通工作人员,资源有限,措施不多;有的帮扶联系人一人联系多户甚至十几户,没有足够的时

  

  间和精力开展帮扶,容易流于形式、走过场;不少村级扶贫专干由村文书兼任,存在“专干不专”现象。三是驻村工作队“不成队”现象突出,没有形成“专班”,驻村工作队往往只靠队长单兵作战,影响了帮扶实效。

  (三)因人因户因村施策不够。一是不少帮扶干部没有结合贫困户致贫原因和帮扶需求制定帮扶计划,缺乏针对性,难以做到“精准滴灌”。二是帮扶中大多采取资助类项目为主的“输血式”扶贫,因地制宜发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力度不够,“造血式”扶贫办法不多。三是宣传动员不够广泛深入,不少贫困户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其主体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内生动力未能进一步激发。

  (四)开展监督考核力度不够。一是对实施帮扶项目的脱贫成效缺乏科学有效的评估,没有把带动贫困户的户数、增收脱贫实效列入评估内容。二是对帮扶工作队队长和帮扶联系人的督查考核力度不够,未能真实记录驻村时间和帮扶成效等,难以保证工作队队长“下得去、留得住、融得进、干得好”和帮扶联系人勤上门、帮得实。三是对帮扶单位的考核体系有待完善,对帮扶单位的压力传导和正向激励不够。

  二、整改目标任务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定点帮扶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党建、促扶贫,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

  

  工作队”。不断创新帮扶方式,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突出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基础性措施,逐步解决帮扶措施单一等问题,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结合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数据完善工作,完成贫困户帮扶联系人和帮扶措施全覆盖。

  三、主要整改措施(一)压实帮扶责任。一是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厅字〔2018〕13号),研究出台我省实施意见,并指导各市、县进一步完善帮扶机制。二是开展定点帮扶工作专项督查。计划年内组织开展2次帮扶工作专项督查,并公开通报结果,督促市、县将定点帮扶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做到帮扶全覆盖。三是抓好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对脱贫户中没有帮扶联系人、没有安排帮扶项目、帮扶联系人全年没有上门的,相关县(市、区)要列出任务清单,限期整改,依单销号,确保整改到位。各市、县(市、区)针对“精准帮扶措施不得力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确保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四是进一步明确脱贫攻坚期内帮扶政策保持稳定。脱贫攻坚期内,已出列贫困村的定点帮扶单位不变动、驻村扶贫工作队不撤离,已脱贫户的帮扶联系人不脱钩。(二)配强帮扶队伍。一是落实省委关于选派副县级以上干部担任贫困村

  长、1名扶贫专干的要求,选齐配强驻村扶贫工作队,并推动其认真履行组织、指导、落实、监督等职责。二是落实帮扶联系人必须是乡镇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干部或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要求,每名帮扶联系人所联系的贫困家庭一般不超过3户,不断提高到户帮扶的精准性、实效性。三是按照分级培训原则,省级层面今年举办2期省直单位派驻

  展支部共建、捐款捐物、志愿服务、体验走访等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

  (四)强化督查考核。一是强化督查。建立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有效督查机制,加大对各地定点帮扶工作的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通报问题,解决问题。二是强化考核。修改完善考核体系,加大精准帮扶和帮扶成效在市县领导班子考核和省直帮扶单位脱贫攻坚帮扶成效考核中的权重,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

  

  

  

篇十三:就业帮扶工作有待提升整改措施

 关于当前帮扶工作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根据《关于做好当前帮扶工作问题整改的通知》精神,我局认真对照《省政协专项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任务分解表》中明确的6类问题,举一反三,查改问题,现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教育引导,强化思想认识。为做好《关于做好当前帮扶工作问题整改的通知》的贯彻落实,局党委第一时间召党委会和职工大会,对扶贫领域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了这次整改工作的时间安排、任务内容、方法步骤和有关要求,并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关于做好当前帮扶工作问题整改的通知》、《省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帮扶工作问题整改的通知》,通过学习,强化干部职工对做好扶贫领域问题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了抓好问题整改的责任性和紧迫性,也为扎实开展扶贫领域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查摆问题。我局认真对照《省政协专项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任务分解表》中明确的帮扶单位帮扶职责落实不到位、帮扶责任人工

  作不够扎实、驻村帮扶工作队帮扶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升等和我局有关的3类问题,逐条逐项、举一反三进行对照排查,经对照排查,我局在帮扶单位责任责任落实方面,还存在调查研究不够深入细致,协调村、乡、县三级联动方面还有欠缺,扶贫、扶智、扶志、扶技方面还缺乏切实管用的实招等问题;在帮扶责任人职责落实方面,还存在部分扶贫干部不能真正把党的扶贫政策学懂、弄通、悟透、做实,不能用理论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户一策”的落实缺乏针对性、有效性和科学性等问题;在驻村帮扶工作队职责落实方面,还存在思路不宽、方法不多、能力欠缺等问题,在工作落实中,按照上级要求贯彻落实多,结合各自实际创新工作少等问题。

  三、落实责任分工,抓好问题整改。针对帮扶责任单位、帮扶责任人、帮扶工作队三个层面排查出的问题。我局进一步完善扶贫领域工作问题台账,通过采取细化整改内容、分析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等办法从严从细从实落实整改工作。在整改落实过程中,我们主要有四点做法:一是依托精准扶贫惠民政策、结合村镇产业发展主线,组织帮扶干部及时入户对接,全面掌握贫困户家庭基本情况,精准分析致贫原因,结合贫困户发展意愿,落实“一户一策”帮扶计划中提出的增收帮扶措施。及时更新调整“一户一策”帮扶计划

  动态管理,切实把因户因人制定的具体帮扶措施真正落地见效。二是加强对我局派出的驻村帮扶工作队长的在岗在位情况及履职尽责情况督导检查,进一步强化帮扶工作队长的责任意识;全力保障驻村队长的工作、生活补助。三是针对一些帮扶干部入村次数相对较少、对帮扶户的基本底数掌握不清的实际情况,集中组织干部进村入户,进一步深入了解和掌握贫困户的基本情况,较好的解决了通报中指出的类似问题,也为扎实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树立了良好的导向。四是结合省、市、县、乡要求,及时组织帮扶责任人参加各级脱贫攻坚培训,通过开展专题培训、观摩交流,全面掌握中央和省上的最新脱贫攻坚政策,厘清帮扶思路,提升帮扶责任人工作水平,为2019年全面脱贫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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