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把加快学前教育发展,保障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的学前教育作为各级政府保障民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和优先发展教育的重大政治任务。这为学前教育发展带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商洛市通过深入广泛地开展调研,认真作好各项数据的统计、分析,测算未来十年全市入园需求和供需缺口,科学制订了《商洛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全市学前教育发展目标:即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以政府为主导、以农村为重点建立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多渠道、多形式发展学前教育,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充满活力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到2013年,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到2015年,每个县(区)建成1~2所省级示范幼儿园,每个乡(镇)建成1所国家标准的公办中心幼儿园,幼儿园(班)覆盖全部行政村,全面实现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90%,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以上,基本建成学前教育县(区)、乡(镇)两级骨干体系和县(区)、乡(镇)、村三级服务网络。
一、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将学前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国家标准的公办幼儿园,不断满足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2011年~2015年,全市将新建、改扩建150所城区、乡镇中心幼儿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等方式,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加快农村幼儿园建设,将幼儿园与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建设,加快发展。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富余的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举办幼儿园,每个乡(镇)建成一所国家标准的公办中心幼儿园,村组根据人口分布变化趋势,按照大村独办、小村联办的原则,按需建设规模适中、方便入园的村级幼儿园,也可利用农村小学富余校舍、师资举办幼儿班。
二、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幼教师资专业水平。
严格执行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建立幼儿教师补充机制,从2011年起,各级政府通过专项招聘、转岗培训等途径招录合格幼儿教师,到2013年幼儿教师基本满足学前教育工作需要,2015年按编制配齐配足幼儿教师。加强幼儿园园长培养,按任职资格配备园长,支持园长开展教学改革,提高办园水平。加强幼儿教师培训,将幼儿教师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规划,落实专项培训经费。建立健全市、县(区)、园三级幼儿教师培训网络,依托市、县(区)示范幼儿园建立培训基地,开展园长、幼儿教师全员培训。建立城镇幼儿园与农村幼儿园对口支援、骨干教师对口帮扶、优秀教师顶岗支教、农村幼儿教师到城镇幼儿园跟班学习制度,实现区域之间、园际之间优质教师资源共享。从2011年起,每五年对所有幼儿园园长及教师完成一轮全员培训,集中培训时间不低于240学时。鼓励和支持幼儿教师参加各类培训学习、学历提高、挂职研修等,不断提高幼儿教师学历层次和业务能力。到2013年幼儿专任教师学历全部达标,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达到幼儿专任教师总数的80%,到2015年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达到幼儿专任教师总数的90%。
三、深化学前教育改革,全面提升保教质量。
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保教结合,寓教于乐,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按照“分类推进、整体提高”的原则,提升各类幼儿园办园品位和保教质量。城区幼儿园要精细管理,内涵发展,创特色,办名园,积极探索“大园多功能”、“幼托一体化”的学前教育发展模式。乡镇中心幼儿园要强化管理,提质增效,加强幼儿园软、硬件建设,在辖区内发挥“业务指导中心、教学研究中心、教师培训中心、信息资源中心”的作用。村级幼儿园要规范管理,科学施教,以稳定生源、提高保教水平为重点,积极探索“小园大服务”、“幼校一体化”的学前教育发展模式。完善和落实幼儿园年检和资格准入制度,严厉查处学前教育机构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加强学前教育科研工作,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幼儿园教师指导用书审定制度。积极推进幼儿园与家庭、社区的合作,充分利用幼儿园和社区的资源优势,面向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早期教育宣传、指导和服务,不断促进幼儿家庭教育质量的提高。
四、强化安全卫生保健,确保幼儿健康成长。
把保护幼儿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放在各项工作首位,加强幼儿园安全设施建设,健全各种安全、卫生保健制度,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督促各级各类幼儿园强化内部管理,认真落实幼儿在园活动、学习、就餐、就寝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职责,构筑多重安全防线。严格执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各项卫生保健制度,配备符合资质的医务人员,加强幼儿体检、预防接种查验、传染病预防和健康教育工作。加大食堂改造力度,配齐相关辅助设施。严格门禁制度,按需配备专(兼)职安保人员,提高幼儿园物防、技防能力。加强幼儿园文化建设,认真搞好幼儿园环境卫生及美化、绿化、儿童化工作,努力为儿童创造安全、整洁、优美的生活学习环境。
五、加大投入力度,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根据学前教育发展需要,提高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财政性教育经费中的比例。从2011年,各级政府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年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逐年提高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的比例。到2015年,全市乡镇中心以上幼儿园校舍面积、场地设置和设施设备配备等各方面达到国家标准。设立专项资金,对规模较大、办园行为规范、保教质量较高的民办幼儿园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办园行为规范、收费不足以维持正常运转的规模较小的民办幼儿园,要给予适当补助。加强学前教育规划制定,在城市建设、旧城改造和新农村建设中要根据学前教育发展需要和人口分布变化趋势,预留学前教育建设用地,减免相关建设费用,优先审批幼儿园建设。
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保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发展学前教育的精神,落实各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
的责任,健全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建立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在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设立学前教育管理机构,在教研机构配备专职学前教育研究员。建立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把推进学前教育发展作为考核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要内容,将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学前三年入园率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市、县区教育督导部门将把学前教育作为督导重点,加大对政府责任落实、教师队伍建设、经费投入、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督导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作为评优选先、教育发展水平评估的重要依据。
今后,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我省实施意见,加大学前教育投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学前教育管理,全面提升保教质量,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送子女接受高质量学前教育的需求,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责任编辑薛小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