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秦皇岛市201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我区201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全面贯彻落实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海港区201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201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
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秦皇岛市201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我区201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总量减排与空气质量改善相同步,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深入开展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建筑施工扬尘和道路扬尘治理、机动车污染治理、农村秸秆禁烧、重点区域污染综合整治等专项工作,打好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攻坚战,着力解决好细颗粒物污染严重的问题,全面提升环境空气质量。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底,全区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得到改善,优良天数在2014年基础上增加30天,PM2.5年均浓度比2014年下降8%。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组织开展控煤攻坚战
1.削减煤炭消费总量。全区实现削减煤炭消费0.058万吨,将煤炭消费削减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镇、园区、街道和重点耗煤企业,列为约束性目标,与节能指标一并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夯实煤炭监测数据基础,抓好煤炭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及时监测规模以上工业煤炭消费数据变化,科学反映削减煤炭总量进度。
2.严格控制煤质。加强煤炭质量管理,健全煤质检测工作体系,完善煤质检测网络,规范煤炭使用,进一步完善重点用煤单位和销售企业煤质报验制度。
3.推进散煤洁净化利用。全面提高煤炭质量和清洁利用水平,年内推广洁净型煤5万吨。严格控制煤质,做好4家重点企业的煤质检测工作。集中整治城乡散煤燃烧,加强燃煤供销、使用环节监管,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劣质散煤经营行为。
4.强化燃煤锅炉整治。加大燃煤锅炉淘汰力度,开展“拔烟囱”专项行动,通过并入集中供热管网、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淘汰城市建成区内现有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茶浴炉。加快工业燃煤锅炉改造,制定燃煤工业锅炉改造行动计划,明确2015—2017年全区燃煤工业锅炉改造的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推广微煤雾化等煤炭清洁利用技术,重点推进各类工业园区和工业聚集区锅炉改造。全面开展锅炉能效普查工作,加强节能监管。
5.关停取缔实心粘土砖瓦窑。开展清理整顿实心粘土砖瓦窑专项行动,基本完成我区实心粘土砖瓦窑的关停取缔任务。对占用的土地加强生态恢复与复垦,研究相应补偿措施和环保建材替代措施。
6.推进清洁能源替代。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煤改地热、煤改太阳能等新型能源替代应用。
7.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新建城镇建筑严格执行强制性建筑节能标准,设计、施工阶段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在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建设中,全面推进绿色建筑。推广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应用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二)加快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8.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严禁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对能耗、排放不达标企业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的生产线、生产设备坚决予以关闭和淘汰。
9.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大力实施龙头企业培育、知名产品创建、服务体系构建、产业基地建设、重点项目推进等五大工程。实施2个循环化改造项目,抓好节能环保产业项目6个、重点企业2个。
(三)深化工业企业治理,减少污染排放
10.提高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水平。开展水泥粉磨站、石材加工企业、选矿企业、储煤场和混凝土搅拌站大气污染综合整治,企业生产、运输、装卸、原料堆存等各个环节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11.加快实施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工程。以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和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按照国家和河北省关于挥发性有机物(VOCs)防治要求,开展VOCs专项整治。
12.促进企业清洁生产。支持一批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以治理工业烟气、粉(灰)尘为重点,继续抓好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工作,以工业锅炉和窑炉为重点,组织实施一批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示范推广项目。
(四)严格控制面源污染
13.全面整治施工扬尘治理。严格执行《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15条措施》,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全区所有在建筑施工工地安装视频监控,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的动态监控。推进拆迁工程、热力、水利、电力、通讯、市政工程扬尘污染治理,落实围挡作业、洒水、覆盖等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场地恢复,有效减轻扬尘污染。
14.严格控制道路扬尘。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力争达到70%。按道路等级建立定时及临时洒水降尘制度,视天气情况增加清洗、冲洗次数,提高城市道路洒水频次。加强对城区外主要道路交通运输扬尘的污染防治和监管,对出入市口及国道、省道等交通干道,特别是城市和城区外环线、205国道、102国道等主要交通运输通道道路扬尘进行集中整治。
15.控制渣土清运扬尘。加强渣土运输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资质管理与备案制度,渣土运输车辆全部采取密闭运输,安装卫星定位系统跟踪管理,规范渣土倾倒点建设,严厉打击违规倾倒渣土行为。严厉查处不按规定路线行驶、无准运手续、超高超载、遗漏抛撒的渣土车辆。
16.全面整治渣土堆、配煤场所等干散料场。城市区及周边各种渣土堆、煤堆、散料堆、配煤场所全部实现封闭储存、建设防风抑尘网或采取覆盖措施。对城市区裸露地面全部实施绿化或硬化。
17.强化餐饮业油烟治理。完成整治范围内全部餐饮经营单位油烟治理。加大露天烧烤取缔力度,全面整治烧烤行业露天经营、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乱倒垃圾污物等违法行为。
18.推进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开展肥药控减工作,测土配方施肥推广面积8.5万亩以上,开展畜禽养殖粪污综合治理,进一步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开展农业清洁生产示范区创建,实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19.强化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减少秸秆、荒草、垃圾禁烧和城市周边地区废弃物露天焚烧,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制定出台《海港区2015年禁烧秸秆实施方案》,强化镇、村监管责任,在夏收、秋收等时段集中开展督导检查。建立秸秆禁烧长效机制,加快实施农村能源清洁化开发利用工程,推广秸秆固体成型燃料和秸秆联户沼气工程,推广高效清洁燃烧炉具。
20.持续扩大绿化面积。推进城市绿地建设,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创园、增绿、提质”行动。推进裸土地面绿化软覆盖,推行立体增绿,推进道路绿化。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较2014年分别增加0.01%、0.02%和0.01㎡/人。
21.科学规划城市布局。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和改善大气环境的城市发展格局,划定区域性生态廊道和生态保护空间,统筹和优化城乡居民点、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等各类空间布局,严格落实城市规划确定的空间管制和绿地控制要求。加快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保障绿色出行良好通行条件。
(五)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控
22.继续开展黄标车淘汰工作。年底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向下力争淘汰2000年底前注册登记的汽油机动车和2007年底前注册登记的柴油机动车。
23.持续推进油品质量升级。到2015年底前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标准车用汽、柴油。开展打击劣质油品专项行动,追根溯源,彻底整治生产加工和销售劣质车用燃油。
(六)狠抓重点区域整治
24.开展监测点位周边集中整治。六月底前完成对空气监测点位周边1平方公里范围的综合整治,淘汰燃煤锅炉,取缔露天烧烤和使用煤炭的流动摊点,餐饮单位禁止直接燃用煤炭、木柴,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居民零散用煤改用清洁能源或洁净型煤,禁止露天堆放渣土和易起尘物料。裸露地面全面绿化硬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25.完善组织机构。根据区政府领导分工调整情况,重新调整充实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有关副区长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和各工作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的作用。
26.落实责任分工。将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逐一落实到各位主管区长,落实到各牵头部门,涉及到多个部门的任务由第一个部门作为牵头部门,切实建立起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责任体系。落实各镇、园区、街道的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按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27.严格考核奖惩。制定具体督导检查方案,坚持全面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在全区通报,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纳入各单位和部门年度目标考核中的内容,对工作措施得力,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各单位和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严格追责。
(二)严格环境执法,提高监管能力
28.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按照环保部、省政府和市政府的要求,组织开展全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建立污染源动态数据库,完善“一厂一档”环境管理制度;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继续开展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坚持不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机制制度不完善不落实不放过。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强化科技执法手段,持续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
29.创新环境监管模式。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工作领导责任体系、环保部门及相关执法部门环境监管责任体系和企业环境管理自律责任体系。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完善区、镇、村三级网格的环境监管模式,加强组织体系、监管体系、监督体系、保障体系、奖惩体系和企业自律体系建设,实现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消除环境监管盲区死角,形成环境监管全覆盖。
30.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提升执法监管能力水平,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完善重点工业企业、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废气自动监控设施,增加烟粉尘监控因子。按照标准化要求,加快环境监测、信息、应急、监察、宣教等能力建设。
(三)强化应急管理,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31.健全监测预警体系。完善大气污染预报预警系统,完善各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重点企业做到“一厂一策”。建立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气象服务系统,提升环境事故气象应急保障能力。
32.做好科学防范和应对。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研究采取更加科学、严格、协调统一的应对措施。适当降低冬季取暖期和敏感时段的污染物排放。在遇有重污染天气启动应急预案时,及时大范围发布信息,保障群众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