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严防寨卡病毒病等传染病疫情的实施方案近期,寨卡病毒疫情在世界有关地区流行蔓延,引起广泛关注,我国部分省区已确诊输入性病例。该病毒主要通过埃及伊蚊、白纹伊蚊等媒介传播,人群对该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方案】恭城瑶族自治县关于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严防寨卡病毒病等传染病疫情实施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关于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
严防寨卡病毒病等
传染病疫情的
实施方案
近期,寨卡病毒疫情在世界有关地区流行蔓延,引起广泛关注,我国部分省区已确诊输入性病例。该病毒主要通过埃及伊蚊、白纹伊蚊等媒介传播,人群对该病毒普遍易感。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途径,及早完善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迅速开展以灭蚊和环境卫生整治为重点的春季爱国卫生运动,严防寨卡病毒疫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
由于我县地理气候因素,利于蚊虫的孳生繁殖,寨卡病毒传播媒介埃及伊蚊、白纹伊蚊等在我县广泛存在,高铁开通后,与相关疫情发生地区有比较密切的人员往来,疫情传入我县的风险不能排除。由于冬季较为寒冷,春季气温上升后,雨水增多,蚊虫密度有可能快速上升,一旦出现传染源,有可能导致疫情爆发。灭蚊防病工作是防控寨卡病毒、登革热等传播传染病的关健环节和主要手段。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将疫情防控工作摆上当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抓住开春气温尚低蚊虫活动性差的有利时机,迅速组织开展以灭蚊和环境整治为重点的春季爱国卫生运动。
二、掌握重点,广泛发动,切实开展春季灭蚊爱国卫生运动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全面发动群众,要结合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美丽恭城·生态乡村”建设等活动,广泛开展以清除蚊虫孳生地、综合整治环境卫生为重点,以清除积水、杀灭蚊虫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
(一)广泛宣传发动,普及灭蚊防病知识
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以灭蚊和环境整治为重点的春季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意义和寨卡病毒病等春季传染病的防控知识,提高群众灭蚊心病意识,引导群众自觉参与灭蚊防病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全县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要结合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深入社区、村屯、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外来务工人员聚居地,广泛开展以寨卡病毒防控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教育讲座;开展健康知识咨询,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卫生意识和自我防病能力。
(二)明确重点,全面开展蚊媒孳生地清除工作
1.坚持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与化学消杀相结合、突击行动与经常性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动群众翻盆倒罐,填平洼地,清除各类积水,卫生死角;对空置房、建筑工地、花卉苗圃、废弃旧厂房、废品收购站等重点隐患场所要集中管理和适当处理,防止积水;加强废旧轮胎的堆放管理,防止蚊虫在其水中生长;对下水道、沟渠和大面积水塘等重点地段、易孳生场所、成蚊密度高的地段,全面落实消、撒、灭措施,选用高效、低毒且对蚊虫敏感的药物,采取超低容量喷雾、滞留喷洒等方法快速杀灭成蚊,做到全覆盖。
2.要及时监测蚊虫密度,及时评价行动效果,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抓好整改。
三、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切实将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灭蚊防病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的社会工程,需要多部门配合和全社会共同参与。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坚持政府统一领导,按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传染病防控管理责任,依照部门职责和管辖范围,做好本部门、本行业及县城公共区域等相关场所的灭蚊防病工作。
(一)县委宣传部:负责灭蚊防病活动宣传报道工作。
(二)县卫生计生局:负责全县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开展灭蚊工作,督促县疾病预防中心做好蚊虫密度和蚊虫消长情况监测和统计。
(三)县文旅广体局:负责全县网吧、文化场所等灭蚊防病工作,负责宾馆、酒店灭蚊防病工作,提醒广大出境游客密切关注旅行健康提示信息,掌握相关预防措施,注意做好个人防护;负责报社、电视台等媒体灭蚊防病宣传。
(四)县市容局:负责对垃圾填埋场灭蚊防病工作,负责对冲运截工具、垃圾中转站、垃圾箱等保洁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负责所辖公园和公共地带等绿化带内灭蚊防病工作。
(五)县住建局:负责所辖建筑工地灭蚊防病工作。
(六)县教育局:负责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灭蚊防病工作。
(七)县工商和质监局:负责县城对集贸市场、“五小”行业开展灭蚊防病工作。
(八)市场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抓好县城农贸市场等食品流通领域内的环境卫生整治,组织各摊主清除摊位内的废旧杂物,保持摊位内整洁卫生,开展定期灭蚊防病工作。
(九)县交通运输管理局:负责全县车站等公共场所定期灭蚊防病工作。
(十)县水利局:负责所辖防洪堤坝灭蚊防病工作。
(十一)县农业局:负责农药经营单位除害药物的农药登记证和假劣查处等相关工作。
(十二)县安监局:负责灭蚊防病药物中危险化学品或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的监管等工作。
(十三)县粮食局:负责全县粮库、粮站(点)等灭蚊防病工作。
(十四)县工信局:负责所辖企业灭蚊防病工作。
(十五)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督促全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灭蚊防病工作。
(十六)公安局:负责看守所、车管所等所辖单位开展灭蚊防病工作;对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造谣传谣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十七)县财政局:负责为春季灭蚊和寨卡病毒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提供必需的经费支持。
(十八)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对所辖机关区的管理,派专人负责各宿舍区环境卫生的清理工作和灭蚊防病工作。
(十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蚊虫密度监测、考核检查、培训队伍、技术指导及工作总结报告。
(二十)县卫生监督所:负责县城发廊、美容院、歌舞厅、旅馆等行业灭蚊防病的监管、督促和检查工作。
(二十一)县乡村办:要加大对乡村环境整治力度和督查力度。
(二十二)县爱卫办:负责灭蚊防病宣传发动、综合协调工作。
(二十三)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村委(居委):负责抓好辖区内居民小区、背街小巷等公共场所的灭蚊防病工作,并督导辖区内单位、居民做好单位和家庭内部的灭蚊防病工作。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2016年3月1日至5月31日为全县统一开展以灭蚊为主的春季爱国卫生运动时间,其中:
(一)3月1日至3月20日:宣传发动阶段,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购买灭蚊药械等工作。
(二)3月21日至3月28日:全县统一喷药灭蚊时间。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派专人喷施灭蚊药一次,所需药物及技术服务,可与恭城县飞达有害生物防治服务部联系(地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院内,联系人:龚海松,联系电话:15295851405)。
(三)3月21日至5月31日:外环境整治阶段,要切实抓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每月安排2次以上清扫日活动,组织辖区内干部群众打扫卫生,清理卫生死角,疏通沟渠,清除积水,彻底铲除蚊虫孳生地。
五、加强督查,落实责任,切实将环境整治及灭蚊防病措施落到实处
为确保这次以灭蚊防病为重点的春季爱国卫生活动取得实效,县政府督查办、县爱卫办、县乡村办将组织督查组以明查暗访的方式进行督查,对不按规定开展活动,蚊虫等主要病媒生物超标的,视情节予以通报或曝光。对因措施不得力、环境卫生差,导致疫情蔓延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请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分别于3月28日、4月28日、6月1日前将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及活动总结,以电子版形式报县卫生计生局。
推荐访问:恭城瑶族自治县 严防 实施方案 【卫生方案】恭城瑶族自治县关于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严防寨卡病毒病等传染病疫情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