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方案】永年县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停产、限产方案
位置: 首页 >范文大全 > 策划方案 > 文章内容

【工信方案】永年县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停产、限产方案

2023-05-28 19:35:11 来源:网友投稿

永年县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停产、限产方案为有效预防和治理大气重污染,及时果断地采取超常措施,最大限度减轻重污染天气影响,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永年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信方案】永年县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停产、限产方案,供大家参考。

【工信方案】永年县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停产、限产方案


永年县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停产、限产方案


为有效预防和治理大气重污染,及时果断地采取超常措施,最大限度减轻重污染天气影响,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永年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职责分工

(一)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县工信局负责制定永年县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停产、限产方案,并负责督导、协调全县工业制造类企业(电力行业由市发改委负责)重污染天气停产、限产工作。

由县工信局成立永年县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停产、限产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和督导督办组。

(二)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职责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停产、限产应急工作;负责指导企业制定相应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确认和督导落实;明确不同预警等级时采取强制性减排措施的企业名单,在发生大气重污染现象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加强监控管理,确保预案落实到位。

(三)工业企业职责

相关工业企业要切实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主体责任,根据要求编制本企业的重污染天气停限产应急预案,经所在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审核通过后进行备案,并与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签署责任承诺书;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要求启动应急响应,自觉采取措施,落实停限产预案,确保三项污染物排放量,分别达到相应应急级别的压减任务目标要求,切实履行防治大气污染的社会政治责任。

二、应急响应程序

(一)预警响应

各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在接到永年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预警通知后,按要求通知相关工业企业做好停、限产准备工作,并启动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停产、限产预案,实施应急响应。

县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停产、限产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预警通知后,按要求启动应急督导督办机制,实施应急督导督办。

(二)预警终止

各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在接到永年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预警终止通知后,按要求通知相关工业企业终止预警,恢复正常生产。

三、应急措施

针对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根据县应急指挥部的指令针对Ⅳ级预警、Ⅲ级预警、Ⅱ级预警、Ⅰ级预警,采取相应的响应措施:

(一)Ⅳ级预警(重度污染、蓝色预警)措施

全县钢铁、建材、化工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根据大气污染情况适当调整产能,减少污染物排放。

(二)Ⅲ级预警(重度污染、黄色预警)措施

启动Ⅲ级响应措施:临洺关镇、界河店乡、西苏乡、工业园区及周边以内指定工业企业停限产15%,实现全县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三项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降低15%的目标要求。有关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和监督工业企业落实,各工业企业负责具体执行,县工信局督导督办组负责督导。

(三)Ⅱ级预警(严重污染、橙色预警)措施

启动Ⅱ级响应措施:临洺关镇、界河店乡、西苏乡、工业园区及周边以内指定工业企业停限产30%,压减相应的生产负荷。实现全县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三项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降低30%的目标要求。有关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和监督工业企业落实,各工业企业负责具体执行,县工信局负责督导。

(四)Ⅰ级预警(极重污染、红色预警)措施

启动Ⅰ级响应措施:临洺关镇、界河店乡、西苏乡、工业园区及周边以内指定工业企业停限产30%,实现全县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三项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降低30%的目标要求。有关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和监督工业企业落实,各工业企业负责具体执行,县应急指挥部负责督导。   

各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在接到永年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预警通知后,按要求通知预警所涉全部工业企业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县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停产、限产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永年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预警通知后,按要求启动应急督导督办机制,督导组全体成员依分工对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实施应急响应情况进行督导督办。                     四、工作要求

(一)应急响应启动后,电力部门对不能按照要求停产减产企业,按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求采取断电措施。为了保证生产和设备安全,需提前24小时通知企业做断电前准备工作

(二)应急响应启动后,有关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和企业要加强值班,严守工作纪律, 24小时处置重污染天气应急有关事务。

(三)在应急响应期间,有关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每天16点前将当天所采取应急措施情况上报县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停产、限产应急领导小组。

五、监督检查

县工信局负责对有关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启动后,工业重点排放企业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采取积极措施的单位及责任人予以通报、曝光,并报请有关部门予以责任追究。

六、附则

本方案由永年县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停产、限产应急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批准之日起实施,并适时予以修订。

联系人:韩合强  田高峰    

电话:6881066  6883663


推荐访问:永年县 限产 方案 【工信方案】永年县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停产、限产方案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