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述廉】市司法局副局长2015年个人述职报告(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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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述廉】市司法局副局长2015年个人述职报告(精选文档)

2023-05-14 08:20:10 来源:网友投稿

述职报告2015年按照局党组的业务分工,我分管法律援助中心、安置帮教科和社区矫正科、基层科和警务督察、纪检监察、工会等工作。一年来,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在班子成员和同志们的大力支持与帮助下,认真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述廉】市司法局副局长2015年个人述职报告(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司法述廉】市司法局副局长2015年个人述职报告(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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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按照局党组的业务分工,我分管法律援助中心、安置帮教科和社区矫正科、基层科和警务督察、纪检监察、工会等工作。一年来,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在班子成员和同志们的大力支持与帮助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加强学习,提升综合素质

一是加强政治学习,巩固了理想信念和干事创业的信心。能够始终把学习作为提高自身党性修养和个人品德素质的有效途径,积极参加市直机关中心组和局党组理论学习,时刻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一年来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市委全委会议精神。通过全面系统地学习和深刻理解,切实增强了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做到了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自治区司法厅的决策部署,政治上更加清醒,思想上更加坚定,行动上更加自觉。

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强化驾驭工作的能力。今年2月底圆满完成了督导组的工作任务回到局里后,能够针对分管的工作加强业务学习,注重在广度、深度和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工作中注意向书本学、向同事学、向基层学、向其他地州学。不断拓宽知识面,改革创新,在解决群众关心、百姓期盼、上级关注的突出问题上下真功夫,努力提升素质,切实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效率,为指导分管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认真参加干部调训。今年4月参加了市油田党委党校举办的县处级干部高级研修班。旬余的学习,使我受益匪浅,感受颇深。达到了强化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党的政策理论认识,丰富管理知识,补习经济学知识的目的。在市油田党委党校和复旦大学的两段式学习形式加之闵行区、宝钢、二大会址等实践课的设置,不但在理论上使自己得到了进一步的充实,开阔了视野,同时也在思想认识上有了较大的提高。

二、清正廉洁,践行三严三实

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等内容,进一步增强遵守党纪的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油田纪委的要求上来,打牢思想基础。

二是扎实开展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和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用书《优秀领导干部先进事迹选编》等内容,以“三严三实”为衡量标尺,查找出了自身在不严不实方面存在的7个问题,深刻剖析了产生问题的5个方面原因,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了以加强学习练好本领、以坚定信念增强修养、以牢记宗旨改进作风、以严以自律做廉洁奉献的好干部、以创新突破谋求发展等5个方面的整改措施。

三是与班子成员之间,始终做到了顾大局、讲团结,围绕中心工作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切实增进了班子团结,促进了班子和谐。

四是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分管科室。在工作、生活中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和廉洁从政各项制度,全年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三、认真履责,完成业务任务

(一)社区矫正工作:截止年底,我市累计接受社区服刑人员765人、解除矫正572人。2015年共接收服刑人员132人,共解除矫正服刑人员151人。现在册193人,其中:缓刑182人,假释4人,暂于监外执行7人。

一是严格监管,强化各项措施。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自治区社区矫正工作考核细则》开展工作,严把衔接环节,压实监管环节,注重训诫环节,落实社区服务环节,做好帮扶解困环节。进一步加强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了教育改造质量,保证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顺畅运作。

二是继续与乌苏监狱开展合作共建。今年是我局和乌苏监狱签订共建协议的第三年。几年来,乌苏监狱持续对我市各区司法局及司法所的司法行政干警、司法所协理员、社工进行跟班培训,指派监狱干警对我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培训,对新入矫及重点服刑人员在监狱内进行集中训诫教育。123日组织了23名社区服刑人员在乌苏监狱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429日至30日,派干警来我市,分别对XX区和白碱滩区的24名少数民族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警示教育。819日至21日,选派了19名社区矫正管理工作人员赴乌苏监狱开展跟班培训。1027日组织了17名社区服刑人员到乌苏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三是完善了机构建设。在我们的主动汇报争取和市委政法委领导的大力支持下,今年编办已经下发了正式文件,解决了我市4个区社区矫正机构,达到了自治区的规范化要求,社区矫正机构建设向前迈进了一步。

四是以市社区矫正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的方式推进工作630日,召开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市综治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油田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成员单位及各区司法局领导参加了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全疆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会议精神,针对当前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提出工作要求,总结全市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情况和部署下一步工作,扎实推进全市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五是多措并举,确保重点阶段重要节点有效监管。在春节、两会、古尔邦节、中秋、国庆节前下发通知,统一部署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各区司法局及司法所紧密结合各自实际,积极采取多种手段,确保了社区服刑人员在重要节点期间的监管稳控工作。

六是认真做好特赦相关工作。按照上级的要求,积极慎重地做好摸底审查上报等工作,在国庆前夕完成了我市12名社区矫正人员的特赦工作。

(二)基层工作:全市1-11月共调解矛盾纠纷5313件,比去年同期上升10.1%。调解成功5264件,调解成功率为99%。 防止群体性上访9223人。20151-11月,交通道路调解436件,医调26件,涉及金额近200万元。诉调对接306件。

一是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深化。继续在全市开展了市级先进司法所培育和自治区级司法所创建活动。117日,自治区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考核组对我市XX区胜利路、天山路司法所规范化创建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初评在北疆片名列前茅。12月初,带领考核小组,对全市申报市级先进司法所的独山子区西宁路司法所、XX区昆仑路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行了考核。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作用。

二是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围绕社会难点、热点以及重点时段的维稳要求,坚持普遍排查、重点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全市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850次,预防纠纷 607件。着力做好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衔接,在4个区法院均设立驻法院调解室,并配有专职调解员,负责诉前纠纷的调解、法律咨询等。将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民事纠纷及执行案件分流到调解室调处,实现“定纷止争”。与市综治办联合开展了寻找“最美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通过挖掘和宣传基层人民调解员的事迹,激发人民调解员服务群众的工作热情。

三是强化了对基层人员的培训。今年5月,在乌市举办了为期7天的法律援助暨司法所业务专题培训班,培训内容包括规范化建设、现场模拟演练等,还到先进司法所进行了现场观摩学习。全市司法所所长、司法助理员、街道社区和医调委的人民调解员50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四是积极探索物业纠纷调解新路子。今年自治区将我市确定为全疆开展物业纠纷调解3个试点之一,我们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分别在XX区胜利路、白碱滩区中兴路街道建立了“巩固叠加”和“自治调解”两种不同模式的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同时完善各项业务,保证了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三)法律援助工作:今年我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08件,其中:刑事63件,民事345件。

一是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各区法律援助中心依托街道、乡镇司法所,在市总工会、市妇联、看守所、部队以及公证处、各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1个,设立了统一标识牌,规范了管理制度,确保各类困难群众能够及时便捷地获得法律援助机构的服务。

二是建立法律援助工作考核机制。下发了《XX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办法》、《法律援助评估指标体系》把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列入法律服务人员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促进和推动工作。

三是做好重点对象的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开展法律援助进乡村、进工地、进军营等活动,切实做好外来民工的法律援助事宜。全年进乡村、工地开展讲座13场、制作展板巡回展览5场次。积极协助信访部门,为上访群众宣讲法律法规,提供法律服务,引导缠访闹访信访人员走法律途径解决诉求。市法律援助中心今年参与信访案件11起,办理信访转交援助案件30余件,得到了信访部门的高度认可。

(四)安置帮教工作:全年接收刑满释放、解除社区矫正人员164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72人,解除社区矫正92人。安置就业81人。

一是进行了摸底排查,全面掌握了刑释人员的基本情况。今年安排各区开展了一次全面的调查,掌握了近3年来刑释人员特别是“危安类”刑释人员的基本情况并录入各司法所的信息系统。要求各区重点时段做好管控,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严格遵照自治区规定,做好“危安类”刑释人员出狱必接必送工作,接回“危安类”刑释人员7人,确保接回率100%。今年还积极配合自治区监狱局对41XX籍“危安类”人员进行了回访。

三是继续开展帮教活动。今年11月组织市、区两级司法行政机关连续第35年第37次赴监区开展帮教。先后来到XX教育矫治局(原乌苏西湖戒毒所)、乌苏监狱、福海监狱、乌鲁木齐未成年犯管教所等4个监所,对XX籍的在押服刑人员开展为期两周的帮教活动,共帮教300余人。三十五载润物无声,三十七次爱心传递。我们把帮教工作向大墙内延伸,鼓励他们“把刑期当学期,改过自新,重塑自我”,学法律学文化学技能,回归后成为有益于社会的人。

四、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社区矫正工作:

法院系统:审前调查评估率依然很低;个别监外执行罪犯的判处刑期过长;审结后的案件回访率低;社区服刑人员有被法院两次以上宣告缓刑的现象。

检察系统:个别区检察院对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公安部门在社区矫正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察力度不够;对相关部门的检察监督,未将检察监督情况通报给被监督部门。

公安机关:查处社区服刑人员违法行为工作方面,与辖区司法局、司法所配合不顺。派出所民警在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警告和训诫时,有不能及时到场配合的情况。

司法行政部门:执法主体意识不强;取证意识欠缺;调查评估程序不规范、范围不全面;

改进措施:一是健全社区矫正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等制度。特别是要完善各区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运转有效的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共同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扎实开展。目前只有独山子区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克区、白区没有做实。对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和困难,市司法局要加强检查指导,各区司法局要用好联席会议这个平台,在区政法委的统一调度协调下,促使区公检法司各家认真履责。二是在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加大培训力度,强化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规范工作流程,提高监管整体水平。

(二)基层工作:

基层调解员队伍流动性较大,业务素质不强,与当前各类矛盾纠纷日益增加的工作局面不相适应。特别是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的建设中,这个问题尤其突出。

改进措施:在向培训要素质,向管理要质量的基础上,加大社区工作者在调解员中的占比,以解决流动性大造成的困难。同时,大胆走创新之路,在有条件的社区尝试政府购买服务,设置专职调解员的运行模式。

(三)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近几年,自治区司法厅以每年10%的增速下达我市法律援助案件任务,加之各区司法局人员紧张,法律援助工作注重于案件数量的完成,对援助质量的跟踪管理需要加强。

二是今年我市推行个人诉讼保险以后,我们将业务量纳入法律援助的范围内。在保险业务与法律援助衔接运作上,还需下大气力完善。

改进措施:切实加大法律援助工作考核力度,注重质量跟踪管理;全力推进个人诉讼保险业务发展,市、区两级法律援助中心要广拓案源、广泛宣传,与保险部门密切配合,确保达到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惠及于民的社会效果。

(四)安置帮教工作:

规范化管理的基础薄弱。基层安置帮教对象信息掌握不详细,分类帮教信息造册不规范等。市级层面有关安置帮教的政策文件是2000年的,亟需结合上级精神和我市实际重新起草下发。

改进措施:着手制定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以市委名义下发全市。明确安置帮教工作各项工作要求,加强对基层的检查督促力度,提高管理水平。

本人在党性修养、思想觉悟、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足以及改进措施,已经在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中写入,这里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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