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总结】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打算(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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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总结】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打算(完整)

2023-05-22 10:15:11 来源:网友投稿

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打算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我们紧紧围绕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和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这一中心,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药总结】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打算(完整),供大家参考。

【食药总结】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打算(完整)



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打算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我们紧紧围绕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和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这一中心,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坚持依法行政、严格监管,圆满地完成了省、市各项考核指标,全年无重大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事故,切实保障了全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

一、2014年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情况

(一)食品药品考评指标完成情况

1.省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四项省考核指标(①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防控,其中开展乳制品、食用油、食品添加剂、鲜肉和肉制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和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②违法案件查处情况;③发生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事故报告和处置情况;④辖区内20%的乡(镇、街道)及其所辖的全部村(社区)达到辽宁省食品安全工作基本标准等。

截止2014年底,省绩效考核的各项食品药品专项行动已全面开展完毕,监督检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9.3万家次,查处食品药品违法违规案件848件,涉及违法案件全部查处;未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辖区内20%的乡(镇、街道)及其所辖的全部村(社区)已通过考核组考核。圆满地完成了四项省考评指标。

2.省局2014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评指标完成情况。省局考评指标共分食品监管、药品监管、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医疗器械监管、专项整治、打击违法犯罪、安全预警、应急管理、技术支持等22大项、51小项,截止2014年底,我局基本完成省局各项考评指标。

3.省政府食安委考评完成情况。按照省政府食安委下发了《辽宁省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方案》,包括体制改革、效果评价、重点工作、工作保障和相关部门评价等5大方面的39类共85项考评指标。截止2014年底,除“20143月底前完成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指标未完成,其他考评指标均圆满完成。

(二)稳步推进机构改革,着力构建食品药品监督新格局

1.市局机关改革稳步推进。按照抚顺市人民政府下发了《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抚政发〔20143号),文件指出,要参照国务院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责和机构的整合模式,整合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重新组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级建制,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同时加挂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78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抚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明确我局主要职责10项,核定人员编制92名,内设机构15个等。目前,市局机关内部机构调整、人员配备方案已制定完毕。

2.局属事业单位改革全部完成。按照市编办下发《关于调整市食药监局、质监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抚编发〔201448号)文件要求,将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负责食品质量检验检测职责及16名自收自支编制划出,成立抚顺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将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更名为抚顺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为全额拨款的副县级事业单位;将市食品化妆品监督所更名为抚顺市食品监督执法支队,为全额拨款的副县级参公事业单位。

3.县区机构改革加快推进。目前,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的领导班子已确定,“三定”方案正在起草中。

(三)认真履行食品监管职能,有效保障食品市场秩序

机构改革后,在全市各级食品监管部门共同协力下,全市食品消费市场安全稳定,切实保障了全市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1.充分发挥食品综合协调职能。按照省政府食安委和食安办的组织机构模式,经市政府同意,重新调整了市食安委和市食安办的组成单位和人员,并分别更名为市政府食安委和市政府食安办。起草了《抚顺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抚顺市各级政府及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职责规定》等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责任。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基本标准达标活动,全市18乡镇(街道)达到了基本标准,完成了省市政府绩效目标。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儿童节、端午节、满族风情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期间重点品种食品风险监测,共计225批次。根据监测结果,对不合格食品,及时采取了下架、封存、销毁等切实有效的控制措施。在媒体上开展了两次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提示广大人民群众提高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对有效避免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起到了积极作用。

2.强化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重点加强了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饮料、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食品等8类食品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了乳制品、肉制品、白酒、大桶水、植物油、食品添加剂等15次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全市共检查企业531家次,查处违法案件9起,罚没款14358元,确保了全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未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认真落实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开展46家,占全市19.9%,完成了省局15%以上的目标。开展了食品小作坊调查工作,全面掌握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基本情况,我市现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644家,签订承诺书523家,建立信用档案555家。

3.强化食品流通环节监督检查。引导和监督我市食品经营者全面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等十项制度,进一步增强了食品经营企业自律意识,确保了入市食品质量合格。组织开展了农村食品市场、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食品流通环节的各种违法行为,全市检查各类食品经营户82417户次,检查各类食品市场1280个次,查处食品无证无照经营户58户,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30件,罚没款入库40.67万元,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134余公斤。认真落实食品经营者(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对照《主体责任标准》,加强对食品经营主体的行政指导,通过逐条落实《主体责任标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增强了食品经营者的责任意识,促进其诚实守信经营。

4.强化深入开展餐饮环节监督检查。加强了春季学校食堂、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工地食堂等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索证索票等制度,规范了餐饮企业经营行为;深入开展了餐饮服务环节无证经营、食品添加剂、餐饮具清洗消毒等专项检查,全市共监督检查各类餐饮服务企业6684家次,下达监督整改意见书3587份,立案查处违法企业94家,查封和取缔无证经营企业28家,罚没款30余万元。量化分级深入开展,对全市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6126家餐饮服务单位和各类食堂进行了量化评级工作,持证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其中评出优秀企业48家、良好企业1489家、一般企业4031家,还有558家待评定。辽宁省农村集体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验交流会议在抚顺召开,抚顺县在农村自办规模性家庭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在全省交流和推广。积极组织应对上海福喜公司肉制品问题肉事件,发现麦当劳门店从“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购进肉制品2个品种、17.47千克。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餐饮食品保障工作,圆满地完成了中国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及夫人一行对抚顺参观访问,以及“两会”、“满族风情节”、第五届中国大学生龙舟锦标赛等重点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四)加强药械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1.加强日常监管,药械经营秩序持续好转。认真开展药品生产企业季检查和制剂室半年检查,对全市7家药品生产企业、3家制剂室进行了监督检查,共检查38家次,提出整改意见累计30余条。严把新修订药品GMP认证质量,认真做好技术指导等相关服务工作,鼓励企业争取早日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今年我市有1家中药饮片生产车间、1家无菌原料药企业新建的生产线已通过新版GMP认证的现场检查。认真按照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加强对抚顺市富华医用卫生材料制品厂洁净车间的改造工作督促指导,使该企业一次性通过了质量体系考核,抚顺越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了《生产许可证》延续。加强药品批发企业监管,对全市8家药品批发企业冒开、虚开发票和使用虚假发票等违法行为进行了重点检查,查处违反GSP有关规定经营药品案1件。加强药品零售企业在进货渠道、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超范围经营、购销票据和质量验收记录以及驻店药师在岗履职等方面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药品经营企业907家次,查处违反GSP规定、驻店药师不在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行为的企业172家。认真贯彻落实新版GSP认证工作,完成了抚顺咏和医药有限公司GSP认证工作。深入开展了“店容店貌规范经营行为专项行动”,检查零售企业520家次,办理各类案件66件,责令整改66件,全市药品零售企业的店容店貌焕然一新,企业行业自律进一步提高。加强了疫苗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对辖区内22家疫苗接种单位冷链管理环节进行了重点检查,确保疫苗质量安全。强化对医疗机构的基本药物、特殊药品、疫苗等重点品种的购进、验收、储存等重点环节进行检查,检查医疗机构1521家次,查处使用假劣药、过期失效医疗器械、购进药品未建立完整的质量验收记录等行为的259家。

2.加强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巩固和扩大了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行动成果,使我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深入开展了美容美发单位经营使用化妆品专项,严厉打击经营使用假冒伪劣、过期、非法添加、非法生产(自配自制)、违规标识、标签混乱化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全市共监督检查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4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790家、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689 家,保健食品立案4起,罚没5.88元,查扣涉案保健食品42盒;化妆品立案25起,罚没金额2.41万元,查扣涉案化妆品32盒。

3. 开展专项整治,全力推进药品安全隐患排查。一是深化联合打假机制。继续加强与公安部门配合,建立健全案件线索共享、共同立案、联合督办、协调查处、信息统一发布等“行刑衔接”机制,使查办案件和移送等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全年,我们联合公安机关查处各类案件16次,联合办理案件18件。二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在继续开展药品无证经营专项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和打击假劣中药饮片、规范中药饮片市场等专项整治基础上,深入开展以整治虚假注册申报、违规生产、非法经营、夸大宣传、使用无证产品为主要内容的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以来,共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2家次、经营企业462家次、使用单位706家次,监督覆盖面100%,查处违法违规案件31件,收缴罚没款68000元。继续保持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查处药品违法案件586件。

(五)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监管水平。一是严格市场准入。严格标准,依法许可。全年,全市共发放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食品许可、药品经营企业许可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18558件,受理办理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保健食品备案和化妆品备案899件,受理GSP认证29家、换证72家。二是强化技术支撑,狠抓食品药品检验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检验检测技术在食品药品打假治劣中的作用,完成食品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餐饮环节监督抽验999批次,其中不合格57批次;完成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抽验53批次,全部合格;完成药品抽验802批次,其中不合格163次,对不合格经营单位依法进行了处理。深化药物警戒,将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引向深入。全年,共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2506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383件。三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以“3·31”投诉举报宣传日、“5·15”政务公开日为平台,以报刊、电视台、电台、局网站等为载体,大力宣传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全年共发放宣传海报总计12400余张、宣传资料11000余份、宣传册10000余份。四是投诉举报快速处置。对举报投诉进行制度规范,确保“举报必查、每案必复”,共受理群众投诉举报284件,调查处置率100%,反馈率100%

(六)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为平台,全面提高食药监管队伍形象

1.深入开展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统一部署,在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第十八督导组的精心指导下,我局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扎实推进各环节活动开展,使局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进一步严明、群众观念进一步增强,机关作风进一步好转,“四风”问题进一步解决,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升。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廉政文化建设,通过这种干部参观辽宁省反腐倡廉展览馆,到市雷锋纪念馆重温雷锋事迹、举行宣誓大会,观看电视专题片《周恩来四个昼夜》、《焦裕禄》,开展体态举止、规范用语、执法程序、执法笔录等行政执法现场行为培训等,引领机关干部的思想自觉和执法行为自觉,为解决机关存在的作风问题,奠定思想基础,明确行为规范。同时,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开展案件回访、廉政谈话、行风评议测评、反馈卡等活动,强化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执法人员监管行为的监督,促进了机关干部廉洁从政、公正执法。

(七)存在问题

一是法律法规不健全。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法律法规不健全,难以适应目前的监管实际,许多的问题无法可依和有法难依。

二是监管力量薄弱。机构改革后,全市现有各类持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近2.5万多家,监管人员不足,监管力量薄弱,难以满足日益繁重食品药品监管任务。

三是监管难度增大。药械和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屡禁不止,广告监测和处罚分离,存在监管空隙,打击力度不够。

二、2015年工作打算

2015年,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将按照“服务第一、科学监管、助推地方经济发展”总体要求,不断探索和建立监管新模式,构筑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保障全市人民群众吃上安全食品、用上放心药品。

重点抓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以落实监管责任为着力点,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严格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职责,合理划分市、县(区)两级监管职权和责任,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加大曝光力度,从源头上筑牢食品药品安全防线。

(二)以保障全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为中心,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强食品领域专项整治,以蔬菜、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食用油、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食品,以食品问题多发区和农村、城乡结合部、集贸批发市场、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区域,以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以学校及其周边、建筑工地食堂和农村集体聚餐等为重点场所,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药品领域专项整治,重点开展对制售假劣药品、网上非法售药等生产经营的专项整治,坚决查处违法生产经营使用行为。

(三)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

加强食品和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全面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全面推行食品安全工作基本标准,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 “四级”工作体系,切实解决好农村食品药品监管“网底”空白问题,真正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无死角、全覆盖”。加强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完善食品药品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强化应急处置机制等,努力提高科学监管水平。认真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适时开展食品安全预警,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有效避免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以服务引导为途径,推动食品药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围绕胜利开发区食品产业集群,通过采取政策引导、信息发布等措施,强化各环节监管,促进食品产业快速发展。充分发挥龙胆草、五味子GAP(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基地优势,加强政策引导、行政监督和技术服务,推进规模化、产业化经营,促进我市中药产业发展。大力发展现代药品物流,不断提高药品流通管理水平。积极探索助推各类食品药品著名企业入驻抚顺的有效途径,为我市经济发展增添活力。

(五)以培训教育为突破口,全面提升执法队伍形象和水平。根据新的机构、新的职能、新的人员、新的任务,制定食品药品执法队伍的年度培训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计划,采取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方式,开展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培训、执法程序、模拟演习、案例分析等执法人员喜闻乐见、参与积极性高的培训活动,拓展培训载体,丰富培训内容,通过寓教于乐、寓学于乐,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执法人员主动学习、深入学习的积极性,营造学习良好氛围。

(六)以齐抓共管为导向,构建社会共建格局。进一步健全部门间、区域间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通报、联合执法、事故处置、打击犯罪等方面的协调联动,提高监管工作的系统性、协调性、一致性。以法律法规、饮食用药知识、大案要案查处等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教活动和科普宣传,提高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参与监督能力,增强消费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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