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市人民检察院上半年工作总结,11月20日【精选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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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祥市人民检察院上半年工作总结,11月20日【精选推荐】

2023-06-03 18:15:04 来源:网友投稿

钟祥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2023年11月20日市委政法委:现将我院2023年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上半年各项重点和亮点工作情况(一)做好疫情防控和助力复工复产两手抓、两不误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钟祥市人民检察院上半年工作总结,11月20日【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钟祥市人民检察院上半年工作总结,11月20日【精选推荐】

钟祥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0年11月20日

 

市委政法委:

现将我院2020年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各项重点和亮点工作情况

(一)做好疫情防控和助力复工复产两手抓、两不误

持续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做好来访者测温登记,办公场所、食堂、电梯、洗手间等公共区域日常消杀。积极参加市疾控中心疫情防控培训,把卫生防护知识以PPT形式动态展示在出入口大屏幕上,做到实时宣传、动员。对空调等公用物品进行常态清洗、消毒,保障各类办公场所正常工作运转。召开夏季科学防疫知识讲座,向全体干警普及如何正确佩戴口罩、使用空调、卫生办公等科学防控知识。614日,北京疫情出现新情况,院防控指挥领导小组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加强对全院干警及家属防控防疫和离京返钟排查工作,号召全体干警上下班坚持戴口罩、测温打卡、做好办公区域和居家卫生消毒防护。

全力护航企业复工复产。一是提供精准司法保障。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省院制定的《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复工复产促进社会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认真落实市委关于“三千”行动和帮扶推动企业复工复产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包联企业方案》,开展“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法治宣传进企业活动”。由检察长带队、全体班子成员共同参与,以见面座谈、电话沟通、微信联络等形式,开展入企帮扶,了解企业司法需求,向企业家发放检察机关助力复工复产宣传手册和征求意见表,征求企业意见和建议,为下一步提供精准检察服务奠定基础。二是依法妥善办理涉企案件,批捕11人,起诉1111人。从严从快办理破坏复工复产秩序案件。办理的张克斌盗窃案,被告人在疫情期间利用帽子、口罩中作为掩饰,多次盗窃超市、商铺等大量物资,积极引导公安机关取证,审查次日即作出批捕决定,目前该案正在审查起诉中。审慎把握办案时机、节奏,注重办案方式方法,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可捕可不捕的,依法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依法不诉。办理的一起胡集镇养鸡场和儿童摄影经营者杨蓉涉嫌交通肇事案,对犯罪嫌疑人依法从轻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并公开宣告,让其安心谋发展。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对钟祥市郢中镇两家入网小餐饮服务店存在卫生条件不达标,防尘、防鼠、防虫等设施简陋,防护效果差等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郢中镇街道办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单位规范微小经营者行业食品卫生领域治理。

(二)维护社会稳定、创造平安祥和法治环境

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截至目前,受理审查逮捕案件5683人,比去年同期件数、人数分别下降63.2%63.9%。批捕4567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72258人,比去年同期件数、人数均上升7.5%。审结164248人,提起公诉144227人,决定不起诉1617人,附条件不起诉44人。严厉打击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对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刘舒畅等10人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事业单位印章罪,伪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一案提起公诉。批捕涉黄堵毒犯罪嫌疑人4名,起诉36人。加强平安钟祥建设,办理危险驾驶案4343人,交通肇事案1818人。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较轻,积极赔偿损失,达成刑事和解且认罪认罚的,依法作相对不起诉17人。认真做好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受理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44人,拘留4人,经审查决定逮捕4人,提起公诉4人。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7人,提起公诉228人。坚持客观公正原则,认真审查案件,强化法律监督,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对郭家红等25人涉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依法提起公诉,同时向上级检察机关移送立案监督线索10件,纠正漏捕8人。对一起侦查机关以涉恶移送起诉的团伙案件,经审查认为涉恶证据不足,提请市扫黑办研究后,依法以普通刑事犯罪提起公诉。对一起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成员故意隐瞒事实真相,骗取不起诉决定的故意伤害案,依法撤销不起诉决定;对一起恶势力团伙成员故意隐瞒犯罪前科致法院作出缓刑判决的案件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提请荆门市院抗诉。坚持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在办理郭家红案件中,向监委移送涉保护伞线索17条,引导公安机关对涉案资产进行查封、扣押,并逐一评估,制作成清单随案移送。坚持重大事项及时向市扫黑办和上级检察机关汇报,争取重视和支持,针对墙师学恶势力集团案件中定性分歧问题,钟祥、荆门两级扫黑办及省市县三级检、法两家先后三次进行会商,最终达成了共识,确保精准打击黑恶犯罪。

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认真落实两会期间24小时值班、信访信息“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对值班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办理国家赔偿案件1件,做出赔偿决定1件。开展金融犯罪法制宣传专项活动,编写典型案例3件,利用官方微信向广大人民群众发布“远离非法集资、脚踏实地致富”告知书。共办理涉众型犯罪案件212人,起诉13人。截至目前,共接待群众来访44人,收到来电、来信22件,对署名的22件信件均做到了七日内程序性回复,已办结实体性答复19件。积极响应市委和上级信访维稳通知要求,第一时间制定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方案,安排全体党组成员每日轮流值班接待,同时检察长每月安排一日坐班市信访局接访群众信访,实现领导干部带头接访。积极响应高检院“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检察长带队带案下访,向信访人释法说理、答疑解惑,即解案结,又解心结。检察长共接待信访群众10余人次,带案下访4人次,主动约访3人次,从信访群众合理诉求中获取立案监督线索1条。加大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等案件的追赃挽损力度,办理了陶奇等18人诈骗案。涉案人数多,受害人分布广,涉案金额达280余万元,我院在依法提起公诉基础上,积极沟通公安机关、法院为受害人追回经济损失50多万元。

用心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认真办理涉未成年人检察案件,批捕9人,起诉5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作出不起诉决定4人。持续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依托“钟祥市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对1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对1名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进行跟踪帮教。六一期间,以“同舟共济、检护明天”为主题,举办“线上”检察开放日,利用教育局网络课堂直播平台为小学生带来一场“大手拉小手,文明上网从我做起”的法治课,引导孩子文明上网,获得学生及家长的一致好评。联合市妇联,市教育局开展以“守护童年.护蕾行动”为主题的关爱未成年人活动。分管副检察长霍少虹现场宣读《守护童年,预防性侵倡议书》,将《守护童年》手册制成电子书籍供学生阅读,呼吁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邀请佑安心理咨询协会的心理医生,对疫情期间学生出现的恐慌、生活节奏紊乱、沉迷游戏等心理问题做专门辅导,受邀参加活动的政协委员对我院关爱未成年人工作表示称赞。

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工作。打击破坏乡村发展振兴犯罪行为,截至目前,共办理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23人,起诉12人。办理的柴湖镇后营村村委会副主任贺明珍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被告人私自将8.5亩农田流转到自己名下,擅自将该农田挖成鱼塘养殖,并将挖出土方专卖高速工地获利,同时巧使手段、罔顾法律让同村村民刘汉林顶包,虚假作证并包庇其犯罪行为,我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积极落实丰勤村精准脱贫省级重点督导村工作要求,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脱贫办法,组织干警梳理扶贫工作日记,查漏补缺做好扶贫工作,确保所有贫困户按期脱贫,打赢脱贫攻坚战。针对农产品积压的情况,加大产销对接力度。主动联系丰乐镇草莓服务社、长滩镇油桃种植园,组织干警购买草莓、油桃等副农产品,助力消费扶贫。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检察长牵头包联湖泊王易湖、塌湖水文生态治理,多次对两湖水质污染情况进行实地走访,邀请市政府领导、团市委、乡镇书记、及其他相关单位负责人协同治理、共同施策、形成保护合力。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类刑事犯罪,办理在汉江非法捕捞、非法采砂、非法狩猎破坏生态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6件,其中发出诉前公告6件,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其中3件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2件非法采砂案件,1件非法狩猎案件。会同市法院、市公安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就办理的非法采砂案反映出的证据把握、水政管理、罪名认定问题,召开汉江治理问题研讨会,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达成共识,为汉江母亲河保护贡献检察力量。首次在诉前引入增殖放流生态补偿机制,办理的5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涉案10名犯罪嫌疑人增殖放流四千斤鱼苗,对受损的渔业生态资源进行恢复,该做法被《检察日报》报道。针对银湖城商品房小区建设工地东侧的建筑垃圾中转站,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违规行为,对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目前该案已开庭审理,将择日宣判。

(三)加强检察监督、守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案件7件次,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2件,监督撤案2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7件。追加逮捕9人。督促行政机关“两法衔接”信息录入249条,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2件。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45件次,建议适用速裁程序27件,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111人次,法院采纳率100%。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11人,提请荆门市院抗诉11人。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1次。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探索疫情严控形势下看守所检察工作,采取远程视频形式与在押人员谈话,了解看守所防疫、在押人员管理等方面工作,针对安全隐患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件,办理超期羁押监督案件4件,对12名刑满释放人员开展“必审必谈”,保护疫情期间被羁押人合法权益;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发出检察建议6件,对一名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人员向钟祥市司法局发出收监执行检察意见书,建议其依法向湖北省监狱管理局提出收监执行;加强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针对钟祥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部门应当将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向立案部门移送立案而不移送的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件;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15人次,办理在押人员申诉案件线索1件,上级院转办的控告申诉案件1件,积极摸排并报送职务犯罪线索3件。

强化民事检察工作。持续加强对民事生效裁判、民事执行活动和民事审判程序的监督。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5件,其中民事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2件,发出检察建议2份;民事执行监督案件3件,发出检察建议2份。在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审判活动中发现法院在执行保全和送达行为中存在程序违法现象,已主动沟通提醒法院并发出检察建议。认真推进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创新,主动协调法院、金融、房管等部门,构建民事执行数据共享机制。目前,房产数据共享项目已经完成数据连通。

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受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7件,其中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5件,行政执行监督案件2件。深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监督工作。成功化解一件由何书记签批、市信访局转交的信访案,积极协调法院等相关行政机关妥善化解了信访人的难题,避免了程序空转,并发出改进工作的检察建议1件,做到案结事了政和。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9份,促进司法规范。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截至目前,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5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4份,3件通过诉前磋商解决,1件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其中生态资源领域30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3件,等外领域案件16件。开展“防疫有我、爱卫同行”、“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为疫情防控筑牢安全卫生防线。以高三学生复课开学为契机,开展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就钟祥一中校园周边卫生环境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教育局等单位明晰权责、达成共识,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利用最小的司法资源获得最佳办案效果。积极拓展新领域案件,不断拓宽监督范围。办理了龟鹤池小商品批发市场违规销售使用人民币图样的冥币案,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局、人行钟祥支行发出检察建议,促全市范围内开展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规范祭祀用品市场管理。

(四)推进重点工作、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深入推进司法为民“八件实事”。召开专题党组会就“八件实事”落实进行研究部署,制定了总体工作方案和落实每件实事的具体分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及工作措施。检察长走访辖区内5名省人大代表,报告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宣传司法为民“八件实事”。司行局长做客“平安钟祥”广播电台,向人民群众宣传司法为民“八件实事”具体内容,营造宣传氛围。6月底,召开工作推进会,了解各部门推进情况,找出问题短板,压实目标责任,确保工作质效。在落实“深化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实事中,我院通过优化阅卷程序、打造多样阅卷平台和完善反馈机制三个方面入手,为律师来院阅卷、办理业务提供优质方便的服务,不断优化检律关系。

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认真落实高检院部署的推广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法治宣传片工作,在院办案区、看守所,每天定时、分段推广播放宣传片,对犯罪嫌疑人做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教育、引导,提高适用率。截至目前,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办理案件152204人,适用率82.25%,量刑建议采纳率100%,速裁程序适用率29.7%

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强化案件办理公开,共开展审查逮捕公开审查、不起诉公开宣告、羁押必要性公开审查、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6次。创新听证方式。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开展拟不起诉案件云听证,提升办案质效。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细致精准做实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截至目前,共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座谈会、监督旁听庭审、4参加公众开放日活动723人,收到意见建议14条。两篇联络信息被省院联络工作采用推广。认真讲好检察故事,积极构建良好检察公共关系,截至目前,共发布检务动态及各类新闻稿件229篇,开展以案释法8件。

(五)强化自身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夯实基础,突出党建引领。完善党组负总责、机关党委专职抓、机关党支部具体抓的三级责任体系,形成工作有人抓、责任齐上肩的良好格局,对照院党组、党组书记及党组成员2020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及各部门负责人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夯实落实主体责任的各项措施,促进党建、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强化纪律作风整顿。制定《钟祥市人民检察院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顿工作方案》,在全院开展为期3个月的纪律作风整顿活动,集中整治当前队伍思想、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召开纪律作风整顿暨警示教育动员大会,全院干警集中学习高检院发布的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及湖北省院下发的关于10起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宣读各部门负责人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组织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部门负责人及检察官现场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梳理排查,对重点敏感案件、事件、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可能转化为意识形态的事项,按照“一案一策、一事一策、一人一策”的要求做好应对处置预案。截至目前,共开展督察检查30次,发出督察通报3期。

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持续开展特色讲堂“钟检讲坛”、“干警写作半月谈”等品牌特色,提高干警写作能力。积极落实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官教检察官制度,检察长带头为全体干警讲授题为《算好七笔账,走好人生路》主题党课,结合古代廉洁故事和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告诫广大干警清廉自持、尽职尽责、勤奋工作,把握好人生航向不偏航。举办“世界读书日”青年读书会,组织青年干警通过微视频推荐喜爱书目,畅谈感悟、交流心得。以第101个“五四”青年节为契机,召开“弘扬五四精神、绽放青春力量”为主题的青年干警座谈会,围绕“战疫与青春”的故事,弘扬战疫正能量。为退休老干部举行荣退交流座谈会,现场颁发光荣退休纪念章,增强青年干警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传承检察精神。与社区、村开展联学、联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每周五大扫除党员,不忘为民初心。

上半年,受疫情影响,检察工作一直在追进度、赶工期,取得了一些成绩,同时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工作起步较晚,司法为民“八件实事”专项工作有的起步较慢,成效不明显。二是工作发展不够平衡,如司法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工作中速裁程序占比较低;三是服务保障大局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干警精气神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开展检察工作:

一是坚持以“四个铁一般”要求为目标,持续加强队伍建设。以我院纪律作风整顿和第二十一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为契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筑牢思想防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理念,严格纪律规矩,加强廉政建设和自身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强职业素能建设,开展践行科学理念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拓展丰富业务培训方式方法,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经济社会大局。继续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统筹推进自身防疫、社区防疫、驻村防疫、包联企业防疫及复工复产等工作,助力恢复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主动把检察工作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认真落实司法为民“八件实事”,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职能,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社会政治稳定、脱贫攻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检察力量。

三是坚持以提质增效为抓手,做强做实“四大检察”。通过狠抓规范化、高质效、信息化,全面履职补短板,用心工作求极致,着力提升大局服务力、理念引领力、制度执行力、检察公信力。加强诉讼监督,突出主导责任,做优刑事检察;突出精准监督,做强民事检察;突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做实行政检察;突出扎实规范,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促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四是坚持以转变司法理念为动力,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检察官绩效考评办法和员额退出机制,切实降低“案-件比”,提高检察官履职能力。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切实做到依法“可用尽用”,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局的沟通联系,切实做到“三提高一降低”,即提高量刑建议确定刑适用率、法院采纳率、速裁程序适用率,降低上诉率。扎实推进荆门市院部署的“三大工程”,即人才工程、文化工程、创新工程,打造特色品牌。


 

东丰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预总结

2020年11月17日

 

年初以来,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上级院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并致力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将我院年初以来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力做好疫情防控重点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迅速成立“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把抗击“新冠病毒”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作为一场重大战役来部署。严格执行机关防控措施,对单位场所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配合开展基层防疫工作,25日至221日,负责县城5个“老旧散”小区管控工作,对包保小区每天24小时设卡登记管控。院领导亲临一线,每天到防控一线督导检查,与干警战斗在一起,充分发挥表率作用,确保了防控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设立党员先锋岗,全体党员并以“靠前指挥,坚守岗位;不畏艰难,无私奉献”的精神开展管控工作

(二)主动服务县域发展大局

积极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我院始终立足与振兴发展的重要任务,主动将检察工作置于全县振兴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充分运用政治智慧和检察智慧主动服务大美东丰建设。院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小四平镇开展扶贫工作30余次,走访慰问小四平镇福利中心、贫困户,共投入资金3万余元,用于节日慰问。院领导与发改局相关领导沟通,与钢铁村致富带头人、养鹿大户开展对接,投资12万元开展梅花鹿养殖扶贫项目。通过解决贫困户就业和年底分红等方式,着力提升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进而增加贫困户收入。组织全院干警向遭遇不幸的包保贫困户爱心捐款,共计7500元。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方面,共受理来信来访4859人,全部妥善处理并息访,全力做好国庆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并做好赴省进京维稳工作,国庆期间达到了涉检进京零上访。受理审查国家赔偿案件33人,司法救助案件33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万元。

(三)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年初以来,共移送黑恶线索15件,移交至县纪委监委1件,移交至县扫黑办线索14件,现已全部办理完结。加强在新型领域方面的线索摸排,对已办结的案件开展“回头看”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线索全面排查,没有发现涉信息网络黑恶违法犯罪线索。完善了《关于各部门相互配合调查涉黑组织及其成员财产状况的意见》。在办案中严把质量关,认真履行审判监督职能,注重抗诉质量,确保抗诉效果。提起抗诉恶势力犯罪案件1件,抗诉意见被采纳。

(四)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检察工作,把法律监督职能全面平衡充分发挥落实到位。年初以来,批准逮捕7095人,不批准逮捕1726人,起诉230340人,不起诉4555人。认罪认罚适用率83.9%,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90%以上;共受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5件,不支持监督申请1件,发出检察建议3份,正在办理中1件。受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8件,已办结8件,其中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件,改进工作案件6件,提出检察建议8份。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4件,其中涉疫2件;提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5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5件。

(五)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召开10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坚持党员干部讲党课制度。开展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全体党员学习《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机关党建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党纪处分条例》,并开展政治生日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自愿为抗疫捐款,23名党员共计捐款3600元。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严格按照高检院巡视省院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严格执行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针对检察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准确掌握底数。

加强能力素质建设。不断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干警进行政治理论、业务能力和扫黑除恶知识测试。通过定期参加最高检领导干部业务讲座,努力提升检察干警的法学素养和法律监督能力。根据上级院相关指示精神,开展“全覆盖培训、全岗位练兵”活动。

(六)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积极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完成《东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方案及业绩考评指标和计分规则》,初步确定我院检察官业绩考评评分及综合排名规则、检察官办理不同业务条线案件得分折算及初审涉及“六稳”、“六保”等的新增指标。

二、存在的问题

在政治建设方面贯彻上级部署还不够到位、不够扎实,深入调查研究不够,缺少长远规划;思想建设方面,专题教育不深入,思想工作不够积极主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还需加强;组织建设方面,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基层党建不够规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不断增强检察履职能力,推动讲政治与强业务的深度融合、抓办案与顾大局的有机统一,努力提升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发展。

(一)坚持完善服务大局的工作举措,积极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在服务防范重大风险上,要把维护政治安全作为头等大事,进一步加强信访维稳工作,要积极参与金融风险防范工作,深化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在服务脱贫攻坚上,要与乡镇共同谋划扶贫产业项目、帮扶措施,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强化贫困户内生发展动力,确保扶贫项目落到实处。在服务污染防治上,加大对严重污染水源、大气、土壤等犯罪的打击力度,综合运用提起公益诉讼、督促起诉、支持起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手段,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上,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着力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为项目建设年贡献检察力量,为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做新刑事检察工作。继续深入开展“认罪认罚”制度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行动,持续发力,确保高适用率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全面推行案件公开听证制度。积极探索审查起诉环节自行补充侦查机制创新,突出侦查过程中检察监督作用充分发挥,降低“案-件比”,不断提升办案质效。严格按照上级院工作要求,进一步认真落实“两项监督”工作。做强民事检察工作。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对民事判决、裁定和调解的监督,深化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行动。做实行政检察工作。把非诉执行监督打造为行政检察的主体业务,强化司法办案,把生效裁判监督作为基础性产品来做实。做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紧紧围绕野生动物保护、生鲜肉类食品检验检疫等疫情防控重点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积极开展刑事或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工作,要着重办理生态环境、食药安全、国资保护、安全生产、校园安全等新领域、新类型公益诉讼案件。其他相关工作要协同发力,优化效能。以高检院开展的清理申诉5年以上信访积案专项攻坚活动为契机,全力化解尚未终结的信访积案。创新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实现监督全覆盖、无死角。加大查办司法工作人员14种职务犯罪力度,力争实现职务犯罪立案新突破。

(三)坚持以坚定不移的决心,打造忠诚担当的检察队伍

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上。要从6个方面加强队伍建设: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抓紧、抓实、抓到位。二是要把政治建设紧密结合检察工作、检察队伍建设实际,以空前力度推进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建设,下大力气把政治和业务培训高质量高标准力推到位。三是要抓“关键少数”,加强院领导班子建设、党总支、各党支部班子建设。四是院党组和领导班子对全体检察人员,要做到严管厚爱,坚持严字当头、全面从严、一严到底。五是要加大攻坚克难力度,增强必胜信心,确保各项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六是要加强检察宣传,提高司法公信力。

东丰县人民检察院   

20201110  


 

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机关党建半年工作总结

20201116

 

2020上半年,市检察院机关党委在院党组和市直机关工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特别是对检察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和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坚持党的执政能力、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主线,切实开展“守纪律、提效能、强执行、做表率”活动,加强政治、思想、组织、纪律、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障和纪律作风保障。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夯实党员思想根基。

1.强化理论武装。一是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创新方式方法,抓好党员干部日常学习教育,坚持集体学习研讨和个人自学、专题调研、利用“学习强国”APP学习、主动“走出去”学习相结合,增强学习实效。三是办好“机关大讲堂”,抓好全民阅读进机关和学习型机关建设。

2.加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一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其他有关党内法规,结合市院实际,制定《中共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中共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中心组2020年理论学习计划》;二是抓好每月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的落实,截止6月完成开展中心组学习6次,坚持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学懂、弄通、做实。

3.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加强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中,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一是引导党员干部注意加强网络、检察公众平台等机关舆论阵地的建设,坚决抵制各种错误观点错误言论;二是定期开展机关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分析、情况摸排疏导,深入细致推进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开展谈心谈话,针对性地进行思想疏导,及时回应其合理诉求;三是正面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积极投身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抓好检察工作服务中心工作,切实形成新机构、新职能、新担当、新作为的良好氛围。

二、聚焦提升组织力,夯实机关基层党组织基础

4.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一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注重党建与业务有机结合,防止“两张皮”、“灯下黑”,切实抓好机关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将党员积分制管理与干部绩效考核深度融合,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共督导各支部党员干部按月报送个人积分清单456份,对党员干部积分清单进行审核、公示,分析整理积分制管理制度推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按要求向领导汇报。二是严格按照程序规范开展市院机关委员会和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对原党支部进行调整换届,成立12个党支部,支部书记均由各部门负责同志担任,支部班子健全,分工明确。三是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制定《中共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班子及成员2020年度抓党建责任清单》,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四是以建立支部工作标准体系为重点,继续深化“五好党支部”创建,培树一批标准化规范化示范党支部。五是深入开展“三分类三升级”工作,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党内组织生活质量全面提高。

5.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落实党员教育基本任务。一是督促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执行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讲1次党课,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委会、1次党小组会;机关党委分季度对支部和党小组工作纪实本开展专项检查,截止目前共督导检查1次,共向支部发送党建检查督导反馈意见11份,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3次,党务干部讲党课15次,在职党员干警“三会一课”学习参与率达95%以上。二是组织支部每月学习涵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规党纪,中央、省市委重要会议精神,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党员个人先进事迹等内容的《廉政警示》材料。三是抓好党员发展工作,严把“入口关”,先后4次指导支部发展党员,严格按照程序做好2名入党积极分子积极的发展工作,做好1名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推荐工作,组织2名预备党员参训市委组织部举办的全市新党员示范培训班。四是立足新时代特点和党员队伍实际,建好用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完善11个党支部和133名党员基础数据信息并进行日常维护,党建基础工作得到强化。五是规范党费收缴和基础管理工作,对73名在职党员和60名离退休党员党费进行核算并收缴;完成73名党员疫情防控捐款的汇总上报和捐款收据发放工作。六是报送机关党建工作任务清单完成情况4次,党建信息简报被市直机关工委工作动态和省直机关工委网站采纳10篇。

6.注重成果运用,创建党建品牌。一是以成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为契机,教育引导青年党员干部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党规和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营造比学赶帮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二是以建立“青年党员先锋队”为基础,动员青年党员在各自岗位上奉献青春、点滴为民,着力打造具有攀枝花检察工作特色的“花城检察卫士”党建品牌,取得显著成效。组织青年理论小组开展以“绽放战役青春·坚定制度自信”为主题的系列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组织青年党员干警到攀枝花开发建设纪念馆、攀钢钢钒轨梁厂生产线参观学习,重温三线文化传承三线精神;组织青年党员干警参加优秀青年干警标准讨论活动,引导树立“有为才有位”的价值导向,塑造青年干警主动担当作为、勇于砥砺奋斗的良好工作品格。

7.认真抓好“双报到”工作任务落实。组织党员“双报到”,引导党员干部走进基层一线深化学习实践,在经风雨、见世面中长才干、状筋骨,夯实理论根基,提高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水平。一是安排完成本单位到所在社区报到,组织72名在职党员到常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工作,要求机关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社区活动。二是充实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党员亮身份”活动。先后2次组织80余人次党员干部深入社区参加“爱国卫生活动”,有效改善社区环境卫生,增强了党员干部为民服务意识,影响带动群众投身爱国卫生运动。三是积极开展“服务三五家普通群众、带动十几人爱党报国”活动。

8.切实抓好机关党支部“守纪律、提效能、强执行、做表率”活动。一是印发《关于在“守纪律、提效能、强执行、做表率”活动中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扎实推动各支部和广大党员在活动中走在前、做表率。二是引导党员做攻坚克难的表率、主动防控的表率、维护稳定的表率、严守纪律的表率,疫情防控期间,共组织30余名党员干部加入“疫情防控突击队”深入社区一线卡点值守,人均每天工作长达10小时以上;组织20余名党员干部按照“就近报到”原则主动与“双报到”社区联系认领岗位,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三是按照市院“守纪律、提效能、强执行、做表率”活动部署安排,组织各支部党员干部制定“守纪律、提效能、强执行、做表率”四个方面个人问题清单,并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要求,做到应改尽改,树立党员干部“说了就干,干就干好”的理念。

三、服务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发挥机关党组织和群团组织作用

9.推动市委战略部署落地落实。按照市委“一二三五”总体工作思路,把加快推进“两城”建设和“一枢纽五高地”建设、做实钒钛阳光“两篇文章”、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战略部署融入机关党建之中,结合检察机关职能,扛主责抓主业,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以党建引领、保障检察中心工作,以检察中心工作支撑党建发展。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中共攀枝花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开展的“我为‘两城’建设献一策”——金点子征集活动,共征集并择优向市直机关工委推荐2篇征文,为两城建设凝聚智慧和力量,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组织党员干部参加“讲政治、铸忠诚”征文活动,锤炼党员干部忠诚品质。

10.助力决战脱贫攻坚。一是结合帮扶村实际,制定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细化帮扶措施,持续抓好脱贫攻坚“回头看”““回头帮””工作;二是联系组织党员干部实地走访慰问石龙村贫困户共计30余人次,实地了解情况,督促脱贫攻坚工作;三是定期不定期与驻村干部联系了解、关心其工作生活情况,积极谋划“以购代捐”活动,助力贫困户脱贫工作;四是按照要求认真总结脱贫攻坚经验,撰写《立足检察职能做实脱贫硬件》经验材料报送市直机关工;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的“四不摘”要求,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质量,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

11.充分发挥机关群团组织作用,服务文明和谐机关建设。一是发挥“工、青、妇”组织作用。结合市院机关实际,严格按照程序选任工会主席、工会经审委员、团支部书记、妇委会主任、女工委员,要求群团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组织围绕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目标,积极开展市院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持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二是强化工会、团支部、妇委会依法开展活动,支持工会成立瑜伽、气排球、足球兴趣小组3个,并定期开展活动,活跃机关气氛,形成严肃、紧张、团结、活泼的工作氛围,增强机关党员干部凝聚力,提升归属感,进一步激发机关党员干部的干事创业激情。三是落实机关干部职工的关爱机制。慰问生病住院干部职工、离退休干部6人次。完成了机关95名干部职工的节日福利定期发放工作。

四、持续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12.切实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包保工作。一是制定包保方案,成立包保联创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到包保区域西区河门口街道高家坪社区实地开展帮扶联创工作,重点查看了解高家坪社区的环境卫生情况、文明创建氛围、基础设施维护等内容,听取社区党委负责人对相关工作的困难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的汇报,针对社区区域内大面积棚改后的空置房存在的隐患问题等,向社区负责人提出了整改建议;三是积极联系市农村商业银行、市地方志办,整合各包保联系单位资源力量,按照职责分工任务及时研究包保区域的突出问题和难点工作,进一步细化方案措施,督促整改落实。

13.抓好机关党建典型示范引领,营造争先创优氛围。坚持把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同争当“先进个人”“最美家庭”“巾帼文明岗”结合起来,把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同提高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结合起来,营造人人争当好党员、好干警、好公民的风气,营造带动创建工作全面开展。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四川好人”评选,积极推荐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参选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推荐法律政策研究室被市直属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评为“巾帼文明岗”,推荐市院机关第二检察部被市直属机关工委评为“市直机关共产党员示范团队”,两名党员被市直属机关工委评为“市直机关共产党员示范岗”,推荐刘鹏同志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攀枝花市三八红旗手”。

14.切实开展爱国爱民教育。组织干警接受爱国主义、革命传统和警示教育,强化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责任感、使命感,干警忠党爱国、爱岗敬业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干警思想道德水平、文明素质明显得到进一步提升。

五、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机关

15.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和以案促改工作,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把从严管党治党落到实处。一是编制6期内容包含党规党纪、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优秀事迹的《廉政警示》学习材料,二是每月组织支部学习,以“身边人、身边事”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筑牢机关党员干部思想防线,确保市院机关干警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助力市院机关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建设。三是撰写市院党组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16.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立场贯彻到作决策、促落实、做工作全过程,更加主动服务基层,经常深入基层调研,“解剖麻雀”。一是按照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员会要求,加强基层调研,撰写完成《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调研报告》;二是深入开展“服务三五家普通群众、带动十几人爱党报国”活动,拓展形式,丰富内容,计划组织党员干部到石龙村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普法教育活动等,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惠及群众。

17.抓好专项整治,持续改进作风。一是不定期组织研究机关党员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要求机关各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支部党员教育管理、谈心谈话提醒等工作,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的落实。二是充分发挥机关纪委作用,与市院相关部门配合不定期开展纪律督查工作,同时利用机关党建微信群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三是督促机关各党支部认真落实省委、市委集中整治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要求,抓好按期换届专项检查“回头看”等专项工作。


 

中共宣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11月15日

 

中共宣汉县委:

2019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院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下,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在县政协民主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检察工作,紧紧围绕县委政府提出的“聚力攻坚拔寨,加速转型发展”总体发展思路,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攻坚提速、转型发展”的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为全县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均衡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2019年工作总结

20191-10月,我院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68249人,批捕133199人,不批捕375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01304人,起诉183260人,不起诉2426人,公安撤回418人。严厉打击职务犯罪,决定逮捕33人,起诉46人。办理未成年人案件2637人,批捕1014人,起诉1216人,不起诉35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监督撤案2人,纠正漏捕4人、漏罪10人、漏犯4人。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依法提出刑事抗诉1件,提请刑事抗诉1件。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场所监督,针对看守所不规范执法行为提出纠正10件,已纠正10件。针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脱管、漏管行为及时提出书面纠正3件,已纠正3件。立案审查羁押必要性案件10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案件10件,办案部门采纳后变更强制措施10件。司法救助刑事被害人11人。办理各类民事案件13件,其中,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件,办理民事诉讼过程中违法情形监督案件3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3件,支持起诉3件。办理各类行政案件4件,其中,办理行政执行监督案件2件,办理社会治理类案件2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件,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4次。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坚决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大力开展“精准脱贫决战年”行动,确保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摘帽战”。加强检察长对脱贫攻坚对口联系乡镇的督查。通过明察暗访,督促帮扶工作落地落实;通过“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改”、“十五大冲刺行动”专项行动,确保帮扶成效。开展好“诚信.守法.感恩”公民思想道德教育活动,督促五宝镇信访维稳工作,确保七十年大庆大局和谐稳定。进一步推动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深度融合,发放救助金8万元。对建卡贫困户罗生贵及其长子罗富坤、次子罗富江发放司法救助金20000元。为帮扶对象村五宝镇梨耳村、高梯村、罗坝村和天台乡天台村协调公路、饮水、阵地等建设资金,直接受惠群众达5000余人。

(二)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把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与化解风险、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结合起来,坚决防范经济风险向政治安全领域传导。引导群众正确表达诉求,邀请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案件4件。全面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受理各类来信、来访案件19件,均做到了“七日内回复”。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检察环节“以案释法”及法律文书说理工作机制,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进行释法说理。着力保障群众的司法监督权,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职能,发送微博400余条,通过“两微三端”等新媒体发布微信12余期16余条、重大案件信息66条、各类检察信息1000余条。

(三)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水产资源、非法占用河道、违规开采砂石和大气污染等行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批准逮捕的滥伐林木、盗伐林木、非法打捞水产品、非法采沙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案件817 人,审查批准逮捕511人。受理审查起诉1128人,起诉925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开展好“生态环境治理”专项行动。督促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履职,对11个工程项目施工中扬尘污染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依法对陈仕春盗伐林木案、刘升明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覃友洪滥伐林木案中嫌疑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促进生态修复,维护生态公共利益。

二、围绕民生强化保障,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服务保障经济健康发展。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批捕814人,起诉1221人。办理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33人。如办理了杜劲松网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达1.2亿元。提高政治站位,依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加强与工商联和企业家的沟通,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民营企业家的联系,通过检察开放日等活动邀请他们进入检察院,充分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检察工作。

(二)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保持对黑恶势力的强大攻势,深挖背后“关系网”“保护伞”。批准逮捕31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427,提起公诉317人,纠正漏罪4人、漏犯7人。重大涉恶案件百分之百提前介入。明确由检察长或分管副检察长承办重大疑难涉黑涉恶案件,如以南坝刘平辉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案系我县首例涉恶案件,由检察长王万里亲自出庭支持公诉,该案经审理后当庭宣判,被告人刘平辉等5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至四年不等刑期。

(三)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贯彻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强化校园内外环境进行整治,防止校园暴力犯罪和教师性侵事件发生。严厉打击危害学生安全的黑恶势力犯罪,我院在办理苟中刚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中,针对其以暴力、胁迫为手段先后在宣汉县西门休闲运动广场、宣汉县气象局、东乡镇岭南街、东乡镇鱼禅寺、凤凰双语学校等地,多次抢劫作案,抢劫14名学生,扰乱校园周边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的情况,在提起公诉的同时,我院向宣汉县公安局和宣汉县教科局发出检察建议,加强校园周边治理,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学生自我保护、依法保护方面的教育,共同维护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共建平安校园。在成都七中食品事件发生后,主动与县食药局联系,督促其对县内部分学校食品安全进行检查,确保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举办“‘携手关爱,共护明天’迎六一”检察开放日活动,到南坝中学等地开展宪法宣传、预防性侵宣传、食品安全宣传等法治教育课5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2400余份,受教育人数达6000余人。

(四)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此类犯罪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严重干扰电信网络秩序,严重破坏社会诚信,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社会和谐稳定,社会危害性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2019年以来,办理电信诈骗案3件。如我院办理的文泽森等8人在宣汉县南坝街道、桃花乡三溪村,南坝镇石牛村等以冒充淘宝、京东、快递客服给受害人打电话,称对方的物品或快递丢失要对其赔偿为名,骗取被害人资金30余万元的电信诈骗案。

三、突出检察主责主业,扎实做好各项法律监督工作

(一)做优刑事检察。推动捕诉一体,制定《捕诉合一办案机制方案(试行)》,实行侦监公诉捕诉合一办案机制。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与县司法局召开联席会,县司法局确定了向江涛等3名律师为认罪认罚案件值班律师,实行常态化全覆盖办理认罪认罚案件。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审查起诉案件7189人,其中自行委托辩护人11人,我院委托值班律师78人;提起公诉71人,不起诉18人;适用速裁程序14件,适用简易程序33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9件;采用确定刑建议44人,采用幅度量刑建议27件,法院已经判决49人,采纳量刑建议49人。

(二)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审判、执行监督。严把质量关,坚持适时介入引导侦查,提前介入命案2件、重大疑难案件8件。提前介入侦查“3.19”土黄中学庞某故意伤害案、“8.30”双河三死一伤的恶性刑事案件,特别是“8.30”双河杀人案,我院先后三次由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带队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提出强制措施建议,维稳建议等,确保案件质量,相关做法被省检察院肯定。派员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15次。强化审判监督,检察长列席审委会4次。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未出现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的案件。强化刑罚交付执行监督工作,没有判决后未交付执行的案件。

(三)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如办理了申请人黄华秀申请民事监督案和申请人叶多云申请民行监督案,我院对原民事判决发出了检察建议。在办理毛盛梅不服宣汉县人民法院劳务损害纠纷一案中,考虑到双方均为贫困户的实际情况,为彻底解决双方矛盾,我院联合法院执行部门积极组织当事双方进行调解,并为毛盛梅发放司法救助10000元,最终促使当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成功化解了双方矛盾。

(四)做实行政检察。开展好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如我院向宣汉县自然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向被执行人杨小六追缴强制执行费用案,切实保护国家财产和法律权威。通过本次的监督,一是宣汉县自然资源局通过变卖房屋拆除残值,成功追回了强制执行的相关费用。二是促使行政部门加强了对执行工作相关规定的重视,提高了保护国家财产的意识。三是维护了法律权威,教育违法群众重视行政部门作出的各项行政行为,提升了群众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的自觉性。

(五)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收集公益诉讼线索16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起诉至人民法院3件,判决3件。开展好“生态环境治理”、“舌尖上的安全”等专项行动,通过部门座谈、现场走访调查、联合检查等方式,积极督促行政部门依法履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以及还人民群众一片蓝天。如针对42家食品经营店违规经营食品,造成食品存在安全隐患,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向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检察建议依法进行处理

四、始终坚持从严治检,不断加强履职能力和水平

(一)坚定政治立场。坚定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增强“四个意识”,切实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政法部门党组(党委)向同级党委和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制度》,就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复杂问题处理主动请示汇报。切实抓好党建工作,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党员参观宏文清溪校、王维舟纪念馆。开展重温入党誓词、检察官誓词、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等活动。认真发挥党建引领脱贫攻坚作用。3个支部与4个帮扶村党支部结成共建对子,定期开展结对共建、学习研讨、到村讲党课、慰问贫困老党员活动。开展“《党章》《准则》《条例》知识竞赛”等党纪党规教育活动。

(二)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举办“意识形态”专题知识竞赛。坚决肃清周永康等流毒影响,对党内不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言论和现象,坚决从行动上加以纠正和制止,持续打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检察队伍。扎实推进蒲波案“以案促改”, 要求干警对照蒲波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深挖根源,从理想信念、政治操守、纪律规矩、初心使命、修身律己、责任落实等方面剖析反思。认真开展了“带病提拔”“党员干部赌博敛财”“利用地方名贵特产谋取私利”等自查整改活动,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逐项跟踪问效。

(三)强化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进一步强化对领导班子和成员的监督管理。结合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健全党建工作问责和考评机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组织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12次,撰写调研文章8篇。

(四)强化素能建设。组织干警参加高检院、省院、市院、县委及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160人次。积极组织干警参加“高检院领导干部业务讲座”“达州检察大讲堂”“宣汉县政法大讲堂”等培训。抓好网络学习。积极参加视频培训会议,组织全体检察干警参加高检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学习。按照市检察院统一安排,积极组织全院干警到中国政法大学,开展综合素能培训。组织开展聘用制书记员转聘工作。认真做好援藏援彝工作,选派1名干警到茂县检察院进行为期半年的挂职锻炼。配合达州电视台拍摄《达州检察档案》6期。

(五)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紧盯关键节点发送廉政短信,常态化提醒干警自觉守住底线。强力整治四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落实高检院“禁酒令”,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等各项规定。持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及“回头看”活动,加大执法不规范问题整治力度。加大检务督察力度,着重督查各内设机构履职、执法办案、检察机关内部工作人员干预、插手、过问司法办案活动情况。2019年以来,采取不定期检查形式,着重对干部作风情况进行督察,对多次被通报的干警进行约谈。

(六)强化外部监督。提高巡察工作政治站位,把巡视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对待。针对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巡视宣汉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制定7个方面、16个大项、37个具体问题、78条整改措施,整改措施正在有序推进。针对达州市院党组第二巡察组对我院党组的巡察意见,我院共提出4个方面41151条整改措施,已建立或修订完善了35项工作制度,25个问题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16个问题正在持续整改,134项整改措施落地实施,其余17项整改措施正在推进,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把外部监督作为反映检察工作的“晴雨表”,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向县级各部门、54乡镇、本院全体党员干部、群众征求思想政治、工作作风、清正廉洁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38条。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县政协报告检察工作,联系并走访所在地的全国、省、市人大代表,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案件听证、出庭观摩、检察开放日等活动。

2020年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更新检察监督理念。深刻理解新修订的检察官法对检察官客观公正履职的要求,坚守客观公正立场,切实做到对待犯罪不偏不倚、不枉不纵,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努力解决“重刑轻民”观念,着力提升再审检察建议质效,以精准化为导向健全行政诉讼监督机制,推进公益诉讼向精细化转型、向规范化发展、向专业化迈步。不断增强检察建议的刚性,确保高质量、真管用。加强典型案例、“检答网”的学习应用,不断增强典型案例指导业务工作的实效。

二是坚持聚焦全县工作大局,全力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精准服务“三大攻坚战”。坚决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切实做好我院联系乡镇的“摘帽”工作,压实帮扶责任,确保贫困村、贫困户达到脱贫标准,提升群众认可度和满意度。加强与监委的配合,严厉打击惩治吞噬扶贫资金的微腐败。进一步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加强与县纪委监委工作衔接,严厉打击职务犯罪。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金融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切实把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与化解风险、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结合起来。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始终坚持依法保护、平等保护、全面保护原则,依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的维稳工作,落实最高检“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结果或过程答复”的要求。

三是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践行为民司法,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惩恐爆枪、黄赌毒、黑拐骗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主动参与综合治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高效化解社会矛盾,推动平安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坚决监督纠正侦查、审判、执行活动违法犯罪行为。做实做强做优民事行政法律监督,促进刑事、民事行政法律监督均衡发展。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工作中心,持续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构建良好的公益保护格局。

四是坚持以“四化”为方向,全面加强队伍素质能力建设。持续加强检察队伍的政治建设、素质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建工作,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对干警的错误言行,及时引导纠正。抓实内部监督管理,明确检务督察部门与案管部门的职能职责,形成检察权运行内部监督制约新格局。按照市院的统一部署,完成内设机构改革。


 

北流市人民检察院十三五期间工作总结及十四五规划

2020112

 

“十三五”规划期间,北流市人民检察院在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亲切关怀和支持下,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全国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示范单位、全国检察新媒体微信二十强、应用案例二十强、连续5年获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进单位,连续6届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等众多荣誉,5年间共有259个集体(个人)受到表彰奖励。在全市检察业务核心数据中,排名前3的项目均达64%以上,其中2018年达76%2019年,达77.42%。由于成绩突出,2次获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一等奖,2次获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二等奖。2020年,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的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评选活动中,我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服务中心大局工作

始终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市委和市政府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努力为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多更优质法治产品和检察产品。5年间,我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五查五整顿”“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专题教育活动,切实抓好检察队伍的政治建设。全体检察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

围绕平安北流、法治北流建设,批准逮捕2436件,提起公诉2202件,努力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其中共有20件案件荣获市级以上精品案件。在疫情期间,严厉打击妨害疫情犯罪案件,依法从快从严办理了陈运友等人虚构其经营一家医疗口罩加工厂,有大量医疗口罩批发零售犯罪案件9件,涉案金额近40多万元,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权益,为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提供法治保障。

始终遵循最高检提出的7日内回复,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5年来12309检察服务中心累计受理信访案件近700件,全部按时回复、答复,赴区进京保持零上访,我院连续6届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着力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主动作为,为北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扎实推进“三官一律”进村、进社区活动,了解社情民意,服务乡村振兴,助力扶贫攻坚。5年来,我院通过建立“司法救助+扶贫”工作机制,为2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救助金50余万元,努力防止因案增贫、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等情形的发生。

二、保障民生民利,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2017年以来,我院共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54份,追缴国有土地出让价款近2亿元,追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500多万元,督促追收非法占用林地款1200多万元,恢复被破坏的圭江河道沿岸植被近2.3万平方米。

为民服务,全力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北流辖区学校周边无证经营、乱摆乱卖、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行为进行整治,有效地规范跨门店经营、占道乱摆卖等违规行为,清理了1000多个流动摊点。联合环保部门办理了西琅镇“六洋水库污染案”,依法拆除了污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养猪场1000多平方米,确保了近30多万人口的饮用水安全。公益诉讼工作在全区得到了肯定和推广。

为民担当,共同抗击防疫战。20202月初,针对疫情防范工作,北流市检察院从废弃口罩回收、野生动物保护、医用口罩价格等四个方面连续发出了4份检察建议,筑牢抗击疫情的防火墙。

为民请愿,确保食品卫生安全。依托“新媒体平台”获取网民提供的线索,对北流市网络订餐平台存在的问题进行核查,并以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447家“美团”外卖线上平台、275家“饿了么”线上平台进行履职整改,并根据网民留言助力整治外卖乱象,被评为全国检察应用案例二十强。20188月,在全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上,我院在会上作了经验介绍。

三、坚持唯实维新,做人民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

以为民检察理念为指引,我院先后成立新媒体工作室、新媒体写作团队,打造指尖上的民情终端,强化检务公开,融洽检民关系,接受社会监督,使“北流检察”家喻户晓。“北流检察”微信公众号自2015年创建以来,阅读量累计超100万人次,连续4年荣获全区检察机关优秀微信,在每季度由检察日报正义网发布的“互联网+检察”新媒体指数排行榜和由广西法治日报每周推出“广西政法微信影响力排行榜”中,“北流检察”均能入选,并多次进入前3名。在北京召开的2019年度政法新媒体峰会中,该院分别获评为全国检察新媒体微信二十强、全国新媒体应用案例二十强。

以打造创特色基层品牌为目标,我院与永顺小学共建了玉林市首家开放式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成立“法治进校园宣讲团”,完善捕诉监防帮一体化办案模式,打造形象鲜明,富有温度的未检品牌。同时,创新青少年法治宣传方式,切实落实最高检“1号检察建议”和人大代表在去年两会中提出的“持续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的建议,联合玉林市检察院、教育局、团委、妇联在北流高中开展“预防性侵害”法治巡讲活动,4名院领导分别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实现检察长、副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5年来累计开展专题教育课120场,受教育人数达30万余人次。未检部门先后被授予“全区检察机关妇女儿童维权岗”“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玉林市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称号。

以检察文化建设为载体,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检察文化建设底蕴。先后建设了文化展厅、党员活动室、图书室、体能训练中心,并完成了80多项相关的工作制度。在2018年勇夺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后,我院又从地方财政争取到414万元建设智慧检务工程及检察文化建设项目资金,用于建设远程视频提审室、远程庭审视频室、检委会会议室以及办公大楼走廊的检察文化,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检察文化建设底蕴。

四、聚焦自身建设,补齐短板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政治建检,确保正确方向。根据张军检察长提出“要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抓紧抓实检察机关自身建设”的总要求,我院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活动,利用微党课,七一宣誓,谈心谈话等形式,解决检察干警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问题。严格落实最高检《关于过问或干预插手办案记录报告制度》,凡是检察机关内、外部人员过问或干预插手办案的,一律如实记录报告。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部署开展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集中整治活动,廉政风险点再排查再防控工作覆盖全体干警职工,全院整体作风持续向好。

推进改革强检,提升办案质效。稳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遴选员额检察官19名,树立了“入额必须办案”“领导带头办疑难案”的风气,开启了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新征程。

强化人才筛选机制,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我院以从严治警“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为抓手,对思想、纪律、作风等五个方面的薄弱环节进行整改,树立“有才才有位”“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新风尚。新内设机构改革后,我院提拔12名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中层副职以上领导,其中806人,905人,极大激发了年轻干警的工作热情和动力。

牢固树立“‘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重在监督要精准、办案要优质,把监督做实、把案件办好”的理念,监督撤案38件,追捕追诉漏犯342人,追诉漏罪36,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33份,提请抗诉10,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09份,所办理的顾文杰受贿荣获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刑事抗诉案件。同时,我院以敢于刀刃向内的责任感,通过案件质量评比、检察官业绩考评、检务督察制度,构建三位一体的执法办案监督体系,实现办案质效双提升。

创建“核心是宽特色是快”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执法办案模式,遵循“案-件比”指标,切实履行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充分发挥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的制度优势。仅2020年上半年,我院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268人,适用率占全部审查起诉案件的97.10%,“案-件比”为1.1234,在玉林检察机关排名第一。

五、十四五期间工作规划

(一)完成新办公大楼建设

北流市人民检察院建设项目所需要的用地,已经市政府批复,项目用地的环评也已经办理通过,土地证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该项目已经获得同级发改部门的立项审批。建设项目包含了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人防工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1亩(约14000㎡),总建筑面积共22804.23㎡。项目总投资884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941.57万元,工程其他费用888.52万元,预备费1017.91万元。项目资金来源:申请广西政法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十四五”资金,上级及地方财政资金。建设总工期为24个月。

(二)持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

一是进一步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机制,严格按照职责权限有效行使检察权。落实上级院规划涉及健全办案组织的各项改革举措,在突出检察官司法办案主体地位的同时,构建发挥检察官精英群体引领作用的工作机制,并逐步健全权力行使监督制约工作机制。

二是构建司法档案建立、运行、使用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按照检察官惩戒和退出机制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以司法档案制度的有效运转为抓手,做好认定司法责任基础信息收集、分析、反馈工作。

三是探索检察官独立行使职权争议解决机制。规范司法权、管理权、监督权“三权”关系,特别是厘清管理权与独立行使司法权的界限,积极探索检察官独立行使职权的救济与保障举措,形成可行的争议裁决机制,在实践中逐步明晰各层级检察官的职责权限。

(三)聚焦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案件比

一是根据我院承担的认罪认罚从宽量刑试点,完善刑事诉讼程序,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提高办理刑事案件的精准量刑比例。探索“认罪认罚+快速办理”,推动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遵循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保障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完善诉讼权利告知程序,强化监督制约,严密防范并依法惩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为,确保司法公正。

二是坚持以“最少的司法投入、最少的诉讼环节、最少的办案时限审结案件”为目标,努力降低检察环节“案-件比”,促进提升整体办案质效。科学设置管理指标,将“案-件比”、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办案期限等纳入检察官绩效考核。探索对办理同类案件检察官的“案-件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形成综合评价,在考核评分上予以体现。

(四)完善检察监督职能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虚假诉讼监督工作机制。与法院、公安等部门举行虚假诉讼联席会议,建立信息通报共享和案件协查机制。收集分析虚假诉讼监督案例,寻找主要发案规律;加强与律师、法院相关部门沟通,积极排摸虚假诉讼线索。

二是建立健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监督能力建设机制。以课题制的形式,将虚假诉讼监督、执行监督、审判程序违法监督等课题明确到具体检察人员,开展实践探索,及时交流调研成果,研究审判人员违法行为和执行活动监督标准。

三是加强探索等外行公益诉讼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土资源等行政执法部门案件信息沟通,充分利用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平台,拓展公益诉讼线索。有计划将民行检察工作人员派到国土、环保、食药等部门参与办案,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能力。及时总结环保领域公益诉讼办案经验做法,与法院等部门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公益诉讼规范制度。

四是严格落实未检案件专门化办理工作机制,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的办案模式。探索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刑事执行案件的归口工作机制。建立未检专门评价机制,突出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和落实全方位司法保护,体现权益保护、教育感化和预防成效。推动建立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纳专业社会力量参与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心理疏导、观护帮教、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等工作。

(五)加强检察专业化建设

一是建立专业研判、专业指控的双专型公诉办案组织。建立专门“研究人”制度,各检察官分别就职务犯罪、毒品犯罪、知识产权、金融犯罪等领域加强专题研究,参与办理相关疑难、复杂案件。以独任检察官为主构建专业化办案组,实现对食药环、电信诈骗等疑难复杂案件专业化办理,保障办案质量与效果。

二是构建专业化分工为基础的全岗位锻炼工作机制。按照上级院的要求,在实行新进人员全岗位锻炼的基础上,按年度制定不同条线部门的检察人员业务知识交流机制,有计划地安排检察人员列席检委会、其他部门的业务讨论以及相关业务培训,在拓展检察人员视野的同时,通过不同业务思维碰撞融合,提升检察官综合素能。

三是建立符合检察专业化发展方向的教育培训机制。根据最高检《岗位素能基本标准》要求,各业务部门每月制定学练计划,每季度组织相应学习知识考核。组织业务骨干参加举证示证、法庭辩论等业务类实训课程。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案件审查、案件汇报、举证提纲、模拟辩论等活动,不断提升教育培训的实效。

(六)加强检察软实力建设

一是构建检察信息公开后快速反应处理工作机制。加强对检察信息公开后社会舆情的监测和分析,对发现的可能影响检察公信力和检察形象的言论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加强对相关人员的解释说理,最大限度降低负面影响。

二是建立全媒体宣传能力建设机制。积极顺应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格局、社会舆论生态和公众参与方式的深刻变化,切实提升检察机关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和社会沟通能力。

三是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将检察权行使与检察群众工作有机结合,依托检察监督职能,创造条件主动让群众参与、旁听司法办案。加强代表委员联络,不断改进“检察开放日”活动内容,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逐步提升检察公信力。

北流市人民检察院   

20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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