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方案】铜梁区冬春季蓝天行动百日攻坚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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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方案】铜梁区冬春季蓝天行动百日攻坚工作方案

2023-05-22 19:00:14 来源:网友投稿

冬春季蓝天行动百日攻坚工作方案为有效防治冬春季大气污染,防范和减少重污染天气,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严格执行一系列工程措施、管理措施、技术措施和应急措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铜梁区冬春季蓝天行动百日攻坚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环保方案】铜梁区冬春季蓝天行动百日攻坚工作方案



冬春季蓝天行动百日

攻坚工作方案


为有效防治冬春季大气污染,防范和减少重污染天气,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严格执行一系列工程措施、管理措施、技术措施和应急措施,有效应对冬春季大气污染,进一步降低城区及周边区域大气污染物浓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发生频次。

二、工作时间

201715日至415日(根据气象条件和工作需要,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高排放车辆整治与执法。区公安局会同区环保局开展黄标车淘汰和汽车尾气路检工作,重点抽查柴油车,严厉打击不达标车辆和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要充分利用电子化手段,加强对黄标车、货运车限行执法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尤其要加强大气环境敏感点周边柴油货车行驶管控,减少对空气质量的不利影响。环保部门要畅通投诉渠道,通过有奖举报鼓励市民举报冒黑烟车。

(二)进一步打击销售不合格燃料行为。区工商分局会同区商务局,加强油库、加油站销售车用油品质量监管,按国家和市政府要求全面供应符合国五标准的车用汽、柴油,禁止销售达不到国五标准的车用油品,禁止销售和使用重油、渣油、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严厉查处、定期曝光销售不合格油品的违法行为。

(三)进一步加强施工扬尘控制。区城乡建委会同区国土房管局、市政园林局,加强施工扬尘管理,重点督查房屋建设和市政工程施工、市政管网施工、园林绿化施工、土地整治及土石方施工、建筑物和构筑物拆除施工等工地,督促责任单位按照《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72号)规定,严格落实设置硬质围挡封闭施工、硬化进出口及场内道路、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及配套沉沙井和截水沟、处置泥浆废液、覆盖易扬撒物料和土方、限制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高处抛撒建筑垃圾和物料、采用湿法作业等8项强制性控尘措施,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责令控尘不达标工地停工整改。对污染严重的违法行为,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实行按日连续处罚。鼓励重点场所、重点工程通过延长假期、检修等方式实行临时停工、停产。高新区管委会、安居古城景区管委会和金庙公司要负责督促辖区内实施的工程项目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四)进一步加强道路扬尘控制。区市政园林局负责重点督查落实道路冲洗、清扫保洁作业质量规范。督促相关作业单位对城市干道、大气环境敏感点周边每8小时组织实施一次冲洗、洒水,在空气重污染时段每4小时组织实施一次冲洗、洒水,鼓励使用多功能喷雾洒水车、雾炮车,实现道路无积泥积尘和能见底色的要求。市政、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大对冒装撒漏运渣车和带泥车辆的执法力度,严格检查运渣车“三定”(定工地、定线路、定渣场)落实情况,在污染天气开展夜间执法,严查无准运证违章运输。重点督查上路运渣车办理许可手续、落实建筑运渣车密闭运输情况,以及建筑渣土消纳场办理审批手续、设置围挡并硬化出口和场内道路、冲洗外出车辆和控制场内扬尘情况。区交委负责加强国道、城郊道路的清扫保洁,严查城区以及高速公路运输车辆冒装撒漏等违法行为。区市政园林局负责控制绿化带积尘,开展绿化种植覆土整治工作;要建立机制、出台政策,加强城市建成区带泥、带尘车辆定期清洗工作,减少扬尘污染。

(五)进一步加强堆场扬尘控制。按照“谁堆渣谁负责,谁的土地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划分,能清理的堆场立即清理,不能清理的落实覆盖等管理措施。区环保局、交委和各镇街要重点督促水泥厂、混凝土搅拌站、水泥制品厂、采石场、大型燃煤企业堆场和货运码头等落实覆盖、喷淋等控尘措施。

(六)进一步加强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区环保局、经信委等部门要重点督查水泥、造纸、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水泥生产企业在污染天气要使用优质低硫煤,鼓励采取减产、限产、临时停产以及检修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加密监测水泥、造纸、化工企业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对污染严重的违法行为实行按日连续处罚。

(七)进一步加强生活污染防治。区环保局和各镇街要加强城市建成区以内餐饮业、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排放油烟污染的执法监管,查处长期油烟污染扰民、排放污染物不达标、油烟净化装置闲置等违法行为。区环保局要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监管执法,及时查禁使用煤炭、木材、重油等高污染燃料行为。区市政园林局、农委、环保局和各镇街要加大对重点区域范围内露天焚烧垃圾、焚烧落叶、焚烧农作物秸秆及杂草等行为的劝阻、查处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鼓励农用秸秆综合利用。

(八)进一步加大人工增雨频次。区气象局负责做好人工增雨作业准备,及时采取高炮、火箭、飞机等方式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九)进一步加大执法惩处力度。区城乡建委、公安局、交委、环保局、市政园林局和工商分局等部门要协作联动、联防联控,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执法惩处力度。对空气污染期间顶风违法、拒不整改的行为,按照国家和我市法律、法规上限进行处罚;对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23条规定,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超标超总量排放大气污染物、通过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以及建筑施工或者贮存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采取有效控尘措施且拒不改正的,实行按日连续处罚。

(十)进一步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区城乡建委、公安局、环保局、市政园林局和各镇街要落实专人对重点地区开展巡查执法,分片包干,进行日巡查、周检查、月报告,并开展联防联控执法,督促指导相关单位企业和各镇街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要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跟踪督促重点污染问题,对整改不力、严重影响空气质量的进行通报。区环保局要及时评估攻坚行动各项措施成效,将相关责任单位和各镇街工作落实情况纳入2017年度环保实绩考核。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不力,影响冬春季空气质量的,区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规定进行追责问责。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区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发改委、财政局、经信委、城乡建委、交委、农委、商务局、公安局、环保局、市政园林局、高新区管委会、安居古城景区管委会、工商分局、气象局、金庙公司主要或常务负责人为成员的铜梁区2017年冬春季蓝天行动百日攻坚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百日攻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在区环保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强化应对处置。区政府应急办、环保局、气象局要继续牵头抓好大气污染防治的形势研判和分析,及时发布空气质量预警,启动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临时措施,为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三)强化宣传引导。区电视台、新闻中心要对百日攻坚行动进行跟踪报道,对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宣传推广,对拒不整改、严重排污的行为及时曝光。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营造大气污染群防群治工作氛围。

(四)强化信息报送。区级有关部门和各镇街于每月2日前将上月蓝天行动冬春季百日攻坚工作情况送区环保局汇总(联系人:雷兴伟,15213432991 ,陈创,18996309533;邮箱:378550020@qq.com;传真:45613250)。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各责任单位冬春季百日攻坚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每月进行督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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