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脱贫攻坚有关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视察报告(范文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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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脱贫攻坚有关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视察报告(范文推荐)

2023-06-03 10:00:10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脱贫攻坚有关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视察报告2017-10-25按照省、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脱贫攻坚监督工作部署和《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安排,7月中下旬,县人大常委会抽调部分常委会组成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脱贫攻坚有关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视察报告(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关于脱贫攻坚有关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视察报告(范文推荐)

关于脱贫攻坚有关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视察报告

2017-10-25

按照省、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脱贫攻坚监督工作部署和《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安排,7月中下旬,县人大常委会抽调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县人大代表,组成3个视察调研组,通过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入户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5个镇办10个行政村、“八办两组”牵头部门落实“八个一批”政策、脱贫攻坚资金管理使用及“农户贷”等情况进行了视察调研。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县政府紧扣“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紧盯2017年度23个贫困村摘帽,1.15万贫困人口脱贫目标任务,通过多方筹措资金,完善考核机制,紧抓“八个一批”措施落实,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全省脱贫攻坚交叉考核和国家巡查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扶贫专项资金兑付情况2017年中、省下达扶贫专项资金5600万元,县级配套955万元,共计6555万元。截止7月底,已下拨资金4565万元,其中:拨付各镇(办)扶贫专项资金2533.8万元,拨付扶贫局扶贫专项资金1631.2万元,拨付工赈办以工代赈资金400万元。

(二)“八个一批”部门资金兑付情况:截止2017年7月底县财政整合拨付“八个一批”资金82482.2万元,其中:产业扶持资金600.7万元,生态补偿资金2484.2万元,就业创业资金230万元,健康扶贫资金4943.9万元,教育扶贫资金364.7万元,危房改造资金1382.3万元,易地搬迁资金67622万元(含2016年拨付未用60194万元),兜底保障资金4854.4万元。

(三)金融扶贫“农户贷”情况:截止2017年6月30日,全县共发放“农户贷”5054户26633.13万元。其中:2016年“农户贷”1952户10738.93万元;2017年“农户贷”3102户15894.20万元(其中,“三保贷”2559户12766.00万元)。5月31日,县财政拨付2016年“农户贷”贴息资金510万元。

二、存在问题

从这次视察调研情况看,我县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策宣传落实方面。一是政策衔接不连贯。如去年提倡发挥能人带动作用,通过能人领办合作社或企业来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但在产业奖补资金兑现时,因经济组织的法人不是贫困户,享受产业补贴标准不一样,挫伤了能人(领办人)的积极性。二是政策反复变化不稳定。在今年的脱贫攻坚工作中,个别政策反复变动,导致镇办不知如何执行。如移民搬迁政策多次变更,不仅增添了镇村干部的工作量,而且群众意见较大。三是执行县委决策有折扣。如县委2016年3号文件中明确要求,对贫困户发展产业给予定额补贴。但有关部门在具体落实中打了折扣,导致去年贫困户发展的中药材种植、经济林科管等未按要求兑现补贴,引发了干群矛盾。

(二)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一是资金拨付慢。产业补助、基础设施建设等扶贫资金拨付慢,在财政或相关部门、镇办账户滞留时间长。如财政局、扶贫局、工赈办扶贫专户都滞留不同额度的扶贫专项资金。二是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县财政将大量的扶贫资金、产业发展资金下拨到镇办,却没有规范和统一的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导致镇办无法操作,如:截止7月底瓦房口镇尚有275万元产业扶持资金滞留在镇财政账户。三是资金监管有缺失。拨付到镇办或部门的扶贫资金,相关部门缺少指导和监督,存在突击拨款或以拨代管现象。四是争取资金力度不够。八个一批牵头部门在争取资金方面,与省、市对口部门衔接不够,争取资金不积极。上半年,多个部门争取资金没有完成任务、欠账大。

(三)落实“八个一批”方面。

1、危房改造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标准高程序多,操作难度大。新的危房改造政策规定,危房改造每户必须有图纸、有设计方案、有施工方案,D级危房必须是原址重建,而且人均面积不得超过20平方米,改造后的房屋必须抗6级地震。因多重标准和条件限制,原已改造的危房,因无法达到验收标准,补助不能兑现。二是补贴标准太低。凡属危房的贫困户,大多数居住在交通不便的地方,危房改造运输成本过大,按现在C级每户补助10000元、D级每户补助20000元的补助标准,建设时无法达到规定的标准。

2、产业扶贫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发展主导产业存在盲目性。有些村特别是脱贫摘帽村,在没有深入调查研究和考察论证的基础上,盲目办养鸡场、养猪场等,由于市场变化,加上技术和资金跟不上,导致所办企业在短期内倒闭,挫伤了农户发展产业的积极性。二是有关职能部门深入镇村指导产业发展不够。相关部门在镇村产业发展过程中,调研不深入、提供信息不及时、指导不够,各镇村在产业发展的选择上无所适从,不知道发展什么产业,导致产业资金长期滞留。三是产业资金带动效果不明显。多数产业合作社或企业将补助的产业资金按70%补贴给贫困户后,合作社或企业没有利润,甚至亏损,最终倒闭,产业也没发展起来;没有加入合作社或企业的贫困户,自行发展种植、养殖业,也获得了相应的补贴,由于其规模小,无带动作用,产业资金撒了胡椒面。有个别贫困户因盲目发展种养业,导致因债返贫。

3、生态扶贫中存在的问题:一是贫困户受益比例低。生态林补偿、退耕还林补贴都是普惠性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受益不多。全县兑现生态林补偿资金1509万元,仅有4134户贫困户受益346.44万元,占总资金的23%;兑现退耕还林补贴975万元,仅有298户贫困户受益97.4万元,占10%。二是生态扶贫见效慢。林果产业和经济林发展周期长,短期内没有经济效益,无法增加贫困户当期收入。

4、健康扶贫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无法满足群众就医需求。县境内的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有限,“定点医院”制度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救助对象就医选择的空间。如果患者在定点医院看不了或医院没有相应科室,患者到其他非定点医院就诊,就不能获得相应的优惠政策。这种情况在瓦房口、红岩寺等镇表现比较突出。二是部门沟通不到位。民政救济、社会保障与卫计部门等机构之间的信息未能共享,各部门互相独立,自成系统,没有建立行之有效的协调沟通机制,也不利于困难群众的精准帮扶。如在五保户能不能享受养老金和高龄补贴的问题上,民政部门和社保部门各有说辞。三是医疗报销结算服务有待完善。“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便民付费结算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5、教育扶贫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政策宣传不到位。部分学生及家长不了解教育资助政策,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对教育资助项目说不清。二是重物质资助轻情感激励。有些留守学生和贫困学生往往有自卑感,存在厌学情绪,平时只注重给予物质资助,而忽略情感交流,精神激励和心理关注。三是控缀保学措施还有待完善。虽然全县已达到教育强县标准,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仍有辍学现象。

6、兜底保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五保户集中供养水平有待提高。五保集中供养率不高,全县敬老院规模小、设施陈旧、功能不全,集中供养设施不足,管理水平不高。瘫痪等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人员敬老院不接收,缺少相应的特殊救助护理机制。二是相关政策还不够完善。县政府设立兜底保障基金1000万元,用于贫困户住院合疗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医疗救助之后的兜底保障,保证贫困人口县内住院报销达到90%以上,个人负担不超过3000元的实施办法截止8月底仍未出台。

7、易地搬迁存在的问题:一是资金缺口大。移民搬迁在建或已完成的大配套项目无资金来源,工程进展缓慢。二是政策衔接不到位。陕南移民搬迁与易地移民搬迁政策衔接不到位,过渡办法未能及时跟上。2015年度经审批后建成的空置房等遗留问题亟待化解。三是资金的管理办法和拨付程序不够完善。受项目前期手续不完备等多种因素制约,项目建设达不到进度,部分承建企业因资金周转问题不能提供完税票据,无法领取工程款,导致移民搬迁资金滞留。四是管理存在漏洞。个别代建企业擅自出售易地搬迁安置房,未整改到位。

8、就业创业存在的问题。一是农村实用技能培训不精准,针对农村留守能创造价值但算不上劳动力人员的实用技能培训还不够。二是贫困户家庭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的岗位少,外出就业因技能、岗位等因素的影响,收入不稳定。三是我县农村实用技能培训师资力量还很薄弱,技能培训内容单一。

(四)金融扶贫“农户贷”方面。一是“三保贷”资金存在风险。县扶投公司将“三保贷”12766万元入股旅投公司、交投公司、科投公司、林投公司、扶投公司、城投公司和县旅游公司等6家企业,入股的企业效益与还款能力还有很大差距,增加了资金的风险。二是村级经济组织贷款手续繁琐时间长。有关部门在受理贷款时不能一次性告知所需资料,考察审核时间过长,放款手续繁琐,审请一笔贷款需半年以上,贻误产业发展的良好时机。三是贴息资金兑付不及时。县财政下拨的2016年贫困户“农户贷”贴息资金510万元,个别镇办对贴息资金兑付不及时,导致贴息资金仍然滞留在县农商行各分理处账户上,截至7月18日,杏坪镇70万贴息资金滞留在账上。还有在本次数据清洗时,有部分贫困户被剔除,但其“农户贷”贴息问题没有明确,剔除户意见较大。

三、意见建议

(一)加强政策宣传与执行力度。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对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由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一解释,避免口径不一。二是加大政策执行力度,各相关部门在执行县委决策时,要不打折扣的完成,维护县委的权威性。三是加强“贫困户”动态管理,镇村干部要积极收集社情民意,对有些因病、因灾等原因返贫的户,要及时纳入到贫困户进行帮扶,避免矛盾激化。

(二)充分发挥扶贫资金在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加大产业发展资金投入力度,用足用活产业发展政策,加强产业资金使用监督,充分发挥产业资金的带动效应。一是把发展产业作为实现脱贫的根本之策,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应根据贫困群众的能力需求和实际情况,以市场为导向,精准制定产业扶持政策,有计划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二是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帮助拓宽销售渠道,推动落实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通过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户等新兴经济主体,将贫困户纳入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体系,建立贫困群众与新兴经营主体的利益联结、风险共担机制。三是把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各镇办要结合自身优势,把特色产业发展、小城镇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生态旅游、易地扶贫搬迁等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推动“三变”制度改革,培育主导产业,促进贫困农民增收。

(三)加强扶贫资金管理。一是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切实增强财政资金保障能力,确保“八个一批”资金能及时足额拨付。二是尽快出台和完善“八个一批”资金和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规范脱贫攻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三是督促各镇村加快产业项目建设进度,对无法实施的项目及时进行调整;探索按项目进度验收、分阶段拨付资金的方式,化解资金严重滞留与产业发展缺资金并存的矛盾。四是加强扶贫资金的监管。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扶贫资金监管,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运行。

(四)加强“农户贷”资金风险防控。一是坚持发展生产,推动长期受益。要将“农户贷”资金用于贫困户发展产业,不能用于非生产性支出,坚持贫困户自愿和贫困户参与两项原则,加大指导和帮扶力度,使贫困户融入产业发展并长期受益,提高贫困户脱贫内生动力。二是建立“农户贷”风险和补偿机制。积极协调保险机构建立农户贷风险保险制度,对农户遭受灾害或发生人身意外等情况形成的不良贷款进行保险补偿,分散信贷风险。加大入股企业生产经营的服务工作,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的还款能力。三是规范发放程序。加强对贷款和贴息对象的审查,实行县镇村三级公告公示。借款合同要明确贷款资金用途,坚持户借、户还,切实防范冒名借款、违规用款等问题。进一步简化贷款手续,提高办事效率,抢抓机遇,为脱贫项目的更好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证,提高贫困户发展产业的积极性。

(五)加快推进易地移民搬迁建设。一是按照精准的要求,进一步核实确定搬迁对象、安置方式、建设内容、优化布局,统筹推进2017年集中安置项目。二是认真研究陕南移民搬迁与易地移民搬迁政策衔接,加大对安置小区“大配套”项目(堤、路、护坡)资金筹集,统一规范项目建设报账程序等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扎实做好安置点移民就业保障工作,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七)加强问题整改“八个一批” 牵头部门要针对“八个一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深入调查,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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