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讲话】厅长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教育培训工作会议上讲话(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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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讲话】厅长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教育培训工作会议上讲话(精选文档)

2023-05-14 13:20:09 来源:网友投稿

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教育培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1年9月14日)同志们:这次会议,是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转方式、调结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大力加强职业教育的形势下召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讲话】厅长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教育培训工作会议上讲话(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住建讲话】厅长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教育培训工作会议上讲话(精选文档)



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教育培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1914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转方式、调结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大力加强职业教育的形势下召开的,主要是总结回顾“十一五”期间的建设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研究部署“十二五”任务,为促进全省建设事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省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有关部门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郭兆信副省长专门致信,部人事教育司、省职教办的领导亲自出席会议并讲话,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今天的会议,还展示了全省建设教育培训成果,表彰了教育培训工作突出贡献单位和个人,5家单位做了典型发言,值得大家学习借鉴。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十一五”期间全省建设教育培训成效显著

“十一五”期间,全省建设系统将教育培训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创新型省份”部署的重要内容,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正确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积极实施“科教兴业、人才强业”战略,有效提升了广大建设者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技能,为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扎实推进。五年间,建设类执业师继续教育进一步加强,培训近10万人次,有效提高了执业师专业素养和执业水平;建筑业企业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深入开展,培训施工员、预算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管理员、资料员31.2万人次,有效提高了施工现场管理水平,保证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对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人员、市政施工企业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物业服务企业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岗位培训,培训近2万人次,提高了相关行业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开展了外墙外保温从业人员岗位资格培训,培训1万多人次,适应了建筑节能工作的需要。

(二)建筑业职业技能开发和农民工培训取得突破。“岗位大练兵、技术大比武、素质大提高”活动深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力度加大,全省五年间创建农民工业校6000余所、培训农民工150万人次,培训、鉴定建设生产一线操作工人38万人,颁发职业技能岗位证书35万本,新增行业技师1.1万人。2010年,我省建筑业生产操作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规模列全国第四,技师、高级技师培训与鉴定规模列全国第二。

(三)各类短期业务培训和成人学历教育成效明显。省和各市县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围绕住房保障、农房建设、房地产市场调控、建筑节能等重点工作,针对城乡规划、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工程建设管理、城市建设和管理、村镇建设、住房公积金管理、城建档案等方面的新政策、新规定、新技术、新标准、新材料、新工艺,组织了大量短期业务培训,五年培训15万余人次。为配合援川、援藏工作,举办了北川党政干部培训班和日喀则地区规划城建管理干部培训班,培训北川和藏族干部60人。全系统有4128人参加了省委党校建设经济管理专业本专科学历教育,提高了理论和专业素养。

(四)建设教育培训体系初步形成。目前,我省有山东建筑大学、青岛理工大学两所建设类普通高校,省城建学校已升格为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还有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19所和行业培训中心15家,有关行业协会也组织和承办了一些业务培训,多层次、多形式的建设教育培训体系初步形成。城建职业学院牵头组建了省建设职业教育集团,目前有已有成员单位近百家,大多数是大中型建筑施工企业。

(五)建设教育培训制度逐步完善。将建设类执业师继续教育情况与注册管理挂钩,将建筑业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培训及持证情况与企业资质管理、工程招投标挂钩,对教育培训机构定期审核评估,有效保证了培训数量和质量。推行了建设教育培训统一考试和培考分离制度,制定出台了《山东省建设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实行了厅机关处室、直属单位教育培训年度计划管理制度,教育培训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十一五”期间全省建设教育培训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建设系统各级各部门积极推动、精心组织的结果,也是全省广大建设教育培训工作者埋头苦干、勤奋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厅党组,向从事建设教育培训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向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祝贺。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一是全系统各级各部门对教育培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加强教育培训的自觉性不高、责任心不强;二是教育培训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现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三是建设教育培训投入偏低,多元化、多渠道的培训投入机制尚未形成;四是部分教育培训机构师资力量弱,培训规模小,培训质量差。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加以解决。

二、进一步提高对建设教育培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握好“十二五”时期工作的基本原则

“十二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攻坚时期,也是我省实现经济文化大省向经济文化强省跨越的重要时期。建设事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先导性行业,转方式、调结构、建设经济文化强省,要求建设事业发展必须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然而,建设领域各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人才总量不足,特别是一线人员操作技能偏低,高层次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和复合型人才短缺,一直是制约建设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加强建设教育培训,提高广大建设者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技能,影响深远,意义重大。

第一,加强建设教育培训,是贯彻人才强国、人才强省战略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教育和人才工作,党的十七大提出,“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建党90周年重要讲话中强调,“人才是第一资源,是国家发展的战略资源”;国务院发布实施了教育改革和发展、人才发展两个国家中长期规划纲要。去年省委、省政府专门召开人才工作会议,姜异康书记要求,全面加强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等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培养创新型人才,注重实用能力建设;姜大明要求,切实做到以用育才,把培养实用型人才作为教育发展的根本方向。加强建设教育培训,大力推动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业、学习型行业建设,早出人才、多出人才、出高质量人才,是全省建设系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

第二,加强建设教育培训,是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必然要求。新型城镇化以城市现代化、城乡一体化、环境生态化为取向,是新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战略。省“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到2015年全省城镇化率达到55%以上。推进新型城镇化,迫切需要一大批熟练掌握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城市管理、建筑设计、施工技术、质量安全、运营服务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才。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牵头部门,要履行好职责,不仅要抓业务工作、搞政策研究,还要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培养和造就更多的优秀领导干部、企业家、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高级技术工人。

第三,加强建设教育培训,是实现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有力保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国际化进程加快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面临一系列新挑战、新机遇:传统产业升级换代,发展方式由主要依靠资源消耗向创新驱动转变、由粗放式增长向集约型发展转变;住房保障成为重要工作内容,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标准进一步提高;建筑业、房地产业转型升级刻不容缓,市场更加开放,竞争更加激烈;科技创新不断加快,节能减排深入推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推广应用的广度、深度不断增加。要适应这些新形势、新变化,必须通过加强教育培训,使从业人员不断拓展更新知识结构,及时掌握新政策、新标准、新技术,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和专业技能,才能为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十二五”时期的建设教育培训工作,应当顺应新形势、顺应新变化、着眼新发展,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和部署,结合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把握好四条基本原则: 

一是围绕中心,服务行业。我们所搞的教育培训,面向的是建设领域各行业从业人员,服务的是城乡规划、勘察设计、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市政公用等行业。必须突出行业教育、专业培训特点,紧紧围绕如何促进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这个中心,来谋划、来实施教育培训工作,为建设系统各级各部门行使管理职能服务,为建设领域各行业企事业单位发展服务。

二是优先发展,质量至上。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是我们建设领域许多行业的短板。全系统各级各部门必须着眼长远,把教育培训作为培养各类人才、开发人力资源的根本途径,作为推动行业科学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要坚决纠正培训时“数人头、走过场、搞创收”的功利性做法,把适应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作为根本标准,着力提高教育培训质量。

三是按需施教,注重实效。我们的教育培训,主要任务是解决如何提高干部职工的管理能力、技术水平、职业能力的问题。各级各部门应当针对正在进行的工作、急需开展的业务,围绕干部职工急需了解和掌握的知识、技术、技能,合理确定培训内容,创新方式方法,切实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时效性。

四是公益惠民,育人为本。我们的教育培训,根本目的是培养实用型人才。全系统必须坚持教育培训的公益性和普惠性,规范培训收费,加大培训投入,保障广大建设者享有公平接受良好教育培训的机会。要引导建设领域从业人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自觉接受教育培训,着力造就一支具有职业道德、掌握专业知识、拥有熟练技能的建设者队伍。

三、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大力开展建设教育培训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建设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领域各行业人才需求为导向,以促进从业人员成长成才为宗旨,以高层次人才、复合型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关键岗位人才教育培训为重点,加强统筹协调,健全管理机制,强化分类指导,整合教育资源,创新培训方式,充分调动行业主管部门、教育培训机构、企事业单位的积极性,多层次、多渠道、大规模开展各类人员岗位培训、专题培训、继续教育和应急性培训,完善高校和职业院校建设类专业建设,不断提高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重点抓好七个方面:

(一)大力加强领导干部和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各级领导干部是建设事业的组织者、领导者、管理者,他们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管理能力、专业知识素养,直接影响建设事业发展。要结合党委政府换届,配合组织部门,就推进新型城镇化、提高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解决城乡居民住房问题、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开展村容村貌整治、建设低碳城市和低碳社区等课题,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市、县(市、区)、乡镇党政领导干部专题培训,提高他们驾驭新型城镇化、领导建设事业科学发展的能力,努力使更多的领导干部成为新时期城乡规划建设的行家里手。省厅将研究制定“十二五”期间全省建设系统领导干部培训计划,结合行业发展重点工作,分期分批对市、县两级建设、规划、城管、市政公用、房管、建管、住房公积金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切实提高他们统揽全局、改革创新和应对繁杂局面的能力。要以培养职业化、现代化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为目标,以建设类大中型企业负责人为重点,组织开展企业管理、市场经济、工商管理、项目管理等培训,努力培养一支具有战略眼光、能够引领企业参与竞争、开拓国内外市场的优秀企业家队伍,培养一大批具有创新创业能力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项目组织管理人才队伍。计划“十二五”时期,力争将各市、县市区、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轮训一遍,培训全系统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及业务骨干1万人次。

(二)全面实施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建筑施工、市政公用、房地产、勘察设计等行业中,有许多关系工程质量、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键岗位,其上岗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全面严格的岗位培训,具备相应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要认真执行国家《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等一系列建设类职业标准,省里必须对相关人员统一培训、统一考核、统一发证。要抓紧研究制定《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关键岗位目录》,明确岗位名称、适用范围、职业能力要求、培训发证单位。对列入国家职业标准和省关键岗位目录的,必须先培训取证、后上岗工作,并要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计划“十二五”时期,全省完成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30万人次。继续坚持将建筑业岗位培训与资质管理、市场准入、质量安全监督挂钩的做法,其他行业要视岗位培训进展和相关人员持证状况,逐步将岗位培训与企业资质、市场准入、项目评优挂钩,推动建设系统各行业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全面提升。继续搞好建设类执业资格考前培训,使更多的专业技术人员顺利通过考试,成为国家注册执业师。用人单位要把岗位培训作为人才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把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是否持有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作为调整职务和薪酬待遇的重要依据。

(三)深入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是建设科技创新的骨干力量,是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依托,应当定期接受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拓展专业技能。要严格执行建设执业注册管理规定,加强对建筑师、规划师、结构师、建造师、监理师、造价师、房地产估价师等建设类执业师的继续教育,不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不允许继续执业,计划“十二五”时期培训20万人次。要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抓好高级、中初级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并将接受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其技术职务晋升、聘任的重要依据。继续教育培训要重点讲授城乡规划、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等方面的新理论、新技术、新规范,引导专业技术人员提高技术水准和业务能力,促进更多的高层次人才脱颖而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

(四)加快推进职业技能人才培训。职业技能人才在保障工程质量与安全、推进自主创新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要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强化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使受培训者达到上岗要求。要以企业为主体,以职业院校为基础,加快建立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对建筑业和市政、燃气、热力、供水、园林、物业等行业的一线操作人员,都要逐步实行先技能培训、再鉴定认证、后上岗操作。企业要通过在岗培训、脱产培训、业务研修、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加快提升在岗职工技能水平,有条件的企业还应提供实训实习条件,承担社会培训任务。要充分发挥职业院校、企业和职业培训鉴定机构的作用,贯通技能人员从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到技师、高级技师的成长通道。继续深入开展“岗位大练兵、技术大比武、素质大提高”技能竞赛活动,促进多出人才、快出人才、出好人才,加快培养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计划“十二五”时期,培养高级技师1万名、技师5万名、技术工人35万名。

(五)着力加强农民工培训。要把农民工培训作为统筹城乡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保障质量安全的基础性工作,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实施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建筑业农民工技能培训示范工程和工友创业行动,力争“十二五”期间培训农民工150万人。施工企业要广泛开展建筑工地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活动,以安全知识、职业技能、职业道德为主要内容,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开展施工现场培训和鉴定。要采取师傅带徒弟、工学交替等方式,重点培训对质量安全有直接影响的工种,突出培训农民工骨干,提高一人、带动一批、促进一片,促进农民工加快向产业技术工人转变。积极开展村镇建筑工匠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保证农村零星分散建房的质量安全。

(六)突出抓好安全和工程质量教育培训。要落实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抓好建筑、市政、园林等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与考核;加强建筑电工、架子工和起重机械司索工、司机、拆卸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与考核,未取得相关资格证书不得上岗。深入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对所有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使其掌握安全操作规程。要抓好燃气、热力、市政养护、环卫、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安全运营和管理水平。强化工程质量关键岗位岗前培训制度,项目总监、项目质量技术负责人、质检员、资料员等管理人员和有关施工操作人员,必须经质量培训后方可上岗。

(七)积极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发展职业教育,为工程和服务一线培养高素质的应用技术人才,是建设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全系统各级各部门,要指导和支持省内高校和职业院校办好建设类专业,为他们开展校企合作牵线搭桥,为他们加强实训和实习基地建设、提高实践性教学比重创造条件、提供便利。有关高校和职业院校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积极推行“毕业证、岗位证”双证制度,让学生毕业后能顺利顶岗工作。城建学院要发挥核心作用,有关教育培训机构和大中型企业应积极参与,加强校企合作,整合职教资源,办好山东建设职业教育集团,提高我省建设职业教育的整体水平。

四、强化措施,规范管理,全面提高建设教育培训质量

(一)切实加强对建设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厅对教育培训工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住房城乡建设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我任组长,万利国、宋瑞乾同志任副组长,相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研究解决教育培训工作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全省建设系统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人才立业、科教兴业”意识,将教育培训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明确分管负责同志和主管科(处)室,配齐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同志要经常过问,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建设教育培训主管科(处)室要与相关科(处)室、单位加强沟通和协调,积极争取支持,充分调动各业务口开展教育培训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行业社团组织的自律、服务、沟通作用,发挥建设教育培训机构的主渠道作用,发挥企事业单位的主体作用,形成推动建设教育培训工作的合力。

(二)建立健全建设教育培训投入机制。要以用人单位为主体,建立健全政府、单位、个人、社会多方参与的建设教育培训投入机制,不断增加教育培训投入。建设系统各级各部门要多渠道筹集资金,保证教育培训工作的正常开展。建设类企业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经费,列入成本开支,专项用于职工教育培训,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鼓励企业建立职工学习培训个人帐户制度,采取单位、个人、工会共同向帐户注资的办法,支持职工学习与培训,并相应建立档案,完整记录职工学习培训情况。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建设费用主要由工程承包企业负担,可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企业职工教育培训费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中安排。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与相关部门积极协调沟通,争取农民工培训资金补贴。要建立健全教育培训经费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控制额度开支,严禁挪作他用。鼓励企业通过捐赠、联合办学等形式投资教育培训,鼓励社会各界捐资助学,鼓励金融机构为公共实训基 地建设和参与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职业院校提供融资服务。

(三)加强教育培训机构建设。要以改善教学条件、提升办学能力、提高培训质量为重点,加强对建设类教育培训机构的指导和管理。开设建设类专业的高校和职业院校,应建立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每年安排一定时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并积极引进和培养“双师型”教师(讲师、工程师)。各培训机构应鼓励教师攻读研究生、到高校进修、参加国家和省举办的师资培训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也可选聘一批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的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担任兼职教师。要抓紧建立健全建设类教育培训机构考核评估制度,尽快构建主管部门组织、行业协会运作、相关建设类企业及从业人员参与的教育培训质量评价体系,及时淘汰办学质量低的教育培训机构。省外建设类教育培训机构来我省开展业务的,必须向省住房城乡建设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备案。省厅将定期公布建设类教育培训机构推荐名单,未列入推荐名单的,不得开展建设类教育培训业务;违规开展业务的,其所发培训证书一律无效,在资质审查、职称评定、执业续期、项目评优时一律不予认可。

(四)提高建设教育培训质量。要遵循行业教育、专业培训规律,根据不同培训对象的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积极推行案例式、研讨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增强培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组织编写富有行业特色的系列培训教材,精选课程内容,优化课程结构,推广使用岗位培训标准课件,培养具有创业、创新、创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和职业技能人才。进一步完善资格性考试培考分离制度,引导和促进培训机构主动提高培训质量。坚持“前瞻性、针对性、实效性、专业性”原则,按照“带着问题出去,带着办法回来”的要求,重点围绕规划设计、建筑节能、污水和垃圾处理、住房保障、城市管理、古建筑保护等方面,认真搞好境外培训。

(五)强化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教育培训管理体制,省住房城乡建设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编制全系统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检查,厅、局有关处室和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组织相应行业、领域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对列入国家建设行业职业标准的专业人员和省定关键岗位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的培训及继续教育,逐步实行培训计划、教材、标准、考核、证书编号和发证“六统一”,从根本上杜绝“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现象。要尽快把岗位培训、考核评价、证书管理、继续教育等各环节纳入信息化管理,实现全过程动态监管,提高教育培训管理水平。

同志们,人才是兴业之本,教育培训是人才之源。大力推进建设教育培训工作,为建设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是时代赋予的光荣使命。让我们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卓有成效的工作业绩,开创建设教育培训工作新局面,为推动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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