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1 一、财务部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商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3篇,供大家参考。

商贸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1
一、财务部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资金回流,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
5、进行成本、费用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编制财务报表。
7、参与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采购合同的评审工作。
8、及时核算和上缴各种税金。
9、参与业务项目结算,参与采供部与材料供应商结算。
10、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1、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12、加强本部门人员的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
二、借款和各种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制度
借款审批及标准:
1、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应先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预计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持已批“借款单”至财务处领款。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5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2、出差在外人员借款:已出差在外或者从一出差地转另一出差地人员借款,先请一代理人到财务部部领取“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预计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持已批“借款单”至财务处领款。
3、日常费用借款:各部门因办理业务需要借款,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填写好资金性质(支票或现金)、部门、借款事由,所借金额,审批程序同第1条。
4、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招待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1条。
5、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五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所欠金额三天内补齐,对于不办理报销手续且三天内不能补齐所欠款项的,财务部有权从当月工资中扣回。
6、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7、严格禁止个人借款,特殊情况需由公司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人员批准后方可借支。
三、日常费用报销:
1、公司员工在日常费用支出时,需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2、日常支出时应尽量取得原始发票,对于不能取得原始发票的情况,需由对方出具收款证明。
3、报销时须由经手人在发票上面签字并简述事由,并经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4、所有日常购用物品均须到库房办理入库手续,报销时发票后面附有经库房管理员签字的入库单,并经各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5、补充说明
如报销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签署指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间行使相应的审批权力;或者由财务人员与审批人进行电话联系,先行借款或报销,待审批人回公司后再进行补签。
财务部岗位职责
1、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我国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管好货币资金,不坐支现金,不以白条抵库;
2、顺序、及时地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证数字清楚、内容准确,做到日清月结,要及时核对库存现金,每周一填写货币资金周报表;
3、保管好库存现金,确保其安全无缺,如有短缺要赔偿损失;
4、保管好印章,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印章;
5、严格管理空白收据和空白发票,认真办理领用手续,按规定签发支票;
6、负责登记各项经管的明细帐、分类帐、总帐;
7、全面了解、掌握国家有关财务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并正确执行;
8、负责总帐、明细帐、分类帐的核对工作,银行存款的调节工作,汇总会计凭证,登记总帐;
9、对其他应收、应收帐款及时催收清理;按公司规定安排固定资产及库存材料等资产的盘点;
10、每月编制会计报表,确保报表数字真实,计算正确,钩稽关系清楚;
11、负责装订、管理会计档案;
12、清楚工程整体概况,包括规模、合同额、所需主要材料、开竣工时间及项目部人员构成等;
13、理解并清晰工程承包合同、明确回款条款、总包方代扣费用项目及税金缴纳方式、保函期限等,并结合合同督促项目部回款;
14、按照各工程预算进行工程成本的控制;
15、每月末及时督促各项目部报帐;
16、及时、准确核算各种原始票据,并制单入帐;
17、准确把握各项材料采购、分包劳务合同,按合同执行付款;
18、工程付款依据合同、财务帐、工程预算进行审核;
19、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
20、进行成本费用控制、核算、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21、参与业务项目、采购部与材料供应商的结算;
22、认真贯彻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执行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方法,监督执行会议;
23、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商贸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总公司所属备企业的成本、费用管理,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现参照*(国营企业成本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结合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11系统各所属企业。
第三条成本、费用管理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对成本、费用的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正确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挖掘降低成本、费用的潜力,努力降耗增效。
第四条在成本、费用管理中,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经济政策、财经法规和总公司财务规定,实行成本、费用管理责任制,使计划管理、定额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正确核算各单位成本、费用。
第五条根据资产经营责任制,各公司总经理对本单位成本、费用管理负全责。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主管财务副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主管)协助总经理组织领导本单位的成本费用核算和管理,准确核算成本、费用,并对企业经营效果负责。各单位财会部门具体负责成本费用的核算与管理工作。总公司财务本部依据本规定及国家相关规定负责对所属各单位的成本、费用核算进行管理和监督。所属各单位应根据本规定,结合各自行业实际,参照国家相对应的财务会计制度,制定各自成本、费用管理实施细则,报财务本部备案,并指定专人负责企业的成本管理。
第二章成本、费用开支范围
第六条工业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关于成本、费用开支范围的规定,加强对产品的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及企业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的核算与管理。具体开支范围按(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总公司所属其他行业单位应根据各自的单位实际,认真遵守相对应的国家行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成本、费用开支范围。
第三章成本、费用核算
第八条各所属企业的制造成本,必须根据计算期内完工产品的统计产量、实际消耗和实际价格,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核算,对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期间费用,应按照其归属期限,区分费用性质,据实进行分类核算。
企业不得以计划成本、估计成本、定额成本代替实际成本,成本计算过程中对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和劳务按计划成本或定额成本进行核算的,要按规定的成本计算期,及时调整为实际成本。原材料按计划价格核算的,与实际价格的差异也应按规定的成本计算期及时进行调整分配。
第九条一次支付、分期摊销的费用,应按照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确定分摊数额。受益期不超过一年的费用,列入待摊费用;受益期超过一年的费用,列入递延资产,按实际受益期摊销,其中开办费按五年摊销。企业递延资产应在年终会计决算中说明,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审查。
第十条在费用尚未发生以前,需要从成本中预提的费用项目和标准,应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备案,预提期短的,年终决算不留余额,预提期长,跨年度使用、需保留余额的,应在年终决算中说明,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审查。
第十一条低值易耗品单价在200元(含200元)人民币以下的,可列出品名,在领用时一次列入成本、费用。单价在200元(不含200元)人民币以上且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必须采用五五摊销法进行核算,在领用和报废时各分摊50%。
第十二条产成品和在产品成本以及期间费用的核算,除种植业和养殖业按生产季节、施工企业按季进行外,一律以月为成本计算期,同一个计算期内核算的产量、收入、消耗和支出,起讫日期必须一致。
第十三条成本核算必须划清下列界限,不得相互混淆,影响成本、费用的准确性。
一、制造费用与直接生产成本;
二、制造成本与期间费用;
三、各类期间费用之间的界限;
四、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
五、在产品成本与产成品成本;
六、可比产品成本与不可比产品成本。
第十四条成本核算的.程序和方法要切实可行,一经确定,非经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不得变动。
第四章成本管理责任制及监督
第十五条各单位必须按分工及岗位职责建立成本管理目标责任制。并编制成本、公用计划和具体措施,对成本实行计划控制和目标管理,以保证完成。
第十六条各单位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并结合国家相关规定,制订本单位的各项定额指标,并认真执行。总公司将对不同性质的单位采用不同的方法和标准进行成本、费用考核。
第十七条各单位财会部门的成本管理责任。;制定本单位成本费用管理制度;组织成本费用核算;编制并具体落实成本费用计划;监督考核单位内部各项成本计划的具体执行情况;对本单位成本费用进行及时的预测、控制和分析。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商贸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3
一、总原则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9、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三、现金管理制度
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业务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6、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每工作日结束后。
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由经办人、部门经理、财务主管(经理)、总经理(计划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6、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五、印鉴的保管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经理和出纳负责保管。
六、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3、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商贸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3篇扩展阅读
商贸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3篇(扩展1)
——商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3篇
商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
第一节
总则
第1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
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目标。
第3条
财务管理工作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二节
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
第4条
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配备专职财务人员。
第5条
公司的财务机构:财务科,是公司的财务管理部门。
第6条
财务科主要职责:
1、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编制公司的财务计划、资金计划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监督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向总经理报告工作。
2、审查公司基建、投资、贸易等发展项目及重要经济合同,对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
3、负责全公司的资金融通调拔决策工作,经总经理签署后执行。
4、监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和活动。
5、监督本部门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财经纪律,制止不符合财经法令、不讲经济效益,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并向总经理报告。
6、对财务人员的调动、任免、晋升、奖惩等提出建议、评定,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7、负责本部门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
第7条
计划财务科科长领导计划财务科的工作,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8条
财务科科长的职责:
1、主持计划财务科的工作,领导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切实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
2、执行总经理有关财务工作的决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审核监督资金的动用,及时、准确、完整地核算生产经营成果,考核计划执行情况,按期(月、季、年度)向总经理提供数据、资料和财务分析报告。
3、筹划经营资金,负责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批,报批和资金的筹措工作。
4、编制审核各种会计报表,主持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5、参与公司的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6、协调处理对内对外的关系。
第9条
财务部门建立稽查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项目的登记工作。
第10条
财务人员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第11条
公司领导要切实保障财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12条
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报销或执行,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严禁任何人对坚持原则的财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公司对坚持原则的财务人员予以表扬和奖励。
第13条
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也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移交交接具体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必须进行监交,一般财务人员的交接,由计划财务科科长进行监交;计划财务科科长的交接,由总经理进行监交。
第三节
会计核算原则
第14条
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中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财产清查,成本核算等事项的规定。
第15条
公司采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会计事务。
第16条
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17条
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的各种文字记录必须用中文记载;数字用*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第18条
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
第四节
资金管理
第19条
计划财务科要加强对资金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合理运用,提高效益。
第20条
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取现金。
第21条
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第22条
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2章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定代表人私章由本人保管,不准由1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23条
单位库存现金不得超过3000元,超过部分当日下午下班前送存银行,严禁坐支现金。
第24条
一切现金收付,必须收付有凭据。
第25条
严禁私设小金库,严禁公款存入私人账户,严禁使用两本账或账外有账。
第五节
工资及奖金
第26条
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27条
员工的工资标准及奖励方法由企管科提出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由计划财务科执行。
第六节
库存物资管理
第28条
仓库部门必须建立严密的出入库制度和保管规范,每月向计划财务科报送一份库存报表。
第29条
仓库每月由会计会同仓库保管人员进行一次实物盘点,并与账面结存数进行核对。
第30条
对库存物资的盘盈盘亏,仓库不得自行进行处理,必须查明原因后,报总经理审批后进行处理。
第七节
会计凭证和档案管理
第31条
公司必须加强对发票的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发票的登记、领用、清理、核对、保管工作。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开、虚开发票。违者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32条
会计凭证必须内容真实,手续完备,数字准确,不得涂改、挖补,如事后发现差错,必须由经办人员负责按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
第33条
会计档案必须按月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不得丢失,保管时间按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保管。
第34条
会计档案保存期满销毁时,应抄具清单,报总经理、董事会、*门、税务机关等同意后,才能销毁。
第八节
其他
第35条
本管理制度由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原制度与本制度有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商贸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3篇(扩展2)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货币资金管理,实行全面预算体制,依据*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结算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各所属企业。
第二条本规定是在全面预算体制下,月份资金计划基础上,对本公司经济业务的所有货币资金的收支进行管理、控制和监督。货币资金包括银行存款、现金以及货币资金(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等)。
第三条:财务本部和各所属企业财务部负责本规定的具体贯彻实施,并设专职稽核员负责经济业务的收支计划和审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总公司资金计划控制
第四条: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对总公司资金运作进行“全面计划、整体协调、统筹安排、宏观控制”。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必须于每年12月底前将各自下年度用款计划上报总公司财务本部,财务本部于每年底根据总公司下年发展计划及资金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并制订总体资金年度安排计划及季度、月份资金计划,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下达。
第六条:各所属企业财务部门负责各自单位的年、季、月资金计划安排和落实,并在实际工作中控制、监督资金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总公司各部门、各所属企业借领计划内大额款项,采取“提前通知,积极筹措”的办法。
(一)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必须提前5天通知财务部。
(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必须提前10天通知财务部。
(三)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开信用证须提前3天,改证须提前之大通知财务部,信用证原则上允许改两次。
(四)办理汇票须提前两天通知财务部。
第八条计划外借领大额款项,业务部门或专业公司须办理调整计划手续,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资金情况进行安排、筹集,提前通知期暂定10天。
第九条:各部门不按规定的提前期通知财务部,而影响用款,申办部门自负其责,
第三章:现金管理
第十条:现金的收入、支出范围:
(一)现金收入包括:公司经济业务范围内的一切现金收入以及支用款项的退回现金等。
(二)支出范围:
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劳务费,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2、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3、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4、发给职工的各种奖金。
5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收款对方元银行帐号不能办理转帐结算或对方当地有特殊情况等,必须使用现金结算的。
6、*人民银行确定的需要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
第十一条以各部编报的"、经财务部*衡、公司总经理批准的月度货币收支计划为依据,由财务部进行日常经济业务的现金收支管理,对超计划支出,又元批准计划调整追补支出的,财务部拒绝支付。
第十二条:现金收支业务的管理
(一)现金收入的管理
1、无论是否签合同、协议,公司的所有现金收入,经办部门必须连同收款、发票或收据副本等,于收进日(最晚于次日)如数交付财务部,收款部门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准留存于经办部门内。
2、业务人员办理业务预借的现金,其未支用部分应连同有关业务凭证(发票或收据支出凭单)送交财务部冲销预借款,不得余款不报,留作他用。
(二)现金支出的管理
1、预算内零星采购,由经办部门开具经费支出报审表(代借款单),写明用途、金额,总公司部门总经理或各专业公司总经理签字后交财务本部总经理或专业公司财务经理签批后办理,稽核员按预算审核。
2、预算内经常性费用支出(办公费、小额招待费、市内交通费等),无预借款直接报帐的,由指定经办部门开具费用支出凭单,写明用途,经总公司部门总经理和专业公司总经理签字,连同发票或收据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后,交财务部经理签字办理。
3、预算外或超预算支出,由经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业务部门借领现金(不包括差旅费借款),必须在15天内报帐,对逾期末报的通知该部门报帐或追回现金,必要时停办该部门现金借领业务。试工人员不许借款,由该部门经理代借。
5业务人员出差借款5000元以上的差旅费时,不得付给现金,可开出支票转入其个人信用卡中(不能使用信用卡的城市例外)。
第四章:银行收支结算管理
第十三条:根据*人民银行规定,本公司目前采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汇兑、支票、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业务和对外经济合作业务中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第十四条:银行结算资金管理
(一)银行结算收入的管理。
1通过银行转来的非支票结算方式的营业收入凭证,财务部转交业务经办部门,由经办部门填写收款说明书,并附有关凭证,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后,由主管会计办理有关手续,并进行会计处理。
2、由银行转来的与其他单位及本公司所属企业的往来款的单据,收到后交经办部门,经办部门填写收款说明书,附带结算凭证,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交主管会计处理。
3、业务部门收到外单位开具的支票,连同有关凭证、收款说明书,送交财务部,由稽核员审核,交银行出纳员于当日送交银行并作会计处理。
4、信用证结算按我公司(迸出口业务财务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银行结算支出的管理
1、根据合同、协议的规定,由业务部门申办的对外投资、对内贸易等需要银行办理汇票、电汇、银行本票等方式支出时,由经办业务部门填写经费支出报审表,交财务部稽核员按计划项目审核用途后,交财务部经理签字。需签报本公司领导的,由财务部签署意见后签报。
2日常采购物资或支出费用领用支票按预算报财务部审批。
3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用途、签发日期和规定限额,在银行规定开空白支票范围内才可以开出。
4、专设领用空白支票登记簿,由领用人签字。逾期一周未用的空白转帐支票要及时交回财务部。财务部根据空白支票登记簿,对逾期末交的空白支票进行查询。
5、一个部门已领用三张支票,不按规定时间报帐,财务部书面通知该部门启行查询,一周内仍无反馈,财务部门停止对该部门签发新的支票。
第五章:报帐销帐
第十五条:各部门预借的支票,结算款项业务处理完毕,应及时执有关凭证(发票或收据、支出凭单等)在一周内到财务部报帐销帐。
第十六条:为贯彻经济责任制,报帐采取上级审签办法,即:总公司业务人员报帐,属预算内支出,由部门总经理审签,报财务本部按权限审批;属预算外支出,均须报总公司主管财务的领导审批。部门总经理报帐由总公司分管领导审签,总公司副总经理报帐由总公司总经理审签。
第十七条:应付现金的金额在20xx元以上的报帐,原则上以支票转入报帐人信用卡内。
第六章:附录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商贸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3篇(扩展3)
——小型商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小型商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遵循“明确、严谨、细致、公开”的原则,在处理我班财务问题时,做到合理运用、合理花费,杜绝资产流失、账目不明,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二条土木三班所属班费由班社区委员负责管理,所有财务活动接受全班成员的监督。
第三条社区委员须备有财务管理登记本(加电子版),以记载有关事项。社区委员每次支出需在班群发布公告告知。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四条土木三班的财务来源于大家的`摊兑和可回收资源的变卖。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五条土木三班所需物品只能由本班人员负责采购。采购人员策在采购前应通过微信或qq向申请报帐,班长将申请信息截屏发至社区委员。经班长批准后,先自行垫付购买,报帐时登记。
第六条物品的每次采购应至少有两人同行,如需采购专业用品(如特殊的宣传用品等)须一位专业成员同行。
第七条采购结束后,社区委员应在两天之内制作出财务报表,将经费用处标示清楚,注明物品名称、数量、单价、总额、共计金额,并将相应正规发票(背面必须有采购者的签字)夹在其中,以此记录。
第八条如有特殊情况个别部门需临时采购物品,开销在20元之内的可先告知班长,自行购买并开据正规发票以此保留。如超出20元,必须征得班长的同意后方可采购。采购过后,补全原有手续(注:本条款只适用于特殊情况)。
商贸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3篇(扩展4)
——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制度明细3篇
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制度明细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财务档案的科学管理,建立财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等管 理制度,保证财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使 其规范化、系统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部门是财务档案的具体负责部门,财务档案管理工作分为六大类,包括会计档 案管理、年度报告及审计资料管理、资金档案管理、预算档案管理、日常往来文件、决议档 案管理、合同档案管理。
其中每部分需依据具体情况进行详细分类。
第二章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条 会计档案管理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的专业资料,是记录 和反映公司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
具体包括: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它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附表、附注和文字说明,其它 财务报告。
4.其它类: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银行余额调节表、 其它应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
第四条 每月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专人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 计档案保管清册,档案依据分类,分别保存,凭证按月整理保存,次年初将本年账簿存档。
第五条 应指定专人负责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档案柜由专人负责分类整理,档案柜钥匙由 专人负责保管。
第六条 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外借。
如有特殊需要,按公司借阅审批流程,经批准后,可以 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不得在会计凭证上涂 画,不得拆封、抽换会计档案。
第七条 财务部门负责设置会计档案查阅登记清册,及时登记查阅人或者复制人的姓名、部 门、日期、查阅内容、归还日期等。
第八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
定期保管期限分为 3 年、5 年、15 年、25 年、永久 5 类。
第九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十条 对会计档案保管期限有特殊要求的,可以报董事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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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1.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的会计档案名称、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 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2.集团总裁、财务总监在会计档案销毁册上签署意见。
3.集团财务管理部负责销毁会计档案,财务总监与董事长办公室人员共同监销。
4.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 档案;销毁后,应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字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公司总裁。
第十二条 保管期满但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
应独立抽出立卷,保管到结 清债权债务为止。
第十三条 计算机电子财务文档,原则上应当打印出书面会计档案进行保存,同时刻录成光 盘进行备份保管。
第十四条 公司分立,会计档案由分立后的一方统一保管,另一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有 关的会计档案。
对其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移交业务相关 方保存,并按规定办法交接手续。
第十五条 公司合并,原单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
第十六条 公司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
第十七条 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 交接双方的财务负责人负责监交。
交接完毕后, 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 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第三章 年度会计报告及审计资料管理 第十八条 年度资料包括年度报表、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等,这些报表及资料应依据时间、 类别分别由专人保管。
第十九条 年终报告、审计、验资报告应长期保存,分别装订,注明名称、日期等。
如公司内部单位或股东等需要查阅或复制, 第二十条 年度报告及审计资料原则上不予外借。
需经公司借阅审批流程批准,资料保管人需记录发放或借出时间、姓名、部门、数量等,并 由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第四章 资金类档案管理 第二十一条 资金类档案包括资金日报、资金周报、资金计划,资金计划执行情况分析报告、 资金台账、融资台账、员工薪酬信息等方面。
第二十二条 资金类档案按月度、季度、年度进行分类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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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融资台账信息记录须完整,因融资业务而签定的合同及协议必须将原件整理归 档。
第二十四条 资金类档案的管理应执行公司保密制度。
第五章 预算档案管理 第二十五条 预算档案包含月度、季度、年度预算与年度预算方案,预算调整方案,预算执 行情况等,涉及收入、成本、费用及资本性支出等方面。
第二十六条 预算档案按年度分类保管。
年度预算应永久保存。
日常往来财务文件、 第六章 日常往来财务文件、决议档案管理 第二十七条 日常往来财务文件分为内部往来财务文件及外部财务文件两大类。
其中内部往 来财务文件包括各子公司、各部门之间以及部门内部发放的文件,包括“内部请示报告” 、 “内部通知”“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外部文件包括公司同外单位之间的所有国 、 、 内外往来文件。
第二十八条 日常往来财务文件应依据内容进行分类保存,如内部规章制度,审计往来文件 等等;外部往来财务文件应依据往来单位进行分类存档。
第二十九条 公司内部往来财务文件或外部财务文件亦需依据时间顺序存档,以年度为限, 以前年度档案需另行存放。
第七章 合同档案管理 第三十条 依据集团合同管理规定建立合同台账,进行合同档案管理。
第三十一条 按合同性质进行分类保存,编制合同清单,每季度清理一次,如有遗失、毁损, 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三十二条 合同原件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借。
可在财务部门查阅合同文档,确因工作 需要借出查阅,须 按公司借阅审批流程,经批准后,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 手续,以影印件借出。
第三十三条 合同文档须指派专人负责。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集团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经董事长办公室批准后生效,自生效之日起开始实施。
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制度明细2
1.1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 会计帐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具体包括: 1.1.1 1.1.2 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会计帐簿类:总账,明细帐,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帐簿,其他会计帐簿。
1.1.3 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报告,其他财务报 告。
1.1.4 1.1.5 各类税务资料; 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1
档案销毁清册。
1.2 财务文书档案包括: 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和协议。
上级签发或有关部门转来的各类财会相关文件; 集团公司计划财务中心内部所统一制定的各类制度、授权书、1.2.1 1.2.2 1.2.3预算、决议和规定; 1.2.4 各类公司注册、变更及注销资料; 1.2.5 与财会事务有直接关系的其他信息性资料和各类统计报表; 2 会计档案的整理 2.1 会计凭证的整理 当月打印出的会计凭证连同所附原始凭证,应于次月 10 日前按凭证 的编号顺序加以整理,并加具封面、封底、装订成册,在装订线上加贴 封签。
在封面上要写明单位名称、年度和月份,起讫日期和起讫号数, 在封签处加盖单位财务章。
在指定的档案柜内摆放整齐。
2.2 财务报告的整理:案卷由财务报告封面、编制说明、必要文字说明材料、财务报告封底构成。
季度终了后,将季度财务报告,按会计报表 的编号顺序排列,加封面装订,在保管期限上要标明"永久"保管。
2.3 会计帐簿的整理:会计帐簿在年终决算后应于次年 1 月 31 日前,将电脑帐簿装订成册,加上封面,统一编号并在封面加盖单位财务章与各 种订本帐一起收档保管。
2.4 财务文书档案的整理: 各类财务文书档案,如合同、协议等要在执行完毕后定期整理,另行 存放;在本会计年度结束后,应于次月初 10 日内将其汇编成册,编上 序号,收档保管。
2.5 备份工作; 3 财务档案的保管 3.1 财务档案保管在集团计划财务中心的领导下进行,并实行分类分级 每月 20 日前完成上月账务资料、 会计报表及其他资料的电子文档的管理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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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财务档案由管理员负责管理,管理员的职责为每月末、季末及年末负责对财务档案进行统一编号与保管和提供财务档案使用、借阅服务。
3.2.1 管理员于次月初 10 日内将已装订好的凭证登记后归档, 登记的内容为本册序号、总册数、起讫日期、起讫凭证号等。
3.2.2 月度会计报表及财务报告每月以电子版形式报送计划财务中心相关部门及公司总经理,按季打印,签字齐全后于季末 20 日前报 送计划财务中心财务管理部并进行部门归档。
(计划预算报告及考 核指标表仅上报电子版) 3.2.3 管理员于每年 1 月 31 日内将已装订好的上年帐册、 财务报告在登记本上登记后归档,登记的内容为帐册名称、所属期间、各明细 科目名称等。
3.2.4 管理员于每年元月 31 日内将已装订好的上年财务文书档案在登记本上登记后归档,登记的内容为档案序号和档案名称等。
3.2.5 审计/评估报告:公司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师事务所完成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后, 取得的审计/评估报告应与财务报告放在一 起保存。
3.2.6 管理员负责档案库的全面管理,除于每月初、年初将有关会计档案登记归档外,应于每季末对会计档案进行整理,检查会计档案 有无丢失、毁损情况。
如发现丢失或毁损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向 主管负责人书面汇报请示处理。
3.2.7 管理员调动工作时,要对文件进行清点,办理交接手续,并有负责人监交,尤其是电脑密码和使用资料。
交接过程必须清楚,填 制交接清单。
交接清单上必须列明档案的名称、交接双方经手人、 时间、地点以及册数、件数或份数。
3.3 所有档案必须按规定归类,将分类以后的档案材料装订成册,编排顺序号, 与档案总目录表和分类目录表相对应, 写在每页材料的右上角。
3.4 将应存档的材料名称、主要内容、册数、页数等登录上分类目录表后,装入统一标准制作的案卷内。
3.5 财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 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3
应当由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和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3.6 对财务档案必须进行科学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 和泄密。
3.7 设立“财务档案保管清册”逐月或逐年对已装订成册的财务档案进行登记。
3.8 设立“会计档案查阅/借阅登记本”记载会计档案日常查阅情况和会计档案借阅及归还情况。
3.9 对档案库要采取防火、防盗、防蛀、防强光等措施。
对以上设施要经常检查, 发现问题要马上向计划财务中心报告, 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具体保管要求如下: 3.9.1 财务档案室应选择在干燥防水的地方,并远离易燃品堆放地,周围应备有适应的防火器材; 3.9.2 3.9.3 采用透明塑料膜作防尘罩、防尘布,遮盖所有档案架; 财务档案室内应经常用消毒药剂喷洒,经常保持清洁卫生,以防虫蛀; 3.9.4 财务档案室保持通风透光,并有适当的空间、通道和查阅地方,以利查阅,并防止潮湿; 3.9.5 设置归档分类目录表、档案借阅登记簿,严防毁坏损失、散失和泄密; 3.9.6 3.9.7 会计电算化档案的保管要注意防盗、防磁等安全措施; 采用磁性介质存储的会计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定期进行复制,防止由于磁性介质损坏而使会计档案丢失。
3.10 对入库档案随时进行更改补充工作,每半年清点一次,检查档案是否完整、准确、帐目与实物是否相符,对破损或截体、变质的档案及时 修复和区别登记。
3.11 每月一次将上月新入档的资料用计算机软盘做出备份,另行保管(如保险柜) 。
该套软盘同样做出编号和内容登记。
3.12 各种财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财务档案保管期限表,分为永久、4
定期二类。
定期保管期限分为 3 年、5 年、10 年、15 年、25 年五种。
财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4 财务档案的查阅 4.1 4.2 财务档案的查阅遵从《财务保密管理制度》 。
查阅范围:财务档案原则上按查阅人的部门所辖业务范围的规定查阅。
如需查阅非本部门所辖业务范围的会计档案,需经各公司计划财务 部负责人批准。
4.3 查阅方法:查阅人查阅财务档案时应填写“财务档案查阅/借阅记录”然后由档案管理员将需查阅的档案交给查阅人,查阅人应在管理员 的监督下查阅,查阅完后交回档案,由管理员及时放回原处。
财务档案 原则上不得带出各公司计划财务部。
5 财务档案的借阅 5.1 财务档案原则上不外借。
如有特殊情况需借出时,应由借阅人填写“财务档案查阅/借阅记录” ,财务档案借阅单位由借阅人所在部门的 经理签字,然后由各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签字批准后备案,方可将档案 借出。
集团总裁、首席财务官调阅档案可直接委派相关人员到财务部办 理借阅,并办理登记手续。
非财务部门工作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还需有 公司总经理的批示,经财务部经理签字后,方可借阅。
5.2 机密档案的借阅,须经集团总裁、首席财务官、公司总经理批准;档案借阅者要做到保密,不得转借他人,不得涂改、损毁档案。
5.3 财务档案借阅期不超过三天。
如三天借阅期满需续借时应办理续借手续,重新填写“财务档案查阅/借阅记录” ,经借阅部门经理和各公 司计划财务部门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续借。
5.4 借阅人超过借阅期且未办续借手续不归还会计档案的,自借阅期满后一天起,每超期一天收借阅人 10 元的档案占用罚金,扣个人的占用 罚金从个人的工资中扣收。
5.5 借阅及退还时,要当面清点,退还时办理注销登记。
借阅人归还会计档案时,应保证档案完整、整洁,由管理员检查无误后方可归档。
5.6 如会计档案遗失,由借阅人负责查找。
如在确认档案遗失后一个月5
内查找不到,或造成会计档案短缺的,将对借阅人及其所在部门进行经 济和行政处罚。
根据遗失、毁损档案的重要程度收取借阅人至少 500 元的档案赔偿费,并对借阅人予以通报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 财务档案的销毁 保管期满的财务档案,除本细则第十条规定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 序销毁: 6.1 各公司计划财务部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 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6.2 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总经理、首席财务官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6.2.1 销毁财务档案时,应由各公司计划财务部和计划财务中心共同派人监销。
6.2.2 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财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财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财务档案销毁清 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财务总监和公司总经理。
6.3 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单 独抽出立卷的财务档案, 应当在财务档案销毁清册和财务档案保管清册 中列明。
* 7 正在项目开发期间的房地产公司, 其保管期满的财务档案不得销毁。
财务档案的代管及交接 7.1 公司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财务档案, 应当由集团计划财务中心代管或委托 相关子公司代管。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2 各公司分立后原公司存续的,其财务档案应由分立后的存续方统一保管,其他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财务档案;各公司分立后原 公司解散的,其财务档案由集团计划财务中心代管,各方可查阅、复制 与其业务相关的财务档案。
公司分立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6
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相关方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7.3 单位因业务移交其他单位办理所涉及的财务档案,应当由原单位保管,承接业务单位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财务档案,对其中未结 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承接单位保存, 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7.4 各公司合并后原各公司解散或一方存续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公司的财务档案应由合并后的公司统一保管;公司合并后原各公司仍存续的, 其财务档案仍应由原各公司保管。
7.5 各公司之间交接财务档案的, 交接双方应当办理财务档案交接手续。
移交会计档案的公司,应当编制财务档案移交清册。
交接会计7.5.1档案时,交双方应当按照财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 由集团计划财务中心派人、交接双方的总经理负责监交。
交接完毕 后, 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财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 盖章。
商贸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3篇(扩展5)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最新3篇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最新1
一、现金的日常管理
(一)出纳人员负责公司的现金收支与保管、银行存款的结算与核对工作、现金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工作。
(二)当天发生的现金收支,必须及时入账,不得无故拖延。
(三)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即按3天的日常开支核定,初定为20000元。日现金结存数不得超过核定限额,超过部分应及时送存银行,以保证现金安全;也不得低于限额,不足部分应及时补足。
(四)库存现金应做到日清月结,由财务主管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记录,做到账实相符。
(五)出纳人员对银行存款余额应做到心中有数,不得签发空头支票或签发与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
(六)银行存款要及时对账,尽量做到账账相符;月底按时与银行对账,打印对账单。
二、现金的收入管理
(一)各种收入都应由出纳集中办理,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出具收款凭证。
(二)收款开具,一式三联,其中一联给客户,一联留存,另一联交会计入账。
(三)凡属于公司的所有现金收入,都要入账。
(四)收到现金或支票应及时交存银行。
(五)收到货款,约定时间给销售内勤和财务相关人员,及时记录往来明细账。
三、现金支出管理
(一)支付款项按公司财务制度执行,分现金支付和银行转账两种方式,银行转账分对公和对私两种方式,要求无论对私或者对公,必须要有最后一手领导签字,可过后补签字。
(二)付款应从库存现金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原则上不得从当天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三)支票签发应有出纳员、会计负责人、公司领导三人签章,不得签发空白支票;支票签发后,除登记银行帐外,还要登记支票领用簿,以便查询。
(四)出纳人员应根据手续齐全、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支付款项;如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拒付、延付;款项支付后,应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或“转账付讫”,并打印“回单”通知相关部门,以免重复付款。
四、现金盘点制度
(一)盘点前,应由出纳将现金集中起来存入柜。
(二)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账金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做出记录或适当调整。
(三)若有冲抵现金的借条、未做报销的原始单据,应在约定时间内及时冲帐、报账。
五、检查与监督
(一)每天下班之前,主管人员负责监督清点现金余额工作,包括带走现金数量,并做好记录。
(二)主管人员定期安排监督检查账实是否相符,每周一次,并做好记录。
(三)主管人员定期检查对公或者对私汇款凭据,并且做好记录,检查时存款回单与短信提醒结合起来,做到零漏洞,保证现金真实入账。
六、奖罚规定
(一)盘点工作按期执行,如未执行或执行不好,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10-50元。如月度执行较好,给予1-5级奖励。
(二)如发现现金丢失或者漏记,根据情节严重情况,罚款10-5000元。如季度执行较好,给予3-5级奖励。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最新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货币资金管理,实行全面预算体制,依据*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 例》及*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结算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 例实施细则》,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各所属企业。
第二条 本规定是在全面预算体制下,月份资金计划基础上,对本公司经济业务的所有货币资金的收支进行管理、控制和监督。货币资金包括银行存款、现金以及货币资金(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等)。
第三条 财务本部和各所属企业财务部负责本规定的具体贯彻实施,并设专职稽核员负责经济业务的收支计划和审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 总公司资金计划控制
第四条 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对总公司资金运作进行“全面计划、整体协调、统筹安排、宏观控制”。
第五条 各所属企业必须于每年12月底前将各自下年度用款计划上报总公司财务本部,财务本部于每年底根据总公司下年发展计划及资金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并制订总体资金年度安排计划及季度、月份资金计划,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下达。
第六条 各所属企业财务部门负责各自单位的年、季、月资金计划安排和落实,并在实际工作中控制、监督资金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 总公司各部门、各所属企业借领计划内大额款项,采取“提前通知,积极筹措”的办法。
(一)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必须提前5天通知财务部。
(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必须提前10天通知财务部。
(三)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开信用证须提前3天,改证须提前之大通知财务部,信用证原则上允许改两次。
(四)办理汇票须提前两天通知财务部。
第八条 计划外借领大额款项,业务部门或专业公司须办理调整计划手续,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资金情况进行安排、筹集,提前通知期暂定10天。
第九条 各部门不按规定的提前期通知财务部,而影响用款,申办部门自负其责,
第三章 现金管理
第十条 现金的收入、支出范围:
(一)现金收入包括:公司经济业务范围内的一切现金收入以及支用款项的退回现金等。
(二)支出范围:
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劳务费,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2.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3.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4.发给职工的各种奖金。
5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收款对方元银行帐号不能办理转帐结算或对方当地有特殊情况等,必须使用现金结算的。
6.*人民银行确定的需要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
第十一条 以各部编报的、经财务部*衡、公司总经理批准的月度货币收支计划为依据,由财务部进行日常经济业务的现金收支管理,对超计划支出,又元批准计划调整追补支出的,财务部拒绝支付。
第十二条 现金收支业务的管理
(一)现金收入的管理
1.无论是否签合同、协议,公司的所有现金收入,经办部门必须连同收款、发票或收据副本等,于收进日(最晚于次日)如数交付财务部,收款部门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准留存于经办部门内。
2业务人员办理业务预借的现金,其未支用部分应连同有关业务凭证(发票或收据支出凭单)送交财务部冲销预借款,不得余款不报,留作他用。
(二)现金支出的管理
1.预算内零星采购,由经办部门开具经费支出报审表(代借款单),写明用途、金额,总公司部门总经理或各专业公司总经理签字后交财务本部总经理或专业公司财务经理签批后办理,稽核员按预算审核。
2.预算内经常性费用支出(办公费、小额招待费、市内交通费等),无预借款直接报帐的,由指定经办部门开具费用支出凭单,写明用途,经总公司部门总经理和专业公司总经理签字,连同发票或收据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后,交财务部经理签字办理。
3.预算外或超预算支出,由经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业务部门借领现金(不包括差旅费借款),必须在15天内报帐,对逾期末报的通知该部门报帐或追回现金,必要时停办该部门现金借领业务。试工人员不许借款,由该部门经理代借。
5业务人员出差借款5000元以上的差旅费时,不得付给现金,可开出支票转入其个人信用卡中(不能使用信用卡的城市例外)。
第四章 银行收支结算管理
第十三条 根据*人民银行规定,本公司目前采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汇兑、支票、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业务和对外经济合作业务中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第十四条 银行结算资金管理
(一)银行结算收入的管理。
1通过银行转来的非支票结算方式的营业收入凭证,财务部转交业务经办部门,由经办部门填写收款说明书,并附有关凭证,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后,由主管会计办理有关手续,并进行会计处理。
2.由银行转来的与其他单位及本公司所属企业的往来款的单据,收到后交经办部门,经办部门填写收款说明书,附带结算凭证,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交主管会计处理。
3.业务部门收到外单位开具的支票,连同有关凭证、收款说明书,送交财务部,由稽核员审核,交银行出纳员于当日送交银行并作会计处理。
4.信用证结算按我公司(迸出口业务财务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银行结算支出的管理
1.根据合同、协议的规定,由业务部门申办的对外投资、对内贸易等需要银行办理汇票、电汇、银行本票等方式支出时,由经办业务部门填写经费支出报审表,交财务部稽核员按计划项目审核用途后,交财务部经理签字。需签报本公司领导的,由财务部签署意见后签报。
2日常采购物资或支出费用领用支票按预算报财务部审批。
3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用途、签发日期和规定限额,在银行规定开空白支票范围内才可以开出。
4.专设领用空白支票登记簿,由领用人签字。逾期一周未用的空白转帐支票要及时交回财务部。财务部根据空白支票登记簿,对逾期末交的空白支票进行查询。
5.一个部门已领用三张支票,不按规定时间报帐,财务部书面通知该部门启行查询,一周内仍无反馈,财务部门停止对该部门签发新的支票。
第五章 报帐销帐
第十五条 各部门预借的支票,结算款项业务处理完毕,应及时执有关凭证(发票或收据、支出凭单等)在一周内到财务部报帐销帐。
第十六条 为贯彻经济责任制,报帐采取上级审签办法,即:总公司业务人员报帐,属预算内支出,由部门总经理审签,报财务本部按权限审批;属预算外支出,均须报总公司主管财务的领导审批。部门总经理报帐由总公司分管领导审签,总公司副总经理报帐由总公司总经理审签。
第十七条 应付现金的金额在20xx元以上的报帐,原则上以支票转入报帐人信用卡内。
第六章 附录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商贸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3篇(扩展6)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菁华1篇)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
一、会计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财务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法》进行计账、算账、报账,规定,严格财经纪律,
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账目清晰。
2、负责编制公司年度财务计划;编制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及有关说明,每月10日前向公司领导及时、
真实、准确地报送会计报表,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并按季度进行财务分析。
3、责会计核算,特别对应收、应付等往来账要及时清算和催收;定期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等财产物品进
行盘点,做到账帐相符,账实相符,发现不符,必须查明情况及时汇报。
4、负责公司的资产管理和各项财产的登记、核对、抽查与调拨,按规定计算折旧费用,确保资产的资金来
源。
5、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本、会计报表等档案资料。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出纳岗位职责
1、负责现金及银行转账票据的收付,不得积压,按时将现金送存银行。
2、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库存现金按规定限额执行,不得挪用、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坐支营业款。
3、根据会计人员签章的收、付款凭证,按款项的审核批准制度办理收付。
4、开据支票,办理汇款时要按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办妥有关手续,不符合规定者予以退回。
5、填制有关收入、支出的会计凭证、登记银行存款、现金出纳日记账,保证账款相符。
6、负责保管未签发的支票,支票本及已签发的支票存根联。
7、负责职工每月工资、奖金以及各种福利待遇的审核和发放。
8、结合公司的业务实际情况,每月汇总收付款凭证并将凭证交会计登记明细账。
9、每月10日前,将上月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逐笔核对,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10、每月底将银行存款余额、营业收入及本月、本年累计额报告总经理及法人代表。
11、妥善保管保险柜钥匙,密码不得泄露及外传。
12、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规定
1、公司的固定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家具、电器、其他设备等,其财务管
理和计提折旧,由财务室负责。
2、每年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做到实物和账表记录相符,核算资料准确。
对固定资产遗失、损
坏的,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做出适当处理。
3、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有经批准的购置计划;购置时,经领导批准,可借用限额支
票在计划范围内使用。
4、购置的固定资产报销时按财务制度审批程序进行。
四、印章使用的管理
1、公司印章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合同章等。
公章由行政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财务
专用章、法人代表章、合同章由财务室专人负责保管。
2、保管人员必须坚守职责,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印章带出办公室,不得私用,不得委托他人代管。
3、保持印章使用的严肃性。
各类印章只限使用在正式公文、函件上,严禁在空白介绍信上盖章。
印章使用
必须做到用章登记。
五、公司员工差旅费的规定
1、职工因公出差,按*有关文件规定,一律乘座火车,可购硬卧车票。
如因特殊情况需乘飞机者,必
须报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座,否则不予报销。
若需乘船可购四等舱船票。
2、在途补助。
乘座火车和轮船每人每天按20元补贴,乘座长途汽车6小时及以上的,可按在途标准补贴
20元。
3、员工每人每天按80元标准住宿,出差住宿按天数计算;副总经理以上实报实销,所住宾馆不得超过三
星级。
4、住勤伙食补贴,每人每天20元标准。
5、市内交通补贴,每人每天10元标准。
6、公差人员报销差旅费,必须在回公司五天内办理报销手续、缴还预借差旅费,否则作为挪用公款处理。
六、物资采购规定
1、各部门根据每年物资的消耗率、损耗率进行预测,于每年十二月中旬编制采购计划和预算,报财务室审
核。
2、计划外采购或临时增加的项目,也要制定计划或报财务室审核。
3、财务室对各部门采购计划和预算进行审核,经审核的计划交行政部门监督实施。
4、采购价值在500元以上的物品要有2人以上共同办理;大宗用品或长期需用的物资,必须向3家以上
供应商摸底询价,并签定供货协议。
5、计划外和临时少量急需品,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采购。
6、采购人员采购物资付款,价值在500元以上的,使用转账支票或委托银行付款;价值在500元以下的,
可以支付现金。
7、转账支票结账一般由出纳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准确数字或单据填制转账支票。
若由采购人领空白转账支票
与对方结账的,转账支票必须限额。
8、物资采购价值超过500元,卖方要求付现金的,必须由财务室审查,经批准后,方可付款。
七、公文及合同的管理规定
1、以公司名义向外发送的正式文件需经部门经理审阅,总经理签发。
2、以公司名义对内、对外签定的合同,统一由财务室负责办理,并在办理完毕后将原件分类存档,以便随
时备查。
八、财务审批、报销规定
1、公司各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事先拟订支出计划,报总经理同意后,再由经办人按规定办理借支或报销
手续。
2、公司员工报销,需下列审批程序:经办人—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签字—出纳付款。
3、上述开支的必须支出,如果总经理不在,需经电话请示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予以支出,待总经理回到公
司后再予补签。
4、员工个人因私借款一律不予批准。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的职能作用,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及下属基层公司在办理财务事项中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本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公司财务管理体制
一、总经理是公司财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根据总公司的实际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财务预算计划的实施和财务决算的审核,并负责向基层报告财务计划草案的编制情况,预算的执行情况。
决定财务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财务部门负责人的聘用
二、主管财务的总经理是公司的财务负责人,按照总公司职责权限组织公司及所属基层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活动。
领导和指导公司财务部门的基层公司财会人员的工作,并根据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管理公司财产、投资、资金筹措等方面工作。
三、总公司实行两级核算体制,下属基层公司进行独立核算。
并建立相应的记账、成本核算等规范的会计核算制度。
全面贯彻《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维护公司利益,保障职工权益和债权人利益,使资产得到保值增值,不断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四、财务科是公司的财务管理职能部门,负责财务正常运行和管理的具体工作。
1、负责年度财务计划的编报、计划的执行、财务检查及经济分析。
2、负责拟定公司财务管理具体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以及拟定、公司系统内的内审具体办法。
3、组织、指导所属基层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4、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编制年度财务决算、利润分配方案及重要财务事项等专题报告。
5、依法正确计算并缴纳各项税金、研究税法做到不偷不漏,合理依法避税。
6、保证公司向外披露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
7、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按期偿还到期债务。
8、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投资决策,提供经营和投资决算所需要的会计资料及分析报告。
第三章会计原则
公司财务会计工作必须遵循如下原则:
一、合理性原则:财务会计工作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会计核算时,以会计制度为准。
二、客观性原则:会计凭证必须要有合法的原始凭证作为入账和计价的依据。
对给资料使用者提供的会计资料,必须公正合理,对不同使用者提供的会计资料必须保证一致。
三、稳健性原则:会计人员在处理会计业务时,应持稳健态度,避免或有事项的发生,按规定计提坏帐准备。
避免预计任何可能的利润,不高估资产,不低估负债。
四、复式记账、权责发生制原则。
五、按实际成本记账原则:实际成本也称原始成本,凡公司取得的资产及他生产经营过程中耗用,会计上一概以原始成本计价。
六、收益与费用相互配比原则:一个会计期间的收益与相应的成本和费用必须一起入账,做到相互配比,从而正确计算该期损益。
七、划出资本支出与收益支出的原则:资本支出指用于增加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而发生的各项支出;收益支出指凡为取得本期收益(利润)而发生的各种成本和费用。
严格划分两类支出,避免减少资产和增加费用支出,少计当期利润和税金;虚增资产而减少费用支出,多计盈利,多交税金。
八、重要性原则:对会计核算的精度和报表内容,可视信息的重要程度不同而异。
凡对报表使用者的决策有影响的项目,要力求精确,没有影响或影响很小的可以删繁就简。
九、记账本位币原则:公司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有外币业务时,按报告当日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记账。
十、充分表达原则:公司重要财务会计资料和特殊经济资料,如果是足以影响报表使用者作出评价和决策的,都必须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内容,让报表使用者有可能对企业目前的财务状况和未来前景作出适当的评价和制定可行决策。
第四章财务工作管理
一、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国家会计制度规定。
三、财务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记账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盖章。
四、财务工作人员每年年终之前财会人员应配合业务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财产清查,以确保帐实,帐账相符。
五、财务人员应根据账簿纪录编制会计报表,公司财务报表应按月报送总经理,对外报送的报表必须经总经理签字。
六、所属基层公司,每月月初必须向总公司报送报表。
七、财会人员对公司系统实行财务监督。
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以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善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
八、财会人员发现帐薄记录与实物不相一致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会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处理。
九、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十、出纳人员不得监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及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十一、财务审计每季一次。
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作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十二、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由上一级负责人监交。
第五章资产的管理
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其中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第一节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是指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处于货币形态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一、现金的管理
现金是指存放于企业财务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货币现金流动性最强的资产,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正确进行现金收支的核算,监督现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一)现金的使用范围
根据*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可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它支出;
4、向个人收购的农副产品和其它物资支付的价款;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用支出;
7、*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
(二)日常现金收支的管理
企业库存现金日常管理包括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的部分,现金收入的管理主要包括以现金收取的货款,以现金形式收取的其它营业收入等。
现金支出的管理,主要是按照国家的规定使用现金,并对现金支出的内容进行审核。
检查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的财经纪律和政策,是否符合企业的财务收支计划等。
1、企业必须配备专职的出纳人员负责办理现金的收付和保管工作,实行钱帐分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等帐目的登记工作。
会计人员也不得兼管出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