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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八项规定贯彻执行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 2017 年 5 月 16 日 中共 XX 县委
根据《关于报送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情况的通知》(XX 发〔2017〕18 号)的要求,现将我县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作风建设、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三十条”、市“三十一条”贯彻执行情况 一是 健全长效机制抓作风。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出台县“三十二条”,切实改作风、树新风。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专题学习教育实践成果,从 2015 年10 月起,推行作风建设负面清单量化考核,从 2016 年 5 月起对项目前期商等 6 类对象开展全县经济发展环境回访,坚持月度开展“一企一组一策”工作,持续加大对“四风”问题整治力度,加大明查暗访、惩戒问责和公开曝光力度,经常抓、长期抓,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系列规定落实到位。十八大以来,全县共有 88 个单位、381 人次受到通报、问责或作风建设负面清单扣分处理,全县干部作风明显得到改善。
二是 紧扣优质服务抓作风。牢固树立“最好服务、最优环境”意识,主动当好服务方案解决提供商,打出项目投资审批“模拟审批、多评合一、终端审批”组合拳,铸造“六转六度”服务品牌,针对“庸懒散” “中梗阻”、服务不优等问题,开展“作风建设年”“作风提升年”系列活动,深入开展“亲切服
务”和连续多年开展行风政风、百名中层干部、基层站所长等民主评议活动,正在启动评议“最不满意股室”。
三是推进责任落实抓作风。健全责任体系,拉紧责任链条,拧紧责任螺丝,把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延伸到“最后一公里”,完善 17 项重点工作和项目调度工作方案,落实“调度-通报-督查-问责”工作机制,实行“倒现场会”,从今年 5 月起,在10 个单位试行干部人事管理试点工作,确保工作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在全县形成上下同心、力行实干、雷厉风行的精气神。
四是突出重点环节抓作风。中央八项规定实行以来,县委负责同志主动对标,高度自觉,不折不扣践行八项规定,严格执行调研、用餐、陪同、用车、公务接待、办公用房、住宿等规定。
加强 调查研究,做到轻车简从。县级领导干部在一线调研、慰问中,带头轻车简从,坚持每月深入联系乡镇、企业和群众,带着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十八大以来,县级领导干部共深入基层开展调研走访活动 547 次,帮助基层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1063 个,形成调研报告或牵头起草政策文件 94 个,带动全县形成各类调研报告 1800 个。改 改进文风会风,做到精文简会。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制度,倡导开短会、讲短话,严控会议、发文数量,提高会议、发文实效,给乡镇和部门腾出更多的时间抓民生、抓项目、抓发展。切实减少事务性活动,严格控制举办各种庆祝会、表彰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典礼等,除经上级部门通知举办的重大节日及有重大纪念意义的庆典外,县内一律不举办各类庆典活动。
规范出访活动, 做到厉行节约。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党政机关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着眼从制度入手,制定出台了《XX县公务接待工作暂行办法》《XX 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XX 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XX 县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因公外出交通和住宿费用管理暂行办法》等多个文件,强化源头把关,最大程度地减少了“三公经费”支出,有效遏制了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旅游等现象,把节省下来的财力更多地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同时,严格预算执行和监督管理,从 2014 年开始将“三公经费”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十八大以来,县本级“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 28.7%,因公出国(境)批次、人次同比分别下降 28%、44%。
二、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向基层传导压力情况 一是压实 党建 主体 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制定出台全面从严治党三年行动计划,系统谋划和创新出台了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1+4”文件,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和县委常委会工作要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党组工作条例》,明确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建立健全县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定期调研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和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及乡镇党委委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2012 年以来县委常委会共专题研究党建工作 37 次、涉及 67 个议题。二是 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了全县 2600 多个基层党组织、5.3 万多名党员参加,切实
整改了一大批问题,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改善了党风政风,培树了 XX 村党总支、XX 镇党委和 XXX 等 3 个全国典型,122 个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基层党组织书记受到了省、市、县表彰。
三是 加强队伍建设管理。坚持好干部标准,严把动议提名关、推荐考察关、酝酿研判关、讨论决定关,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等“1+6”文件和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等相关制度,采取面试竞岗的方式,大力开展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探索创新初始提名权,创新出台了《关于开展党员正、负面清单管理的实施方案(试行)》和《关于支持干部干事创业建立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强化干部的正向激励和负面管理。十八大以来,我县共调整科级干部 967 人次,其中提拔 334 人次,交流 392 人次,我县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反响社会良好。共集中收存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 312本、注销 20 本;累计组织乡镇干部“走读”情况督查 30 次,督查乡镇 195 镇次,对 120 名不在岗干部进行了通报,对不在岗次数较多的 12 名干部进行了约谈。“双联系”工作实现联系对象七个“全覆盖”,建立了“双联系”工作纪实管理平台、实行量化积分考核,全县千名科级干部共发放慰问帮扶资金4000 余万元,累计办实事 10800 多件。
四是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等“1+6”文件,深入实施“百点示范工程”和“基层组织建设年”等活动,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实现全覆盖,整顿软弱涣散村 97 个,2012 年以来,共投入资金 820.7 万元,新建或改扩建村级活动场所 203 个。2 个、9 个企业分别被评
为省级、市级优秀“双强六好”非公企业党组织。把严肃换届纪律贯穿到换届工作全过程,严格“九个严禁、九个一律”换届纪律要求,切实做到“四必看”“四必谈”,压实“六类责任主体”责任,省、市换届风气监督组均对我县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圆满完成县乡党委、纪委换届工作并分别在省、市作交流发言。完善村干部“一定三有”激励保障机制,将村“两委”主职基础报酬由 2012 年的 800 元/月调整到目前的 2560 元/月,将村“两委”其他干部基础报酬由 700元/月调整到目前的 2100 元/月,激发了村级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五是狠抓党风 廉政建设。十八大以来,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 26 次,召开 17 次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和联络员会议,高位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制定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1 个实施意见和 4个考核办法,深入开展 2013-2017 年惩防体系建设任务,扎实推进“四个全覆盖”。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严格遵守“五个必须”和“五个决不允许”的要求,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十八大以来,共开展 17 轮 36 次八项规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159 起 189 人(含 5 名科级干部),对 123起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其中 2017 年以来,开展了 2 轮 3次八项规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5 起 14人,对 2 期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省第一批重点督办件 10件,共涉及 54 名党员干部,其中立案 38 人,已给予党纪处分 15 人、政纪处分 4 人、移送司法 5 人、组织处理 1 人;对 1 各乡镇党委和 15 名党员干部采取通报批评、诫勉谈话
等方式予以追责处理。全面完成省委第三巡视组来我县巡视整改工作,全力做好市委巡察组对我县 6 个乡镇巡察工作,启动开展了 4 轮县委巡察,成立县委巡察机构,计划 5 年内完成对全县 363 个巡察对象的巡察工作,切实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同时,根据制度建设的薄弱环节和巡察、审计中发现的问题,2016、2017 年组织开展了“制度建设年、提升年”活动,做到工作推进到哪里,制度就覆盖到哪里,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
六是切实 向基层传导压力。坚持镇村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按照“责任清单+承办项目”模式,建立了乡镇、村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并纳入政绩考核,全县乡镇党委书记共领办党建项目 20 个,建立党建清单 20 个、列出问题 109 条,推动了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出台了《关于加强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的实施方案》《关于改革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体制和管理模式试点工作方案》《农村集体“三资”体制试点改革方案》等一系列改革方案,县直 17 个职能部门,围绕重大事项决策、村级工程管理、集体“三资”管理、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等群众密切关注的重点和热点村级权力,梳理 40 项清单,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构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通过开展基层党组织长期不换届专项整治,全县 108 个未按期换届的基层党组织(含党总支 2 个、党支部 106 个),全部完成换届。并组织各党(工)委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进行同步整改,截止2016年12月底,全县已完成补缴党费金额386.7万元。
三、县处级领导干部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省“三十条”,在开展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规范生活待遇及秘书配备和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县处级领导干部带头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在开展调查研究、“双联系”工作中,能够严格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有关制度规定,做到轻车简从,不搞特殊;没有配备专职秘书;在住房清理腾退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上符合中央和省委、市委规定要求;在车改方面,我县涉及县处级领导干部参改人员 54 人,其中 45 人参加了车改,其他 9 人为实物保障用车,不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县处级领导参与办公用房清理 21 人,清理面积达 437.1平方米;没有出现因公出国境、高消费娱乐和出入私人会所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结合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抓住重要时间节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在全县党政机关先后开展了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在编不在岗和违规领取财政资金人员、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会员卡、党员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和在企业兼任职等专项清理工作,及时发现、纠正、处理了一批违纪违规问题。截止目前,全县房产信息登记报告总人数 13377 人,对自建房面积或自建房与享受过的房改房等面积合并超过 200 平方米的 20 户依据相关规定作出了处理;县本级腾退、改造办公用房 1.7 万平方米;清理在编不在岗和违规领取财政资金人员 202 人、115.7 万元;清理纠正在企业兼任职 68 人、违规经商办企业 52 人;15145 人作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
四、着力解决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加强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情况。
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定实施方案,通过落实 18 项工作,推动全县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塑造党员干部队伍新形象,提升群众满意度。全面部署“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县 20 个乡镇食堂等公务接待场所进行了专项暗访督查,对 20 家餐饮企业菜单记录 410 余份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公款吃喝情况,开展“酒桌办公”专项整治以来,共开展专项检查 6 次,查处违规问题 7 起,给予党政纪处分4 人(科级干部 1 人),诫勉谈话 5 人。持续开展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实行问题线索月报告制度,从 2012 年 12 月到 2017 年 4 月,全县纪检监察机构共立案994 件,结案 855 件,给予党政纪处分 851 人,其中涉及科级干部 69 人,移送司法机关 38 人。其中 2017 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构共立案 26 件,结案 54 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1 人,其中涉及科级干部 4 人,移送司法机关 1 人,约谈函询 2 人。特别是对脱贫攻坚等高度关注的社会热点,下发严明脱贫访困工作纪律的通知,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总体来看,我县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改进作风各项规定态度坚决,执行严格,成效明显。但与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以及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如个别单位、少数干部认识不到位,还没有真正把自己摆进去,存在消极应付现象,“吃喝风”现象还时有发生,必须进一步深化学习教育,强化群众观点,践行群众路线,加快作风转变;制度建设上,刚性约束不足,问题容易出现
反复,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长效化的工作机制;执行落实上,自觉性、主动性不够,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必须严而又严的狠抓落实,巩固扩大成果,充分展现成效。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长效化和“双联系”工作,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委的各项规定,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抓好作风建设。
一是在深化学习、提高认识上下功夫。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有关规定,切中时弊,深得民心。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各项规定的学习领会,认真把握中央和省、市委各项规定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