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机关”建设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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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机关”建设行动计划

2022-06-23 20:30: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清廉机关”建设行动计划,供大家参考。

“清廉机关”建设行动计划

 

 “ 清廉机关 ” 建设行动 计划

 一、实施“清廉招生”专项行动

 达到目标:招生政策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公开透明,招生过程严谨规范,招生全程“零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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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举措:完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分项招生考试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统筹领导;根据本科生招生工作“十公开”制度和“31 个不得”原则,严肃招生工作纪律,推进阳光招生;突出对招生工作部门和考评员等的管理,与相关人员实行单线联系,签订各类招生考试责任书、保密责任书和承诺书等,强化法纪警示教育和安全保密教育;加强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管理,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办法》等各类规章制度;建立特殊类型招生考试仲裁机制,完善评判规则和考评员组成结构;邀请学校纪委办(监察处)参与各类招生考试的命题、试卷组卷、印题制卷、试卷保管、监考巡考、阅卷评分、招生录取等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随机抽取招生面试专家;严格做好研究生初试自命题试卷的命题规范和试卷保密工作,并严禁命题教师开展任何影响招生公平公正的辅导或培训活动;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制度和程序规范开展,提前公布复试办法和招生名额,及时公布复试名单、调剂名额和名单以及录取名单等信息;加强对各学院(部)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的指导和监督,不断完善各学院(部)的复试工作细则,并督促其严格按制度执行。

 ( 牵头部门:教务处、研究生院 )

 二、

 实施“清廉科研”专项行动

 达到目标:科研管理制度健全,科研经费使用规范,科研项目信息公开,科研项目监管有效,科研人员严守学术道德。

 主要举措:开展科研单位清廉文化建设,加强科研人员道德教育、诚信教育,坚决抑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完善科研管理制度建设,优化管理流程,公开、公平、公正,从源头把控廉政风险;不断完善科研项目申报、经费使用、奖励评审、成果转化等科学的科研管理制度,科研管理实现有章可依,有法可循;科研经费使用公开透明,实行阳光监管;根据国发〔2018〕25号《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构建基于信任的以文化人、以法为鉴,信息技术、统筹协同的全链条式的保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完善风险排查和预警工作机制;明确科研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风险点,开展自查、互查和他查,有针对性地建立并不断完善科研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 牵头部门:科学研究院 ) 三、

 实施“清廉采购”专项行动

 达到目标:采购管理制度健全,采购过程监管有效,采购计划执行到位。

 主要举措:加强采购计划和预算管理,科学、准确地编制采购计划和预算,做到事前充分调研、论证;健全评标专家制度等各类采购管理制度,完善采购监管制度和各种采购方式下的质疑、投诉处理机制;严格执行采购有关政策,严禁将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严禁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招投标工作,在开标前做好保密

 工作,做好参加投标供应商、评标专家等信息的保密;认真组织学校各项采购活动,落实信息公开要求,推进阳光管理;严格按照政策,根据不同的采购方式按规定程序组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询价等采购活动;严格执行采购规定和合同约定,强化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管理;实行专项采购项目资金专账管理和专款专用,对采购项目的资金使用,不发生有挤占、挪用、截留采购资金等情况,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不发生有故意提前或滞后支付货款情况。

 ( 牵头部门:采购中心、公管处)

 四、实施“清廉人事”专项行动

 达到目标:职务评聘公正,人事招录规范,人才引进精准,绩效分配合理,人事服务优化。

 主要举措:健全各类人事相关制度,完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岗位晋级、人才引进和选拔、推优评先等各类评聘制度,健全各类评聘的资格条件、评聘程序、评审纪律等要求,查堵制度漏洞;健全校院两级评聘组织,严格实行评聘公开公示制度,主动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紧扣学校发展重点和实际任务,科学合理制订人才引进和人员招聘计划,按需设岗,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学术评审,加强政治审查,严把教师入口关;严格执行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总量和水平的申报审批,落实绩效工资预算管理,健全学院工作量核算和绩效考核办法,实施学院绩效核算公示,将绩效工资实施情况纳入学院巡察,规范完善学院二次分配制度,统一各类津补贴和奖励的发放标准和审批程序,防止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补贴现象的出现;严格按照合同契约和岗

 位考核的要求,规范人才特聘津贴和年薪管理;健全岗位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职,健全人事工作规程和议事规则,建立清晰明确的流程管控,执行业务项目初审复审制度,推进审核的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优化和公开人事业务流程,畅通线上线下沟通反馈渠道,提高服务效能。

 ( 牵头部门:人事处、人才办 ) 五、 实施“清廉财务”专项行动

 达到目标:财务信息及时公开,预算编制科学合理,财务内部监控完善,经费报销规范,流程便捷。

 主要举措:梳理相关“吃住行”和“开会培训”开支标准,明确“公务机票”、“政采云”等四大采购平台日常零星采购报销要求,并在财务网及微信公众号公布,加强政策宣传;加强集体商確制,核算管理科成立核算议事小组,强化团队协作,提升财务审核人员整体专业能力;整合核算各岗位审核要点,做到各岗位间内部监控,高标准执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回头看”机制,切实做好内部稽核工作;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预算收支管理,做到“预算编制有依据、预算支出有标准、预算执行有约束”;完善公款存放机制,严格实行利益回避制度,强化监管和问责,坚决杜绝违规干预、插手资金存放等行为;加强对财务工作人员的日常教育监督,建立正向激励与反向容错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激励广大财务工作者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 牵头部门:计划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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