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的执法权必须是委托机关本身(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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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的执法权必须是委托机关本身(4篇)

2022-11-19 14:05:03 来源:网友投稿

委托的执法权必须是委托机关本身(4篇)委托的执法权必须是委托机关本身  行政处罚权的主体包括哪些(一)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处罚权必须由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委托的执法权必须是委托机关本身(4篇),供大家参考。

委托的执法权必须是委托机关本身(4篇)

篇一:委托的执法权必须是委托机关本身

  行政处罚权的主体包括哪些(一)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处罚权必须由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有权按授权的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并成为。但被授权的组织必须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三)受委托的组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2、具有熟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业务的正式工作人员;3、具备必要的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的条件。

  二、行政处罚权主体具备条件(一)行政执法主体必须是组织而不是自然人。组织这个概念的外延很广,可以指机关、机构,也可以指单位、团体等。组织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成为行政执法主体,但个人无论在何时何地都不具有这个资格。尽管具体的行政执法行为是由行政执法人员来实施的,但他们是以组织名义而不是以个人名义实施的,因此,行政执法人员只是行政执法主体的构成要素,而不是行政执法主体本身。

  (二)行政执法主体的成立必须有合法的依据。行政执法是行使行政权的行为,承担行政执法任务的组织不能任意成立,必须有法律上的依据。在我国,行政执法主体产生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国家明文规定建立某一机关或组织承担某种行政执法任务,另一种是国家通过法律、法规授权的方式将某种执法权直接赋予某个业已存在的机关或组织。

  (三)行政执法主体必须具有明确的职责范围。行政执法主体的职责范围是该组织行使权力的空间,也是其活动发生法律效力的空间。任何一个行政执法主体都必须具备明确、具体的职责范围。否则,其执法活动的法律效力就无法实现。我国的行政执法体系是一个科学严谨的系统。各执法主体相互联系,相互依存,但又相互区别,自成一体。彼此之间可以密切配合但不能相互取代。任何行政执法都只能在法定的范围内活动,任何程度的越权都会导致该行为无效。实践中也有一些部门之间的职责范围互有交叉,但这种现象往往是一种机制转换过程中的暂时现象,或者说是一种有待于改革的现象。职责范围不明确、不具体往往会造成执法上的混乱,妨碍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在有交叉的职责范围内,相关的执法主体也必须确定主次,分清责任,才能有效地进行管理。

  (四)行政执法主体必须能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并

  承担相应的执法责任。以上四项条件相互依存,缺一不可,任何组织作为行政执法主体都必须同时具备以上四项条件。此外,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委托执法的形式。应当认为,委托执法只是一种职务活动,是行政执法主体自身作出的活动。委托的执法权必须是委托机关本身固有的权力,其他机关的执法权不能予以委托,委托机关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不是由被委托组织承担。通过委托,被委托组织虽然获得了一定行政执法权,但却是代表委托机关来行使的。由于它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其本身又不承担相应的执法责任,因此,它不能行使行政执法主体的某些特定权利。被委托组织执法权的行使要受到委托机关的某些限制,委托机关因要承担被委托机关的执法责任,故而有权对被委托组织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三、公安机关有哪些行政处罚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篇二:委托的执法权必须是委托机关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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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相关内容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五日执法支队李述林

  一、培训〔要到达的〕目的一是标准行政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的填写及行政处分的自由裁量权。二是行政执法过程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和现场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三是行政执法中主要名词解释及执法文书管理、日常执法行政处分案卷和事故调查处理案卷的管理和要求。四是开展行政处分案卷评查工作。二、培训内容〔一〕标准行政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的填写及行政处分的自由裁量权。1、行政执法程序:一是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平安生产执法程序?进行执法工作,?黑龙江省平安生产执法程序?共4章,38条。一、总体要求有8条;二、督查检查1条;三、日常执法检查5条;四、行政处分17条;五、行政执法监督7条。二是国家总局第15号?平安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分方法?进行执法工作。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2、执法文书的填写:按照国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编写的?平安生产行政执法文书使用手册?进行填写,这本书对35种执法文书及与35种相关文书格式填写都有范例和填写说明。〔1〕行政执法检查必须填写?现场检查记录?,检查发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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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隐患〔存在问题〕要填写?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对平安隐患〔存在问题〕进行取证,如果证据可能灭失还要履行?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等相关文书,必要时要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对现场制作?勘验笔录?,需要取样化验的要取样并制作?抽样取证凭证?。

  〔2〕下达的整改指令到期要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复检,复检时按照?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和企业对?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进行整改情况的汇报,现场进行复检,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复检结果要填写?整改复检意见书?。

  〔3〕行政处分:一是对现场检查发现平安隐患〔存在问题〕直接进行处分的,二是对下达的?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中的平安隐患〔存在问题〕未按照整改时限进行整改完成的或拒不进行整改的,要履行行政处分相关手续。行政处分的证据必须确凿,依据、标准必须充分和程序必须合法。

  〔4〕行政处分相关手续包括:?行政处分告知书?、?文书送达回执?,到达听证要求的,要制作?听证告知书?,如果需要听证或复议的要履行听证或复议相关手续,不需要听证或复议的,告知3个工作日后,下达?行政处分决定书?、?文书送达回执?,重大行政处分要进行集体讨论,拒不履行的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履行完成后要及时订卷。

  除此之外,每个步骤还要履行审批或呈批手续。3、行政处分的自由裁量权:按照国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写的?平安生产行政处分自由裁量标准?进行进行处分,这本书对涉及平安生产领域36种法律法规、条例、令进行了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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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自由裁量标准。行政处分自由裁量标准是中纪委牵头与各个具有行政处分部门联合制定的,其目的就是对处分标准进行标准,防止办案人员办人情按案、情绪案。比方:法条规定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行政处分,什么情况罚多少,该书按照5000元或1万元一个档进行规定,只要我们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处分就行了。

  〔二〕行政执法过程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和现场执法检查内容。

  应注意的一些问题:1、行政执法检查前的准备工作:〔1〕确定行政执法的对象〔企业〕;〔2〕确定行政执法的内容;〔3〕确定行政执法人员及分工;〔4〕分析执法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制定应急预案或措施;〔5〕带足行政执法文书及相关工具书;带足提取证据的设备、工具〔如:各种检测仪器仪表、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皮尺等〕。2、行政执法检查过程应考前须知:〔1〕注意执法态度和方式方法,要以事实为依据,以理服人,省执法局推行的“说理式执法〞“说清事理、说透法理、说通情理〞;〔2〕严格执行?黑龙江省平安生产执法程序?;〔3〕注意正确行使职权〔?平安生产法?第五十六条里规定了执法部门四项职权;〔4〕严格遵守行政执法人员的相关制度及规定,?平安生产法?第五十八条里对执法监督人员做了具体的规定;〔5〕正确填写执法文书,?平安生产法?第五十九条里对执法内容和要求做了明确的规定或按照?平安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分方法?第二十二条至三十一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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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行政执法检查完毕应做的工作:〔1〕及时对行政执法中做出决定〔决议〕、填写的执法文书、现场取得的证据进行整理归档,并进行保存;〔2〕检查执法文书及相关工具书是否遗漏;〔3〕检查提取证据的设备、工具〔如:各种检测仪器、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皮尺等〕是否遗漏;〔4〕评估执法效果,总结经验、查找缺乏。

  现场执法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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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接监管重点执法内容

  1、依法取得有关平安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3、建立和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平安生产费用、缴纳平安生产风险抵押金或投保平安生产责任保险,以及其他平安生产投入的情况;5、依法设置平安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平安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6、从业人员平安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平安资格证书的情况;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工程的平安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平安警示标志的情况;9、对平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11、教育和催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平安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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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那么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平安的,与对方签订平安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平安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平安措施,并指定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平安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4、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平安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5、组织平安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平安事故隐患的情况;

  16、制定、实施生产平安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7、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情况;

  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平安事故的情况;19、平安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平安生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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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业现场检查的内容

  〔1〕员工是否正确使用或佩带平安防护用品;〔2〕员工是否遵守平安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平安技术操作规程;〔3〕班组长〔车间主任或副厂长〕是否存在着违章指挥和违规操作;〔4〕机械运行部位是否安装防护罩;吊装〔起重〕机械运行是否平安;设备运行部位是否松动、有无裂痕、是否带病工作、是否超载超限、操作人员是否正确操作等等;〔5〕作业环境是否合理,灯光强度是否符合标准,各种仪器、仪表、信号是否灵敏可靠;〔6〕易伤人或危险区域设置平安防护栏、防护罩情况;警示标志是否齐全;〔7〕各种保险装置〔包括限位装置〕是否灵敏、正常;〔8〕设备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包括:设备检修前、中、后的准备工作,如:停电、停车、关闭平安开关、悬挂警示标志、设置专人看护、填写检修记录等等〕;〔9〕作业环境平安管理〔包括: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物理因素及其他防护〕;〔10〕重要设备、设施使用、检修、保养是否有记录;〔11〕平安规章制度、职业平安告知、警示标志上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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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常用名词解释。1、行政执法概念:是指在实施国家公共行政管理职能的过程中,法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得到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法律标准,以到达维护公共利益和效劳社会的目的的行政行为。行政执法的生效、撤销、变更和终止。行政执法的生效要件:行政执法行为必须是依法组成的并享有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范围内采取的,执法内容必须合法;在行政执法中,管理相对人必须具有法定的权利和行为能力;行政执法的标的物必须是依法能作为该执法行为的物品;行政执法行为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和法定形式。撤销已经成立的行政执法行为,如发现其违法、不当或不再适应新的情况,可由有权机关撤销,宣布无效或不再生效。变更局部内容应予撤销,局部内容继续有效的,可以宣布保存其整体而变更其应撤销局部,对应变更局部作出新的决定。终止行政执法行为已执行完毕,或执行的条件已不复存在,或有期限的行政执法行为已到期,应宣布该执法行为终止。2、行政执法主体:是指行政执法活动的承当者。行政执法活动是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活动,这就要求承当行政执法活动的机关或组织,要具备相应的条件或资格并经国家有关机关的合法许可。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行政执法主体需要具备下述条件:〔1〕行政执法主体必须是组织而不是自然人。组织这个概念的外延很广,可以指机关、机构,也可以指单位、团体等。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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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织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成为行政执法主体,但个人无论在何时何地都不具有这个资格。尽管具体的行政执法行为是由行政执法人员来实施的,但他们是以组织名义而不是以个人名义实施的,因此,行政执法人员只是行政执法主体的构成要素,而不是行政执法主体本身。

  〔2〕行政执法主体的成立必须有合法的依据。行政执法是行使行政权的行为,承当行政执法任务的组织不能任意成立,必须有法律上的依据。在我国,行政执法主体产生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国家明文规定建立某一机关或组织承当某种行政执法任务,另一种是国家通过法律、法规授权的方式将某种执法权直接赋予某个业已存在的机关或组织。

  〔3〕行政执法主体必须具有明确的职责范围。行政执法主体的职责范围是该组织行使权力的空间,也是其活动发生法律效力的空间。任何一个行政执法主体都必须具备明确、具体的职责范围。否那么,其执法活动的法律效力就无法实现。我国的行政执法体系是一个科学严谨的系统。各执法主体相互联系,相互依存,但又相互区别,自成一体。彼此之间可以密切配合但不能相互取代。任何行政执法都只能在法定的范围内活动,任何程度的越权都会导致该行为无效。实践中也有一些部门之间的职责范围互有交叉,但这种现象往往是一种机制转换过程中的暂时现象,或者说是一种有待于改革的现象。职责范围不明确、不具体往往会造成执法上的混乱,阻碍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在有交叉的职责范围内,相关的执法主体也必须确定主次,分清责任,才能有效地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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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行政执法主体必须能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并承当相应的执法责任。

  以上四项条件相互依存,缺一不可,任何组织作为行政执法主体都必须同时具备以上四项条件。

  此外,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委托执法的形式。应当认为,委托执法只是一种职务活动,是行政执法主体自身作出的活动。委托的执法权必须是委托机关本身固有的权力,其他机关的执法权不能予以委托,委托机关要承当相应的责任,而不是由被委托组织承当。通过委托,被委托组织虽然获得了一定行政执法权,但却是代表委托机关来行使的。由于它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其本身又不承当相应的执法责任,因此,它不能行使行政执法主体的某些特定权利。被委托组织执法权的行使要受到委托机关的某些限制,委托机关因要承当被委托机关的执法责任,故而有权对被委托组织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3、行政执法人员:是行政执法单位中履行行政执法职能的工作人员。

  应具备的条件:一是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二是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要求;三是具有高中或者中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四是熟悉从事本岗位工作必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知识,并按照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通过法律培训考核;五是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临时工以及开除公职和受过刑事处分的人员不得成为行政执法人员。

  4、行政处分概念:行政处分是指具有行政处分权的行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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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而尚未构成犯罪给予法律制裁的行政行为。行政处分必须遵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正确、定性准确、处分适当、程序合法〞

  5、平安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分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四)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开采的煤炭产品、采掘设备;(五)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施工;(六)暂扣或者撤消有关许可证,暂停或者撤〔吊〕销〔执照〕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七)关闭;(八)拘留;(九)平安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分。法律、行政法规将前款的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规定为现场处理措施的除外6、证据: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判案的根据。证据有七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7、归档、订卷:归档应按照省局印制的统一平安生产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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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案卷封皮、处分案件材料归档程序及内容要求进行归档。归档后经法规部门审查〔核〕,确认无误后,报主管领导同意后,进行订卷,订卷后加盖单位公章。

  8、备案:材料主要包括立案审批表、违法行为有效证据、集体讨论决定、行政处分意见知告书、听证材料、行政处分决定书、送达文书、结案材料等。

  四、执法文书管理、日常执法案卷和事故调查处理案卷的管理和要求。

  1、执法结束后要按照时间顺序将执法文书及时装订成册,形成档案;

  2、日常处分和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要经法制部门审核、主管领导审查,审查合格后要及时订卷;

  3、日常处分案卷和事故案卷要设专人保管并进行登记,案卷归档后,未经领导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阅或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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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平安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档案

  〔〕安监管〔〕档字[]第〔〕号

  检查单位:案由

  来源处理结果检查日期:归档日期:承办人:归档号:保存期限: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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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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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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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执法文书材料归档要求

  为强化平安生产行政执法文书档案管理工作,使档案管理标准化、制度化,促进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特制定归档要求。

  一、总体要求行政执法文书填写和管理工作,是行政执法工作的根底,是为下步进行行政处分及立卷归档的前期工作,所以要高度重视。执法文书应当按照一案〔或一个单位〕一卷方式归档。卷内文书材料应当充分表达执法检查、调查、处理等全过程,检查、调查取证的证据要真实合法、充分有效,卷内文书材料做到齐全完整,无重份或多余材料。二、封面和目录行政执法文书档案封面应当填写文书归档字号、检查单位名称、案由、处理结果及检查时间、闭合时间、承办人等。卷内目录应当包括序号、文书名称及编号、日期、页号和备注等内容。三、相关要求1、卷内材料应当在右上角或左上角用阿拉伯数字编写页码号,并符合文书档案质量要求。2、档案应当整齐美观固定、不松散、不压字迹、不掉页、便于翻页。3、归档后,不得私自增加或者抽取档案内材料,不得修改档案内容;统一保管,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借阅、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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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执法文书归档内容〔参考〕

  1、目录2、现场检查记录;3、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4、证据〔违法事实〕;包括:内业材料局部、现场违法情况拍摄的照片或录像、询问笔录、现场勘查记录、勘验笔录等;5、被检企业整改情况汇报〔带公章〕;6、现场检查记录7、整改复查意见书;8、证据〔对整改隐患或问题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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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分案件材料归档程序

  为强化平安生产行政处分案卷管理,促进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制定本程序。

  一、总体要求行政处分案件应当按照一案一卷方式组卷。卷内文书材料应当充分表达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理等全过程,调查取证的证据要真实合法、充分有效,卷内文书材料做到齐全完整,无重分或多余材料。二、封面和目录案卷封面应当填写案件字号、案件名称、案由、处理结果及立案时间、结案时间、承办人等。卷内目录应当包括序号、文件名称及编号、日期、页号和备注等内容。三、归档顺序第一档案件立案现场检查笔录、强制措施决定书、整改指令、整改情况复查意见书、立案审批表等案件调查前的处理材料。第二档案件调查调查询问笔录、抽样取证凭证、证据登记保存文书、查封〔扣押〕决定书、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查封〔扣押〕清单、勘验检查笔录、鉴定意见书等文书图片类取证材料。第三档处分告知及听证行政处分意见告知书、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送达回证及各种法定送达证据和听证告知书、听证申请、听证通知书、听证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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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录、听证会报告书、听证取证意见等听证材料。第四档处分决定案件处理呈批表、集体讨论记录、处分决定书、送达回证及

  各种法定送达证据等案件决定材料。第五档处分执行银行交款凭证、罚款催缴通知书、延期〔分期〕缴纳文书、

  强制执行申请书、罚没物品处理记录等案件执行材料。第六档案件结案结案审批表。第七档其他材料录音、录像等其他证据材料要注明录制内容、数量、时间、

  地点、制作人等并列在目录之中,放入证据袋中。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

  民法院执行的案卷材料,在案件办结后附入原卷归档。四、相关要求1、卷内材料应当在右上角或左上角用阿拉伯数字编写页码

  号,并符合文书档案质量要求。2、案卷应当整齐美观固定、不松散、不压字迹、不掉页、

  便于翻页。3、案卷归档后,不得私自增加或者抽取案卷材料,不得修

  改案卷内容。统一保管,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借阅、复印。4、符合备案要求的,要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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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委托的执法权必须是委托机关本身

  授权执法与委托执法的内涵及区别

  -CAL-FENGHAI.NetworkInformationTechnologyCompany.2020YEAR

  授权执法与委托执法的内涵及区别

  授权执法:是指法律、法规将某项或某一方面的行政职权的一部分或全部,通过法定方式授予某个组织执行的法律行为。

  这一概念的内涵包括:①行政授权执法只能由法律、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授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具备授权的资格;②授权执法必须以法定方式进行,必须在法律、法规中明文规定;③被授权的组织必须具有执行行政职权的能力,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否则不能成为被授权的组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授权的组织必须依法成立,具有相应的机构、人员、经费,具有管理事务的职能,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执法权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委托执法:是指行政执法主体将其执法职权的一部分,依法委托给其它组织来执行的法律行为。

  这一概念包括以下涵义:①委托机关必须是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行政主体;②委托内容是行政执法职权而非其它职权,是行政执法职权的一部分而非全部职权;③委托必须依法定依据按法定程序进行;④受委托组织必须是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

  授权执法与委托执法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它们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法律根据、法定方式和法律后果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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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法律根据授权执法必须以法律、法规的明文授权为依据。授权使原来并无执法主体资格的组织取得主体资格或使其原有的职权范围扩大,职权内容增加,这一切则必须有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方可。而委托执法虽也必须依法进行,不过这种“依法”不仅范围包括法律法规,还包括规章,而且还不如授权执法那样严格,只要在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权限范围内,不违背法律精神和法律目的即可实施委托。2、法定方式授权执法必须符合法定的方式,其方式一般由法律、法规直接授予。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设立的水土保持机构,可以行使《水土保持法》和本条例规定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工作的职权”。而委托执法的方式则是行政主管部门以比较具体的委托决定来进行的。委托事项、范围、职权内容、委托时间、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等,都将在委托决定中以书面形式载明,且受托组织接受委托后不能再转委托。3、法律后果授权执法的法律后果使被授权的组织取得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成为法定的行政执法主体,使该组织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执法权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而委托执法则不会发生职权及职责的转移,被委托组织不可能因此而取得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只能以委托机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名义行使执法权,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对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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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主管部门负责,行政主管部门对被委托的组织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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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委托的执法权必须是委托机关本身

  关于委托的执法权必须是委托机关本身(精选范文

  多篇)

  委托的执法权必须是委托机关本身3篇委托的执法权必须是委托机关本身城管执法委托书篇一:城管授权委托书(个人)授权委托书(个人)委托人: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__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现因年月日我在(地点)(事由:进行建设、运输建筑垃圾、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等)一事,委托(委托代理人,注明与委托人的关系,)代表我前往你局代为接受调查、处理相关事宜、签收法律文书等。该委托代理人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我,我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特此委托。委托人:日期:附:委托人、代理人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篇二:行政执法委托书模板

  山东省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示范文本)委托单位:__法定代表人:__受委托单位:__法定代表人:__为了进一步加强对__监督管理,规范__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确立行政执法委托机关与受委托机关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__法》、《__法》和《__法》的规定,__委托__按下列要求行使__行政执法权。一、委托执法范围负责__行政区域内__工作,直接查处__违法行为。二、委托执法权限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__的名义对__行为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一)行政检查权。按照__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__行为行使行政检查权。(二)违法行为制止权。对__行为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__有__行为,有权要求违法行为人立即改正或限期纠正,并向__报告。(三)部分行政处罚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法》、《__法》,对违法行为人直接给予行政警告、对个人处以__元以下或对法人(其他组

  织)处以__元以下行政罚款等行政处罚权。(四)提请行政处罚权。受委托单位发现违法行为不属于其法定职权

  或者委托职权范围的,应当提请委托单位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

  三、委托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法》、《中华人民共和国__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__办法》等。四、委托执法责任(一)委托单位责任1.指导和监督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单位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2.对受委托单位因违法导致案件错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单位承担,委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后,可以根据受委托人的过错责任大小,依法予以追偿;3.对受委托单位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予以纠正或者撤销;受委托单位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委托单位可以解除委托执法协议;4.委托单位应组织受委托单位执法人员参加市或县(市、区)政府法制部门组织的执法资格培训及相关业务学习,并为其申办行政执法证件;5.委托单位为受委托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及规范的行政执法文书;(二)受委托单位责任

  1.受委托单位只能在委托权限和范围内以委托单位的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2.受委托单位在履行行政执法行为时,必须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并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3.受委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委托单位委托的行政执法行为;

  4.主动接受委托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参与和配合委托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

  5.及时向委托单位书面报告在委托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6.受委托单位以自己的名义执法或者超越委托权限,乱施行政处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受委托单位自行承担。五、委托期限从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本委托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之后,每__年由委托单位进行一次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委托书;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委托。本委托书一式四份,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各执一份,另两份分送__(上机主管部门)和__(同级政府法制部门)备案。委托单位(盖章)受委托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

  篇三:行政执法委托书行政执法委托书委托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受委托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为规范(行政执法类别)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确立行政执法委托单位与受委托单位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法律依据名称)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委托单位)委托(受委托单位)按下列要求行使行政执法权。一、委托执法范围宁波市北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二、委托执法权限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执法权限范围内以(委托单位)的名义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行使下列行政执法权:(一)行政检查权。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行使行政检查权,收集相关证据,并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等文书。(二)违法行为制止权。对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或个人有违法行为的,有权要求立即改正或限期改正,出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和《整改复查意见书》等文书,并向委托单位报告。必要时经委托单位批准,可采取抽样取证、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查封(扣押)等措施。(三)提请行政处罚权。受委托单位发现违法行为需要进行行政处罚

  的,有权提请委托单位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三、委托执法责任(一)委托单位责任1、指导和监督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单位名义实施行

  政执法行为。2、受委托单位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单位

  承担,委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后,可以根据受委托人的过错责任大小,依法予以追究。

  3、对受委托单位违法或不适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予以纠正或者撤销;受委托单位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委托单位可以解除委托执法协议。

  4、委托单位应组织受委托单位执法人员参加相关的执法资格培训及相关业务学习,并为其申办行政执法证件。

  5、委托单位为受托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及规范的行政执法文书、表格。

  (二)受委托单位责任1、受委托单位只能在委托权限和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行为。2、受委托单位在履行行政执法行为时,必须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并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执法行为。3、受委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委托单位委托的行政执法行为。4、主动接受委托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参与和配合委托单位的行政执

  法工作。5、严格按照委托执法的有关规定,以委托单位的名义制作行政执法

  文书。6、建立相关的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和行政执法相关制度。7、及时向委托单位书面报告在委托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9、受委托单位以自己的名义或者超越委托权限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所

  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受委托单位自行承担。四、委托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本委托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

  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之后,每年由委托单位进行一次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委托书;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委托。

  五、本委托书一式四份,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各执一份,另两份分送(委托单位的上级业务行政主管部门)和北仑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委托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受委托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篇四:行政执法授权委托书行政执法委托书编号:__委托机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址:芷江侗族自治县东紫巷法定

  代表人:职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被委托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根据《行政处罚法》第18条和怀政办函67号文件规定,经研究,本机关决定将(委托的行政执法事项)对乡(镇)辖区内卫生院、药店、诊所、村卫生室、医务室、学校(幼儿园)食堂、各类餐饮业的部分行政执法职权委托给(被委托单位的名称)乡(镇)人民政府实施。委托权限:检查权、调查取证权、制做法律文书权、督促销毁过期产品、报告职责及其它职责。委托期限:自年8月11日起至年12月1日止。被委托单位应在委托权限内进行行政执法,并接受委托机关的监督。被委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行政执法。委托机关:(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被委托单位:(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本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给被委托单位,一份由委托机关存档,一份报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篇五:行政执法委托书行政执法委托书编号:委托机关: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

  被委托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根据《行政处罚法》第18条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规定,经研究,本机关决定将(委托的行政执法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给(被委托单位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实施。委托权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被委托单位应在委托权限内进行行政执法,并接受委托机关的监督,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委托机关承担。被委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行政执法。委托权限仅在委托期限内有效。委托机关:(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被委托单位:(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本委托书一式四份,一份给被委托单位,一份由委托机关存档,一份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一份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篇六:行政执法委托书

  __委托书委托人:__市__区__局法定代表人:__职务:局长地址:__受委托人:法定代表人:职务:队长地址:__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条规定,我局委托经编制部门《__通知》(__)批准设立的__以我局名义,并在属于我局__职权范围内,实施__。委托书有效期自__年8月1日起至__年7月31日止二〇一三年八月一日备注:本委托书一式两份,一份留存__部门,一份交事业编制__机构。篇七:行政执法__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委托单位名称:所在地址:法人代表姓名:职务:受委托人姓名:性别:电话: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现委托就我单位有关事宜,作为我方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1.代为接受贵局询问,调查;2.代为签收相关法律文书;3.代为签署相关法律文书;4.代为执行相关行政处罚;5.代为行使或放弃陈述、申辩、听证权利;

  6.代为行使其他相关权利和义务;委托有效期之日起至执行事项完成之日止。委托单位:(印章)年月日篇八:行政执法委托书样式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委托书(样式)委托单位:__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受委托单位:__安全生产管理机构(__安全生产监察中队)委托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将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责令改正、暂时停产停业和停止使用、简易程序处罚的行政执法权,委托给受委托单位代为行使。上述委托事项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委托期间,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均应做到以下要求:1、委托单位应当监督、指导受委托单位依法行使委托的行政执法权;2、委托单位应当对受委托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行政行为承担法律责任;3、受委托单位应当接受委托单位的监督和指导;4、受委托单位应当依法行使委托的行政权力,不得越权行政。超委托范围的行为,受委托单位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5、受委托单位不得将委托权再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行使;6、受委托单位须定期参加由委托单位组织的思想政治学习、专业知识和法制业务培训;7、受委托单位违法、违纪行使委托权的,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委托单位:(印章)受委托单位:(印章)年月日年月日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委托单位存档,另一份由受委托单位存档。篇九:行政执法委托书行政执法委托书×农委字(__)第号为了规范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及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农业行政执法的管理和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经研究,决定将农业行政执法中的以下执法权,委托给__县__单位办理。具体委托事项如下:一、根据《农业法》、《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环境保护法》和《水土保护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负责全县肥料的登记管理及监督检测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及监测。二、依法配合司法部门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的案件,主持或配合有关部门调解农业民事争议案件。三、负责执法案件的统计和材料汇总工作。四、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五、委托期限:__年月日201年月日。在__县行政管理辖区

  内,受委托组织必须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办理委托事项,并接受委托机关监督,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委托机关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组织不得将委托事项再委托给等三人。委托权仅在委托期限内有效。

  委托机关名称:(盖章)受委托组织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姓名:(盖章)法定代表人姓名:(盖章)年月日年月日篇十:行政执法委托书(样本)行政执法委托书(样本)委托机关:受托机关:一、委托事项(权限)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给付、行政收费、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等行政执法权限。委托事项必须明确具体,切忌笼统的描述。例如一城区卫生局对镇卫生院的委托事项(权限):1、负责本地卫生法制宣传;2、协助城区卫生监督所开展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经营性监督检查及组织从业人员的体检、培训;3、协助城区卫生监督所开展医疗服务、血液安全和传染病防治的监督检查;4、协助城区卫生监督员对卫生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对危害或可

  能危害人群健康的行为、物品或场所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城区卫生监督所。

  。二、委托机关职权依据委托行政执法权限的,委托机关应提供其职权来源依据;需委托行政处罚权的,还须提供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三、委托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四、委托权限的管辖范围不能超过受托机关所管辖的行政区域范围。五、受委托方的义务受委托单位应当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办理委托事项,定期向委托机关报告上述事项的办理情况,并接受委托机关的监督。受委托单位不得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第三者。委托权仅在委托期内有效。六、法律责任1、委托方对受委托方在委托范围内的行政执法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2、受委托方承担超越权限范围的行政执法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七、本委托书经委托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八、本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机关、受托机关各执一份,由委托机关报本级法制机构备案一份。委托机关(印章):受委托机关(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的执法权必须是委托机关本身委托行政执法协议书委托单位:昭通市农业局法定代表人:卢登富受委托单位:昭通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法定代表人:曾文刚为改革昭通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理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关系,进一步规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行为,依法确立行政执法委托机关与受托机关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畜禽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昭通市农业局委托昭通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依法行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权。一、委托权限1、负责依法查处违反农业法律、法规的行政案件。对昭通市种畜禽管理、农药管理、兽药管理、肥料管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赤水河自然保护区管理、渔业水域污染、渔业养殖、渔业捕捞、渔业船舶、农产品产地、农产品生产、农产品流通、乡镇企业管理、农业科技教育和农业知识产权管理、农业野生植物、水生野生动物、草原、耕地、转基因生物、生态农业等方面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和行政检查

  权;对违反规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进行行政处罚;2、指导县区农业综合执法工作;3、依法配合司法部门查处违反农业法律、法规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

  件,主持或配合有关部门调解农业民事争议案件;4、负责农业执法案件的统计工作;5、市农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委托行政执法内容1、对违反渔业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9项)2、野生水生动物保护行政处罚(8项)3、水污染防违法行为行政处罚(3项)4、违反自然保护区规定的行政处罚(7项)5、对渔业船舶检验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4项)6、违反农业环境保护的行政处罚(8项)7、对违反食用菌菌种等管理的行政处罚(5项)8、反农药管理行为的行政处罚(17项)9、违反肥料管理行为的行政处罚(2项)10、违反无公害农产品管理行为的行政处罚第89项11、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行为的行政处罚(10项)12、对违反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的行政处罚(3项)13、对违反国务院特别规定的规定的处罚(4项)14、违反植物新品种保护管理行为的行政处罚(5项)15、违反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行为处罚(5项)

  16、对违反园艺植物新品种管理的行政处罚(2项)17、违反农业生态和野生植物保护行为的行政处罚(5项)18、违反兽药管理行为的行政处罚(12项)19、违反畜牧管理行为的行政处罚(14项)20、违反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行为的行政处罚(15项)21、违反草原管理行为的行政处罚(10项)具体处罚事项详见《昭通市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目录》三、委托执法责任(一)委托单位责任1、指导和监督受托单位在委托权限和委托行政执法事项范围内以委托单位名义依法实施行政执法;2、对受托单位在委托权限和委托行政执法事项范围内行使行政执法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单位承担,委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后,可根据受托人的过错责任大小,依法予以追偿;3、对受托单位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予以纠正或者撤销,委托单位可以解除委托执法协议;(二)受托单位责任1、受托单位只能在委托权限和委托行政执法事项范围内以委托单位名义依法实施行政执法;2、受托单位在实施行政执法时,必须出示有效行政执法证件,并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执法;3、受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委托单位委托的

  行政执法;4、受托单位超越委托权限,乱施行政处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受托

  单位承担;四、委托期限从2011年6月1日至2012年12月30日止。本委托书经双方法定

  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之后,每两年由委托单位进行一次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委托书;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委托。

  五、本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各执一份,另一份送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委托单位(盖章)受委托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委托的执法权必须是委托机关本身如何维护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权威邹慧茹【期刊名称】《科技展望》【年(卷),期】2015(000)013本文从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权威的内涵、我国行政执法机关执法现状以及维护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权威的意义和提高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权威的措施几个方面探讨了如何维护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权威以及怎样有效提高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权威。【总页数】1页(243-243)

  【关键词】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权威;维护邹慧茹【作者单位】中共朝阳县委党校,辽宁朝阳__【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相关文献】1.维护民警执法权威的路径探究——以《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为视角[J],程逸凡2.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J],3.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J],4.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树立行政机关执法权威[J],陈浪5.保障民警依法履职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公安部制定出台《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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