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除党籍和出党的区别(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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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除党籍和出党的区别(8篇)

2022-11-18 20:10:03 来源:网友投稿

开除党籍和出党的区别(8篇)开除党籍和出党的区别  党课讲稿:处理与处分,有什么区别  什么是处理,什么是处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条,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开除党籍和出党的区别(8篇),供大家参考。

开除党籍和出党的区别(8篇)

篇一:开除党籍和出党的区别

  党课讲稿:处理与处分,有什么区别

  什么是处理,什么是处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条,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这里同时提到了处理和处分,对党组织违纪行为应当给予纪律处理,对党员的违纪行为应当给予纪律处分。对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有两种:改组和解散。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包括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此外,党组织根据党章党规党纪的规定,对违纪党员也可以适用党纪处分以外的处理方式,这些处理方式主要有:(1)批评教育;(2)通报;(3)诫勉;(4)组织处理(包括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5)除名(即取消党员资格和党籍,是党内的一种组织措施,不是纪律处分);(6)收缴或责令退赔违纪所得的经济利益;(7)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纠正违纪所得的其他利益。对党组织的非党纪处分处理方式主要有责令作出检查和进行通报批评两种。下面,结合两个实际发生的案例来说说处理和处分会产生哪些影响。案例1: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委宣传部在招商引资

  中接待客商刘某、颜某一行时,购买价值2000元的白酒一箱用于接待活动,后从县委宣传部工作经费中报销。泗阳县纪委发现该问题后,对分管接待工作的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张某进行提醒谈话、对直接执行接待工作的县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徐某进行诫勉谈话。泗阳县纪委通过及时的处理,对党员干部早提醒、早教育,防微杜渐。

  案例2: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环保局副局长宋某在分管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期间,工作不细不实,致使双桥水源地保护区出现船只停靠问题而被生态环境部督查发现并通报。宋某作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分管领导,在工作中不负责任,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较大损失,泗阳县纪委给予宋某党内警告处分。

  处理会产生哪些影响?1.对党组织的纪律处理的影响(1)改组。对于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2)解散。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对其进行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予以劝退或者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以追究。2.对党员的非党纪处分处理方式的影响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的12项批评教育类组织措施中,除诫勉谈话6个月影响期内不得提拔和重用外,其他措施不影响党员干部职务晋升、工资待遇。比如,上文案例提到的泗阳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张某受到提醒谈话处理,该处理不影响其职务晋升和工资待遇。泗阳县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徐某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其在6个月内不得提拔和重用。组织处理,包括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会对党员干部的任职产生影响,随之会对工资待遇产生影响。比如,调离岗位一年内不得提拔;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提拔;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拔。除名,虽然不是纪律处分,但是会取消党员资格和党籍。收缴或责令退赔违纪所得的经济利益,会对党员的经济利益产生影响。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纠正违纪所得的其他利益,会对经济利益以外的其他利益产生影响。

  处分对党员干部产生哪些影响?1.警告。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比如,上文案例提到的泗阳县环保局副局长宋某受到警告处分,其在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2.严重警告。按照2018年党纪处分条例,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

  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但是,如果违纪行为的实体依据是适用2003年党纪处分条例,那么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影响期是一年。

  3.撤销党内职务。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一个或者几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一个职务,必须撤销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两个以上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依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者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由于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而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工作及其他有关待遇等相应变更手续。

  4.留党察看。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应当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

  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的,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

  5.开除党籍。开除党籍是党内的最高处分。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也不得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篇二:开除党籍和出党的区别

  除名、劝退党员和开除党籍三者有什么不同?其手续分别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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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名、劝退党员和开除党籍,虽然都是对党员的党籍处理,都是为了保证党员质量、纯洁党的组织、提高党的战斗力而采取的一种组织手段,但是三者是有原则区别的。

  除名,就是取消党员资格和党籍。它是党内组织处理的一种方式,但不是纪律处分。在自行脱党、自愿退党、劝退出党三种组织处理方式中,都涉及除名的问题。党章规定,对有下列情况的党员,应予除名:第一,对要求退党的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第二,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第三,对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应作为自行脱党处理。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劝党员退党,是通过劝告,使那些经过教育帮助仍不合格的党员自愿退党。劝退出党不属党纪处分。而开除党籍是指党组织对违纪党员取消其党籍,将其开除出党的一种纪律处分,它是党内最重的纪律处分,适用于严重违纪,已丧失共产党员条件的党员。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5条规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党员,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这里所谓“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是指党组织不允许被开除党籍的党员自受到处分之日起五年内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被除名党员所在党支部应向上级党组织报送《关于对×××作党内除名处理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被除名党员的简历、作出除名处理的原因、党支部对其进行教育的情况及本人对自己存在问题的认识态度,支部大会讨论的意见及决定。被劝退出党的党员,党支部一般应向上级党组织报送下列材料:支部党员大会关于对某党员作劝退处理的决定;对被劝退出党的党员的表现情况的证明材料;本人检查和被劝退出党的意见;党支部对本人意见的说明;《关于劝×××同志退党的报告》。党员被劝退出党的时间,应从上级党组织批准之日算起。被劝退的党员的《入党志愿书》应同其他处理材料一起存档。对党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时,根据党章第40条的规定,必须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也就是说,只有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后,才能使开除党籍处分生效执行。

篇三:开除党籍和出党的区别

  什么是党的纪律1、什么是党的纪律?什么是党的纪律?答:党的纪律就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2、党的纪律的种类大致有几种?、党的纪律的种类大致有几种?答: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财经纪律,人事纪律,宣传纪律,保密纪律和外事纪律等。3、党的纪律的主要特征是什么?、党的纪律的主要特征是什么?答:一是靠党员的自觉性来维持;二是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三是具有强制性;四是自觉纪律与铁的纪律的辩证统一。4、党纪与政纪、国法的区别是什么。、党纪与政纪、国法的区别是什么。答:党纪与政纪、国法是三个性质不同的概念,不能混淆。党纪是由党制定的,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纪律;政纪是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每个国家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的纪律;国法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全体公民必须遵守的法律。三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共产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也是公民,因此,国法对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政纪对担任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更具约束力。5、党的纪律的作用体现在哪些方面?、党的纪律的作用体现在哪些方面?答: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即:党的纪律是执行党的路线的保证;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巩固党和人民

  群众密切联系的重要条件。6、什么叫违反党的纪律?、什么叫违反党的纪律?答:违反党的纪律就是党的组织或党员违反党章、党内法规、党的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的规定,应当给予党纪追究和处分的行为。7、什么叫党纪处分?其实质是什么?、什么叫党纪处分?其实质是什么?答:党纪处分是指党的组织依据党章和《党纪处分条例》的规定,对党内违纪行为作出的纪律处罚。其实质是为了保持党的无产阶级先锋队的性质。8、党纪处分的目的是什么?、党纪处分的目的是什么?答:目的在于教育党员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和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9、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几种?、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几种?答;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10、、受党内警告和严重警告处分的党员几年内不得提升党内外职务?内外职务?答:一年内。11、、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几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高于原任职务?

  答:两年内。12、、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违纪党员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如何处理?任党内职务的,应如何处理?答:一般应给子严重警告处分,并可以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13、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与免职处理有何区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与免职处理有何区别?答:撤销职务是一种纪律处分,免职则属于任用干部的一种制度,不是纪律处分。14、、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几年内不得在党内外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高于原任职务?得在党内外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高于原任职务?答:两年内。15。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察期间是否有表决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察期间是否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答:没有。16、、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担任的党内外职务应如何处理?答: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其担任的党外领导职务,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予以撤销。17、、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察期间又犯有其他应受在留察期间又犯有其他应受党纪处分的错误的,应如何处理?党纪处分的错误的,应如何处理?答:应当开除党籍。18、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的党龄应如何计算?、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的党龄应如何计算?

  答:在恢复其党员权利后,留党察看期间的党龄应连续计算。19、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几年内不得重新人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几年内不得重新人党?答: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20、开除党籍与清除出党有什么区别?、开除党籍与清除出党有什么区别?答:二者都是为了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从这一点讲没有本质区别。开除党籍是党内的最高纪律处分,适用于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且丧失了党员条件的党员。清除出党通常是对那些混入党内的叛徒、特务、反革命分子和党内腐败分子等所采取的一种组织措施。二者之间由于被处理的对象的错误和问题性质不同,又有一定区别。犯严重错误被开除党籍的人,经过长期考验和严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五年后可以重新入党。被清除出党的人,不得再重新入党。21、对党组织的纪律处分有几种?、对党组织的纪律处分有几种?答;有两种:改组和解散。22、改组处分适用于什么样的党组织?、改组处分适用于什么样的党组织?答:适用于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的领导机构。23、、受到改组处分的党组织的领导机构中的成员,除应当受到改组处分的党组织的领导机构中的成员,的成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者外,其他成员应如何处理?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者外,其他成员应如何处理?答:应作为自然免职处理。由上级党组织任命或由相应的

  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新的领导机构成员。24、解散处分适用于什么样的党组织?、解散处分适用于什么样的党组织?答:适用于全体或多数党员严重违反党的纪律的党组织。25、对受到解散处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如何处理?、对受到解散处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如何处理?答:应当逐个审查。错误严重,丧失党员条件的,开除其党籍;不起党员作用,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不予登记宣布除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予以重新登记,对其中犯有错误的,还应当根据其错误性质、情节,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26、什么叫免予处分?、什么叫免予处分?答:免予处分是指党员违反了党的纪律,对照《党纪处分条例》应当受到党纪处分,但由于错误较轻,且具有可以免予处分的情节,党组织对其免去应给予的党纪处分。27、对犯错误党员免予党纪处分的,应如何处理?、对犯错误党员免予党纪处分的,应如何处理?答:应作出书面结论。28、党员受处分的时间应从什么时间算起?、党员受处分的时间应从什么时间算起?答:应从上级党委或纪委批准之日算起。29、什么叫故意违纪和过失违纪?、什么叫故意违纪和过失违纪?答:故意违纪就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过失违纪就是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结果,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

  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结果。30、对二人以上共同违纪的处理原则是什么?、对二人以上共同违纪的处理原则是什么?答:对为首者,除《党纪处分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以外,应从重处分;对其他成员应根据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相应的处分。31、对于在经济方面二人以上共同违纪的处理原则是什、么?答:应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所起的作用、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相应的处分;对违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违纪集团违纪的总数额给予处分;对其他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亦应按共同违纪总数额给予处分。32、合并处理的原则是什么?、合并处理的原则是什么?答:一是限制加重原则。即按所犯数种错误应受到的最高处分再加重一档给予处分。二是吸收原则。即如果其中一种错误应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无法加重,只能给予开除党籍处分。33、什么叫从轻、减轻处分?、什么叫从轻、减轻处分?答:从轻处分是指在《党纪处分条例》规定的所犯错误应受处分的幅度以内选择较轻的处分种类给予处分;减轻处分是指在《党纪处分条例》规定的所犯错误应受处分的幅度以下,减轻一档给予处分。34、什么叫从重、加重处分?、什么叫从重、加重处分?

  答;从重处分是指在《党纪处分条例》规定的所犯错误应受处分以内选择较重的处分种类给予处分;加重处分是指在《党纪处分条例》规定的所犯错误应受处分以上加重一档给予处分。35、从轻、减轻处分的主要情节有哪些?、从轻、减轻处分的主要情节有哪些?答:主要情节有:主动交待错误事实的;主动检举同案人问题经查属实的;主动挽回损失或有效地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有其他立功表现的;《党纪处分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36、从重、加重处分的主要情节有哪些?、从重、加重处分的主要情节有哪些?答;主要情节有:伪造、销毁、藏匿证据的;包庇同案人的;强迫、唆使他人违反纪律的;串供或阻止他人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有其他干扰、妨碍组织审查行为的;《党纪处分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37、什么是主动交待?、什么是主动交待?答:犯错误党员在组织初核前向组织交待自己的问题,或者在组织检查其间题期间交待组织没有掌握的问题的,叫主动交待。38、主动交待必须具备哪三个条件?、主动交待必须具备哪三个条件?答:一是必须是自动向组织交待的;二是要如实交待自己的违纪事实;三是对主动交待出的实际存在的违纪事实,不得推翻,不得制造假象、欺骗组织、隐瞒错误。

  39、党员因违法法犯罪,一律开除党籍的主要情形有几、党员因违法法犯罪,种?答:有八种。(1)因危害国家安全被依法判处刑罚的;(2)因经济方面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的;(3)因其他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的;(4)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5)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6)畏罪逃往国外、境外和外国驻华使(领)馆的;(7)依法被劳动教养的;(8)《党纪处分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40、党员因违法犯罪,应当开除党籍,但在政治上、工作、党员因违法犯罪,应当开除党籍,但在政治上、上一贯表现较好,在群众中未造成恶劣影响的,上一贯表现较好,在群众中未造成恶劣影响的,须给予留党察看处分的情形有几种?察看处分的情形有几种答:有三种:(1)除危害国家安全和经济方面犯罪以外的故意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或被判处管制、拘役,未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2)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其他较轻刑罚的;(3)《党纪处分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41、党员因违法犯罪,给予留党察看处分的,留察期应从、党员因违法犯罪,给予留党察看处分的,什么时间计算?什么时间计算?答:应从刑满释放之日起计算。在服刑期间停止过组织生活。42、什么是党的政治纪律?、什么是党的政治纪律?

  答:党的政治纪律是指《党纪处分条例》所规定的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等方面的行为规范。43、、违反党的政治纪律错误的构成,违反党的政治纪律错误的构成,必须具备哪些要件?必须具备哪些要件?答:必须具备:违反党的政治纪律错误所侵害的客体,(1)是党在政治上的高度统一;(2)行为人必须具有党的政治纪律所禁止的危害党在政治上高度统一的行为;(3)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主体是有责任能力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和党的组织;(4)违纪者实施这种违纪行为时,在主观上是故意的。44、党的政治纪律的任务是什么?、党的政治纪律的任务是什么?答:党的政治纪律的任务是:约束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政治活动,维护党的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全党在政治上的高度一致和党的基本路线、政治目标的实现。45、、公开发表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论错误的特征是什么?公开发表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论错误的特征是什么?答:一是在政治立场上,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二是在客观上具有公开发表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行为。46、、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言论错误的特征是什么?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言论错误的特征是什么?什么答:一是在主观上具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故意;二是有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的行为。

  47、党员公开发表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反对四项基、党员公开发表文章、演说、宣言、本原则的,应给予什么党纪处分?本原则的,应给予什么党纪处分?答: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48、、党员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言论的,党员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言论的,应给予什么党纪处分?党纪处分?答:情节较轻的,应给予党内警告和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经教育仍坚持错误不改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49、、故意为叛逃人员提供方便条件的党员,故意为叛逃人员提供方便条件的党员,应给予什么党纪处分?纪处分?答:应给子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50、什么是党的组织、人事纪律?、什么是党的组织、人事纪律?答:党的组织、人事纪律是指党章、准则和其他党内法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受《党纪处分条例》保护的,有关党和国家组织、人事工作的原则、规定和制度的统称。51、组织、人事类错误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组织、人事类错误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答:这类错误的主体是具有责任能力,同时具备某些特定的身份、职务和权力的正式党员和党的组织。犯这类错误的党员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的;这类错误所侵害的客体是组织、人事工作的原则、规定和制度所表现出来的党内关系和党内生活的秩序。52、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规定,将不称职、不符、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规定,将不称职、

  合条件的人安排到领导岗位的,应给予什么党纪处分?合条件的人安排到领导岗位的,应给予什么党纪处分?答:情节较重的,给子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53、以不正当的手段和方式,谋求本人、配偶、子女出国、以不正当的手段和方式,谋求本人、配偶、(境)的,应给予什么党纪处分?应给予什么党纪处分?答;应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严重损害党和国家利益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54、什么是财经纪律?、什么是财经纪律?答:财经纪律是党和国家为了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全民与集体、国家、企业和职工之间的关系而制定的财经政策和财经制度,它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所属工作人员在财政、财务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55、什么是经济类错误?、什么是经济类错误?答:经济类错误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扰乱、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利用职务上便利或其他方式非法获取公私财物或其他经济利益,挥霍浪费国家集体资财,破坏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依照《党纪处分条例》应当受到党纪追究和处分的行为。56、处理经济类错误案件应注意几个什么问题?、处理经济类错误案件应注意几个什么问题?答:(一)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二)要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特别是刑法中关于经

  济犯罪有关规定和相应的刑法理论;(三)要牢固树立党纪意识,正确区分党纪规定的经济类错误与国家法律规定的经济犯罪,防止出现以法代纪的现象。57、经济类错误行为侵害的客体包括哪四个方面?、经济类错误行为侵害的客体包括哪四个方面?答:(一)社会主义社会的财产关系;(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三)党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四)党和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58、什么是贪污错误?、什么是贪污错误?答:贪污错误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经手、管理国家财物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59、什么是受贿错误?、什么是受贿错误?答:受贿错误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其他从事公务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而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60、什么是索贿错误?、什么是索贿错误?答:索贿错误是指受贿人采取公开或暗示的强制手段,主动要求对方提供并接受对方财物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61、什么是行贿错误?、什么是行贿错误?答:行贿错误是指为使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谋取利益,而非法付给财物的行为。62、什么是介绍贿赂错误?、什么是介绍贿赂错误?

  答:介绍贿赂错误是指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进行勾通、撮合,使行贿、受贿行为得以实现的行为。63、索贿、受贿的基本特征是什么?、索贿、受贿的基本特征是什么?答:其基本特征是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行贿人谋取利益,而非法索取接受对方财物。64、什么是亲属收受贿赂错误?、什么是亲属收受贿赂错误?答:即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家庭成员接受他人财物,未能证实行为人本人知道的行为。65、什么是侵占错误?、什么是侵占错误?答:侵占错误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或职工及其他企业职工中的共产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66、什么是非法占有错误?、什么是非法占有错误?答:非法占有错误是指利用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非法占有非本人经营的国家、集体或个人财物,或以购买物品时象征性地付少量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国家、集体或个人财物,或无偿、象征性地付少量报酬使用劳动力的行为。67、非法占有错误具体表现有哪四种?、非法占有错误具体表现有哪四种?答:(一)直接无偿占有的方式;(二)购买物品时,只象征性地付少量现金;(三)占用劳动力,象征性付少量报酬;(四)将本人或亲属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到下属或其他单

  位报销。68、什么是走私错误?、什么是走私错误?答:走私错误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逃避海关监督、检查,偷逃关税,破坏国家对外贸易管制的行为。69、什么是扰乱市场秩序错误?、什么是扰乱市场秩序错误?答:扰乱市场秩序错误就是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违反国家经济管理法规,违反公平交易、正当竞争、合法经营等市场原则,利用各种不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70、什么是失职错误、什么是失职错误?失职错误答:失职错误是指在党和国家的各级机关、军队、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公司、集体企业和事业单位中的共产党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行为。71、失职错误的三个基本特征是什么?、失职错误的三个基本特征是什么?答:(一)违纪主体只能是党和国家的各级机关、军队、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公司、集体企业和事业单位中的共产党员;(二)客观上只能由与行为人的职务有密切联系的行为构成;(三)主观上主要由过失构成,也有间接故意和直接故意。72、什么是直接责任者?、什么是直接责任者?

  答: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73、什么是主要领导责任者?、什么是主要领导责任者?答: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74、什么是重要领导责任者?、什么是重要领导责任者?答: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主管的工作或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党员。75、失职类错误造成的损失可分哪三类?、失职类错误造成的损失可分哪三类?答:(一)人身伤亡;(二)经济财产损失;(三)给党和国家造成政治上的恶劣影响或给某一方面工作造成的损失。76、什么是直接经济损失和直接经济损失数额?、什么是直接经济损失和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答: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直接责任者的行为有直接关系而造成的财产毁损的实际价值。直接经济损失数额是指到立案时为止的实际损失数额(通过办案挽回的经济损失部分应计算为直接经济损失)。77、什么是间接经济损失?、什么是间接经济损失?答:间接经济损失是由直接经济损失引起和牵连的其他损失。78、什么是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错误?、什么是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错误?

  答:即侵犯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保护的党员权利、公民权利,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行为。79、什么是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错误?、什么是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错误?答:即党员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行为。80、什么是临危退缩,能救而不救错误?、什么是临危退缩,能救而不救错误?答:即不具有特定职责的党员在遇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不愿牺牲自己的利益,临危退缩、能救而不救的行为。8l、什么是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类错误?、什么是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类错误?答:即妨害国家机关对社会的管理活动,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82、、在对外交往中接受的礼品,在对外交往中接受的礼品,按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归为己有的,应如何定性处理?不交公归为己有的,应如何定性处理?答:应以贪污论处,根据其数额和情节,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57条处理。83、、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党员挪用公款不退还的,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党员挪用公款不退还的,应如何定性处理?性处理?答:应以贪污论处;根据其情节和数额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57条处理。84、企业职工中的党员,利用职务或工作便利,挪用本企、企业职工中的党员,利用职务或工作便利,业资金不退还的,应怎样定性处理?业资金不退还的,应怎样定性处理?

  答:应以侵占论处,根据其情节和数额,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58条处理。85、党员脱离组织出国(境)不归,但没有反对党和社会、党员脱离组织出国(不归,主义祖国言行的,应如何处理?主义祖国言行的,应如何处理?答:应停止其党籍;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应按自行脱党处理,给子党内除名;不满6个月又自动回归的,应根据其情节,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86、某局长(党员)盲目批准签订采购合同,购进不合格、某局长(党员)盲目批准签订采购合同,产品,造成重大损失,经查实,他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产品,造成重大损失,经查实,他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应给其什么党纪处分?其什么党纪处分?答;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87、某办案人员接受被检查人亲属送的钱、物计2000元、某办案人员接受被检查人亲属送的钱、后,泄露案情,使案件查处工作受到妨碍,应给其什么党纪泄露案情,使案件查处工作受到妨碍,处分?处分?答:应给予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88、某党员在经济方面违法违纪,被检查时有举报、揭发、某党员在经济方面违法违纪,被检查时有举报、他人违法违纪行为的表现,经查情况属实。他人违法违纪行为的表现,经查情况属实。这属于哪种处分情节?情节?答:属于从轻或减轻处分情节。89、某党员收受他人贿赂,在组织发现并立突检查后,他、某党员收受他人贿赂,在组织发现并立突检查后,交待了自己的问题,退出了赃款,交待了自己的问题,退出了赃款,党支部讨论对他的党纪处

  分的。认为这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分的情节,对不对?分的。认为这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分的情节,对不对?为什么?答:不对。因为按照《党纪处分条例》规定,立案前或组织未发现前主动交待,并积极退赃的,才属于从轻或减轻情节。该党员的情况只属于认错态度较好。90、违反党纪错误构成的四要素是什么?、违反党纪错误构成的四要素是什么?答:(一)违纪者必须是《党纪处分条例》中所规定的主体,即必须是违反党纪的党员或党组织;(二)违反党纪错误必须是违纪者出于故意或过失,即违纪者主观方面的过错;(三)违纪必须是违反《党纪处分条例》规定的行为,即具有客观要件;(四)必须是侵害一定客体的行为,即《党纪处分条例》所保护的党内关系和社会关系。91、违反党纪的主体指的是什么?答:是指违反了党的纪律的共产党员或党的组织。92、违反党纪错误的主观方面指的是什么?、违反党纪错误的主观方面指的是什么?答:指的是违反党纪的主体对于其所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危害结果所持有的心理状态。也就是通常说的动机和目的。93、违反党纪错误的客体是什么?、违反党纪错误的客体是什么?答:即《党纪处分条例》所保护的又被违纪者行为所侵害的党内关系和社会关系。94、违反党纪错误的客观方面指的是什么?、违反党纪错误的客观方面指的是什么?答:是指《党纪处分条例》所规定的,说明违纪者行为所

  侵害的某种客体受危害程度的诸多事实。95、什么是违纪错误事实?、什么是违纪错误事实?答:违纪错误事实是指客观存在的某一特定违纪案件的全部实际情况,它既包括违纪构成要件的基本事实,也包括直接影响错误危害程度的其他事实。具体内容包括错误事实、错误性质、错误情节和所造成的后果等。96、违纪错误性质指的是什么?、违纪错误性质指的是什么?答:指的是犯的什么错误,即根据违纪事实,应定的错误名称。97、什么是量纪的规定情节?、什么是量纪的规定情节?答:即《党纪处分条例》中明文规定的应当或可以从重、加重或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的情节,既包括《党纪处分条例》总则中规定的适用于各种违纪错误的情节,也包括分则中具体条款对某一具体违纪错误适用的情节。98、什么是量纪的参考情节?主要有哪几种?、什么是量纪的参考情节?主要有哪几种?答:量纪参考情节是根据处分违纪案件的基本原则,从办案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由纪检机关灵活掌握的,考虑适用从轻、减轻或从重。加重处分的情节。主要有:违纪动机;违纪手段;违纪的时间、地点;违纪行为侵害的对象;违纪者的一贯表现和认错态度等。99、认定党员重犯错误应具备的三个条件是什么?、认定党员重犯错误应具备的三个条件是什么?答:一是违纪者前次和这次所犯错误都属于故意违纪;二

  是违纪者以前因故意违纪受过处分;三是这次所犯错误也必须给予党纪处分的。100、处分党员的主要依据是什么?、处分党员的主要依据是什么?员的主要依据是什么答:一是依据违纪党员所犯错误事实,包括错误情节、性质及所造成的后果等:二是依据党的政策和党章、党纪处分规定等。101、为什么受处分党员必须在处分决定上签署意见?、为什么受处分党员必须在处分决定上签署意见?答:这是表明党组织严肃执纪的郑重态度,也是尊重党员权利的具体体现。作为受处分党员应该珍惜这种权利,实事求是地表明自己的态度。拒绝签署自己的意见是不对的。l02、受处分党员拒绝在处分决定上签署意见怎么办?、受处分党员拒绝在处分决定上签署意见怎么办?答:遇到这种情况,党组织要再认真核查一下认定的错误事实是否有出入,定性和措词是否准确,处分是否恰当。对本人提出的合理意见应当采纳。如果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分恰当,手续完备,经批评教育仍不签署自已意见的,不影响对其的党纪处理,可以按规定上报审批。上报时应说明本人不签署意见的情况,并附上谈话记录。103、党纪处分的程序有哪些?、党纪处分的程序有哪些?答:(一)对违纪党员所犯的错误事实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写出调查报告,同本人谈话,听取本人对错误事实的说明和申辩。(二)除特殊情况外,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党员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按照规定逐级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三)党员支部大会讨论对党员处分时,应通知受处分党员出席会议,允许本人申辩,也允许他人替他申辩。(四)支部大会通过处分决定后,应将处分决定和所依据的错误事实材料同本人见面,并让本人签署意见后报上级党组织。(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及本人对处分有不同意见的,批准处分的党组织在审理过程中,应派人或委托下级党组织同本人谈话,听取本人的意见。(六)上级党组织批准对党员的处分时,必须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形成决定后,及时下达处分批复。下级党组织接到处分决定批复后,应及时在适当范围内宣布,并通知受处分党员本人参加。(七)对受处分党员需要同时给予行政处分的,应当建议给予行政处分,由行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行政处分手续。104、支部大会处分党员的程序有哪些?、支部大会处分党员的程序有哪些?答:(一)应通知犯错误党员本人参加会议;(二)由支委成员或调查组人员介绍调查结果,提出定性处理意见;(三)受审查党员本人检查或申辩;(四)全体党员发表意见,进行讨论,而后由主持人正式提出定性和处理意见,.由出席会议的正式党员(包括犯错误党员本人)进行表决通过;(五)将表决结果形成文字决定,让受处分党员在决定上签署本人意见后,报上级党委审议。105、贸部大会在表决给违纪党员党纪处分时,本人是否、贸部大会在表决给违纪党员党纪处分时,有表决权?有表决权?

  答:有表决权。106、在什么特殊情况下,县和县级以上党委、纪委可以、在什么特殊情况下,县和县级以上党委、直接决定处分党员?直接决定处分党员?答:一是犯错误党员由于工作机密程度较大,不宜由党员大会讨论;二是党的基层组织瘫痪或该党组织领导同犯错误党员有直接牵连;三是县和县级以上党委或纪委直接查处的有其他特殊原因的案件;107、查处党员违纪案件一般要经过哪些程序?、查处党员违纪案件一般要经过哪些程序?答:一般要经过立案、调查核实、定性处理、材料归档四个程序。108、案件承办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应当回避?、案件承办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应当回避?当回避答:一是本案被检查人的亲属;二是本案的举报人和主要证人;三是本人或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四是与本案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查处案件的。109、案件调查报告的具本内容有哪些?、案件调查报告的具本内容有哪些?答:调查报告的内容包括。立案依据和调查工作的概况,犯错误人的简历,查证核实他事实及对错误性质的认定,有关人员的责任,被检查人对待错误的态度和处理建议等。110、同犯错误党员本人的见面材料的内容是什么?、同犯错误党员本人的见面材料的内容是什么?答:即作为处分依据的、综合起来的错误事实、错误性质、后果及所负责任。111、案件性质难以认定的问题应如何处理?、案件性质难以认定的问题应如何处理?

  答;应用写实的办法进行处理。112、处理党员违纪案件的基本要求是什么?其含义指的、处理党员违纪案件的基本要求是什么?什么?什么?答;基本要求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分恰当,手续完备。事实清楚指的是违纪党员的错误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主观原因及后果、有关人员的责任认定的结论等方面的表述必须真实、具体、准确和完整。证据确凿是指主要错误情节必须有符合客观真实情况的充分的证据加以认定,准确无疑;定性准确是指对错误性质的认定,要完全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和《党纪处分条例》规定的精神;处分恰当是指根据错误事实、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等,依照《党纪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恰当的党纪处分;手续完备是指在查处案件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上报审批案件时,要做到材料齐全。113、对党员不服党纪处分的申诉必须按什么原则处理?、对党员不服党纪处分的申诉必须按什么原则处理?答:必须按全错全纠,部分错部分纠,不错不纠的实事求是原则处理。114、报批案件须报卿些材料?、报批案件须报卿些材料?答:(1)呈报审批的请示;(2)处分决定;(3)错误事实的调查报告和主要证据材料;(4)有关的各级党组织或纪委的审查意见;(5)犯错误党员的检查材料和对处分决定的意见;(6)党组织对本人不同意见的说明材料。

  115、报批复查案件应报哪些材料?、报批复查案件应报哪些材料?答:(1)复查报告和主要证据材料;(2)复查处理决定及有关党组织的意见;(3)受处分党员的意见和党组织对本人不同意见的说明;(4)原处分决定、调查报告及主要证据材料;(5)受处分党员的申诉材料。116、党组或纪检组是否有处分党员的决定权和批准权?、党组或纪检组是否有处分党员的决定权和批准权?答:党组和纪检组是上级党委和纪委的派出机构,不是一级党委和纪委,没有对党员党纪处分的决定权和批准权。117、、怎样理解和执行“撤销党内职务和向党外组织建议撤怎样理解和执行撤销党内职务和向党外组织建议撤销党外职务”的规定?销党外职务的规定?的规定答:撤销党内职务和向党外组织建议撤销党外职务,是完整的内容,都具有纪律效力。当在党外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犯了错误,需要撤销其党外领导职务时,党组织在对他进行党纪处分的同时、应当向党外组织提出撤销其党外领导职务的建议,并将此建议写进党纪处分决定中,由党外组织按政纪处分的规定程序办理政纪处分手续。118、在一个案件中,需要给几个职务不同的党员的党纪、在一个案件中,处分时,应如何办理手续?处分时,应如何办理手续?答:一般应一起报到能够批准其中职务最高的党员以纪律处分的党组织批准、但也可以统一研究后,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批,办理审批手续。119、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在支部大会讨论之前,是否需、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在支部大会讨论之前,

  要经党小组讨论?要经党小组讨论?答:在支部大会讨论之前,受处分党员所在党小组可以进行讨论,提出意见,但不能作出处分决定。120、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体作出错误决定,严重违反党的、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体作出错误决定,纪律的,应当怎样处理纪律的,应当怎样处理?答: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体作出错误决定,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除应由该党组织领导班子承担主要责任外,还应按照作出和执行错误决定的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轻重,分别给予党纪处分。不能因错误决定是集体作出的而不追究个人应负的责任,但在执行这种处分时,应与纯属个人犯错误有所区别。121、党组织对党员的处分决定,是否要给受处分党员本、党组织对党员的处分决定,人保存一份?人保存一份?答:党组织对党员的党纪处分决定,应交本人签收一份。122、、党员在受到党纪处分后,又发现他隐瞒错误怎么办?党员在受到党纪处分后,又发现他隐瞒错误怎么办?答:党员犯了错误受到党纪处分后,党组织又发现其隐瞒错误,说明其没接受教育,对党不忠诚老实,应根据其隐瞒错误的情节和性质加重处分。123、、在一个案件中,在一个案件中,涉及给几个单位的党员以党纪处分,涉及给几个单位的党员以党纪处分,的党员以党纪处分应如何履行报批手续?应如何履行报批手续?答:应当由主办案件的单位的党组织提出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转交犯错误党员所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分别履行报批

  手续。124.对一个党员同时应给予党政纪处分的,应如何履行.对一个党员同时应给予党政纪处分的,手续?手续?答:应由党的组织和行政部门分别履行审批手续。125、对上级纪委要求报结果的案件,承办单位应在多长、对上级纪委要求报结果的案件,时间内报告?时间内报告?答:应在三个月内报告。不能如期报告的,要及时向上级纪委说明情况和理由。126、某党员的党的关系在地方,干部管理权限在所属系、某党员的党的关系在地方,统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其党纪处分应如何报批?统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其党纪处分应如何报批?答:应按党的隶属关系报上级党委或纪委审批,上报前应征求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如果意见不一致,应把两种意见同时上报审批。127、采取停职检查措施的条件是什么?、采取停职检查措施的条件是什么?答:被检查人问题严重,已不适应继续担任原领导职务,或者本人态度恶劣,有严重干扰案件调查的行为,都应采取停职检查措施。但一定要按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履行审批手续。128、贪污、受贿数额多少,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贪污、受贿数额多少,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答:中纪委中纪法复[1997」2号文件《关于对犯有贪污、受贿错误党纪处分数额界限问题的请示的答复》规定,贪污、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29、受各种党纪处分的党员在年度考核中应如何评定档、次?答:按照中纪委、中组部、人事部组通字[1998]19号文件《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规定,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档次;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如果其错误与职务行为有关,当年应确定为不称职,因其他错误受该处分的,当年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参加当年年度考核,应确定为不称职;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参加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留察一年处分的,第二年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留察二年处分的,第三年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当年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第二、第三年按其新担任的职务条件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130、什么是证据?、什么是证据?答: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具体讲,就是在办案中,办案人员按照正当途径、正确的方法、原则,调查收集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客观事实材料。131、证据的种类有哪些?、证据的种类有哪些?答:证人证言、物证、书证、受害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以及受审查党员的交待和申辩材料等。132、证据的基本特征是什么?、证据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答:一是必须具有客观真实性;二是必须与案件具有关联性;三是必须具有合法性。三者密切相关,缺一不可。133、何为证据充分、确凿?二者的关系怎样?、何为证据充分、确凿?二者的关系怎样?答;所谓证据充分,是指足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定的证据量;所谓证据确凿,是指用于定案的全部证据都符合客观真实情况,准确无疑。二者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充分必须以确凿为基础,确凿必须以一定的证据量为条件。134、、在审核鉴别案件证据时,在审核鉴别案件证据时要特别注意三个什么问题?要特别注意三个什么问题?答:一是审核鉴别证据的客观真实性;二是审核鉴别证据的相互关联性;三是审核鉴别证据来源的合法性。135、违纪者本人对违纪行为的交待和否定自己违纪行为、的申辩材料是否是证据?如何使用这种证据?的申辩材料是否是证据?如何使用这种证据?答:是一种证据。但是,只有被其他证据所证明是正确无误的交待或申辩材料,才能作证据来使用。只有本人的交待材料,而无其他证据证实的。不能认定;其他证据确凿充分,而本人拒不承认的,可以认定。136、在办案中为什么要准确认定违纪错误的性质?、在办案中为什么要准确认定违纪错误的性质?答:因为只有定性准确,才能正确使用党纪处分条款,做到恰当量纪,正确处理。137、什么是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什么是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答:直接证据是指能够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是指只能证明案件的片断情节而不能直接证明案件

  主要事实的证据。138、什么是有错证据和无错证据?、什么是有错证据和无错证据?答:有错证据就是能够证明错误事实存在及何人实施了错误行为的证据;无错证据就是能够证明某人没有实施错误行为的证据。139、什么是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什么是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答:原始证据就是来自原始出处的证据,如:证人亲自看到的事实、听到的声音所作的证言、书证的原本和物证的原物等;传来证据就是经过转述、传抄所得到的第二手证据材料。140、禁止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有哪些?正当利益的行为有哪些?答:一是不准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二是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三是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四是不准接受下属单位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赠送的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五是不准以虚报、谎报等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及其他利益;六是不准用公款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141、禁止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有哪、禁止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有哪些?答;一是不准个人经商、办企业;二是不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三是不

  准违反规定买卖股票:四是不准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投资入股。142、禁止党员领导干部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有哪、禁止党员领导干部假公济私、些?答:一是不准用公款报销或用本单位的信用卡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二是不准借用公款逾期不还;三是不准公费出国(境)旅游;四是不准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五是不准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143、党员领导干部要遵守组织人事纪律,禁止借选拔任、党员领导干部要遵守组织人事纪律,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的行为有哪些?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的行为有哪些?答:(1)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谋取职位;(2)不准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3)不准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干部或在调离后于预原地区、原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4)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5)不准在于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打击报复,营私舞弊。144、禁止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行为有哪些?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行为有哪些?答:一是不准要求或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二是不准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学习、培训的费用;三是不准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出国(境)

  旅游、探亲、留学向国(境)外个人或组织索取资助;四是不准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五是不准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145、禁止党员领导干部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禁止党员领导干部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张浪费的行为有哪些?张浪费的行为有哪些?答:一是不准在国内公务活动中,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二是不准违反规定用公款装修、购买住房;三是不准擅自用公款包租或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四是不准违反规定配备、使用小汽车;五是不准擅自用公款配备、使用通信工具。146、党委(党组)领导成员个人决定干部任免的或个人、党委(党组)改变党委(党组)会议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的,改变党委(党组)会议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的,对主要责任者应如何处理?责任者应如何处理答:应给予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子撤销党内职务处分。147、党员干部在选举中槁非组织活动的、应如何处理?、党员干部在选举中槁非组织活动的、应如何处理?答;应给予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148、党员领导干部、组织(人事)干部在选拔任用干部、党员领导干部、组织(人事)工作中封官许愿的,应如何处理?工作中封官许愿的,应如何处理?答:应给予批评教育或者通报批评;惰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149、党员领导干部、组织(人事)干部在选拔任用干部、党员领导干部、组织(人事)工作中收受贿赂的,应如何处理工作中收受贿赂的,应如何处理?答:应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61条规定从重处理。150、党员干部采取行贿手段谋取职务、职级待遇的,应、党员干部采取行贿手段谋取职务、职级待遇的,如何处理?如何处理?答:应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66条从重处理。

篇四:开除党籍和出党的区别

  “开除党籍”和“除名”有什么区别?

  作者:崔晶来源:《党的生活(黑龙江)》2020年第7期

  崔晶

  前不久,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一则处分消息:伊春市纪委监委对铁力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朱东华的恶意举报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黑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惩戒诬告陷害行为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朱东华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翻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除党籍”是党内最高处分。细心的读者会发现,《条例》中还有四处提到了“除名”。那么,“开除党籍”和“除名”分别指什么,两者又有何不同呢?

  首先,从内涵性质来看,“开除党籍”是对党员做出的一种纪律处分,《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条例》都明确规定,党纪处分共分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而“除名”是指取消党员的资格和党籍,是党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的一种组织措施,不是纪律处分。这是二者的本质区别。

  其次,从适用情形来看,二者存在不同之处。关于“开除党籍”,通过对《条例》内容进行检索可以发现,其中有近100条细化了适用“开除党籍”纪律处分的情形。关于“除名”,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九条的规定,对有以下三种情况的党员应予除名:一是对要求退党的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二是如果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将其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三是对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应作为自行脱党处理,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根据《条例》第十六条、第三十五条、第七十三条及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对有以下四种情况的党员应予除名:一是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党员;二是违纪后下落不明超过六个月的党员(需开除党籍的除外);三是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党员;四是在国(境)外脱离组织超过六个月的党员。

  最后,从二者所产生的客观结果来看,无论是“开除党籍”还是“除名”,当事人在客观结果上都丧失了党员身份,在这个层面二者是一致的,但客观结果也有所不同。根据《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执行。而关于党员被除名后能否重新入党,中组部共产党员网《党务问答》专栏中曾有网友提问,一位党务工作者做了如下回答:1.除名不是纪律处分,没有时间限制;2.因入党不符合组织程序被除名的,除名后可以立即提交入党申请;3.因入党造假,混入党内被除名的,党支部在接受其入党申请后可以延长考察期,看其是否认识到错误;4.因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等原因被除名的党员,不再接受其入党申请。

  总之,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每一名党员都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党务学堂2020.7

  编辑:薛万博xuewanbo@163.com

篇五:开除党籍和出党的区别

  开除党籍的六种行为

  开除党籍的六种行为开除党籍的六种行为(一)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已经丧失党员条件的,予以除名;(二)信仰宗教,经党组织帮助教育仍没有转变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

  的予以除名;(三)因思想蜕化提出退党,经教育后仍然坚持退党的,予以除名;(四)为了达到个人目的以退党相要挟,经教育不改的,劝其退党,劝而

  不退的予以除名;(五)限期改正期满后仍无转变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六)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者不交纳党

  费,或者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拓展:1、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2、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对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党组织应当作出决定,开

  除其党籍;3、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

  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不知处四项基本原则,不支持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5、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

  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

  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二)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三)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

  史、军史的。6、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内容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

  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7、制作、贩卖、传播

篇六:开除党籍和出党的区别

  党的纪律处分分哪几种?视其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党员留党察看最长不超过两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党员,可不可以继续担任党内职务?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党员,原来担任党内职务的,如果工作需要而又称职的,可以继续担任原来的职务。如果在本单位不适合再担任现任职务的可以调整到其他单位任职;如果受到上述处分,工作又不称职的,可以采取免职的办法,另行分配适当的工作,但不能视为是纪律处分,而应视为正常的工作调动或调整。撤职和免职有何区别?撤职和免职是有原则区别的。撤职,是对于违反党的纪律的党员的一种纪律处分。免职,则属于干部任用的一种制度,不是纪律处分。在某些情况下,有的党员犯了错误受到处分后,党的组织免去其现任职务,这是正常干部任免,不能视为纪律处分。开除党籍和除名有何区别?开除党籍是党的最高纪律处分,适用于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丧失共产党员条件的党员。除名是指党组织按照党章规定注销党员在党内的名籍,即取消党员资格。除名不是一种纪律处分,是党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的组织措施,对退党、劝告退党以及自行脱党的党员都可以除名。党组织对被除名的人不应该歧视或打击,应热诚的团结、帮助他们。给予党员纪律处分应履行哪些手续?党员违反了党的纪律,需要给予纪律处分时,应履行下列手续:(1)、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和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纪律处分),报党的几层委员会批准。(2)支部大会讨论对党员处分时,无特殊情况,应通知受处分党员到会,允许本人申辩,也允许其他党员为其申辩。(3)党组织对党员所要作出的处分决定和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必须同本人见面,认真听取其说明情况和申辩。如果本人对党组织所认定的错误事实、定性和处理意见有不同意见时,要认真进行复核,合理的意见要采纳。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本人坚持错误意见或拒不签署意见的,应根据事实作出决定,并写出书面说明,连同本人意见一并上报党组织审批。(4)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和本人对结论和决定有意见的,批准处分的党组织在审理过程中应派专人或委托下级纪委同受处分人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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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真听取意见,进行必要的帮助和教育,并做好谈话记录。(5)党组织作出的处分决定(或结论),经上级批准后,应给本人一份,并在适当范围内宣布。如果批准单位的意见与报批单位的意见不一致时,应连同批准单位的批复一并交给本人一份。(6)处分决定批准后,要及时将批复抄送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有关部门。如向党外组织建议撤销党委职务和给予其他行政处分时,应将处分决定抄送政府人事部门或其他有关组织。(7)决定和批准党员处分,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少数人决定和批准,也不允许任何口头决定和批准,必须写成正式材料,履行报批、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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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开除党籍和出党的区别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复习参考题目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任务是什么?答;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了哪些原则?答:一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二是坚持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三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四是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五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适用范围是什么?答: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4、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哪些种类?答: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5、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答: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凡是违犯党纪的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必须给予相应的处分。6、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求在实施党纪处分时应当注意什么问题?答: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地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地予以处理。7、《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要求在实施党纪处分时应注意什么问题?答: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8、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要求在实施党纪处分时应当注意什么问题?答: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9、什么是违纪行为?答: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依照规定应当给予党纪的行为。10、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有哪些?答:有两种:(1)改组;(2)解散。11、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员,党组织在作出撤销其党内职务处分决定时,应当如何操作?答:这种情况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某个职务,应当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12、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不享有哪几项权利?答: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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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如何处理?答: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宣布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以追究。14什么是从轻从重处分?答:从轻从重处分,是指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则中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或者较重的处分。15什么是减轻、加重处分?答:减轻、加重处分,是指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则中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或者加重一档处分。16、哪些违纪行为不适用减轻处分的规则?答:《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只有开除党籍处分一个档次的违纪行为,不适用减轻处分的规则。17\《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哪些情形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答:《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分:(1)主动交待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2)主动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3)主动挽回损失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4)主动退出违纪违法所得的;(5)有其他立功表现的;(6)《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18、《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如果案件特殊,需要对违纪党员在条例规定的量纪幅度以外减轻处分,应当经过哪些程序?答:《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根据案情的特殊情况,由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量纪幅度以外减轻处分。19、哪些情形,对违纪党员应当从重或加重处分?答:《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1)强迫、唆使他人违纪违法的;(2)串供或者伪造、销毁、隐匿证据的;(3)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4)包庇同案人员或者打击报复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的;(5)有其他干扰、妨碍组织审查行为的;(6)《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20、一人有条例分则中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如何处理?答: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如果其中一种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即给予开除党籍处分。21、基于一个违纪故意或者过失,其行为触犯本条例分则中两个以上(含两个)条款,应当如何处理?答:应当依照处分较重的条款定性处理。22、两人以上(含两人)共同故意违纪的,应当如何处理?答:两人以上(含两人)共同故意违纪的,对为首者,除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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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重处分;对其他成员,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党纪处分。

  23、对于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如何进行处理?答: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所起作用,分别处分;对违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违纪的总数额处分;对其他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24、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全部包括在另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中,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哪个规定?答:这种情形适用特别规定。25、党组织领导机构集体作出违犯党纪的决定或者实施其他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答:对具有共同故意的成员,按照共同违纪处理;对过失违纪的成员,按照各自在集体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处分。26、需要比照处理的案件,应当遵循哪些程序?答:需要比照处理的案件,按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应当由省(部)级党委、纪委批准处理的案件,报请中央纪委批准,应当由省(部)级以下党委、纪委批准处理的案件,由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批准并报中央纪委备案。27、有哪些情形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开除党籍:(1)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2)单处或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3)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28、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党员,应当如何处理?答: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29党员受到党纪追究,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的,应当如何处理?答:对这种情况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理决定的党组织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组织提出建议;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30、对依法受到刑事追究的党员,应当如何处理?答: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和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31组织的规章制度受到其他纪律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如何处理?答: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决定或有关方面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32、预备党员违犯党纪应当如何处理?答: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33、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应当如何处理?答;应当区别情况作出处理:(1)对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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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组织应当作出决定,开除其党籍;(2)除前项规定的情况外,下落不明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党组织应当按照党章规定对其予以除名。

  34、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后发现其曾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答:对于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开除其党籍;对于应当给予留党察看以下(含留党察看)处分的,作出书面结论,不再给予党纪处分。

  35、失职、渎职行为有关责任人是如何区分的?答:《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失职、渎职行为有关责任人员区分为:(1)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领导干部;(2)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3)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36、什么是主动交待?答: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初核前向有关组织交待自己的问题,或者在初核和立案调查其问题期间交待组织未掌握的问题。37、什么是直接经济损失?答:是指与违纪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财产损毁的实际价值。38、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应当如何处理?答: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应当由承办案件的纪检机关或者由其上级纪检机关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规定予以纠正。39\党纪处分决定后,应当如何落实相关手续?答:《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还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涉及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及时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特殊情况下,经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分决定的组织批准,可以延长办理期限。40、违纪行为共分为哪几大类?答:《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违纪行为共分10大类,分别是: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贪污贿赂行为;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失职、渎职行为;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的行为;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41、近年来不少省、区、市和中央有关部门党委在实施党纪处分方面,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实际,制定了一些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发布后,如何看待这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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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有关部门党委有权针对本地区存在的特殊问题,在与中央有关政策精神不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关于党纪惩处方面的具体规定,地、市(州、盟)党委、纪委无权制定关于党纪惩处方面的有关规定。当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有关部门应当对本地区、本部门制定发布的关于党纪惩处方面的有关规定进行及时清理,有的需要修改,有的应当废止,以避免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发生抵触,切实维护党内法规的统一性和严肃性。今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有关部门制定的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配套的单项实施规定,还应当及时报送中央纪委备案。

  42、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发布前,已结案的案件如需进行复查复议,或尚未结案的案件是否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答: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发布前,已结案的案件如需进行复查复议,适用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尚未结案的案件,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不认为是违纪,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认为是违纪或者处理较轻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处理。

  43、依法被劳动教养的党员如何处分?答: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但是中共中央和中央纪委另有规定的除外。44、教唆他人违纪违法的应如何处理?答:应当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追究党纪责任。45、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什么情况下对违纪党员可以免于处分?答:对于党员违犯党纪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具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可以减轻处分或者从轻处分的情形之一,或者《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另有规定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组织处理,免于党纪处分,对违纪党员免于处分应当使出书面结论。46、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可不可以重新入党?答: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47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担任的党内外职务是否会受到影响?答: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两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或者推荐担任与原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原职务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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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开除党籍和出党的区别

  停止党籍和开除党籍是一回事儿吗

  一听到“某某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纪委监委又在“打虎拍蝇”了!这时候,如果同时看到一条“关于对某某同志给予停止党籍处理的决定”的消息,有些人恐怕就要犯迷糊了:停止党籍和开除党籍是一回事儿吗?本期微话题栏目为您梳理“党籍”“停止党籍”和“开除党籍”。

  党籍党籍是指党员的资格《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经党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基层党委审批接收的预备党员,自通过之日起,即取得党籍。”党籍不同于党龄党龄表示的是党员在党内生活和工作的实际经历,以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那一天算起。党员的党籍问题则关系到一个人的政治生命。比如:党员登记表、停止党籍、恢复党籍等材料是干部人事档案必然会收集、鉴别、整理和归档的档案材料。严格党籍管理入了党,就要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党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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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党员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2021年5月,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答记者问时明确表示:“严格党籍管理是党员管理的基本内容。”

  停止党籍停止党籍是对党员党籍的管理手段,不是组织处置、党纪处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明确列出停止党籍的两种情形:“对因私出国并在国外长期定居的党员,出国学习研究超过5年仍未返回的党员,一般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保留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通过各种方式查找仍然沒有取得联系的党员,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所在党支部或者上级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停止党籍2年后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对停止党籍的党员,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恢复党籍。开除党籍与停止党籍不同,开除党籍是五种党纪处分之一,而且是党组织对党员最严厉的处罚,针对的是严重违反党纪的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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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

  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开除党籍是党内的最高处分。各级党组织在决定或批准

  开除党员党籍的时候,应当全面研究有关的材料和意见,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列出了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具体情形。比如:“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也不得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综合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制图/晏恒)(责编/蒋筱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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