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三个规定认识三篇.docx
位置: 首页 >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文章内容

对三个规定认识三篇.docx

2022-06-27 16:30:1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三个规定认识三篇.docx,供大家参考。

对三个规定认识三篇.docx

 

 对三个规定的认识三篇

 司法,又称法律适用,通常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根据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处理案件的专项活动。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对三个规定的熟悉的文章 3 篇,欢迎品鉴!

  对三个规定的熟悉篇 1

 案件一进门,请托找上门。一个时期以来,极少数领导干部插手详细个案、干预司法办案的问题,成为影响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的顽疾。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详细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20XX 年,关于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相继出台,成为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的有力保障。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通报落实三个规定状况,发布 6 起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其中既有领导干部干预插手检察案件,也有检察人员过问司法办案,与律师不当接触交往的案例;

 既有因为违反三个规定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负面案例,也有根据要求记录报告免除责任追究的正面案例。

 打招呼求办事多来自熟人

 20XX 年 1 月,某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某接受请托,找到该市某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田某,让其帮忙使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受到较轻追诉,争取缓刑。田某随后找到案件公诉人高某某,在没有证据的状况下,二人在起诉书中认定张某某等因合法生产而非法储存爆炸物,使得本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张某某被判处缓刑。20XX 年 12 月,田某、高某某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XX 年 5 月,刘某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后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

 20XX 年 10 月,某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吴某明知道吴某发等人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罪,根据法律规定不能作撤案处理,但他却碍于同学和朋友情面,接受吃请并收受贿赂,私自向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出具《检察建议》,称嫌疑人吴某发犯罪情节稍微,可作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惩罚的处理,导致吴某发一案被撤案处理。20XX年9月,吴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后因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从最高检公布的这 6 起案例来看,违反三个规定的行为,无论是过问案情,还是请托办事,大都来自熟人。有的过问、请托来自上级或同级领导,有的来自同事、下属,有的来自同学、朋友、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等。

 值得留意的是,案例中的涉案者大多是关键少数,有的

 是检察长、副检察长等领导干部,有的是业务部门负责人和案件承办负责人。这些人身处关键岗位,手握司法权力,更简单成为熟人拉拢甚至围猎的对象。面对他人的请托,一旦丢失了原则和立场,往往简单滑向司法腐败的深渊。

  对三个规定的熟悉篇 2

 为专心贯彻三个规定的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司法活动、插手详细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院党组要求各部门及每位干警把“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法院详细工作中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开展专项教育,落实制度要求。_县人民法院在全体干警会上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专心领会精神,充分熟悉“三个规定”重大意义,使全体干警精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觉遵守并专心落实各项要求,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根据上级法院 X 县委政法委关于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详细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文件要求,每位干警都签订了《_县政法系统领导不干预、不插手案件办理承诺书》,要求办案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

 师、特别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影响公正办案,切实发挥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形成制度约束合力,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多方支持。利用各种宣传平台积极宣传“两个规定”精神,取得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与协作,带头自觉遵守“两个规定”。通过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平台发布“两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扩大社会影响力。在法院门口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联系方式,设立监督岗,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_县人民法院落实“两个规定”监督,促进“两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

 三是打消思想顾虑,照实全面记录。打消部分干警怕得罪人、怕受到打击报复等思想顾虑,依据规定建立、落实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详细案件处理的,或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详细案件处理的,要求干警全面、照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说情、打探或过问案情的,或不依正值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等状况,办案人员应严词拒绝,并照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经得起法律和纪律的考验。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守住规定红线。一方面,从法院内部、从干警自身做起,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

 纪活动,真正做到“讲纪律、守法规”,不折不扣地抓好“两个规定”中各项详细措施的落实,不违规讲人情、干预办案,更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办案人员讲人情干预办案。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运用审判管理系统等有效形式,摸排本院干警在一审、申请再审等环节中插手办案或是有避不回等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对有关人员严肃追责,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

 经过专心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全院干警没有出现违反“两个规定”的状况,也没有出现其他领导违规过问案件、插手案件处理状况。

  对三个规定的熟悉篇 3

 为专心贯彻三个规定的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司法活动、插手详细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院党组要求各部门及每位干警把“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法院详细工作中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开展专项教育,落实制度要求。_县人民法院在全体干警会上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专心领会精神,充分熟悉“三个规定”重大意义,使全体干警精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觉遵守并专心落实各项要求,杜

 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根据上级法院 X 县委政法委关于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详细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文件要求,每位干警都签订了《_县政法系统领导不干预、不插手案件办理承诺书》,要求办案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别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影响公正办案,切实发挥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形成制度约束合力,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多方支持。利用各种宣传平台积极宣传“两个规定”精神,取得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与协作,带头自觉遵守“两个规定”。通过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平台发布“两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扩大社会影响力。在法院门口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联系方式,设立监督岗,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_县人民法院落实“两个规定”监督,促进“两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

 三是打消思想顾虑,照实全面记录。打消部分干警怕得罪人、怕受到打击报复等思想顾虑,依据规定建立、落实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详细案件处理的,或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

 预司法活动、插手详细案件处理的,要求干警全面、照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说情、打探或过问案情的,或不依正值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等状况,办案人员应严词拒绝,并照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经得起法律和纪律的考验。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守住规定红线。一方面,从法院内部、从干警自身做起,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真正做到“讲纪律、守法规”,不折不扣地抓好“两个规定”中各项详细措施的落实,不违规讲人情、干预办案,更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办案人员讲人情干预办案。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运用审判管理系统等有效形式,摸排本院干警在一审、申请再审等环节中插手办案或是有避不回等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对有关人员严肃追责,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

 经过专心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全院干警没有出现违反“两个规定”的状况,也没有出现其他领导违规过问案件、插手案件处理状况。


推荐访问:三篇 docx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