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报告】关于调整财政预算报告(全文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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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报告】关于调整财政预算报告(全文完整)

2023-05-20 16:35:08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调整2016年财政预算的报告上海市静安区财政局局长(2016年11月30日)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现在,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关于调整2016年财政预算的报告,请予审议。根据静安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政报告】关于调整财政预算报告(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财政报告】关于调整财政预算报告(全文完整)



关于调整2016年财政

预算的报告


上海市静安区财政局 局长


20161130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关于调整2016年财政预算的报告,请予审议。

根据静安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财政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99,2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84,7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40,0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81,24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40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847万元),区政府立足区情实际,精细测算收入,科学安排支出,并按照《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下简称国发〔201443号)的规定,制定债券资金安排使用办法,合理安排市财政局转贷的债券额度,及时编制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政府债券的基本情况

2016年市财政局下达本区债务限额387.1亿元,下达本区地方政府债券共计134亿元。其中:市财政局核定本区新增债券额度为57亿元,包括一般债券30亿元、专项债券27亿元,主要用于旧区地块支出;市财政局核定本区置换债券额度为77亿元,包括一般债券26亿元、专项债券51亿元,主要用于归还存量债务。

二、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今年以来,虽然全面实施“营改增”,对区级收入有所影响,但区域经济发展总体保持平稳态势,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好于预期。预计全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约为229.75亿元。根据规定,超收收入全部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情况

根据“撤二建一”预算执行中出现的各项因素变化,建议2016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3,448,592万元,比年初支出预算增加963,892万元,具体支出项目调整如下:

1、基本支出增加99,138万元

1)两区“撤二建一”人员标准统一及市相关政策因素调整增加113,893万元

2)规范津补贴因素调整减少22,829万元

3)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因素调整减少931万元

4)执法队伍派出机构下沉基层因素调整减少3,119万元

5)其他因素调整增加12,124万元

2、项目支出增加938,754万元

1)增加项目1,113,666万元

新增旧区改造经费311,210万元,主要用于华兴新城、59-1地块、59-2地块、66号地块、67号地块、80号地块、118-3地块等;

新增普善路-万荣路-三泉路道路建设项目40,000万元;

新增老年综合津贴26,443万元;   

新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13,000万元;

新增公务员住房补贴10,000万元;

新增上海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8,700万元;

新增市北医院购房款7,284万元;

新增彭浦科技街坊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前期启动经费5,000万元;

新增闸北体育场专项资金3,234万元;

新增北站、南京西路街道购置房屋经费2,840万元;

新增交通管理特保人员相关经费2,660万元;

新增汾西路360号养老院改扩建工程经费2,610万元;

新增公安武警联合武装巡逻相关经费1,050万元;

新增一河两岸地区国际方案征集经费700万元;

政府债务还本增加551,566万元;

“美丽家园”建设经费增加57,048万元;

“美丽城区”建设经费增加5,739万元;

市政道路及河道养护经费5,549万元(其中:新增石门一路架空线入地经费2,202万元、沪太路抢修经费增加1,120万元、道路交通拥堵点设施改善经费增加1,043万元、河道整治经费增加558万元);

环卫车辆更新购置经费增加5,029万元;

环卫作业经费增加4,361万元;

2015年全项目修缮经费增加1,614万元;

残疾人生活补贴增加1,400万元;

全区干部体检经费统一标准和管理方式增加1,169万元;

雕塑公园二期建设等绿化市容改造经费增加867万元;

平安服务社协管员经费增加800万元;

物业一体化经费增加742万元;

对口支援经费增加380万元;

中央、市专款增加20,945万元;

全区信息化经费增加9,951万元(其中:区公安分局“电子警察”监控设备工程经费6,661万元、区卫计委信息化经费1,267万元);

全区办公及业务用房改扩建经费增加11,775万元(其中:法院审判大楼扩建经费2,565万元、胶州路415号业务用房改建经费2,299万元、区机管局行政服务中心装修经费1,707万元、市西中学装修经费1,623万元、北站医院装修改造工程经费1,223万元)。

2)减少项目174,912万元

财政扶持资金减少59,900万元(年初预算安排463,614万元,根据实际需要核减);

教育局教师绩效工资标准统一和调整经费减少23,900万元(年初预算安排23,900万元,调整到基本支出用于教育绩效工资增加);

政府债券付息减少11,464万元(年初预算安排23,925万元,调整到政府性基金列支);

社区卫生综合改革经费减少10,000万元(年初预算安排10,000万元,调整到基本支出用于卫生绩效工资等增加);

区民政老龄事务、生活救助、社会福利等经费减少8,686万元(年初预算80,175万元,年初民政社会保障项目标准就高,根据实际衔接、调整后标准核减);

政府债务贴息减少11,544万元(年初预算安排146,075万元,根据实际需要核减);

新体育中心建设经费减少3,971万元(年初预算安排11,293万元,根据工程进度核减);

区文化馆改建经费减少2,315万元(年初预算安排2,315万元,根据工程进度核减);

张江专项发展配套资金减少1,774万元(年初预算安排2,623万元,根据项目进度核减);

城市维护项目市级补助减少1,183万元(年初预算安排1,183万元,根据市财政实际结算数核减);

区人保局服务大厅改造经费减少150万元(年初预算安排251万元,根据实际需要核减);

待核定资金减少34,958万元(年初预算安排34,958万元,细化到具体项目核减);

其他零星项目减少5,067万元。

3、年初预算总预备费调减74,000万元(已细化到具体项目核减)

以上项目增减相抵实际增支963,892万元。调整后,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3,448,592万元,同比增长36%

(二)预算平衡情况

经初步测算,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99,200万元,加上中央和市财政返还补助收入及转移支付转入财力约599,230万元,加上中央财政专款上年结转收入1,460万元,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560,000万元,调入资金246,788万元(调入财政专户历年结余资金231,061万元、政府性基金累计结余超过当年收入30%部分调入12,35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3,36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9,317万元,则当年区级可用财力约为3,775,995万元。安排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48,592万元,上解市财政支出约67,40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60,000万元,则当年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775,995万元。收支相抵,全年收支预算平衡。预算调整后,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所占的比重分别为23.96%76.04%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调整情况

结合区域实际情况,建议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为929,310万元,比年初收入预算减少410,768万元,具体收入项目调整如下: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404,607万元(年初预算安排1,317,297万元,根据实际征地和拆迁补偿情况减少苏河湾7街坊、晋元地块、彭浦机器厂等地块出让收入793,542万元,新增彭越浦楔形绿地等地块出让收入118,052万元,增加147148街坊鸿临园二期等地块出让收入270,883万元)

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减少6,161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情况

遵循“以收定支、专款专用、收支平衡、结余结转下年安排使用”的原则,建议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为1,443,012万元,比年初支出预算减少38,235万元。具体支出项目调整如下: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47,210万元(年初预算安排1,427,938万元,根据实际征地和拆迁补偿、债务还本付息等情况调整)。其中:

新增老成都路7号地块经费50,000万元;

新增黄山路动迁安置款89,253万元;

增加宝丰苑等动迁房源购置及土地储备项目经费223,630万元;

增加债务还本贴息128,370万元;

增加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经费3,097万元;

减少华兴新城、465街坊新中动力机厂地块等动迁房源购置及土地储备项目经费411,295万元;

减少道路建设等项目经费76,627万元;

减少债务贴息51,975万元;

减少土地出让业务经费1,663万元。

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3,060万元(年初预算安排20,060万元,减少旧区改造地块的土地储备项目支出20,060万元,新增公租房租赁支出17,000万元)

3、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1,220万元(年初预算安排15,846万元,新增积水点改造工程1,166万元和场中路3300弄等下水道清淤工程54万元)

4、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649万元(年初预算安排2,810万元,减少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649万元)

5、债务付息支出增加11,464万元(年初预算安排2,810万元,从一般公共预算转列增加)

(三)预算平衡情况

全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929,31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预算11,508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10,995万元,福利彩票公益金收入513万元),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780,000万元,加上历年结转收入约244,577万元,实际可用数约为1,965,395万元。安排全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443,01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置换债券)510,000万元,调出资金12,359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继续使用资金24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情况

(一)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调整情况

结合区域实际情况,建议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整为17,723万元,比年初收入预算增加9,318万元,具体收入项目调整如下:

1、利润收入增加113万元。主要包括:投资服务企业利润收入增加523万元,房地产企业利润收入减少448万元,贸易企业利润收入增加818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利润收入减少780万元。

2、股息、股利收入增加45万元。主要包括:国有企业参股烟草公司及大润发公司的股权收益减少273万元,新增国有控股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利、股息收入318万元。

3、国有产权转让收入增加3,117万元。主要包括:新增区国资委退出静安公共租赁住房经营公司股权收入3,117万元。

4、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增加6,043万元。主要包括:新增城建配套发展有限公司补交2010年国资收益3,000万元,新增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补交2011-2014年股东分红2,789万元,新增区国资委上交的以前年度职工安置款254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调整情况

按照“以收定支,不列赤字”的编制原则,建议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调整为15,340万元,比年初支出预算增加8,493万元,具体支出项目调整如下:

1、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增加820万元。主要包括:新增区建设总公司补贴120万元,上海苏河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补贴增加500万元,北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增加200万元。

2、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增加10,461万元。主要包括:新增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追加投资3,000万元,新增上海静安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追加投资5,000万元,新增上海中丽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美丽园大酒店)追加投资3,000万元,新增支持科技进步增加1,900万元,国资发展资金减少1,939万元,上海苏河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减少500万元。

3、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减少2,788万元。主要减少国资国企改革经费1,000万元、国资监管涉及的企业年报审计费585万元、外派董事经费195万元以及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推进社区商业中心改造升级补贴资金1,000万元等。

(三)预算平衡情况

全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17,723万元,动用历年结转资金985万元,实际可用数约为18,708万元。安排全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15,340万元,调出资金3,368万元。收支相抵,全年收支预算平衡。

五、说明

(一)预算调整聚焦民生

“撤二建一”的背景下,2016年全区各项工作均在融合、衔接的过程中,因此调整预算变动较大。按照“保基本、保重点、保民生、补短板”的要求,将调减年初预算释放的财力重点用于保障政策性、改革性因素调整项目,用于社会保障项目标准的衔接,用于加快推进旧区改造、改善区域面貌、提升城区品质等领域。其中:“美丽家园”增加57,048万元,“美丽城区”增加5,739万元,旧区改造增加311,210万元,新增公租房租赁17,000万元等。

(二)严格债务预算管理

根据国发〔201443号关于合理安排地方政府债券额度的要求,本区对市财政局核定的新增债券和存量置换债券额度,已经制定了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方案,并纳入调整预算。同时,审时度势,在今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财政存量资金中安排偿还政府性存量债务1,528,264万元,其中:区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581,5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128,370万元;财政存量资金安排48,328万元;置换债券安排770,000万元,进一步提高政府协调能力,节约政府资金,降低偿债成本、控制债务总量。

(三)加大清理统筹力度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沪财预〔201636 号)的要求,今年在继续清理部门存量资金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区级财政专户存量资金清理工作,千方百计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并将清理出的存量资金收缴国库,共计356,620万元,全部统筹安排用于民生建设和偿还政府存量债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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