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报告】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完整版】
位置: 首页 >范文大全 > 调查报告 > 文章内容

【法制报告】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完整版】

2023-05-30 09:55:19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2016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定州市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九次全会等会议精神为动力,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河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制报告】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法制报告】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完整版】


关于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6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定州市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九次全会等会议精神为动力,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作为市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大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建设工作

(一)高标准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写进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把遵守宪法和法律作为施政的根本原则,积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建立常态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对全市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

(二)进一步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制度机制建设

制定并印发《关于印发<定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定州市2016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细化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及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的各项具体任务和措施,明确督导检查部门,为法治政府建设及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机制保障。

(三)科学谋划依法行政考核工作

始终将依法行政建设考核督导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由市法制办牵头,将日常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法律知识测试结果等工作成效与年终集中考核相结合,科学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保证了考核工作的实效性。

(四)领导干部学法形成常态

充分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把开展领导干部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工作作为依法行政工作关键内容。各级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坚持并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学法制度。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导向,分别组织了6次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同时,市法制办联合市司法局等单位开展了法律知识微信答题等各类学习活动,数千余干部职工参与学习培训。

(五)广泛开展法制宣传研究工作

为增强全市依法行政意识,分别在河北省《法治》刊物、省政府法制网站、政府法治周刊等省级重要媒体上刊发法制论文、信息共计38篇,3人获得省政府法制信息先进个人。组织撰写省政府法制主题征文63篇,其中9篇荣获奖项,市法制办获得全省优秀组织奖。在省政府法治研究课题工作中,市法制办选送的课题获得良好等次,并顺利结项。同时,利用12.4宪法日,组织全市近50个政府部门开展法制咨询、法制知识宣讲、普法六进等活动,在全市营造出浓厚的法制氛围,极大程度确保了依法行政工作成效。

二、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严格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制度

一是印发《关于落实省政府部门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承接落实省政府部门49项下放行政权力事项,其中下放24项,委托25项。二是印发《关于落实国务院第二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共取消32项行政权力事项。三是印发《关于衔接落实省政府部门再取消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共衔接取消8项,承接下放权力事项43项。市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共梳理386项部门职责,细化具体工作事项1209项,厘清与相关部门边界事项170项,明确公共服务事项157项。

(二)衔接落实省审改办取消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

根据省政府通知要求,共衔接省政府部门取消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5项,并及时印发《关于衔接取消省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公开衔接结果。截止目前,全市共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79项。

(三)开展经营服务型收费清理工作

按照“谁收费、谁主管、谁清理”的原则,对涉企行政事业型收费、中介机构、专业服务组织前置服务收费和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等项目进行了清理,现有经营服务收费性收费项目11项,已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四)开展网络政务服务

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行政效能,规范审批行为,初步构建起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一是建立了定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络系统,功能涵盖了便民类、审批类、商事类等主要领域。全部推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办理和网上查询,通过资料共享,实现一口受理、一表登记、联动审批。二是推进全市审批系统互联互通,形成包括全市所有行政审批职能部门、25个乡镇(办)以及重点工业园区相连接的60条光纤全覆盖,实现了市、乡村三级平台互联互通,极大的方便了各类企业、广大群众办事需求,是目前全省最先进的网上审批系统。

(五)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一是成立了定州市“双随机”抽查机制推广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二是共梳理随机抽查事项107项,涉及27个执法部门,各相关部门分别制定了抽查事项清单,并依法对社会公开。三是全市各监管部门全部建立了市场主体名录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四是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通过开展多部门联合抽查、一次性检查等形式,共计开展抽查活动766次。

三、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机制建设

通过贯彻落实政府重大决策和法律顾问等工作制度,为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程序制度、服务咨询等保障机制。

(一)完善落实政府重大决策制度

充分尊重社情民意,征求各方意见建议,进一步健全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切实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保证执行效果。一是贯彻落实《定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在广泛征求部门、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召集专家论证、法律顾问进行审查的基础上,召开会议集体讨论,在城市管网建设、城市集中供热、集体土地征收、旧城区拆迁改造建设等一大批重大事项中发挥作用,确保了重大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二是为适应全市工作新形势,面对政府金融相关事务不断增多的现状,专门就金融业务聘请省内著名专业律师事务所进入政府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充分保证了政府各类项目的顺利推进。

(二)法律顾问工作实现新突破

一是法律顾问工作基础扎实。20124月成立定州市人民政府法制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5位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律师为委员,制定了《法制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采用会议制和委托制形式开展日常工作,法律顾问费用、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坚持涉法事务全部经委员会研究、法制办审核后出具法律意见,自委员会成立以来年均审查各类涉法文件140余件,形成了法制专家咨询委员会一票否决、审查意见必须严格执行的良好局面。

二是法律顾问工作实现全面覆盖。实现了全市43个市直部门、单位和25乡镇(办)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的全面覆盖,严格要求各单位在重大行政决定、合同审查、行政应诉等方面必须由法律顾问出具意见。同时,制定了《定州市领导干部学法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统计报告制度》等文件,以统计量化的方式将法律顾问工作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

三是法律顾问工作队伍科学完善。为适应近年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增多、案情复杂等实际情况,及时设立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专家库,聘请了河北大学法学院法学专家和河北省知名律师等12位学者、专家、律师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专家,全面充实了法律顾问队伍。

四是法律顾问工作成效显著。2016年,为政府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的审查等非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169份,比2015年增加31%。同时,多次参与招商引资、城市建设改造等重大项目的洽谈、审查、论证以及信访案件的调查调解工作,受委托代理市政府参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执行等法律事务,为保障市政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提供了重要保障。

(三)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

严把规范性文件审查关,确保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体系。参照省法制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的意见》,制定了《定州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等文件,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全部纳入制度操控范围,从源头上把好规范性文件质量关。对部门下发的规范性文件按“三统一”制度进行统一登记编号,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多种途径向社会统一公布。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国务院第二批宣布失效文件决定做好相关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字〔2016121号)要求,对全市各类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四、创新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方式

以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工作为突破口,先行先试,以更高标准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工作,保障了良好的行政执法环境。

(一)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主体管理

始终将规范执法主体资格作为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重要手段,把好依法执法第一关。一是对全市43个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严格的年检审查,对不合格执法主体予以清理。二是在行政执法证件发放工作中,严格根据执法人员考试情况、编制情况发放执法证件,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予颁发。三是全面实行执法证件办理备案制度,严禁为合同工、临时工、工勤人员申请办理。四是创新行政执法培训组织方式。建立依法行政培训讲师队伍,直接深入各个行政执法单位,以点对点形式,开展了20余次依法行政巡回培训活动。同时,利用微信等网络手段建立全市法制科长联络群,实时解答咨询。

(二)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先后制发《定州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定州市行政执法投诉事项受理、办理工作流程图》和《定州市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办法》,规范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并依托政府网站、微信平台、政府热线等渠道广泛受理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投诉举报。

(三)在新机制、新要求下开展案卷评查活动

2016年,重点开展了3次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并根据新要求,完善了对案卷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的评查标准。在评查案卷过程中,严格依据《河北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等文件要求,共提起行政执法监督24起、立案审查7起。同时,市法制办联合市检察院印发《定州市行政执法监督实施方案》(定检联〔20161号),对行政执法行为联合督导检查,加强和完善对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行为的监督。

(四)积极贯彻落实“三项制度”

在定州市被列为全省“行政执法公示试点”的基础上,主动探索,将“三项制度”工作列为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内容。

1.贯彻落实《河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办法》。开展十多次不同规模的研讨、培训及案卷评查活动,行政执法部门全部完成相关制度制定,并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器。严格按照《河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河北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要求,全面更新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机制,并全部运用于实际工作。同时,通过采取培树典型的方式,制作市卫生局等执法样板案卷,印发全市学习交流。所有行政执法部门实现执法案卷从单纯的文字记录到文字与音像记录相呼应的变革。

2.推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互联网+”相关技术为助推力,做好新形势下的执法信息公示工作。一是梳理完善执法公示内容,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将开展的各类执法工作规划分解为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等不同板块,构建条理清楚的信息框架。二是完善执法公示网络平台,由市政府财政列支专款,更新升级网络服务器,重新配置网站模块,提高了公示工作效能。三是积极引入执法公示新媒体,建立“定州政府微网”微信公共号,实现各类执法信息在网络平台、移动终端同步随时查询。通过整合利用线上、线下等多种资源,实现了执法信息公示内容应公开尽公开、公开细致明晰的效果,保证了公示效果最大化。

3.督导落实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是通过市法制办、市督查局等部门联合督导检查,全市所有行政执法部门已全部设置完善法制机构。二是印发《定州市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的各类行政执法案件在作出决定之前,必须由本单位法制机构进行审核。三是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学习《河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增强全市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意识,杜绝执法决定乱作为。

(五)深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

市检察院、市法制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定检联〔20162号),进一步健全完善了联席会议机制、案件移送机制等一系列措施。逐步推进各行政执法部门梳理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案件移送依据、标准和程序并进行公开公示。以打侵办“两法衔接”平台为依托,要求各部门严格依照刑事立案标准进行案件移交,2016年,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3起,公安机关立案13起。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及监督

依托多样化政务公开、投诉、交流平台,为公众监督开通广泛渠道,实现对行政机关的全面多重制约。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制定了《中共定州市委办公室、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定州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定办发字〔201617号)、《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州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定政办〔201659号),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内容、方式、程序、步骤和措施等。

(二)依法及时回应各方监督及关切

一是政府微信平台“指尖问政”板块办结群众咨询诉求5977余件,政府门户网站“我要咨询”等栏目回复、解决网民咨询、投诉374条,好评率95%以上。二是受理群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案件6个,全部严格依法进行了及时回复。三是强化民主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64件,政协提案212件,按时办复率均为100%

六、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作用

(一)积极落实新规定

严格落实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市政府相关领导以身作则,将出庭应诉作为了解民情民意、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途径,在案件审理时,做到了既出庭又发声,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网络化开展行政应诉工作

针对定州行政诉讼案件主要发生在拆迁征地、土地房屋登记等领域的特点,市政府和各行政机关建立市、乡、村联合协调机制,形成行政诉讼工作网络,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同时,市法制办与相关法院建立长效联络机制,市法制办通过下发《行政应诉督促通知书》等方式,全程监控督导相关单位应诉工作。2016年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7件,经调解和解3起,胜诉4起。落办司法建议1起。

(三)打造标准制度流程,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工作

我市拥有行政复议人员3名,专设行政复议接待室、听证室,复议制度、工作流程上墙公开,行政复议工作经费足额保障,并列入财政预算。2016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0起,通过召开听证会等形式组织行政调解等相关工作,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七、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

2017年,把遵守宪法和法律作为施政的根本原则,深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高领导干部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水平,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二是完善部门法制机构建设,建立常态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工作。三是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四是加强法制宣传力度,增强群众法制意识,维护政府良好形象。

一年来,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今后,我们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态度,全面按照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把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推荐访问:定州市 报告 工作情况 【法制报告】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