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G20峰会环境空气质量区域协作保障方案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一次峰会(以下简称G20峰会)将于2016年9月在杭州市举行,为保证G20峰会期间杭州市的空气质量优于国家二级标准,景德镇市将全力配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景德镇市G20峰会环境空气质量区域协作保障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景德镇市G20峰会环境空气质量区域协作保障方案
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一次峰会(以下简称G20峰会)将于2016年9月在杭州市举行,为保证G20峰会期间杭州市的空气质量优于国家二级标准,景德镇市将全力配合做好大气污染控制相关工作,特制定本保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办公室及江西省环保厅的部署安排,配合长三角及周边地区有关部门行动,加强信息共享、监测预测、科学研究、污染治理与执法监督等方面的联动,携手控制区域空气污染。严格控制全市在G20峰会期间,输出型大气污染源对杭州市空气质量的不良影响。
二、工作原则
(一)保障为重、突出重点
制定和落实有针对性的环境整治保障措施及区域协作管控措施,确保环境质量稳定达标。
(二)管治结合、强化应急
以强化大气整治和防控措施为主,完善应急和联动机制,从严要求并保障落实。
(三)严防严控、协同配合
密切配合核心区,按照管控区全力保障的要求,按污染传输通道,对污染源进行分类,各部门协调配合,严格落实区域联防联控相关措施。
三、保障时间
2016年8月23日至9月7日。
四、会前保障措施
在全面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境保护部下达的年度重点任务和江西省2015年、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的基础上,加快实施本区域的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计划,重点推进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电力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水泥等重点行业的污染治理。
2016年7月底前,全市应完成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70%以上,各县(市、区)做好G20峰会保障各项准备工作。
五、会期保障措施
(一)严格燃煤电厂排污控制
在江西省统一安排下,优化发电调度,积极争取增加外网供电量。全市行政区划内火电机组(含热电)限产50%(若烟尘排放浓度大于20mg/m3则一律停产)。
以上火电机组(含热电)的限产措施对于民生保障及生产安全所需除外。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景德镇供电公司、市环保局。
(二)严控煤质
重点燃煤企业必须使用低硫优质煤(含硫率低于0.7%)。
常年运行的燃煤锅炉通过采取降低生产负荷、使用低硫煤和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等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30%以上。
燃煤企业应在G20峰会保障行动之前做好优质低硫煤采购和储备工作。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三)实施重点废气排放企业限产、停产
所有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务、未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装置或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废气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停产(停产是指停止生产;对停产后需进行设备、管路清洗、清扫、放空等维修保养作业可能产生废气污染的企业,需提前一段时间开始停产作业的准备,确保上述工序在8月23日前全部完成,停止所有废气排放,下同)。化工企业禁止开、停车作业与检修放空作业。支持和鼓励相关企业妥善安排年度生产计划,在会期保障阶段实施停产大修。严控化工、医药、表面喷涂、印刷等行业生产过程中无组织有机气体的排放。
全市除上述行业企业停产外,按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及挥发性有机物等各项污染物减少排放50%以上的要求,还排定了一批停产、限产企业名单(见附表1),并落实停产、限产措施。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配合单位:市环保局、景德镇供电公司。
(四)加强油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管控
全市所有未安装油气回收治理设施或油气回收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一律停止使用。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中石化景德镇销售分公司、中石油景德镇分公司。
(五)加大限行措施
按计划进一步扩大黄标车的限行区域,加强对限行区域管理和监控,做好现有限行措施的交通管制,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交通局。
(六)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
全市建筑机械、林业机械、园林机械、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源停用30%。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市林业局。
(七)强化施工扬尘污染控制
推行绿色文明施工,落实建筑和道路施工现场封闭围挡、设置冲洗设施、道路硬化等扬尘防治措施,对扬尘治理不合格、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施工场地实施停工整顿。(工地名单见附表2)
牵头单位: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建设局。
(八)控制各类尘源
有效治理工业企业和裸地扬尘无组织排放,车站、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等装卸作业及物料堆场落实控尘措施。煤炭、渣土、沙石等易产生扬尘物料实现密闭化运输,严禁抛洒滴漏。
牵头单位: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九)加强道路保洁
实施道路保洁专项保障方案,对城市主次干道、主要支路等增加作业频次,提高道路机扫率和冲洗比例。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十)严控其他大气污染
严禁露天烧烤、垃圾露天焚烧和秸秆露天焚烧。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农业局、市环保局。
六、会期应急保障措施
(一)启动条件
会期保障阶段,根据预测预报结果并经专家组会商,达到应急保障启动条件时,在严格落实会期保障措施的基础上,由峰会环境质量保障指挥部批准后启动相关应急保障措施。
(二)解除条件
经监测,当天杭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且经预测预报和专家会商确认会期杭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能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或空气污染气象条件低于等于三级时,由峰会环境质量保障指挥部批准后解除。
(三)应急保障措施
1.加大燃煤电厂(含热电)排污控制力度
全市燃煤火电机组(含热电)除保证正常电力供应及民生保障外,按上级部门要求严格执行相关保障措施。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供电公司、市环保局。
2.扩大企业停产、限产范围
按照各类污染物减少50%的要求,再落实一批水泥(含粉磨站)行业企业停、限产措施。
实施企业停产、限产应急措施,应确保安全生产。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供电公司。
3.其他要求
采取G20峰会环境质量保障指挥部提出的其他保障措施。
七、保障措施
(一)高位协调,联动指挥
市政府会同各县(市、区)政府统筹协调G20峰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落实区域联防联控工作。强化协调,区域联动,为实现G20峰会期间“环境质量达标、环境安全无事故”的目标任务提供保障。
(二)属地负责,严格落实
各县(市、区)政府分别成立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并落实保障工作方案。对企业停限产方案要以企业2015年生产现状(新建企业按2016年现有生产现状)为基础,明确停产企业名单、限产工段设备。
制定落实到具体停用生产线、生产设备的详细停、限产方案,并对停产企业、停工工地实施专人负责制度。属地政府牵头,会同工信、住建、环保等部门对停产企业、停工工地派专人驻点监管。
(三)强化执法,严格监管
做好全市的自查工作,配合省环保厅的督查开展监督检查。根据上级部门安排,组织工信、能源、建设、环保、质监、交通、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和下级政府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充分发挥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的作用,确保各项环境保障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并及时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加强会期的环保巡查力度,对于企业违规生产超标排放、锅炉冒黑烟、秸秆和垃圾焚烧等现象要一查到底。
(四)预测预警,联动应对
各县(市、区)、管委会在接到G20峰会环境质量保障指挥部预警后,立即启动相关应急保障措施,加强巡查,确保各项应急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2016年上半年,根据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开展峰会环境质量保障模拟演练。
(五)强化督查,严肃问责
在市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市环保局牵头加强对各县(市、区)的督查。会前整治和准备阶段,建立督查组,结合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重点加大对各地组织领导、编制工作方案及推进会前大气整治工作的督察力度;会期阶段,重点对各地会期保障措施及应急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的开展督查。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督查行动,全面做好峰会环境质量保障的各项工作。对未落实有关措施造成严重影响的,严格依规实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