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办方案】区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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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办方案】区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精选文档)

2023-05-26 11:40:14 来源:网友投稿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函〔2015〕67号)要求,结合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府办方案】区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府办方案】区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精选文档)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要点分解细化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函〔20156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就业、财政审计、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价格和收费、信用等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同时,推进以下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一)“四个清单”公开

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对涉及31个部门共保留的1169项行政权力,各部门要依法向社会公开本部门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各部门对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发布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均应公开。(区编办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落实)

责任清单公开。对涉及31个区直部门和派出机构的主要职责,各部门要依法向社会公开本部门的履职范围和具体工作事项、本部门与相关部门的履职界限和主次责任,公开本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公共服务事项等内容。(区编办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落实)

监管清单公开。对涉30个部门219项监管事项(2015版),各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的界限,对各种行政审批后续监管事项及法律依据要予以公开。(区工商局、区政府相关部门落实)

负面清单公开。根据《河北省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和《河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及市发改局印发的《关于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石发改法规〔2014831号)的通知要求,要公开禁止建设的项目及需核准的项目目录。(区发改局牵头落实)

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清单公开专栏,区编办在栾城机构编制网公开汇总清单,区政府各部门要在各自门户网站、办事服务大厅等公布区政府审定的清单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个清单”编制完成后要尽快予以公开。

(二)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并对本级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及举借债务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积极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公开。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各乡镇政府和政府部门预决算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的基础上,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逐步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公开到具体项目。“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应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按照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有关规定,及时准确披露相关信息。(区财政局牵头,各乡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落实)

(三)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推进工程质量治理行动的进展情况。(区住建局牵头落实)

做好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公开工作,重点公开棚户区改造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供地时序、宗地规划条件和土地使用要求。推进全区范围的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公开征地政策和征地信息。(区国土局牵头落实)

全面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预评估结果、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公开工作。(区住建局牵头落实)

(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重点围绕城市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农林水、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推进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信息的公开,做好项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标、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实施信息的公开工作。(区政府相关部门分别落实)

(五)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做好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定期向社会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等信息。及时发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及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辅助器具目录等信息。(区人社局和区卫生局分别落实)

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重点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信息公开工作。实行救助实施过程公开,加大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公开力度。(区民政局牵头落实)

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深入实施中小学招生“阳光工程”,健全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重点做好招生政策、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公开工作。(区教育局牵头落实)

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做好法定传染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公开,推动各类医疗机构健全信息公开目录,全面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区卫生局牵头落实)

(六)国有企业信息公开

做好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等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改革重组、负责人职务变动及招聘等信息公开力度。按照市政府制定的《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等重大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公开范围、内容、程序、工作要求等,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区工信局和区财政局分别落实)

(七)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进一步推进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公开,做好环境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和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公开工作。加大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力度。公开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违法违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单和处理、整改情况。加强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应对情况及调查结果。(区环保局牵头落实)

(八)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做好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信息、产生重大影响的食品药品典型案件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药品监督抽验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网上非法售药整治等专项行动信息和保健食品消费警示信息。(区食药监局牵头落实)

(九)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

加大社会组织、中介机构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等信息公开力度,推动组织名称、注册地址、资质状况、服务内容等基本信息公开,方便企业和公众选择。(区民政局和区政府相关部门分别落实)

二、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要梳理本级本部门政府信息,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并动态更新。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说明理由。全面、准确、及时做好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

(二)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要同步制定解读方案,通过发布权威解读稿件、组织专家撰写解读文章等多种方式,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适应网络传播特点,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增强政策解读效果。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本级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要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

(三)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统筹运用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政务微信发布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

(四)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完善更新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在2015年内对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进行复查,内容缺失或更新不及时的,及时完善相关内容。

三、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推行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文本,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及时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加强研究分析及跟踪调研,提出工作建议。及时梳理本单位本系统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四、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加强统计数据分析和运用。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基础上,进一步充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内容,并采用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予以展现。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强化问责制度,定期开展社会调查评议,了解社情民意,不断改进公开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监督职责,对经举报查实的有关问题,要严格依据《条例》规定进行处理。各级行政机关可根据工作需要在信息公开领域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提高信息公开专业化、法制化水平。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听取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同时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分管信息公开工作。要理顺工作关系,减少职能交叉,加强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统筹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处置、政府网站、政务微信等工作,并在经费、设备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把信息公开列入公务员培训科目,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各乡镇各部门要明确分工,加强督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将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区政府办公室适时对本《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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